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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电商发展模式探究

2020-02-27罗蓉韩琳子杜苗苗

电子商务 2020年2期
关键词:特色农产品贵州省电子商务

罗蓉 韩琳子 杜苗苗

★基金项目:本文系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贵州产业扶贫中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编号:18GZLH02)。

摘要: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异军突起的当下,贵州省以其盛产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探索有贵州特色的电商发展模式,解决更多农户生计问题,将大力拉动区域经济增长。鉴于此,本文旨在从贵州省特色农产品以及特色农产品电商发展概况入手,概括出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几种主要模式,总结了现行特色农产品电商发展模式存在的痛点问题,基于对电商模式的创新进行了未来展望,并为了保障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商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

1、研究背景与意义

2015年以来,“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概念的相继提出,试图将传统产业和运营模式与互联网融合、碰撞,产生难以想象的化学反应。在图书、服装、3C的贸易被迅速带动后,农产品有望成为下一个发展标的。据统计,2018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305亿元,同比增长33.8%,可谓破竹之势。贵州省地处高原,由于其独特的地形和气候特征,孕育了一批品种多样、产量丰富的特色农产品。依托自身资源禀赋,顺应时代背景,利用技术条件,对应市场需求,其特色农产品电商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贵州省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形复杂多变、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等现实条件的掣肘,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商的发展面临着革新机遇与推广难题。即使有大量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发展优势,大量当地的特色农产品如今还是“藏在深山人未识”。因而,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深入分析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困境,探究适合贵州的新型电商模式,不仅是“黔货出山”的需要,更是广大贵州人民抓住时代背景,激发经济活力的必经之道。

2、互联网+背景下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商运营模式研究

2.1 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现有电商模式分析

1)农户+服务商+自建物流+消费者

这种销售方式以中间服务商做为纽带将生产方(传统农户)和网络分销商相连接,将特色农产品进行简单整合和初始加工,然后就近在当地的网上网店销售,并且提供配套的仓储和发货服务。服务商规模一般较小,而销售平台多由各物流公司建立的,管理相对松散,专业化程度低,多数平台操作人员欠缺电子商务知识储备。此种模式在贵州山区分布较多,但覆盖范围较小。整个系统流通局限,难以打响品牌形成体系,使优质产品难以真正走出深山。

2)农户/合作社+电商公司+消费者

在贵州小农户主要以传统家庭生产为主,合作社可以将小农户集中达到一定的规模生产,采取有计划的种植,有目的的采摘,有保障的销售。合作社能够对农民进行针对的培训课程,有利于解决农产品标准化的问题。通过与电商公司合作,借助电商公司将农产品采购、包装、配送、售后各中间环节统一起来,形成链条式标准化管理,提质增量以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例如剑河县与京东合力开展的“剑河小香鸡”项目 ,但其顺利的推广要求电商公司有较为雄厚的实力。该模式虽然稳定,但合作社的高度计划性、对农产品的一致性,会降低农民们的生产积极性。

3)农产品生产者+社交媒体+O2O

信息技术革命带来各类社交软件的爆发式增长,生产者可以通过QQ、微信、微博、直播等手段联系市场,利用多样的支付渠道与消费者直接交易。此种模式简化了中间环节,缩短了与消费者的距离,通过社交媒体的直接对话方便快捷,在贵州农产品电商领域占有重要一隅。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双向交易活动,依托分布较广的农家店、服务站、公共事务中心等开展农产品配送,保障流程顺利进行。此模式存在的痛点是,大多农产品相较于其他普通货品来说仓储要求较高,配送时间有严格限制,该模式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撑来完善匹配的物流体系。

2.2 对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商发展模式的问题归纳

1)同质化严重,没有因地制宜

贵州省各类农产品电商网站如雨后春笋,但相当一部分迅速夭折,主要痛点是照搬照抄、同质化现象严重,使市场环境迅速恶化,逐步演变为价格竞争,利益受损严重。与外省不同,对于贵州的特色農产品来说,绝大多数并不走集约化大规模生产路线,若同样采用传统电商运营模式,会产生较高的附加费用,加之品牌化并不显著,就会造成无人问津的局面。

2)基础设施落后,增加时间成本

一方面,贵州省许多农村的公路建设无论从覆盖广度还是通达深度来说均较为落后,且道路建设质量与技术水平也有待提高。物流是电商运作的重要一环,农产品物流更决定了产品品质以及消费者的体验感,基础设施落后无疑将增加特色农产品尤其是生鲜类产品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贵州省虽然加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据统计,2018年,随着宽带服务的不断改进,农村地区宽带普及率不断提高,但农村地区网民在网民总体占比不到1/3,仍存在较大上升空间。由于地区网络通信设施不完备,农民作为特色农产品供货方不善于甚至不懂得使用网络,互联网利用率低严重阻滞了特色农产品电商的成长。

3)思想观念滞后,增加供销难度

在贵州农村地区,农民的平均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观念较为保守,信息较为闭塞,对新兴产业接受程度低。而且农民收入偏低,大多属于风险规避型群体,习惯实体交换形式,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态度漠然,甚至持有怀疑态度。同时,在农村生产过程中,多数运用传统种养殖方法,各生产单位所生产的农产品种类不均,质量不等,因而在农户与电商或市场对接过程中无法形成长期稳定的联系。而且作为生产端的农户,即使接受了电商销售模式,也大多不能合理规划布局农特产品,只是集中于产品变现。

