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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藏有别”到“川康有别”
——丁宝桢至赵尔丰督川时期对外国人进入康藏游历的应对与管理

2020-02-25向玉成

关键词:巴塘社会科学院游历

向玉成,肖 萍

(四川旅游学院 a.旅游文化产业学院,b.马克思主义学院,成都 610100)

一 引言

西方人对藏区的最初了解,可追溯到有关约翰长老(John the Presbyter)及其宗教国的传说,“西藏的诱惑力首先是由在亚洲发现一片基督教飞地的希望而受到鼓动的”。(1)米歇尔·泰勒著《发现西藏》,耿昇译,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57页。自中世纪以来,西方关于藏区“黄金国”的各种记载史不绝书(2)具体可详见:布尔努瓦著《西藏的黄金与银币——历史、传说与演变》,耿昇译,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年版。另,该书第一章由耿昇译为《西藏的金矿》,载《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四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29-390页。,入藏区的外国人也时常有之。迄今能查到的较早游历藏区的西方人,为元代意大利方济各会士鄂多立克。(3)鄂多立克(Odoric da Pordenone,1265-1331),又译和德里,约1329年(元文宗天历二年)路经玉树曲麻莱、治多和杂多三县,再从拉萨西部的西藏地区返回欧洲,当时的玉树是萨迩派法王的统治区域。参见:房建昌《外国人入玉树州考及有关玉树的外文史料》,《西北民族研究》1997年第2期,第91-97页。14世纪中叶以后,由于元帝国崩溃,东西陆上交通受阻,外国人入藏甚为困难。随着地理大发现所引发的全球殖民探险狂潮,藏区逐渐成为了探险的“圣地”和“禁地”。中世纪至近代早期(the early modern era),藏区中心城市拉萨(Lhasa)逐渐成为西方人文献和心目中的“圣城”(Holy City)和“禁城”(Forbidden City)。

17世纪,首先踏入藏区这片神秘之地的外国人,主要是来自欧洲的传教士。1624-1642年间,基督教罗马总会先后派出葡萄牙修士安东尼奥·安德拉德(Antonio de Andrade,1580-1634)等22人入藏到古格王国扎布兰、后藏日喀则等地传教,但几无成效。1658年,奥地利耶稣会士白乃心(4)Johannes Gruber,字蔡阳,1680年逝于匈牙利,又译约翰·格鲁贝尔、约翰·格鲁巴、约翰·格鲁伯。和比利时传教士吴尔铎(5)Albert Dorville,字绍伯,又译道维尔、德·奥维尔、多尔威尔。从澳门到北京,待了三年,1661年从北京走陆路返回印度,10月到拉萨并停留了两个月,白乃心的记述再次引起欧洲人对西藏的强烈兴趣。18世纪上半期,嘉布遣会先后派出18名法国、意大利会士到拉萨活动,重要人物有图尔斯(6)Francois Marie de Tiurs,又译弗朗索瓦·玛丽神父。、阿斯科利(7)Giuesppe da Ascoli,又译古瑟普神父。、佩纳等,但由于喇嘛的激烈反对,1740年,佩纳关闭了拉萨传教区,回到尼泊尔后数月病死;1741年,嘉布遣会士们返回西藏,1745年尽数被驱逐。(8)图齐著《西藏宗教之旅》,耿昇译,中国藏学出版社2012年第2版,第279页。同期,在拉萨活动且影响甚大者,还有在藏六年的意大利传教士伊波利托·德西德里(9)Ippolito Desideri,1684-1733,又译德西迪利、德斯德利。以及到拉萨学经、游历的俄国人、荷兰人(10)王远大《近代俄国与中国西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323页。。柳陞祺先生认为,这些西方传教士纷至沓来之日,也正是格鲁派寺庙集团与和硕特蒙古始汗后裔争夺卫藏地方权力斗争剧烈之时;到18世纪中期,经过清政府几度用兵、平息纷争而稳定西藏政局之后,这些外国传教士才无隙可乘,终于1745年全部撤离。欧洲传教士的初期试探到此告一段落,此乃西方基督教进入青藏高原与藏传佛教的第一次交锋。(11)柳陞祺《拉萨旧事(1944-1949)》,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4页。对于藏区,强盛期的清王朝尚可保其不被列强染指。1745-1746年,清廷在藏区禁教,西方在拉萨的传教站点关闭并撤出人员,此后入卫藏的传教士甚少。

