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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SDCA 循环在医院接受捐赠管理中的应用

2020-03-01谢滨骏邓志宏

经济师 2020年12期
关键词:医用物资新冠

●汪 淳 杨 璇 谢滨骏 邓志宏

2019 年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在我国发生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作为国内首发地和暴发地的武汉,在疫情初期,医疗机构出现不同程度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和消毒物资的缺乏。为完成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任务,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医院向社会发出了急缺医疗物资公告。社会各界大量捐赠物资涌向医院,面向社会各界不同层面捐赠主体和众多捐赠品种,捐赠物资质量参差不齐,医疗机构面临科学有效管理压力,规范捐赠管理对公立医院提出更高的要求。

2019 年底,我国颁布的医疗卫生领域“宪法性”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该条款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可以对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进行“捐赠”。换言之,公立医疗机构符合直接或间接接受社会捐赠的主体资格。同时,医院在接受社会捐赠的过程中也面临各种风险。

一、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舆论风险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纷纷投身于应急救援中,捐赠工作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高度。疫情初期,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因物资分配不合理、不及时等问题引发社会舆情强烈谴责,相关领导被追责问责。因此,医院在接受捐赠物资时,应秉持响应快速、按需救急、合规高效的原则募集和使用捐赠物资,定期及时公开公示,高度关注社会舆论,避免合规风险、舆论风险和廉政廉洁风险。

(二)管理风险

医院虽建立了捐赠管理制度,但损赠小组之间的沟通还存在的延迟,相关职能部门职权不清晰,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捐赠管理办公室由院办公室统一协调指挥,与上级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不一致,容易引发捐赠管理财务入库风险;二是信息组未及时将明确捐赠意向与登记组沟通,容易引发捐赠物资登记有误,不便于接收组接收与入库;三是接收组仅行使单一的接收搬运入库工作,未与质量审核组形成一个事前质量审核的验收入库的机制,容易盲目接收,造成部分接收物资质量不合规又无法退回的问题。

(三)质量风险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下,社会各界爱心汹涌,捐赠物资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医院,存在事前未与医院沟通的直接捐赠、捐赠人对不能详细准确提供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信息、海外捐赠的医用物资标准不统一等原因造成的捐赠物资质量甄别困难、捐赠物资质量标准不符合,引发的临床使用防护物资级别不够,使用的器械药品达不到诊疗效果等安全风险,加之未当面核验物资、拒收物资困难和捐赠人意愿难以左右等原因,势必存在部分不合规和资源浪费的风险。

(四)财务审计风险

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情况,医院新冠肺炎指挥部下设的捐赠管理小组主要由办公室全面协调,财务科未在第一时间参与到捐赠工作中,在财务方面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是捐赠物资未及时入库入账手续,缺乏账务审计监管,可能会发生挪用、依法等捐赠物资的行为;二是捐赠方未提供物资购进票据,造成入库估价困难的情况;三是违规将捐赠款物用于职工福利发放,违反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等。捐赠是医院审计的重点,在特定应急情况下,如若不规范管理,合理合规使用,后期审计风险较大。

为确保医院接受捐赠物资的合理、合规与高效使用,防止廉政风险,2020年1 月底,按照标准(Standard)、执行(Do)、检查(Check)和总结(Action)的SDCA 循环法进行标准化维持,对于提高医院接受捐赠物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效果十分重要,在接受新冠肺炎抗疫捐赠物资运行与监督过程中取得了明显效果,从而快速有效的将捐赠物资运用到临床抗疫战斗中,力争最大限度地避免廉政风险,保障了新冠肺炎患儿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捐赠管理主要做法

疫情期间,明确规定接受原则:一是接受捐赠工作以医院以单位,所有捐赠服从医院整体调配,严禁医院科室和个人接受社会捐赠款物。二是只接受急需疫情防控所必需的紧缺物资。接收捐赠物资数量不超过疫情期间使用量、发布物资需求所有捐赠物资纳入医院防控指挥部统一管理,要求对于非医用物资的捐赠必须谨慎接收,确有需要的,由归口职能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出具捐赠意向书。三是严禁捐赠物资和医院日常采购挂钩。在应急物资缺乏的情况下,个别供应商会提出附带后期采购或捐赠设备附带试剂销售等要求,如何判断捐赠的公益性和无偿性,有无利益输送,规避医药企业借“捐赠”对后期的采购行为产生公正性影响,是需要防范的风险点。

