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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工作的困惑及探讨

2020-02-28文|

经济视野 2020年10期
关键词:鉴定结论因果关系工伤保险

文| 贾 怡

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工作现状

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该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保险基金、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等内容,但在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伤认定的实体、工伤认定的程序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属于一项技术性鉴定工作,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卫生专家组,以工伤职工为对象,判断职工患病和原来伤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专家组出台意见后,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就目前而言,我国大约有1/3的省份开展了此项工作,但在具体鉴定时,人体具有复杂性,工作和生活具有多样性,而且相关制度不完善,导致鉴定结论有争议。

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工作的困惑

因果边界难把握

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工作,由于定义不清晰,人们容易产生理解偏差,将“无因果关系”,等同于“工伤与疾病之间没有相关性”。这一认识虽然符合逻辑,但是不符合实际情况,容易引起纠纷矛盾。因果关系确认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在法律层面、操作层面和现实层面存在问题和争议,一直困扰着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以及工伤保险从业者。例如:职工A提出高血压、糖尿病,是工伤事故骨折引起的,要求进行因果鉴定。逻辑推论是:骨折后影响正常的活动,身体运动能力降低,导致生活和饮食习惯改变,因此发生高血压、糖尿病;如果没有发生骨折,就不会出现这些疾病。这种推论会陷入“任何事物都存在关联”的怪圈,工伤保险会承担无限责任。

鉴定结论难做出

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结构,出现一种疾病后,会对身体、心理、社会生活等带来影响,可能成为另一种疾病的诱因。另一方面来看,疾病的产生是多因素造成的结果,且一些疾病的病因尚未明确。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时,由于缺少相关规定和依据,专家组也很难做出“是”或“否”的结论。例如:某职工提出工伤治疗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引起了股骨头坏死,要求进行因果鉴定。在医学角度上,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会提高股骨头坏死的发生率;但股骨头坏死的发生,还会受到年龄、体质、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的影响。

配套制度不健全

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主要服务于工伤保险工作,能帮助鉴定者领取相关待遇。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使用鉴定结论成为一个关键,由于缺少配套制度,成为一个盲区,鉴定者应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不明确,实际执行时会出现矛盾。一方面,遵循“法无授权不可违”的原则,鉴定者没有享受相关待遇,那么鉴定工作就没有实质作用,只会浪费人力物力。另一方面,鉴定者享受了相关待遇,会带来更多法律风险,例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是否合理,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时期,患者因病死亡是否支付工亡待遇等。

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工作的改进措施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目标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后,能保障劳动者和患病者的合法权益,由医疗保险支付职业病以外的疾病诊疗费用。随着职工年龄增大、疾病诊疗费用提高,因果鉴定事件也在增多,对工伤保险工作的冲击更明显。鉴定工作中,要求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统计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从顶层设计入手,对制度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才能推动鉴定工作顺利进展。

厘清工伤认定和因果关系鉴定的关系

工伤认定是行政确认行为,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是技术鉴定行为,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果鉴定时,“因”是工伤事故所致伤情,“果”是工伤事故后确诊的疾病。专家组的鉴定工作,就是根据临床经验,采取医学检查方法,对因果之间的可能性、合理性进行判断。可见,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时,工伤是工伤认定的结果,不能反映工伤伤害的过程。

明确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的判定范围

就目前而言,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尚未有明确的界定,鉴定标准存在难确定的情况,因果关系既有直接因素、必然因素,也有间接因素、偶然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体伤情也会发生变化,可能成为某个疾病的诱因。对这种因果关系进行扩展,那么所有的疾病都和工伤有关,鉴定工作就失去意义,工伤保险也就会承担无限责任。在今后,鉴定工作要想继续开展,首先应该制定明确的判断依据和鉴定标准,提高鉴定工作的可操作性。

健全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的配套制度

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时,鉴定者关心的要点,是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我国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省份中,应该健全配套制度和操作流程,完善相关政策。如果制度政策不完善,或者鉴定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强,就要进行调整或取消,促使鉴定工作回归本意,减少或避免相关问题的出现。

综上所述,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延伸,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和患病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实际鉴定工作存在一些困惑,例如因果边界难把握、鉴定结论难做出、配套制度不健全等。对此,必须厘清工伤认定和因果关系鉴定的关系,明确因果关系的判定范围,并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以此推动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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