尚处于资本主义发展上升时期的西方列强,与尚处于传统封建社会乃至于农奴制社会形态的清王朝和西藏地方社会之间,在18世纪逐渐形成了“错位对视”(视自我为中心、相互之间不了解、定位不准确等等)。随着列强对中亚展开争夺,藏区成了各方都绕不开的“制高点”。前期强盛的清王朝,其势力及于葱岭,与英俄在世界屋脊地区形成“顶牛”之势,但清王朝并无向西前出之战略考虑(也无此实力),与英俄得寸进尺的扩张态势形成明显对比。18世纪末,英国通过其统治下的印度当局,唆使尼泊尔的廓尔喀部落多次袭扰西藏。1791年6月,廓尔喀部落以藏方未按约付足银元为由,出兵侵犯我国西藏,其目的是企图通过这个部落战胜西藏以便扩大英国对西藏的影响,但英国的如意算盘落空,清廷派福康安率军入藏,击败了廓尔喀部落并使其成为清廷藩属。(12)黄万伦《英俄对西藏经济侵略的历史考察》,《西藏研究》1982年第3期,第43页。1793年,“天朝军队穿过喜马拉雅山区并使加德满都恢复了和平”(13)图齐著《西藏宗教之旅》,第279页。之后,大清政府对西藏地方的边防和对外往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具有基本法性质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令英国企图渗透乃至直接染指西藏的图谋及行动受阻。此后,外国人欲进入藏区,难度甚大,即便能够进入,也只能是偷偷摸摸潜入。

19世纪初,英国加紧了对喜马拉雅山区的尼泊尔、锡金〔哲孟雄〕、不丹三国的侵略,企图借以打开侵入西藏的大门,通过1815年英尼签订的《塞哥里条约》,控制了尼泊尔。此后这一地区逐渐向探险者敞开了大门,英国也加大了谋求进入卫藏的力度。进入19世纪中期以后,西方人对卫藏的争夺,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谁当老大”这样一个全球性问题,进而出现了以大英帝国为“带头大哥”、俄国为“二哥”,以探险考察为主的入藏运动。其进入藏区的方向,1840年前主要有南(印度、尼泊尔)、西(拉达克)两个方向,即从其两个前进基地:大吉岭-亚东北上和从拉达克入藏西阿里地区,矛头直指卫藏腹地,但很难成功穿越到达拉萨;1840-1951年间则再增加了从北(青海、新疆)、东(川滇和康区)两个方向。

