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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逻辑

2020-02-26武拉平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集市市场化政府

武拉平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较长时期内,计划和市场一直被认为是一对相互对立、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是一种你死我活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根本路线的对抗。但是20 世纪70年代末以来,政府对计划和市场有了全新的本质上的认识,两者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并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根本对立,而是可以被不同制度充分利用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的手段,资本主义可以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只要能够发展生产力,都可以在实践中使用。这也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著名的“白猫黑猫论”。

在这一新的认识下,20 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从农村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改革开放,从国内“市场化改革”和对外“互惠性开放”两个方面推进,充分实现了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型、由封闭到开放的发展,使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得到充分利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入,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中国正在为全球经济发展形成经验、提供方案、树立榜样。因而,系统总结中国特色的农业市场化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对于我国农业市场化的研究,主要始于20 世纪90年代以来,此前只有一些零星的探讨,集中在对我国市场化意义的讨论[1],此阶段关于农业市场化在学术界仍然有着不同的观点。但自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关于农业市场化的研究开始增多,到本世纪初达到高峰。随着我国2001年加入WTO,对外开放成为很重要的话题,国内农业市场化的研究相对趋于稳定。2014年以来关于国内农业市场化改革的研究呈明显下降趋势,相反在我国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和人民币国际化等背景下,对于走出去的研究不断兴起。现有关于农业市场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研究指出应大力促进农民经纪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2-4];农业市场化道路的选择,多数研究表明,中国要走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市场化道路[5];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测量,多数研究探讨了通过建立市场化指数对农业市场化进程进行测量[6];现有研究还对农业市场化的国际经验[7-9]以及市场与政府的关系[10-12]等进行了探讨,但从理论角度系统总结中国农业市场化改革逻辑的研究还较少。

本文基于市场理论,通过市场的内涵和外延的分析,研究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同时,基于中国实践,系统梳理中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逻辑和路径,探讨改革的关键领域,并对未来进行展望,本研究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中国改革的经验和方案,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国农产品市场改革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1 市场化的理论思考:市场与市场化

直观上来看,市场是买卖双方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换的场所,是双方形成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过程。在主流经济学中,市场是买卖双方交换的一种结构,这一结构包含了体制、制度、程序、社会关系以及基础设施等。市场促进了交换,促进了一个社会的资源和收入分配。根据市场主体的数量,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四种类型。对于多数领域,大家都在追求建立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

市场主体,包括商品和服务的买方和卖方,市场的运行也离不开市场制度或规则的监督维护者和市场失灵的调控者——政府。传统微观经济学的重点是研究市场结构和市场均衡的效率,当效率不能实现最优时,那么就存在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也就意味着政府应进行调控。因而政府的经济行为,也是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图1)。

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中,有关投资、生产和分配的决策等等,均以价格为指导。市场经济中的生产者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利润最大化,保证资源利用的效率。消费者(购买者)通过竞争性的市场实现效用最大化,从而也保证分配的效率。

根据政府作用的大小,市场经济可分为,1)最低管制的“自由市场”,即理论上的完全竞争。政府强调自由放任的制度,政府活动仅限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保护私人产权等;2)政府干预形式。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和促进社会福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992年我国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主要依靠市场进行资源的配置,但政府也要有所作为。关于市场的理解可以概括为图1。

首先,市场反应的是一种体制、制度、程序、社会关系以及基础设施。市场本身的要素,包括市场主体、客体和信息等。市场主体,即买卖双方,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也将参与市场的调控,即出现第三个主体——调控主体。

其次,从市场的特点来看,主要体现为:市场主体的自由化、市场客体的同质性、市场信息的完全性。主体的自由化,主要是强调自由决策、自由进出,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客体的同质性,主要是为了便于比较和判断,促进交换的顺利实现;信息的完全性主要是保证市场主体决策的需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图1 市场及其结构Fig. 1 Market and its structure

从现实要求看,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有五个要求:1)无数的买卖双方,要反对垄断,促进更多主体进入市场公平竞争。2)产品要实现标准化。理论上产品的同质性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与此相联系的是在实践中要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从而可以保证不同商品的可比性。3)信息要保证透明化。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基础,要保证随时随地能够很容易地获得各方面的信息,包括生产、市场、流通、消费、政策等等。4)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是自由的。这一方面要打破行业垄断,另一方面也要精简各种手续,保证市场主体能够很容易地进入和退出某个行业。5)政府作用最小化。即政府仅仅限于弥补市场失灵,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促进社会公平。从政策角度而言,要求货币政策保持中性,保证政策的可预期性。财政政策,要逐步减少政府公共支出对竞争性领域的挤出效应,财政政策的目标要倾向于降低税收、精简手续,为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在一些特殊情况或出现例外的情况下,政府要采取其他的政策措施,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持续地发展。比如,一些产业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时,采取一定的产业政策,保持相关产业的平稳发展。

