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基层商业银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探讨
2020-02-27伍勇
■伍勇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遂宁分行纪委办)
引 言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给予以基层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重要、最直接、最现实的驱动力量。同时通过纪委结合现实情况及时、顺利履行纠正不正之风、打造纯洁干部员工队伍、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等责任,可以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因此,针对新时期纪委在基层商业银行监督执纪问责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对应的解决策略就变得至关重要。
1 新形势下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现状
(1)现有监督方式及重点。目前,基层商业银行纪委可供选择的监督方式主要有监督检查、风险排查、沟通会商、调阅资料、参加会议、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和专项治理等。监督重点包括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反“四风”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依法依规履职、廉洁从业情况;其他有关事项。
(2)存在的主要困难或问题。一是从事纪检监察人员数量相对紧张、年龄结构不合理;二是监督手段较单一,除人工监督外,技防手段较落后,对一些风险性、苗头性问题无法提前掌握和前置介入,监督工作处于“眼睛不尖,耳朵不灵”的状态;三是监督的深度还不够,“全方位监督,大监督”意识不强,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监督力度不够,与业务部门还没有真正形成监督和监管合力,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四是监督力量还不强。专职化改革,对纪委书记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不少基层商业银行行纪委书记都是转岗而来,纪检监察专业从业时间还比较短,专业水平还不够高,工作的前瞻性还不够,经验的积累和对规律性的把握还有一个过程[1]。
2 新形势下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问题根源
(1)管理者认识不足。现阶段,部分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管理层对自身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对预防犯罪、杜塞漏洞工作落实不够重视。部分人员甚至在思想上仍然存在常态化监督问责“无所谓”的情况。由于认识不足,导致被执法监督基层商业银行也存在“出了案件或犯大错才会被纪委问责查处”的错误思想,影响了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2)机制体制较为薄弱。在基层商业银行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体制机制矛盾冲突逐步凸显。部分基层商业银行因职数、职位限制导致以往设置的纵横到位纪检监察组织构架被大量撤销[2]。导致基层商业银行纪检监察从业人员面临兼职多、责任重的情况,无法将全部工作精力放在监督工作中,导致监督责任无法落实。
(3)监督问责难度大。新时期,基层商业银行内部执纪问责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内部执纪问责的模式,导致被检查基层商业银行无法及时纠正相关业务骨干或者中层干部的行为,甚至出现屡查屡犯的情况。再加上讲情面走过场问题的存在,导致被检查基层商业银行相关责任人处理难度大,无法保证监督成果的有效落实。
3 新形势下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对策
(1)增强管理者认识。管理者认识的增强是新形势下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保障,因此,一方面商业银行基层行党委要明确自身监督职责和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方式,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同时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行有所止。持续监督上级重大战略部署落实落地,增强执行力,始终保持正确的经营方向。
另一方面,基层商业银行纪委领导应加强自身建设,围绕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核心理念,夯实监督基础。同时通过自加压力,强化转变自身在基层商业银行监督中的工作作风。从正心、修身、律己等方面树立“三严三实”标杆(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充分发挥政治纪律严明带头人的作用,在严肃执纪的同时,依据“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自律,在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前加大自我监督力度。通过以上率下,带动基层商业银行纪委检察员勤政廉政,实现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管理层领导应强化监督责任担当意识,充分响应上级部门关于“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拓展基层商业银行纪委成员学习培训及作风建设空间。全方位强化基层商业银行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促使其在敢于监督的同时,善于利用各种监督手段。通过坚强有力执法监督手段的应用,全面落实基层商业银行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方针,为“灯下黑”问题的彻底解决提供依据。
(2)夯实机制体制基础。机制体制基础的夯实,可以为新形势下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提供保障。因此,基层商业银行纪委上层部门首先可以依据责任分解的原则,构建涵盖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全面贯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方针,落实失职就要进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间联系,构建覆盖基层商业银行全体成员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网络。其次,为充分发挥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职能,可以在上级纪委、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体制运行的基础上,根据查办案件特点,构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运行机制[3]。即充分挖掘上级纪委的职能要素,依据上下级工作业务间联系,构建专门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商业银行纪委同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最后,突出案件查办职能是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因此,相关部门应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及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的基础上,以查处农村基层商业银行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行为(或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构建案件查办管控机制。汇集各种资源,强化案件查办管理,保障案件查办效率。
(3)强化监督问责。监督问责是新形势下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核心内容,因此,针对以往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问责难度大的问题,可以从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责述廉入手,将其与评职评责评廉同步进行。同时以“责”为核心,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强化对基层商业银行中层干部考核。即在基层商业银行中层干部考核过程中,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随后结合基层商业银行年度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利用量化评测的方式,对基层商业银行中层干部、二部一室及二级支行负责人是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改进工作作风或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为体现基层商业银行纪委监督问责公平公正性及全面正确性,可以科学设定行领导、基层干部、机关干部量化测评分比例,并要求基层商业银行负责人在党委组织宣传部门、纪委检查部门共同监督下,通过本行中层干部、职工代表会议进行述职述责述廉,并对纪委监督问责总体情况进行客观、深入评价。
在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基层商业银行中层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后,可以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同步开展基层商业银行干部年度考核、基层商业银行干部年度选拔。在年度考核及选拔中,同步对上一年基层商业银行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二部一室及二级支行负责人的群众满意度和是否存在跑官、拉票、买官行为进行民主评议。在这个基础上,依据动态排查理念,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商业银行中层干部、基层二部一室及二级支行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索贿、信谣传谣造谣、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行为、参与非法集资或放贷行为等与中央八项规定行为不符的行为进行动态排查。
总 结
综上所述,在新的形势下,纪委如何围绕基层商业银行监督执纪问责等核心内容,聚焦基层商业银行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直接相关。因此,为了顺利推进基层商业银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纪委应紧盯监督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明确自身在监督问责方面的重点工作内容。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完善监督问责机制体制,畅通监督责任履行渠道,为健康的基层商业金融环境构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