鸦片战争以后,英俄两国在藏区周边步步紧逼,国势日蹙的清王朝只能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勉力保住藏区。(14)对此,吕思勉先生分析得十分透彻:“历史上的匈奴、蒙古,都是从亚洲西北部侵入欧洲的。却从俄罗斯兴起,而亚洲西北部,反受其侵略。历史上的印度,是常受西亚高原侵略的。却从英吉利侵入印度,而西亚高原,亦反受其侵略。而且英人的东侵从海,俄人从两海之间东南下,而印度固斯山(今译兴都库什山)一带,就做了两国势力的交点。这也可谓极历史上的奇观了。当英人侵入印度,俄人侵入两海之间的时候,也正是清朝平定天山南北路和征服西藏之时。三国的势力,恰成一三角式的样子,乃英俄两国的势力步步扩充,而清朝的实力,则实在不能越葱岭一步,就弄成后来日蹙百里的局面了。”详见:吕思勉《中国的历史》,新世界出版社2016年版,第332-333页。1858年签订的《天津条约》,虽然规定外国人可到“内地”传教、游历,但并未载明包括藏区。(15)相似论断,可参见:郭永虎《近代清政府对外国人入藏活动的管制政策》,《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第92页。1862年,同治帝下旨:“严饬沿边各属认真查察。如有内地传教之人潜赴藏地者,概行截回,毋令乘间偷越。”(16)宝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二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影印本,第25页。故1876年《烟台条约》签定之前,外国人进入藏区,虽然没有明确被视为非法活动,但遭到了当地僧俗人士的强烈抵制,外国人深入藏区以至于梦想到达拉萨的企图多以失败告终。1876年,《烟台条约》“另议专条”的签订,使外国人取得了入藏“探路”的合约权利。此后,外国入康区和卫藏人数猛增。(17)据笔者统计,1840—1875年入康区和卫藏的外国人数量分别为30人、49人,1876-1911年则分别达306人、400人。迫于条约和各方压力,势处“两难”的清廷和四川当局,对外国人入康、入藏采取了“康藏有别”乃至“川康有别”等对策措施。对此问题,目前学界尚未见专论。下面仅对丁宝桢至赵尔丰督川时期晚清政府尤其是四川地方当局对外国人入康藏游历的应对和管理加以探讨,力图揭示当时在外国人入康藏问题上的复杂局势。

二 历史留下的难题:晚清对外国人实行“入康不入藏”之策略

1845年,潜入藏区的法国传教士古伯察(Huc,Evariste-Regis)和秦噶哔(Gabet Joseph),于次年被从拉萨经康区押解出川至粤,此后逐渐形成惯例,即:凡违背清朝规定企图从康区潜入藏区者,均押解回出发地,甚或押解出康区。1858年《天津条约》和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外国传教士取得了入“内地”传教的合约权利。此后,英、法等国的军官、医生和传教士纷纷提出入藏要求。据苏松太道吴煦禀称,1860年底就陆续收到英、法、美诸国领事馆要求到内地(包括西藏)游历的申请40余件。(18)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影印本,第9页。对于大量外国人要求入藏游历这一难题,清廷迫于条约压力,实际上采取了“入康不入藏”的对策。1875年以前,外国人入康藏,以巴塘、察木多(昌都)一带为限,严禁越过宁静山;以法国传教士为主的外国人入康藏传教、游历,均遭到了当地各方的强烈抵制,外国人企图通过康区深入藏区腹地的企图,更是均以失败告终。例如,1868年,英国探险家古柏由打箭炉(康定)穿越康区至巴塘后,入藏受阻,只好折而南下入滇,但在维西亦被拘押,最后被迫原路返回打箭炉。(19)古柏(Thomas Thornville Cooper)入康事,详参:T.T.Cooper, Travels of a Pioneer of Commerce in Pigtail and Petticoats(or:An Overland Journey from China towards India) (London:John Murray,1871), Chapter XIII:Imprisonment at Weisee,355-385.由于当时进入康藏地区的外国人数量尚不多,且主要系法国传教士,所以在管理方面,矛盾还不像后来那样突出。

1876年签订的《烟台条约》“另议专条”,使外国人取得了入藏“探路”的合约权利。清廷不能直接违约,明里只好下令各地允许外国人“持照”游历。由于清廷是因为战败而被迫允许外国人入中国内地游历,所以在近代中国,外人入境游历首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因其涉及到国家主权。清政府对入境游历者的态度和管理措施,直接关系到外国人进入中国内地游历的范围和规模控制问题,同时也直接涉及到地方官员们的政绩和仕途。由于条约规定要严加保护入内地游历之外国人,为尽可能避免外交纠纷,对外国人入内地游历,清政府一直是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除严格审查游历执照、设置游历禁区之外,清政府还在接待及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力。在入境游历者的旅行全程中,清政府几乎是一县一查、全力接送、专人保护,同时地方官员还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总理衙门定时汇报护送情况、外国人的游历情况、出入境日期等。自1878年10月起,入境游历人数最多的四川省,开始按季上报游历者的情况。(20)柴松霞《晚清政府关于外国人内地游历政策的特点与评价》,《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第71-75页。

