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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民族翻译与国家治理*

2020-02-28任东升

民族翻译 2020年2期
关键词:民族出版社民族语言民族

⊙ 任东升

(中国海洋大学教授)

“国家翻译实践”作为一个框架性概念和研究体系,自2015年提出以来,为解释翻译史王朝皇权、国家政权策动、赞助、监管的大规模翻译活动或曰翻译运动及其本质和机制,提供了较强的解释力。不可否认,国家翻译实践是自古就有的历史事实,“最高统治者历来注重把翻译作为思想统治和文化交流的工具,以国家或国家名义进行规划性或规模性的翻译实践。”[1]罗马因翻译希腊而强盛,查理大帝因复兴罗马而扰动“欧洲的第一次觉醒”,阿拉伯因百年翻译而繁荣。托莱多的“翻译院”为“文艺复兴”奠基,《圣经》翻译是欧洲话语权争夺的主战场。近代历次文化运动活动因子是国家意志的翻译活动。如果说自古以来国家层面的翻译实践是国家治理的必要手段,那么在现当代世界,国家翻译实践是一国之对外话语体系建构的关键环节,对塑造和传播国家形象具有战略功能。

国家翻译实践的特征,尤其在大统一的集权统治和多民族、多民族语言共存的历史时期表现得更加全面而具体。论起民族语言翻译与国家行政管理的关系,《圣经》旧约的一卷书《以斯帖记》第八章第8-10节中记载的一则事件颇有启发:

“现在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用王的戒指盖印;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将王的书记召来,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2]

《以斯帖记》的写作年代介于公元前5世纪末或公元前4世纪初,而且是旧约39卷书中有最多史料佐证的一卷书。书里记载的这则波斯国王发布谕旨事件包含以下几个关键信息:

(1)谕旨是“奉王的名”“用王的戒指盖印”。这种类似国家级政治文件的文本“人都不能废除”,具有绝对权威性。

(2)奉王的名由身居宰相之职的“末底改”起草,“王的书记”笔受。这说明国家政治文件的出台经由了一套制度化程序。

(3)“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这暗示,各民族语言与官方语言处于平等地位;一种文件多语呈现,是典型的国内语际型翻译。

(4)谕旨由快马驿卒传递,发往“一百二十七省”的“总督省长首领”。这意味着在多民族国家的行政管理中,翻译是国家治理的官方需求和必要手段。

《圣经》里的这段翻译事件,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涉及翻译与国家治理关系的书面记载。考古发现的罗塞塔石碑(Rosetta Stone),就是民族语言翻译与国家治理关系的见证之一。一块石碑用三种文字叙述埃及国王托勒密五世自父亲托勒密四世承袭王位之正统性,托勒密五世施行减税、尊神等善举。这般诏书原本都是由法老颁授,等同于圣旨。但到了托勒密时代,唯一还知道埃及象形文撰写方式的祭司们却成为诏书的颁写者,这是一个很不一样的特点。此外,同一份诏书用三种文字书写,而且有自上而下的顺序,反映出某种语言与其他语言在政治地位上的不同。居于上方的古埃及象形文(Hieroglyphic)又称为圣书体,代表献给神明的文字;居于中间的埃及草书(Demotic)则称为世俗体,是当时埃及平民使用的文字;居于下方的古希腊文代表统治者的语言,这是因为当时的埃及已臣服于亚历山大帝国,来自希腊的统治者要求全境内所有此类文书都须配有希腊文的翻译版本。罗塞塔石碑给我们透露出的历史信息是,翻译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必要行政手段,而且在不同级别的语言上翻译是有“方向性”的。正如《圣经》翻译早期,只有从《圣经》原文即“神圣的”希伯来语往希腊语、古叙利亚文、拉丁语翻译,因此希腊文的《七十子译本》(The Septuagint)成了旧约“第二原本”;到了哲罗姆的时代,《通俗拉丁译本》(The Vulgate)成了最具权威的圣经译本。英德法等民族语言的《圣经》译本,都是随着一统欧洲语言版图的“拉丁锁”才开始的。

纵览中国翻译史,国家翻译实践可谓一条主线,尤其是在大一统的朝代,统治者为了国境安定、行政畅通,专门设置负责民族语言翻译的机构、机制和官职。周代及至两汉的译官制度为历代增损承袭,服务于掌管四方民族和中外交通;东晋前秦译场制度,历朝相沿,直至唐宋。元蒙入主,译史通事,繁若星辰。明代四夷馆、清代会同馆、近代同文馆,由国家供养资助,传递四方风情,译介西学精华。可以说,得益于包括民族语言翻译在内的国家翻译机制,中华文明形态得以发展和改观。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1949)、中共中央编译局(1953)和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1955)3个国家翻译机构顺次设立,国家翻译实践的机构体系逐步完善。中国民族语文翻局是隶属国务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直属文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法律法规和重大会议的民族语文翻译和同声传译任务。成立之初主要负责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5个语种的翻译出版工作,后来增加了彝、壮民族语言。