2.3 对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商发展模式的未来展望

1)传统农户+电商企业+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物流+消费者(F2B2C)

该模式虽然和已有的“农户+电商企业”模式有类似之处,但此时的模式环节更为完整,主体责任也更为清晰。电商公司是在互联网环境下服务于商务活动的,一方面负责维护交易平台,进行专业的市场化运作,取代了经纪人等传统中间商的功能。平台对大量数据进行搜集整合,及时发布给农户,生产出符合销售预测的对口农产品,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在信息充分互换的前提下,电商企业也将当地的农产品信息、乡村旅游等信息传播给消费者,演变成互联网+生态旅游的发展形态,利用游客线下体验的“口碑式”营销,吸引更多游客观光,购买特色农产品,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电商企业一般负责联系物流工作,他们与物流有长期专业的对接,负责发送与运输货品,与减轻传统农户的后续运作压力。

2)农产品生产者+政府搭建交易网站+第三方物流+消费者(F/B2G2C)

农产品生产者不仅包括传统小农户,还包括了大型生产者如家庭农场、合作社甚至是企业。在模式中引入政府主体,政府可以利用其资金和技术优势成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创新原有传统农户与电商直接对接的模式。政府搭建的交易平台可以为订单签订提供稳定的支撑,能够发布较为准确的市场信息,将知名度不高的优质特色产品快速展现至广大采购或消费群体。政府还能使环节中的物流企业得到扶持,减少投入成本。例如贵州志吉物流,作为将电商作为发展方向的新兴企业,在偏远农村建立物流基地,面临着较大的资金与设备缺口,可以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增加资金周转能力,高效配置自身资源。

3)农产品生产者+行业协会网站+第三方物流+消费者

行业协会是一种区别于政府形式的社会中介组织。其最大特点是把各个生产单位统一起来,发挥集聚作用,形成合理的特色农产品价格,产生品牌效应,对抗市场风险。这种模式以行业协会网站为依托,当消费者在平台上选买产品后,由相关特定农产品协会集中安排、一致处理,简化交易步骤,提高交换效率。行业协会也有正规的管理体系,可以保证所售农产品具有较高的品质标准,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维系采购单位对贵州特色的长期合作。行业协会作为自治性中介,能够充分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加速整个特色农产品电商流程的运转。

3、推动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商模式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实践层面看,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各参与主体积极实践的产物。针对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现有电商模式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出如下几个建议。

3.1 政府应发挥引领作用,出台落实政策,完善基础设施

促进特色农产品电商蓬勃发展是复杂的工程,在其中政府的规划引领作用非常关键,要切实保证政策实施到位。政府是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应端正自我认识,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尊重市场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和整合资源,实现特色农产品电商领域内的各方协作、模式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尚不成熟,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代”并不能仅依靠自身先天优势茁壮成长。政府应积极出台和落实系列政策,贵州省政府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应加快出台一系列指向性强的政策,提供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商所需的各类基础设施、为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商创造所需的健康发展环境。

3.2 注重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完善电商支撑体系

发展电子商务的中心环节在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在农产品行业尤其是特色农产品行业更是如此。贵州省的电商企业应注重品牌化建设,应深度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全方位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龙头产品”。在互联网+大数据基础上,加强服务型平台建设,兴建起具有显著外溢效果的电商平台。从县级的公共服务中心到村级的服务站点,统筹规划,分阶段分项目稳步推进,由点带面,构建完整的支撑体系。继续落实电商产业园建设,放大政策效果,利用惠民的政策、资金、技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体系基本构建后,对其的维护和监管也要提上日程,“互联网 +”的整体发展速度极快,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加深,传统监管已无法对创新性模式发挥规制作用,应当将互联网新思想与市场行动力相融合,构建层层深入,事事参与的事中管理机制。

3.3 强化人才培养,分层次分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第一,搭建地方政府人员的培训平台,提升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特色农产品电商的认识水平,转变传统思维模式,立足于本职推进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进程。第二,以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为农村创业人员重点,整合各大电商的教育培训资源,培训专业对等的具有针对性的信息员,确保电商实用技术培训的覆盖范围广泛,提高广大农户对电子商务的理解和应用水平。第三,充分发挥领头示范效应,积极树立行业标杆、鼓励宣传先行者的成功经验,渲染积极向上的行业氛围,也使得从业人员加深认识水平和技术能力,从而大大降低农村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难度。

参考文献

[1] 张磊.“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电商扶贫模式研究——以贵州省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11):159-161+169.

[2] 2019中国农产品电商发展报告[J].农业工程技术,2019,39(09): 39-41.

[3] 鐘诚,罗小凤.福建省农村电商扶贫模式的构建及对策思考[J].台湾农业探索,2018(04):61-65.

[4] 陈劲松,窦志慧,徐大佑.供给侧视角下“农产品上行”电商渠道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8(14):123-126.

[5] 董伟啟.贵州民族地区农特产电商运营路径创新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07):140-141.

作者简介:

罗蓉,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村区域发展与产业经济;

韩琳子,杜苗苗,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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