1876年后,对数量猛增的入康外国人之管理,亦成为当时四川地方政府的一大难题。根据《天津条约》,外国人在华居留,仅限通商口岸之“口岸界址”之内。(21)向玉成《鸦片战争后“口岸界址”的议定及其原因》,《清史研究》2010年第4期,第141-146页。若前往非通商口岸地区,须持执(护)照,并指明前往省份、地区,以备查验。执(护)照由各国领事官发给,经过地方应随时呈验,由地方官盖印放行,沿途派兵役护送交接。此即内地游历护照(或内地游历签证),乃清代护照管理的一大特征。由于当时的康区大部分地方归四川管辖,鉴于康区在清朝控御藏地战略中的特殊地位,晚清四川地方大员们对外国人入康管理问题,可谓绞尽了脑汁。

光绪初年,四川设立了专门机构“四川洋务局”,管理外国人游历护照事宜。晚清外国人前往川边藏区(康区)游历传教,尚须履行特别手续。即:除须持有各该国领事官发给的护照外,还须前往四川总督衙门及后来的川滇边务大臣官署请领准许前往的“执照”(照内注明游历地域)和“马牌”,沿途派兵勇护送,凭马牌由土官(土司)支派乌拉、驮畜。(22)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四川省志·外事志》,巴蜀书社2001年版,第497页。但由于地方接送、派兵派人护送、游历地域等之规定,在具体操作和实行中遇到的问题及管理漏洞甚多,常常为外国人所利用,由此造成的相关交涉可谓层出不穷。此外,各地官员、土司和头人一般都会主动给外国人送去食物和礼物,以示友好之意,但这也刺激了某些外国人的贪索之欲。史书对于此类相关事实记载甚多,此不赘述。

在游历地域限制问题上,四川地方当局在具体管理和操作中,力图以巴塘地区为限,尽力防范外国人越过宁静山一线。即便如此,涉外纠纷仍不断发生,事端迭起。先后发生五次重大教案的四川巴塘地区,可谓晚清外国人由康入藏的“到此须回头”之地。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此前逐渐形成的对外国人“入康不入藏”的作法,在《烟台条约》签订后并未改变。例如,1877年入康的威廉·吉尔(William John Gill)和麦士尼(William Mesny)一行,像十年前的古柏一样,本拟经巴塘西入藏区腹地,但受到藏人武装阻拦,只好南下云南。只不过,他们与古柏的不同在于并未被迫原路返回,而是顺利走出了康区。

三 丁宝桢督川时期:“借藏阻洋”与“康藏有别”

(一)苦无良策

丁宝桢督川时期(1877-1886年在任),恰逢外国入康人数猛增之际。丁抵任两个月后,即有英国人威廉·吉尔、贝得禄(Edward Colborne Baber)先后由成都起身,准备由康入藏“游历”。(23)威廉·吉尔、贝得禄入康史实,分别参见:William John Gill, The River of Golden Sand: being the narrative of a journey through China and Eastern Tibet to Burmah (London:John Murray,Albemar,1880; The Second Edition,Condensed by Edward Colborne Baber and Henry Yule, 1883);Edward Colborne Baber,Report on A Journey to Ta-Chien-Lu (London: Houses of Parliament,1879).对于外国人入康藏游历的意图和可能的后果,丁宝桢曾于1877在关于吉尔、贝得禄入藏游历的奏折中分析认为,英人之意在于窥伺后藏,强调:“自川省打箭炉以至前后藏,中间八九千里,尽属番夷部落。夷性反复,日后该洋人来往彼地,无论自彼至藏或自川至藏,拦阻之处必多。臣惟先行严饬塘务各委员,遇有洋人由川赴藏,必婉词劝阻,阻之不听,则设法随时保护,并知照驻藏大臣妥为办理。”(24)《丁宝桢奏牍》,吴丰培辑《清季筹藏奏牍》第一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第3-7页。由此可见,此时丁宝桢想到的办法,不外“婉词劝阻”“随时保护”之类。

