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存在问题的分析
2020-02-26郑建华
郑建华
(上饶市婺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江西 婺源 333200)
1 引言
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大环保监督和执法力度,抓紧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这些都说明了环境执法的重要性,所以政府对环境执法这一块,只会加强不会放松环保执法者任重道远还需努力。[1]行政体制改革的目的在于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行政管理职能。因此,能否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
2 存在问题
2.1 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认识有待提高。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既要做好服务、又要严格执法。但是在执法实践中很难将执法和服务做到有机的统一,很多执法人员会认为,如果要服务就会弱化了执法,如果要严格执法就不能做到服务,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认识存在误区,有时甚至会感到无所是从。同时,有的执法对象也会认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就应该以服务为主,不应该再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2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少、素质低。我局环境监察大队现有一线的执法人员7人,第一学历大专以上学历3人,环保相关专业1人,平均年龄在41岁左右,就目前现状而言,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2.3 工作量日益增加,致使投入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精力有限。基层环保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工作人员少,行政执法人员对待日常工作往往都是疲于应付,很难抽出更多的精力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例如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和督查等远高于随机抽查频次,执法人员更多的精力花在了迎检陪检、督促整改、信访调处、违法查处、结果上报等方面,从而弱化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3 分析存在问题原因
3.1 部分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为人民服务认识不清、意识不明,对执法与服务存在片面性认识,不能正确理解并掌握加强服务可以促进行政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3.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大,对环境保护的需求越来越高,而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却刚起步,不能满足群众的期盼。
4 改进意见和建议
4.1 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顶层设计。服务型行政执法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和理论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细化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使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
4.2 加强培训和宣传。要加强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轮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实践能力,使服务型行政执法融入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同时要做好宣传,提高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反过来也可以更好的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4.3 做好示范带动和案例指导。在全省环保系统内率先培育1至2个高规格、高标准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做好示范点的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经验。要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案例指导,建立典型案例库,用案例指导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当然,仅仅依靠内部监督机制是不够的,还要与外部监督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其他监督部门的作用,尤其是要注意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邀请人大、政协领导指导检查。同时要把搞好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和执法情况的重要渠道,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只有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建立起自律与他律的制度规范,完善监督机制,才能实行环保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从而达到提高整体执法水平的目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