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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学生法学素养的教育培养

2020-02-28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法学医学生意识

宋 健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上海 200092)

近些年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不断向前稳步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医疗卫生行业中还是会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或者现象,需要运用法律去衡量或者解决,比如医疗纠纷、医患冲突、暴力伤医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目前在校学习的医学生当中会有很多人在将来要进入到医务人员队伍,或者是从事其他的医疗卫生工作,他们是我国未来医疗卫生行业的骨干力量。因此,加强医学生法学素养的教育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进行关注和探讨。

一、培养医学生法学素养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提升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医务人员队伍整体素养

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了应当掌握医学专业知识以外,还应该具备能够满足职业需求的其他素质,其中法学素养便是医学生应有的一项不可或缺的素质。在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IME)出台的《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中提出,医学生应当“认识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这一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在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和《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中,都要求医学生应当具备“依法行医”的观念。可见,法学素养在医学生的综合素质中占据重要地位。医学生法学素养的提高,不仅能够帮助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而且当医务人员中普遍形成浓厚的培育法学素养的氛围时,将会有助于提高整个医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养。

(二)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当前医患关系经常出现紧张局面,医疗纠纷频发,许多医疗纠纷升级成为冲突事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甚至出现暴力伤医事件,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但不得不承认,有些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观念不足、处理问题的法律能力欠缺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1]。医学生是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大力培养医学生的法学素养,势必会对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产生积极影响。在医患关系当中,患者相对来讲处于弱势地位,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医学生能够具备较高的法学素养,那么他们将来在从事医务工作时,就能够在各个环节比如病情检查、治疗救助、基础护理等方面都尊重患者的权利,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当出现医患争议或纠纷之时,他们也能够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做出正确的判断,妥善地解决相关问题,而当遇到自身的人格尊严或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时,也能够从容应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软实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仅是广大患者的切身需求,而且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内在要求。在现代社会,衡量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考察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固然重要,除此之外,医疗机构的软实力也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医疗机构的软实力主要是通过医务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体现出来的。如果医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和掌握专业技术的同时具备了较高的法学素养,那么在将来的工作当中便会提升自身的综合水平和能力,从而能够满足患者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最大限度地确保医疗安全,避免医患矛盾和纠纷。长此以往,便会提高整个社会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四)有利于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019年12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从湖北省武汉市爆发,随后蔓延至湖北全省乃至全中国,对我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疫情发生之初,武汉曾有8名医务人员尝试向身边人员发出预警,但是由于各种因素使得他们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造谣者”,他们的预警并没有得到合理对待,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2003年的“SARS事件”也曾给我国带来惨痛教训。如果医学生能够具备较高的法学素养,在他们工作当中再遇到类似“新冠肺炎”这样的不被人熟知的传染性疾病时,就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下,采取正确的措施来应对,通过有效手段来降低突发卫生事件的扩散,从而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和国家的经济社会损失。

二、医学生法学素养的基本方面

(一)法律知识

所谓法律知识,顾名思义就是指与法律有关的知识。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的目的,由特定立法机关经过一定的程序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法律贯穿于人们日常生活和国家运行的始终,并且根据实际需要而不断补充和完善,因此法律知识的内涵十分丰富,外延相当广泛。这里所讲的医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医学生作为社会当中的人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等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医学生通过掌握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可以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产生敬畏和敬仰,并且可以对基本的法律规范有大致的认识和了解;另一方面,是医学生将来从业时所应当具备的医药卫生法律知识,包括了医事主体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处方管理法律制度、血液管理法律制度、母婴保健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艾滋病防治法律制度等方面知识。医学生通过掌握医药卫生法律知识,在未来可以将其应用于具体的工作实践当中,指引他们在相应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二)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法律意识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比如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2]。总体而言,法律意识可以归纳为四个主要方面:法律规则意识、公平平等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法治意识。法律规则意识是人们内心所信赖和遵守并以之为行为准则的意识;公平平等意识包括公平意识和平等意识,公平意识是相信法律的立法者和执法者都是公平的,法律具有权威性,法律存在的意义是维护公平和正义,平等意识是相信公民之间是平等的,所有公民既平等地享有权利,又要平等地履行义务,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享有特权;权利义务意识包括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权利意识是认识到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能够积极主张并行使自己的权利,且当受到侵害时会坚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义务意识是认识到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在自己的行为出现过错时勇于承担责任;法治意识是法律意识当中的最高形态,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治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和。法律意识虽然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但是在实践当中的作用不可忽视,这是因为法律意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对具体事件的判断。当医学生具有了法律意识,就会形成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能够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理性内化到自己的心灵深处,从而影响其行为实践。