(一)标准(Standard)

1.政策法律标准。2020 年1 月底,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院成立捐赠物资管理办公室,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任为成员,下设捐赠管理小组,全面负责疫情期间接受捐赠管理的具体工作。

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第476号)》《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5〕77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 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卫规财发〔2006〕22 号))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制定了《武汉儿童医院关于捐赠防控物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办法)。

2.接受流程标准。捐赠管理小组由协调组、信息组、审核组、接收组、登记组、入库组和纪检监察组等专项管理小组,明确各小组任务分工及工作职责。协调组下设法务部,捐赠协议须经法务部审议,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每一项捐赠经以上各小组接收,保证捐赠物资来源可溯。明确捐赠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科负责捐赠医用物资管理、药学部负责捐赠药品管理、总务科负责捐赠生活物资管理、财务科负责捐赠倾向资金的管理,保证每一笔捐赠款物去向可查。归口部门审议捐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单价1 万元由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报分管领导同意;单价5 万元以上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院领导会讨论决定。

纪检监察科严明战时纪律,全程参与监督捐赠工作,严格遵守内控原则要求,每一项工作须两人同时参加,严防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行为,确保捐赠物资安全。

3.医用质量物资标准。医院新冠肺炎指挥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75 号)《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严格分级分区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18 号)、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0 号)、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北省医用防护物资配备标准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0〕7 号)等通知,综合制订了《武汉儿童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主要医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并划分高危区(包括重症监护病房、隔离病区、检验等特殊岗位等)和低危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7 号)文件精神,医用防护用品不足时,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口罩可在医用防护口罩短缺时,可选用符合N95/KN95及以上标准颗粒物防护口罩替代。防护服:隔离重症监护病房优先使用符合国标(GB19082)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符合国标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供给不足时,可以按顺序使用在境外上市符合日标、美标、欧标等标准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证明和检测报告、无菌证明、企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等)。

(二)严格执行(Do)

1.政策执行。自从1 月底医院开始接受社会捐赠以来,严格按照《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接受社会捐赠,明确捐款必须通过相关基金会或慈善组织,医院不直接接受捐款。为避免合规风险,对于大批或高值医用物资,我们建议捐赠人通过相关基金会和慈善组织进行定向捐赠。

2.流程管理。有捐赠意向的捐赠单位和个人首先与信息组沟通捐赠事宜,经审核组审核物资质量后,达成初步意向,法务部核审捐赠协议,签定捐赠意向书。登记组是捐赠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要求登记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对于接收捐赠的每一件货物的捐赠人名称、联系方式、快递单号、物品种类、规格、计量单位、数量等逐一登记,实行手写登记和电子表格双重登记,登记数据和设备科出入库数据的信息化对接。疫情防控紧急时期,医院开发抗击新冠救灾物资捐赠库房管理系统,迅速将捐赠物资纳入信息化管理,实施动态库存监管,及时有效防范疫期捐赠物资管理中的廉政风险。

设备科、药学部、总务科、工会和信息科等各部门进行验收入库。设备科是接收捐赠物资最多的科室。每天根据防控重点管控物资如口罩、防护服、隔离衣、医用帽、鞋套、护目镜等实行实时存量管理,根据医院院感科测算的每日消耗量,设置最低5 天的安全库存量。每个科室给予5 至7 天的物资使用量领用计划,严格按计划内进行发放。对每个接收的物资进行分级、分类鉴定,明确各隔离病区和普通病区防护物资的使用范围和消耗领用量,并充分考虑相关辅助人员如保安、保洁人员的防护需求,并每日将当日需求量报上级有关部门。

对于普通病区提出的特殊情况下使用防护物资,需使用科室提出需求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院感科核定防护物资配置标准和数量后发放,避免因过度防护引起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对于紧缺物资及时上报市指挥部物资保障小组申请调拨,对于库存相对丰富的物资申请暂停配送,实现了防护物资库存量的动态监管,有效避免了物资浪费。

财务科根据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接收社会捐赠工作要求,接受非货币方式捐赠,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非货币捐赠财产价值进行评估、确认或公证,纳入财务核算及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同时建立辅助核算,可追溯每笔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升捐赠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谨性,随时接受审计监督。