市场化是一个过程,是由非市场(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不发达市场向发达市场转变的过程。市场化的过程,涉及到市场的主体、客体、政府等多重要素。简单而言,市场化包括:1)市场主体的培育,即反对垄断,发育更多的市场买卖双方。2)市场客体(商品和服务)的标准化和可比性,保证买卖双方对不同商品进行比较。3)信息的完善和透明,要求买卖双方能够很容易地获取有关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政策等各方面的信息,为市场主体的决策提供基础。4)行业准入的自由化,为企业的进入退出和要素的自由流动提供条件。5)政府功能的界定。市场化的过程也是政府和市场功能逐步调整的过程,基本趋势是主要依靠市场,政府只承担市场失灵的服务和调节职能。

市场化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或工具,促进各行各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13]。市场化向外延伸,就涉及到国际化,或国际范围的市场化,这需要国际的协调。

2 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目标

理论上而言,完全竞争的市场要具备四个条件,即无数的买卖双方、产品是同质的、信息是充分和透明的、企业进出一个行业完全是自由的。简单而言,市场化改革就是要实现“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市场客体的标准化、市场信息的透明化和企业进出行业的自由化”,当然,还需要有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化”。

2.1 市场主体的“多元化”

就是要培育无数的买卖双方,供求双方主体在市场上公平交易、自由买卖[14]。从生产主体来看,由最初的政府垄断、完全计划收购、统购统销到“双轨制”(即政府合同收购和市场自由交易并行),直到2001年完全放开粮食购销(政府取消对粮食的垄断收购)、2004年取消生产配额(农户再也没有任何的合同收购任务),生产者完全自由决策,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卖到哪里、卖多少,这些生产经营决策完全由农户自由决策,没有任何的政府直接干预;从流通主体来看,政府逐步压缩国有涉农企业的比重,逐步引入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参与公平竞争,打破了流通的垄断,逐步实现了完全竞争;从消费者来看,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逐步取消了原来的口粮定量配给,特别是20 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实现了农产品的“供求平衡、丰年有余”,政府完全取消了粮食等农产品的定量配给,实行完全市场调节;从政府来看,政府从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中逐步退出,政府只能通过间接的市场化手段进行调控,包括在WTO 框架下,制定相关农业支持和保护的政策,降低或消除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保证政策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总之,从供求两端和流通、政府等主体来看,我国农业是最接近于完全竞争的,2.3 亿农户、14 亿消费者进行充分的自由的市场交易。

2.2 市场客体的“标准化”

市场客体即市场上交换的商品,产品同质是理论上的一种假设,在实际中不可能完全同质,而且在市场细分的背景下,产品的差异化反而越来越大。产品的同质性,主要是为了便于比较,因而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产品的标准化,实现产品的可比较、易比较,就成为市场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在市场客体的标准化方面,就是要求产品必须有明确的规格和标准。近年来,我国在标准化方面也做出了很大的成绩、入世后很多商品远销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充分证明了我国的标准化已与国际接轨。当然,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农户数量众多,各地资源、气候等农业生产条件差异较大,地方特色产品也较多,即使是同一种产品,在不同地方的差异也较大,因而,这给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带来相当大的困难,但即使这样,我国农产品的标准化建设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生产环节的标准化方面,我国不断推进标准化养殖和种植,农业标准化工作得到快速发展。

2.3 市场信息的“透明化”

指信息要完善、及时,生产者和消费者等都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取各种产销和政策等信息。在信息透明化方面,我国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大力推进行业信息的采集和公开发布,特别是借助互联网,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战略为各行各业的信息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正在推动着市场化更快地发展[15]。从市场信息的提供主体方面,国家统计局、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以及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机构,都定期采集和发布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的数据信息和政策等,特别是农业部网站还提供未来的预测信息,在大连、郑州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还有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信息,农户和相关经营主体能够很方便地搜集到相关信息[15];从信息的传播渠道来看,从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公开发布;从信息的接受和使用者来看,即使是小规模农户也很容易通过电脑、智能手机等工具随时随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目前中国农户的手机平均拥有量超过户均1 部,即使少数家里没有电脑或手机的农户,也可从遍布全国各个村庄的“信息服务点”获取到其所需的信息[16]。目前,基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找到任何需要的信息。

2.4 行业进出的“自由化”

