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在《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意见》中指出 要用人民调解方式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2020-02-26本刊
人民调解 2020年3期
本刊
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就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意见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对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先进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