(三)法律素质

有学者认为,法律素质的考量需要重点关注三种能力,即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3]。首先,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可以量化为三个方面:第一,准确理解法律的能力,这是法律思维能力中最基础的一个方面,即能够通过正确的解释,来准确理解法律概念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第二,法律推理的能力,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第三,法律论证的能力,即能够对法律裁决或者法律意见进行充分的分析说理和论证。其次,法律表达能力包含口头和书面的法律表达能力。口头法律表达能力是指通过口头交流的方式,表达对某个特定法律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书面法律表达能力是指通过书面的形式记载某个特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表达法律意见。最后,探索法律事实的能力表现为通过调查、搜集相关资料,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来分析和认定法律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医学生法学素养的各个方面不能单纯地割裂来看,因为它们之间相辅相成、融为一体,共同发挥作用。

三、培养医学生法学素养的途径

诚然,对于医学生法学素养的培养应当体现在医学教育的各个阶段,包括专科阶段、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本文中笔者仅以医学生的本科阶段教育为例,来阐述医学生法学素养的培养途径。

(一)重视医学生的法学学科教育

传统的医学教育侧重于对医学生的专业知识传授和临床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对医学生法学素养的培养。目前,国内医学本科专业的培养计划主要由三个部分课程组成,即公共课程、基础医学课程和临床医学课程。法学课程无论是从门数来讲还是所占的学分来讲都相对较少,无法真正有效起到提高医学生法学素养的作用。因此,必须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传统的医学教育观念,应当高度重视医学生的法学学科教育,提升法学学科教育在医学生教育中的比重,最终形成医学专业教育、医学法学教育和医学道德教育相结合的综合培养机制[4]。

(二)完善医学生的法学课程设置

目前大多数高校为本科医学生开设的法学课程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公共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二是专业选修课《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等。公共必修课中的法律部分学时较少,并且只涉及到基础的法律知识,而专业选修课在很多高校的实际教学效果也不甚理想,很多同学只是为了修足相应的学分,而没有真正努力去钻研学习。因此,未来可以考虑将《卫生法学》《医事法学》列为医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使学生能够通过系统的学习来掌握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知识。此外,也可以考虑开设法学第二学位课程,使有兴趣和学有余力的同学能够更加深入地接受法学教育,从而成为医学和法学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三)优化医学生的法学师资队伍

学生是教学的对象,教师才是教学的主导,法学师资力量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医学生法学素养的培养成效。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可以传授专业知识,还能够为课堂带来活力,吸引同学们的学习兴趣。然而,当前有很多医学院校都存在着现有师资力量不能满足法学教学要求的问题,在医学专业承担法学教学任务的一般为非法学专业的思政教师和非医学专业的法学教师,在教学中很难达到法学原理与医学实际问题相统一的效果。因此,要大力加强医学生的法学师资队伍建设。适合讲授医学生法学课程的教师除了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以外,还要掌握医学的基本规律,懂得基本的医学知识。

(四)改善医学生的法学教学方法

对医学生开展法学教育,不能仅进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了加强实践性教学,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是采用“案例教学法”[5]。医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师应当在课堂教学中选取与医学生将来的执业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针对具体案件进行梳理、剖析,使医学生了解实践当中的真实问题,培养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开展“法律诊所教育”。应当组织医学生接触真实的法律案件,让学生走出课堂,目的是使医学生能够将法律知识与医学实践结合起来,并能运用到将来的医务工作当中。有条件的可以为医学生配备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指导老师,让医学生真实地参与法律实践过程。

四、结语

对医学生进行法学素养的培养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也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社会在不断进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医学院校应当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既懂医又懂法的现代化医学人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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