1958年,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与北京民族出版社合并。这一时期原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的翻译工作由民族出版社承担。以中苏论战期间对“九评”的翻译为例,民族出版社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5个语种专家为主组建了民族语文翻译小组,独立承担翻译工作;中国外文局、中央编译局则不是直接参与翻译工作,而是抽调本局翻译人员间接参与翻译。[3]当时出版的“九评”单册有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5个民族语版本,均由民族出版社出版,由新华书店在各地发行。可以说,从“九评”文本生成到出版发行,整个过程是一整套严密严谨的制度化翻译:首先,最初国家领导人策动并主持“九评”的撰写和公开发布;接着除了约二十种外语的翻译面向国际外,国家从境内少数民族语言版本的需求出发,北京民族出版社承担翻译任务;再由各民族语言的专家型译者具体操作翻译;最后由民族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发行。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选集》作为“少数民族语文翻译经典”,其民族语文翻译过程,见证了民族翻译助力国家治理。在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和国家民委的直接领导下,翻译出版委员会在新疆、内蒙古、延边等地相继成立,并负责《毛泽东选集》的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朝鲜文翻译出版工作,然后交由民族出版社出版;而藏文版的翻译出版,则是以民族出版社藏文翻译室为主,组织全国的藏文翻译力量在北京进行的。1965—1968年间,民族出版社修订再版了《毛泽东选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并将其称之为“第二版”,被誉为“少数民族语文翻译的经典”。[4]可以说,《毛泽东选集》民族语言的翻译,也是得益于领导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翻译管理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这“四大核心机制”。[5]《毛泽东选集》的翻译实现了中国国家翻译实践的制度化,标志着中国国家翻译实践机制的成熟。系统地、有组织地、专业地翻译出版毛泽东著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使得少数民族人民能够及时学习和研究毛泽东思想,在意识形态上与全国达到高度一致。2015年以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文献的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和国际多语翻译及国外传播得以成功,说明国家翻译实践是中国历史传统、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文化理念和合相济、互促共生的内生演化传统。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有关部门规划实施了大量国家级翻译项目,如“熊猫丛书”(1981)、“中国文化与文明丛书”项目(1990)、“大中华文库”(1995)、“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2004)、“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2009)、“中国文化著作翻译出版工程”(2009)、“中国文学海外传播工程”(2010)、“中国当代文化经典文库”(2012)、“中华学术外译”项目(2014)、“丝路书香出版工程”(2014)等。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再一次将民族翻译与国家治理、国家战略紧密联系到一起。我国有30多个民族与国外历史上的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语言文字相同是我们做好周边国家工作的重要优势[6],中央文献的跨境民族语文翻译与传播研究对构建我国对外话语体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参与全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上述国家级翻译项目的实施表明国家已经把对内对外翻译事业提升到战略高度,从财力支持、智力配备、出版发行等环节将其纳入国家行为计划当中。这些国家资助的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中,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创作的民族经典及原创作品外译占有一定的数量。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从人民币纸币上呈现的“中国人民银行”4种民族文字字样体会到民族翻译与国家治理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6个汉字占据显著的纸币正面上方位置,纸币背面右上方汉语拼音居于最上,下面两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币值的蒙古、藏、维吾尔、壮族文字。而在学术研究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了以国家治理为目标范围的相关议题,如“司法程序中少数民族语言权保障研究”“近代康区治理与西南边疆安全研究”及“内蒙古地区蒙汉双语司法的规范化研究”等。

然而,一如我国是翻译大国而不是翻译强国,国家翻译实践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民族翻译与国家治理”乃国家翻译实践系统研究的应有之义,国内学者对民族语言翻译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本期《民族翻译》组织了这个尝试性的专栏,收录了三篇论文。

吕晖、任东升以民族翻译研究的汉文文献为研究对象,将其纳入国家翻译实践视阈下加以回顾,界定了“民族翻译”的内涵,并依据其子研究对象分为文化维度、语言维度和国家叙事维度研究。2000—2019二十年间见证了民族翻译研究的发展与繁荣,民族典籍外译研究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研究视角从语言学到跨文化再到新近的民族志视角,实现了多领域、跨学科的融合。然而,民族翻译之于国家规划、国家治理的研究还相对较少,民族翻译研究的本体论、方法论还在萌芽阶段。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翻译史书写理应纳入中国翻译史,而其中对由国家发起、赞助的翻译活动如译场、翻译机构、翻译家思想史的历史钩沉是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的宝贵资源。

清代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大一统王朝,其从国家层面设置的翻译机构、制定的语言政策及翻译人才培养制度反映了当时民族翻译与国家治理间的互动。孙海琳梳理了清朝翻译科的考试程序,将译员选拔特点归纳为:仅限旗人的报考、不考外语的翻译题型、偏重治国的考试内容和并非专务翻译的考中之人。清朝翻译科选拔的译员对清政府低位的基础翻译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保证了中位翻译机构的运作,从而使处于高位的国家政令得以顺畅通达,处于低位主体的政府译员的选拔是国家翻译实践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

李宁以国家翻译实践自上而下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史,从民族语言政策和翻译制度化、常规性国家翻译实践、译者身份制度化等三个方面考查了清代新疆的翻译活动,分析清政府在新疆地区通过趋向制度化的各类国家翻译实践活动,强化国内意识形态统一,加强国家政治统治的情况。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国内外文化交流重镇,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文化交流史,形成了独一无二的翻译宝藏。

三篇文章既有全景式的回顾,又有管窥中的聚焦,再一次证明国家翻译实践体系之于民族翻译的强大解释力。正如吕晖、任东升《国家翻译实践视阈下民族翻译研究——基于中国知网汉文期刊文献(2000—2019)》指出:民族翻译研究是我国译学研究的宝藏,“国家翻译实践”论也是翻译研究中国学派的代表之一,两者的结合将为我国构建少数民族翻译话语体系、翻译研究话语体系及国家对外话语权提供宝贵的学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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