威廉·吉尔和贝得禄等人“入藏探路”,也引起了总理衙门疑虑。从1878年1月总署《议复丁宝桢奏英人西藏探路用意狡谲情形折》内容来看,虽然清廷对当时英、法等国人游历、传教之图谋及其后果很清楚,但迫于条约压力和地方的反对而处于“两难”的境地,还没有想到更为妥善的对策。(25)相似论断,可参见:马汝珩、马大正主编《清代的边疆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32页。

1879年4月,清廷谕令川督丁宝桢与新任驻藏帮办大臣色楞额(此前为成都副都统,1879年10月到拉萨上任)对“甚关紧要”的“藏中事务”会商奏报。丁宝桢、色楞额会商后,对于洋人入藏游历问题,提出了如下应对措施:(1)先婉言阻止,决不令其轻入;(2)于藏中与各路交界之处,择要增设文报委员二人,归驻藏大臣统属,专司稽查护送游历洋人各事。如此可先为防范,即便出事,也可不留藉口。5月,清廷谕令同意丁宝桢等增设文报委员二名,并强调说:“遇有入藏游历洋人,设法阻止;倘不能阻,则加意防护,勿稍疏玩,以免滋生事端。”(26)《清实录》第五十三册,中华书局2008年影印本,光绪朝卷九十二,第381页。由此可见,丁宝桢此时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阻洋”,只能是增派专职人员,加强监察,做好保护,避免涉外纠纷,而清廷也认同了丁宝桢的这些措施。

(二)“借藏阻洋”与“康藏有别”

1877年发生的吉尔一行在巴塘受到藏人武装阻拦以防其入藏一事,对于欲利用藏人阻挡外国人入藏的川督丁宝桢来说,可谓正中下怀。此后,丁氏长期采取这一策略,以阻止外国人进入巴塘以西的藏区。(27)冯明珠《近代中英西藏交涉与川藏边情——从廓尔喀之役到华盛顿会议》,台北故宫博物院1996年版,第121-124页。而丁宝桢公开采取“借藏阻洋”的策略,始于处理奥匈帝国摄政义探险队谋求入藏游历一事。

丁宝桢督川不久,就遇上了惊动朝野的奥匈帝国摄政义伯爵(Grof. Szechenyi Bela)率探险队谋求入藏这一重大涉外事件。1879年夏,摄政义请准总理衙门护照,以“游历”之名,企图入藏。清廷鉴于条约规定,叠令沿途加意保护。

经过鸦片战争后历次失败和挫折,地方大员们对于涉外事件畏如猛虎,避之唯恐不及。沿途各省大员如陕甘总督左宗棠、西宁办事大臣喜昌、驻藏大臣松溎、四川总督丁宝桢等,莫不如临大敌,能推则推,实在推不掉,则加派官兵、严密护送,唯恐出事,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严令沿途迎送官兵,所有“经费口粮,均准其作正开销,以资迎护。如敢虚应故事,并不认真派护者,查出即行严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前车之鉴,如代理维西通判、云南候补府经历田昌稼,就因1868年古柏在维西被阻回一事而被“交部严加议处,以示惩戒”。(28)《云贵总督刘岳昭、云南巡抚岑毓英奏》,宝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八十五,第3-4页。因此,对于洋人入藏区游历考察之事,地方大员无不视为“烫手的山芋”!