主要强调企业进入和退出一个行业是完全自由的,没有限制、没有审批和行业准入等。多年来,中央政府大刀阔斧地进行行政审批的改革,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并最终通过“负面清单”等方式为企业大大松绑,提供了宽阔的自由空间。据统计,进入21 世纪以来,中央共取消和调整了2793 项行政审批,占原有行政审批的70%以上。特别是通过负面清单和降低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为企业进入任何一个行业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

2.5 市场运行的“制度化”

主要强调上述市场主体、客体以及流通和贸易等市场活动的顺利进行。主要涉及到明晰产权制度、健全市场组织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维护市场运行环境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家庭承包制开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建立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的保证公平竞争的产权制度,不断发育和完善农户家庭经营、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市场组织,不断促进国企改革,引入竞争,反对垄断,在价格形成机制中,除了小麦、水稻两个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以外,政府基本取消了其他农产品的价格干预(棉花仅在新疆试点目标价格,并未在全国实施)[17]。总体来看,我国在市场制度建设和改革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纵观中国市场化改革,一直朝着上述几方面的目标迈进。为此、我国不断打破垄断,鼓励更多的主体参与市场活动,在国有企业改革、打击囤积居奇、整顿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同时,政府狠抓产品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生产的规范化,从而保证优质优价,调动生产者不断生产优质产品和创新的积极性;另外,在信息化方面,政府更是在硬件和软件方面大力促进信息化建设;最后,政府大刀阔斧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很大程度上退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18]。

党的“十九大”为我国未来2035 和2050年的长期发展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就在“十九大”以后,我国签署的第一和第二个国家主席令就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2018年1 月1 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2018年1 月1 日起施行),这充分表明了政府推进新时代市场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进一步付诸了实际行动。

3 中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主要阶段

1978年我国开始改革开放,提出将不断改革传统的计划体制,逐渐引入商品经济的成分,商品经济下出现了私人买卖交易,逐步出现了市场;1984年明确提出了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国民经济逐步活跃起来;1992年中央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了计划和市场有机结合的尝试,至此中国对内的市场化改革格局已经完全确定。

在国内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政府也在不断推进对外开放,从80年代初逐步建立特区、90年代中期外贸体制改革,到2001年加入WTO,中国在对外开放的道路上,同样也取得了快速发展,使改革和开放两只手同时发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从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目前为止仅仅27年,即使从1978年来看,也仅仅过去41年。但我国在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19]。一些研究分析了我国农业市场化的特征[18,20],但对于市场化的阶段性的总结和分析还不足,回顾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1978—1984年:本阶段由高度计划体制到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并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农产品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了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允许商品经济发展,并在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开始逐步培育市场体系。城乡集市数量呈现较快增长(图2),全国集市数量从1978年的33302 个增加到1984年的56500 个,年均增速6.38%。城市集市数量年均增速为22.51%,乡村集市年均增速为5.38%。

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也实现了快速发展,1984年GDP 实际增速(扣除通货膨胀,下同)达到20.89%,1985年达到17.53%,经济较快繁荣,这也进一步使政府坚定了推进市场化的决心。

图21978—2003年我国城乡集市数量Fig. 2 Numbers of urban and rural markets in China, 1978—2003

2)1985—1992年: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并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产品市场进入“稳步推进”阶段。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向市场经济迈进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坚定目标。本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计划”并存,但市场的成份逐步增加。农业领域的最主要表现为“双轨制”,市场收购和政府计划收购,双规并行。为了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1992年在党的“十四大”上,中央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战略,中国的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同时,这一制度在当时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GATT)的谈判中得到各成员的认可和肯定,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也加快。1992和1993年我国GDP 增速更是达到31.24%和36.41%。

本阶段城乡集市数量稳步推进(图2),但集市数量的增速比前一时期放缓,全国集市数量从1984年的56500 个,增加到1992年的79188个,年均增速4.31%。城市集市年均增加11.34%,乡村集市年均增速则降为3.18%。在数量增速放慢的情况下,我国集市成交额则快速增长。1985—1992年间,集市成交额由705.1 亿元增加到3530 亿元,年均增长28.64%,城、乡集市成交额年均增速分别达到45.16%和22.25%。

3)1993—2000年:明确提出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控为辅的方针,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均取得重要进展。农产品市场进入巩固调整阶段。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特别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并提出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2001年中国加入WTO,为改革和开放注入了更大的活力。

本阶段农产品市场进入巩固调整阶段,表现为市场数量减少,但集市交易额继续快速增长。1993—2000年间,城乡集市总数从83001 个增加到88811 个,年均增加1.44%,但农村集市数量则从66551 个减少到62416 个,年均减少0.44%。同样,城乡集市交易额则持续增长,同期年均增速分别达到31.08%和23.42%。可以看到每个集市的成交额快速增加,集市功能增强。

