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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县级人大独特优势在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担当尽职

2020-02-26

江淮法治 2020年18期
关键词:寿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

寿县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讨论《决定》中与人大使命、人大职责、人大工作紧密相关的论述,特别是就如何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县级人大独特优势、更好地发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重要作用进行了专题研讨。

一、县级人大的独特优势

(一)更加基层、更接地气、更为直接,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代表组成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更加基层、更接地气的独特优势,能够更为直接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更为直接地体现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

(二)便于求得全县人民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与省、市级相比,县域情况相对简单,矛盾较为单纯,群众利益诉求相对一致,便于县级人大形成共识,作出决议决定。县级人大求取县域内人民群众意愿的“最大公约数”更加精准、更为便捷。

(三)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省、市人大常委会对县级人大工作高效开展提出具体要求,给予更多指导,从而开启了县级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县级人大无论在组织机构、工作机构、议事规则和程序等方面都得到不断完善、充实、细化。本届寿县人大首次设立3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设立8个工作委员会。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职能,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时代,县级人大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贯彻落实《决定》赋予的新使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作用,为顺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带头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寿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工作,按照县委统一安排,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成为县委决策的宣传者、参与者、支持者,为县委决策落细落实尽职尽责。

二要坚持人民至上,保障和维护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利用县级人大便于求得全县人民意愿的“最大公约数”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期盼、要求带到人代会上,确保县级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全县人民的利益,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初,在会前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寿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根据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将12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并提出具体要求。该议案的办理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激发全县广大干群内生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纳入工作视野。近年来,寿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群众呼声较高的脱贫攻坚、古城保护、学前教育、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持续进行跟踪监督,千方百计督促问题尽快解决,取得很好效果。

三要积极反映有价值的立法建议。县级人大没有立法权,但不等于县级人大没有协助“立良法、促善治”的责任,而是有更多的任务需要承担。寿县人大从微观细节层面,注重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添砖加瓦。一是积极反映基层有关立法工作的建议。寿县是千年古城,全县人民特别是城区群众对于加强古城保护、规范管理古城行为有强烈愿望和美好期盼。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此开展调研、座谈、讨论,并通过市人大代表向市人代会提出议案,得到及时采纳,于2017年底出台了《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获得全县上下一致好评。二是积极为上级人大立法、修改法律法规做好服务。为了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常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司法工作者、专家、律师参加,就有关立法事项、法律法规修改事项,进行座谈讨论研究,反映基层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反映有关法律法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上级人大立法开拓思路提供优质服务。三是督促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寿县人大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作出普法规划决议,发动人大代表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督促县政府及有关单位落细落实普法责任,从而进一步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今年把民法典作为宣传重点,先后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通过全国人大专题视频、邀请专家专题辅导进行深入学习,委托乡镇人大安排各代表小组进行专题学习,通过人大代表将民法典的精神和条文宣传到各家各户,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提升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水平和能力。

四要强化监督工作,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寿县人大充分发挥优势,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一是精准确定监督内容、监督对象。根据每年县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选民收集到的意见,选择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经县委同意后确定为年度监督内容。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每年确定3至4名监督对象,听取审议履职报告,提出监督意见,并对履职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测评,强化对“人”的监督。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调研是有效监督的第一道工序,学习运用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网络调查、网民跟帖等方法,在深入调研上下足功夫,努力提高调研质量,确保查出实情、研出成果。组织相关人大代表走村入户,广泛听取意见,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保证审议监督有理有据,提出建议切实可行、精准管用。坚持上下联动,指导乡镇人大开展视察调研,更多了解乡村干群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不断提升常委会会议质量。会前举行1至2次主任会议,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会中邀请6名县人大代表列席,要求根据会前调研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同时要求没有发言的人员填写审议意见卡,使会议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智慧。四是强化跟踪监督。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照审议意见,对口跟踪督办,及时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促整改到位。半年后常委会会议再次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开审议监督、整改落实及两次满意度测评情况,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要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注重组织代表学习培训,提升素质和能力;注重组织代表调研视察座谈,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参加“两院”庭审、执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谋划并提交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接待选民、代表评议基层站所、代表向选民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等活动。认真执行“双联系”制度、主任会议成员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制度、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制度等,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自觉性、主动性。今年,寿县各级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中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打赢这两场攻坚战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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