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版绿建评价标准在电气设计中的应用
2020-02-25王逍梦刘雨
王逍梦 刘雨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 300074)
0 引言
自2006年首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以来,我国绿色建筑产业从无到有、蓬勃开展。为应对绿色建筑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机遇和挑战,在2014年修订版[1]基础上,最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年版)已于2019年8月1日实施。对此,广东省已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按旧版标准申请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上海市规定竣工验收五年后申报的项目应以现行标准为评价依据;此外,一系列相关地方标准也在加紧修订。及时掌握新版标准相比于旧版的变化,深入理解新版标准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对电气设计的指导意义,对从业者至关重要。
1 电气设计相关条文的变化
新版标准在原“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星级基础之上增加了“基本级”等级,并对原有星级划分增加了评分项比例、全装修等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方面,原有“四节一环保”调整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原有设计标识与运行标识转变为预评价和评价两个评价阶段[2]。
在新版标准中,电气专业条文共有控制项7条,评分项5条,专业相关项6条,其中新增条文3条,分布于全部章节;主要涉及照明、计量、监控、通讯和可再生能源等方面,在全部5类指标中均有涉及。其中,电梯系统节能控制与室内照明相关内容对于电气设计的影响将在下文中做重点分析。
2 电梯系统节能控制
新版标准“资源节约”章节中,第7.1.6条规定了“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2]。”该条标准是从2014年版标准“节能与能源利用”章节第5.2.11条基础上衍生而来。在2014年版标准中,涉及电梯系统节能控制的条文为非强制要求评分项指标,提出了群控和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从业人员在依据上述条文进行绿色建筑电气设计时,实现方法多以在电气设计施工说明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按需摘录标准相关条文为主。
近年来,随着电梯系统节能控制技术的不断发展,除常规群控技术,更多先进节能控制措施日臻成熟并普遍应用。例如,通过电机电压和供电频率实现无极平滑调速的电梯变频调速技术,以及通过将电梯再生状态直流电转化为可回馈电网交流电的电梯能量再生回馈技术等。此外,电梯轿厢感应照明技术、驱动装置休眠技术等也能很好地辅助实现绿色建筑电梯系统节能控制。因此,在新版标准中,有关电梯系统节能控制的条文成为参评必需的控制项指标,对控制对象也更加精确的定义为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这一调整,更加明确了绿色建筑电气设计目标将不仅为简单的摘录相关条文作为设计说明,更加需要从业人员根据建筑专业设计提资、电梯与自动扶梯人流平衡计算分析结果和后期中标电梯型号的具体样本进行全方面的电梯系统设计,设计阶段将贯穿整个设计和运营周期,切实符合了新版标准强调“建筑全寿命期”的评价理念。
根据调研,虽然天津还未出台相应修订版地方评价标准,但在近期举行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专家评审时,最新评价体系已在评审过程中有所体现。例如,在提交电梯系统节能控制相关证明材料时,对电梯、扶梯选型参数表是否体现符合标准的节能措施的要求更为严格,仅提交列举标准条文的电气设计施工说明无法满足评审标准,需在相关设计文件中明确电梯节能控制的具体技术和参数。
3 室内照明
新版标准“健康舒适”章节中,第5.1.5条规定“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②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 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③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2]。”该条标准是从2014年版标准“室内环境质量”章节第8.1.3条基础上衍生而来,除继续对原有常规评价指标,例如照度、眩光和显色性等做出规定外,还增设了关于照明产品光生物安全和照明频闪的相关评价指标。
LED光源自21世纪初期起,因其节能经济、环保易维护等优点逐渐应用于民用建筑照明设计。2014年,随着《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实施,LED照明在电气设计中的使用进一步得到规范,应用范围也全面扩展至住宅、办公、商业等多种类型建筑。但由于技术发展的局限性,LED光源同时也存在着显色性、蓝光和频闪等问题,尤其应用在人员长期工作或停留场所时需特别注意。2014年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适逢LED光源广泛应用初期,对上述情况并未做出明确规定,现有电气设计资料和绿色建筑标识申报材料在照明产品光生物安全和照明频闪两方面均鲜有充分阐述。
以某常用LED照明产品样本为例,该样本未提及产品光生物安全相关信息,光源照明频闪信息以纹波电流表示,与《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2015)中的LED频闪指标波动深度FPF存在差异,不能作为判断该光源是否符合评价标准的证明材料。而根据最新版标准规定,满足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除常规设计文件外、还需要提供现场检测报告、灯具产品检测报告和灯具入场清单。由此可知,新版标准实施后,从业人员要自项目设计初期起重点关注光生物安全与照明频闪有关信息,严格使用符合新版标准要求的LED光源,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注有关技术参数,有效支撑后期的绿色建筑申报;在确认中标灯具规格后,及时核对产品样本信息是否符合评价标准要求,补充有关设计文件,使建筑电气设计符合现行评价标准规定,适应新时代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需要。
4 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2019年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紧随时代步伐,将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的绿色建筑技术调整为控制项,并增加了能够有效降低能耗、实现能源可循环利用的新型绿色建筑技术作为评分项。新版标准在电气设计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需要通过电气设计手段实现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广泛分布于新评价体系的所有章节;原有与电气设计相关评价指标的达成条件更加具体,需提供的评价材料更加详实;新增电气设计相关条文均涉及前沿绿色建筑节能技术、仅靠现有常用证明材料无法全部满足要求,需有针对性的进行补充优化。
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电气设计手段的日臻完善,未来绿色建筑电气设计将会出现与其他专业融合更加深入、节能指标更加清晰、评价对象分类更加精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更加广泛等发展趋势。深入理解新版标准的变化,切实掌握相关条文在电气设计中的正确应用方法和图纸表达深度,将协助从业者设计出更加低碳环保、适度简约的现代绿色建筑,造福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