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三个引导”构建毒品案件提前介入机制
2020-02-25陈平郑研徐鹏
陈平 郑研 徐鹏
近年来,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将关口前移,捕诉一体,强化“三个引导”,着力提升毒品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质量,努力构建毒品案件提前介入机制。近三年来,该院在警务综合平台上开展专项监督26次,查询案件信息1500余件,其中毒品案件230余件,监督中发现有4件重大毒品案件公安机关未及时向该院报备,该院及时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调查取证,固定涉案毒品达21.42公斤,为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侦查价值理念的引导。该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关口前移、角色整合、监督优化的优势,有意识地依据审查起诉的证据标准和庭审裁判的证据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客观地收集和固定证据,克服毒品类案件证据“单、散、薄”等特点,切实提升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质量。
二是加强侦查策略和侦查方向的引导。策略决定成败,方向决定成效。该院在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中,针对涉毒犯罪嫌疑人趋利避害,常常进行无罪或罪轻的抗辩,结合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与非法持有毒品的区别,引导侦查机关注重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有针对性地收集固定证据,堵死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辩解;针对“零口供”,引导公安机关扩大范围,深挖细查,及時收集电子证据、外围证据、毒品上下游供应链证据,注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指控力。
三是筑牢证据“三关”的引导。根据毒品犯罪案件作案手段隐蔽、交易次数多、口供矛盾点大、定罪程序要求高等特点,该院在先期提前介入侦查中,开具证据清单,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为突破口,以问题补齐证据链短板,建立引导侦查清单化管理,按照证据“三性”的要求,开展勘验、搜查、检查、提取、扣押和讯问、询问等取证程序,既保证指控犯罪所需证据的充分性,又注重保证证据的锁链性,着力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