陕甘总督左宗棠、西宁办事大臣喜昌等唯恐摄政义探险队这路“祸水”到来,迭次上奏,请总理衙门照会阻止马加国摄政义等往西藏游历。1879年8月底,西宁办事大臣喜昌奏:“请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照会阻止。”(29)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西藏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620页。摄政义探险队至青海后,本拟从柴达木入藏,左宗棠等以道路难行为由,多方劝阻,于是摄政义探险队改由川藏大道入藏,1879年9月25日到成都。时值四川乡试期间,丁宝桢即以自己“在闱监临”为由,采用“拖”字诀,但摄政义态度坚决,答应只等待五天即起程。丁宝桢于是多方劝阻,希望其“入康不入藏”,由巴塘“改道前赴印度”。据丁宝桢自述,10月5日,丁宝桢“出闱”后,前去会晤摄政义,采取“借藏阻洋”的策略,多方夸大藏人对洋人的“敌意”,说此前欲进藏游历之洋人甚至他自己所派之入藏委员均“被阻改道”,并且“川省保护,亦只能至交界之巴塘为止,此外系属藏地”,其之所以大肆强调“康藏有别”,在当时所考虑的主要是若“此次能阻其不得进藏,则以后游历之员,亦不至接踵而来,可获数年之安。此乃欲收先纵之法”。(30)《川督丁宝桢奏设法阻止洋员入藏游历片》,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十七,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13-15页。摄政义探险队于10月10日起身入康,到巴塘后,鉴于藏中力阻,只好折而南下云南。

此后,丁宝桢多次沿用其“借藏阻洋”的策略。1885年,英国人马科蕾(Colman Macaulay)“来京专议印度西藏通商一事”,取得总理衙门允许其赴西藏的护照,欲于次年率“商务代表团”到西藏游历。此事曾大费周折。“藏地通商,英人蓄志已久”,英国印度事务部曾连续致函总署,要求西藏通商。清廷鉴于“西藏番众,仗喇嘛为长城,视洋人为深仇”,而“游历载在条约,目前即不遽许通商,须先与藏番定议,准其游历”,命令川督丁宝桢、驻藏大臣色楞额、帮办大臣崇刚等派人“切实开导”藏人,并迅速复奏。(31)《谕丁宝桢等英使来议印藏通商,着派员开导藏番电》,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六十一,第2-3页。丁宝桢本人是极力反对此事的,认为英人的目的不仅在于西藏,还在于图川。面对这一难题,他连上数折,一面称应“慎之于始”,一面又只得回复说尽力“开导”,但须请英人等待,即采用“拖”字诀,他还举例说摄政义欲入藏被阻于巴塘,中国官员黄楙材、丁士彬欲入藏均被阻,加之几年前俄国人就要求入藏,如果贸然答应英国,列强得寸进尺,局面将难以收拾。(32)《川督丁宝桢奏西藏与英人通商请慎之于始折》《川督丁宝桢奏藏人傲狠强横,通商一事拟先派员开导片》《川督丁宝桢奏英人因俄官赴藏游历,欲与西藏先行通商片》,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六十二,第17-25页。驻藏大臣色楞额、帮办大臣崇刚也上奏附和丁宝桢的意见。(33)《驻藏大臣色楞额等奏派员开导藏番折》,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六十三,第15-16页。同时,丁宝桢在康区巴塘、理塘等地增加兵力,预为布置。英国则态度坚决,声称马科蕾必须入藏。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免事态扩大,上奏总署,要求“请知照川藏勿任拦阻”,一面会晤英使,要求马科蕾暂缓入藏。(34)《直督李鸿章致总署,英人游历西藏,请知照川藏勿任拦阻电》,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六十六,第22-23页。英国人以“另议专条”之实行已经被迁延20年,态度强硬,称若再被拦阻,即“带兵三千,自行保护前进”。(35)《驻藏大臣色楞额等奏英人游历西藏,派员开导藏番折》,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六十七,第17页。1886年,丁宝桢去世后,护理川督游智开亦解决不了这个难题,也只好采用“拖”字诀,说开导之员虽“络绎于途,焦敝其口”,藏人“非特毫无领悟,转至目为洋党,强行阻遏,每事防闲。一切布置,密不预闻。一切消息,不以实告”。(36)《护川督游智开等奏藏番阻英人入藏,派喇嘛劝导折》,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六十八,第12-14页。其后,刘秉璋任川督,文硕代替色楞额任驻藏大臣。总署在英国的压力下,只好答应其“通缅之请,杜其入藏之谋”,“英使乃允停止入藏,只在藏印边界通商”,并要求“订立新约”,从而为英人进一步行动埋下了伏笔。(37)《总署奏议复印藏通商事宜折》,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六十九,第27-28页。后来,英国威胁出兵锡金,1889年初又在门巴一带修路,进窥康藏。