3.质量查验。设备科会同院感科检查捐赠医用物资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和防护技术要求,查看检验产品合格证和有效期,收取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生产企业资质及注册备案等相关质量管理资料,确保捐赠物资符合临床使用标准和要求。

(三)检查监督(Check)

监察组以强监督促强监管,加强捐赠管理的日常监督,建立疫情期间监督日志,实行一天一检查,一天一汇总,一天一研判,一天一汇报的疫情监督机制。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建议,及时督促纠偏和提醒,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防廉政风险。规范有效的应急捐赠管理模式助推医院捐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医院应急、预警系统,疫情中的捐赠管理,为今后医院捐赠管理提供经验借鉴,医院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同质化规范管理体系,发挥医院内控机制建设保障医院发展作用,为积极救治患者、顺利完成疫情防控任务打好基础。

(四)处理总结(Action)

通过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物资的质量管控,进一步提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儿童专科医院的应急管理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医院捐赠物资管理制度,为极端环境下医院容灾备份机制的完善提供了积极应对的策略,医院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前提下,提前做好物资储备的应急预案,制定规范的接受捐赠制度和应急流程,加强人员日常应急培训,梳理风险点,不断提高防控应对措施技巧,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突发时接收损赠工作能够响应迅速、合法合规和高效运行,保证医务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圆满完成儿童专科医院的医疗救治任务。

三、规范捐赠管理的思考

(一)合法合规,主动公开

充分认识捐赠中的管理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可以与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与管理募得款物。公立医院一定要通过合规的方式和渠道公开捐赠需求,保证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接受捐赠物资。在捐赠工作中要加强对捐赠者的信息反馈,收、受捐赠的款、物要通过捐赠书、公告等多种形式向捐赠人和社会予以公开、公示。比如医院在门诊大厅等公共场所,通过“慈善墙”等公示方式,向社会进行捐赠公开,既是对捐赠者的感谢,更是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捐赠管理的公信力,增加捐赠人的满意度有效举措,有效维护医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

(二)明确职责,严防风险

与上级主管部门同部署、同落实,明确财务科为公立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的统一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全院设备科、药学部、总务科、信息科和工会接受的捐赠账务管理,随时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接收社会捐赠工作要求,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平台,捐赠收入及支出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及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同时建立辅助核算,可追溯每笔款项收支情况,提升捐赠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医院纪委明确捐赠纪律,任何科室和个人不能私自接受捐赠,除定向用途捐赠外,医院捐赠款物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发放,不得接受利益相关企业的附条件捐赠,严格落实“九不准”相关制度,严防廉政廉洁风险。

(三)规范细节,加强管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时间紧迫、工作任务繁重,管理要求更高,接受捐赠工作的细节管理和规范性要求尤其重要。大数据时代,信息沟通一定要畅通,医用物资的质量一定要过硬,捐赠各小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要在确保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捐赠物资接受工作。同时,又要在医院内控的制度下,实行精细化流程管理,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如落实双签制度、交班交接制度、查验核对制度等,建立责权相应、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高效有序地募集捐赠物资,及时地用于临床新冠肺炎的救治中去。

(四)面对问题,努力作为

突发疫情的紧急性,一部分捐赠物资用接受捐赠物资证明代替了捐赠协议,接受捐赠物资价格、价值不明,致使后期资产入账管理受影响。医院应按照《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财务科积极履行捐赠管理的牵头职能,在收到捐赠方捐赠物资后应及时验收入库入账,对于没有捐赠价格的物资,应首先按照市场价格记录,没有市场价格的,采用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入账,对于既没有市价也无法评估的捐赠物资,以名义金额来入账,逐一明确可使用方向。海外捐赠物资标准与我国同类物资标准没有相应的评估机制,导致不能进入医院临床使用区域的物资,连同名义估价物资一并,报有关慈善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留待统一处理。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公立医院捐赠物资管理在制度上尚不健全,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还有管理盲点,廉政风险防控还需进一步加强。医院针对风险点及时明确捐赠管理责任部门,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流程管理和职责要求,提升医院在突发事件中应急管理能力,确保接收捐赠物资合规、高效使用。疫情期间全院累计收治新冠肺炎疑似、确诊患儿780 例,均已经全部康复出院,感染病区未发生医务人员院内感染事件。SDCA循环法在规范的捐赠管理,募集抗疫医用物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圆满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新冠患儿救治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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