4)2001年以来,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取得巨大进展,效率和公平兼顾,经济和社会更加协调。农产品市场发展进入线下和线上共同发展阶段。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我国开始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加入WTO 后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日益加快,改革和开放都取得巨大成就。更多的市场主体得到发展、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取得快速发展。在为企业松绑方面,2001年政府启动了行政审批改革,为企业自由进入和退出一个行业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21]。据统计,2001—2012年国务院已分6 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 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2014年又进一步取消和下放58 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 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 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016年又进一步取消152 项行政审批。

本阶段城乡市场不断升级,特别是在2012年后,市场数量、市场营业面积逐年下降,但市场成交额仍然在增长(图3、图4),2018年市场成交额达到10.937 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同时,在快速发展的物流业支持下,网上交易迅速发展起来。国家统计局从2015年开始公布网上零售额数据,可以看到2018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达到9.01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9%。2015—2018年间,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速达到32.4%,网上销售在城乡爆发式增长。

图32000—2018年我国亿元以上集市的市场数及营业面积Fig. 3 Numbers and business areas of markets with sales value over 100 million yuan in China, 2000—2018

4 中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领域

市场化改革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市场,促进自由流通和贸易。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逻辑遵循着三步走的战略:从“消费品市场”到“原材料市场”,再到“要素市场”。

图42000—2018年我国亿元以上集市情况Fig. 4 Booth numbers and turnovers of markets with sales value over 100 million yuan in China, 2000—2018

第一步:消费品市场改革。因为原材料市场和要素市场都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如果不成功将带来不可估量的问题。同时为了稳妥起见,也将消费品进一步区分为一类消费品(关系到国际民生的产品,比如粮棉油塘)和二类消费品(不是日常必需的产品,比如蔬菜水果、肉类等),同时市场化的改革就从这些二类消费品开始,即使改革失败了也不会带来大的问题[17]。

第二步:原材料市场改革。在消费品市场改革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然后逐步引入并推进原材料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比如种子、化肥、农药、钢材、水泥等市场逐步建立起来,市场主体多样化、价格逐步市场化、市场客体逐步标准化,原材料等市场逐步得到完善。

第三步:要素市场改革。如果说原材料市场的改革需要谨慎推进的话,那么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更需要深入的研究、周密的计划,土地、劳力、资本、技术等都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最根本的要素,土地问题解决不好将是任何一个社会的灾难,劳动力问题处理不好经济也难以发展、社会也难以长治久安,资本同样和每个人息息相关,为此,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最后战场就是要素市场。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已经完全建立,使用权的流转完全自由化,更是建成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任何一个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在任何地方去找工作和就业。

总体来看,中国经济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主要得益于市场化。据统计,目前我国97%的商品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只有对一些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产品,政府还有一定的影响,但中国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决心是不会动摇的,只有市场化才能大大调动广大劳动者生产的主动性和创新的积极性。

5 未来展望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过去40年主要集中在国内“改革”领域,展望未来,我国改革开放的重点在逐步向“开放”领域转移,当然,国内的市场化改革也将必然继续深化。改革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素市场的改革深化。我国消费品市场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要素市场改革也成绩斐然,但相对而言,要素市场化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从劳动力市场来看,基本建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深化改革主要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保障,与此相联系,最终建成城乡统一的人口制度;从土地市场来看,已建成自由完善的使用权流转市场,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宅基地市场改革以及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在要素市场中,金融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因而金融市场化改革必须慎之又慎,需要进一步推进。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而言,包括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国际收支改革等。在农村领域,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很好地解决农业生产者融资难的问题等。

第二、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制度是市场运行的基本条件和保障,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已基本建成相对完善的市场化制度体系,在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就。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在我国对外开放快速推进的背景下,能够灵活适应国内外环境,很好保证市场经济均衡稳定运行的制度改革还需要不断完善,包括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制度、灵活高效的金融制度以及相关贸易和投资制度等[22],切实做到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

第三、农业生产组织的建立和完善。供求主体是市场的核心,未来需要特别加强生产经营组织的建设,不断完善农民合作社和联合体等农民合作组织,积极鼓励生产大户和家庭农场,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减少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减少市场的波动,从而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第四、线上交易将进一步快速增长。对于标准化程度较高、易包装、耐储存的农产品,在物流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特别是随着冷链物流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将逐渐成为此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形式。而对于粮油等大宗农产品和生鲜蔬菜等类产品,线下流通将持续较长时间。

第五、农产品市场波动将放缓。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信息获取将更加高效,决策能力将显著提高,信息的不对称性将大大降低,再加之政府对市场失灵的有效调节,包括保险、期货等政策的支持,未来农产品市场供求的不均衡程度将得到很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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