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2020-03-01熊亚平
熊亚平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引言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对工期的要求往往十分严格,许多工作面临重叠交叉操作,导致了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加大了难度,施工工地屡见不鲜的消防安全事故,对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需要注重并切实做好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现状
2.1 可燃及易燃等材料管理问题现状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为A(不燃)、B1(难燃)、B2(可燃)、B3(易燃)。市政道路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现场需要使用木材、UPVC塑料管、安全防护物(化纤织物)等B2级、B3级材料,有时为了抢抓工期的同时便于材料的二次转运,以及衔接工序等,现场材料基本上临时杂乱堆放,且堆放面积大数量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堆放。
2.2 用火、用电管理问题现状
(1)用火管理问题现状。市政道路工程一般管道现场焊接比较多,动火作业人员并未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任务繁重时易出现动火作业一次审批多天的现象。天气晴朗或是赶工期的时候顾不上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匆忙动火作业等问题屡禁不止。冬季施工时,施工现场有采用明火取暖等行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2)用电管理问题现状。施工人员大都来自五湖四海,吃住行基本固定于工地,日常工作生活等集中在板房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地,一些场地的电气线路未按设计进行敷设,一部分人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屡教不改,用电方面主要是存在一机一箱一保、接线混乱及乱拉、保护零线设置不规范等问题[1]。
2.3 消防设施系统配置问题现状
市政道路工程大多施工区域位于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地点,缺乏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很多工地仅简单配有消防栓、消防水池等。施工单位对于自动报警及自动喷水系统觉得浪费且没必要按设计方案进行布置,消防设施仅仅作为一种摆设,不能保证消防设施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2]。另外消防设施系统缺乏日常维修、检测和保养,出现了消防设施带病作业或停止作业等问题。
3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3.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不充分
(1)消防安全教育的淡薄。施工一线人员多数是流动性大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与个人素养等相对较低,难以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不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制订与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关心重视更多的是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普遍存在麻痹大意心态,对火灾的发生心存侥幸心理,从上至下凸显了消防安全教育存在主观意识上的淡薄。
(2)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的忽视。施工单位缺乏完善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忽视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现场一线职工未建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或对相关专业上岗前进行敷衍式的培训,缺乏对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将消防安全考核工作形同虚设,不能将“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落到实处。
3.2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不健全
(1)施工单位自检不全。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场地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成立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的防火检查和巡查。施工单位未能在项目上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重点部位和消防重点岗位等等不明确,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对火灾隐患检查、安全巡查制度和对突发问题的处理等无法有序建立联动机制。
(2)监理单位监督不勤。监理单位仅对施工单位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行为大多数未按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督落实仅停留在文字材料上,有着兼做老好人的思想,未认真履行监理单位的职责。
(3)职能部门监管不严。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监管虽有相应具体职责,但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上依然缺乏主动性,大多数是靠消防救援机构来推动的,对施工现场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行动基上变成了消防救援机构的“独家戏”。各职能门的联动和多方位多形式的执法监管难以落实到项目的全寿命周期。
3.3 应急预案演练制度不完善
在假想的突发火灾事故后,按照既定的应急预案进入演练环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虽能够统一指挥,但很难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和信息等资源,第一时间做出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的不完善往往引起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贻误战机和造成漏管并导致现场失控。
4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建议对策
4.1 加强消防培训与宣传
(1)全覆盖培训对象。施工单位的培训对象有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特别应当加强对项目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2)针对性教育培训内容。针对性的对本项目以及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以及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尤其是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性能(如灭火器材)和使用方法,有关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还需重点把控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3)多样化宣传手段。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可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让其具备宣传教育能力。项目现场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项目内外围墙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地方提示附近的消防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并标注好逃生路线,同时利用专栏、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消防宣传。
4.2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牢记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确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人员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核心。
(2)定期防火检查、巡查。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部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确立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项目部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巡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细化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部位和方法,定期将防火检查、巡查执行到位。
(3)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原材料需分类定点存放,对贮存的数量进行登记,使用B2、B3级材料时应建立审批制度,同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及时确定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火灾整改期限和程序以及整改的合格标准。
(4)安全科学用火、用电。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相关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作业。用火管理方面: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私下动用各种形式明火,确需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保障用火安全。用电管理方面: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采用经现场检验的质量合格产品,确定持证上岗的用电维护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老化电线等及时更换,避免造成电线和电器设备起火,保障用电安全[3]。
(5)合理配置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应充分重视项目现场消防安全问题,委托专业机构结合现场环境及空间结构等因素,合理配置并布局好消防设施,避免把消防设施当做摆设,尽量保证消防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演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对确立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项目部应当至少每半年按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演练预案是为了提高统一指挥能力,及时有效地整合资源,针对火势迅速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同时做到科普宣教,锻炼队伍,检验改良预案,提高实战水平。
4.3 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
消防救援等部门应经常不定期的深入施工场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是否明确与落实,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到位,现场是否有火灾隐患等。按照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式,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纳入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对参建各方形成震慑作用。
5 结语
加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是保证施工环境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工程顺利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对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要做到科学谋划,综合分析,精准施策。监管部门与各参建单位全面参与并各司其职,为项目现场人员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筑立起坚强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