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光荣而神圣的职责
2020-02-27
未来的路很长,我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自2010年担任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今年已经是第十个年头了,在这10年中,我感慨颇多,受益颇多。
还记得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心情特别紧张,当法官在庭上问我有什么问题要问原被告双方时,我一言未发,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后来,我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开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找来相关报刊仔细阅读、研究案例,一有机会就跟一些老陪审员进行交流、探讨,平常在家也经常看一些真实的法律案件节目。通过自学,我的陪审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无论是在案件审理当中,还是在庭后与法官合议时,我也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我常想,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工作是光荣的,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我总是提前赶到法院。由于自己在社区工作,负责的事务较多,平常的工作也很繁忙,经常会遇到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相冲突,每当这个时候我会积极与单位协调,尽可能确保陪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记得有一次是要进行刑庭的陪审,但临时接到单位通知需要参加一个会议,而刑庭的陪审员确定之后是不可以更改的,经过协调,最终成功地参与了案件陪审。类似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每次我都会克服困难,在单位的支持下,准时参加陪审工作,因为这是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应尽的职责。
在参与陪审的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到院里的其他事务中来。例如诉前调解工作,我在空闲时间,经常主动帮助陪审员办公室的同志对民事案件诉前调解进行电脑录入工作。自担任陪审员工作以来我共参与录入民初调解案件220余件、多元调解案件220余件。在录入的过程中,我也经常会对文档中的一些小细节与法官进行探讨。在今年的一次调解案件中,有一件关于物业费的纠纷案件,我无意中看到当事人是我社区的一名低保困难户,因为我对该户的情况比较熟悉,于是我主动将该户的实际情况告知相关物业及法官。考虑到这一户的实际困难,在最终的调解中给该户减免了部分物业费。在参与调解的过程中,我的审判观念也发生了很大转变。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也会积极配合法官参与调解工作,并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化干戈为玉帛。
10年来,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接受法律的熏陶,我也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人听,以达到法治宣传的目的。作为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我在法院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在行政体制上不受法院领导,处于相对“中立”的地位,所以给群众介绍法院和法官的情况更能使人信服,无形中提高了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转眼参与陪审工作已经10年,我参与陪审的3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举报。我深感陪审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未来的路很长,我会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