丁宝桢强调“康藏有别”并“借藏阻洋”的上述举措,源于他对以英国为首的列强觊觎藏区和川康的极度忧虑。在其去世前一年的1885年,他还上奏清廷强调此事。考虑到当时的情况,作为处理此事首当其冲的地方大员,丁宝桢实属“两难”:条约+朝廷压力+当地人反对,稍一不慎,后果即不堪设想。其虽极力反对洋人入藏,但又得上对总署和清廷、下安地方、外抚洋人。万般无奈之下,身为川督的他,只好采取“借藏阻洋”、“康藏有别”的策略,不能“全阻”,那就“半阻”,力求洋人“入康不入藏”。

“借藏阻洋”之策,在当时起到了一定作用。此后直至清末,大量外国游历者由川康方向入藏,无论单独行动,还是组成考察队,都未能超越巴塘(宁静山)这一界限,除非其采用非法手段潜入。1899年,日本僧人能海宽与寺本婉雅试图经打箭炉、理塘、巴塘入藏被阻,被土司武装“护送”原路返回打箭炉。寺本婉雅本循来路归国,后于1905年4月经青海玉树州、那曲入拉萨;能海宽则留康,1900年5月欲改道北路经德格抄小道入藏,但仍受阻折回。1904年,英国驻重庆领事谢立山(Hosie Alexander)游历康区,最远也只不过到了巴塘以西的宁静山界碑处。但是,此举也有明显的负效应,即给了外国人一种清廷“难以管辖”藏区的印象。(38)关于丁宝桢的对藏策略及其评价,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冯明珠先生认为,丁宝桢的相关策略“无意中损伤了清廷治藏主权”(冯明珠《近代中英西藏交涉与川藏边情——从廓尔喀之役到华盛顿会议》,第125页),而学者张秋雯则以为如此评价“不免失之于苛求”〔详见:张秋雯《丁宝桢川督任内对藏局的因应》,《“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5),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6年版,第144-145、166页〕。笔者以为,处在当时的具体情况下,丁宝桢“借藏阻洋”,收到明显效果,但此举亦确有负效应(详后文)。另一方面,藏中人士“阻洋”成功,亦造成多方面后果。

(三)多重后果

藏中人士阻止摄政义探险队时,规模甚大,且事态有扩大升级的趋势。“藏中番众一闻洋人入境,哗然聚兵拦阻,情势汹汹”,其所聚兵马,多达数千人,并“拦入川境百里有余,直逼牛古渡口”。藏人部伍之盛,摄政义探险队在“茶树山顶目所亲睹”,不得不改道入滇。尽管如此,藏族军民并不罢休,他们在“撤兵退回江卡之时,道经莽里教堂,即用刀剑破坏门窗,抛掷器物”,还“搬出桌椅木器及马草园根”,并派人前赴巴塘,勒令巴塘文武土司,将各处洋人逐去,并具结永不许洋人由此进藏,如有洋人来巴塘,也“不许土司支应乌拉”,否则“必至巴塘驱逐洋人,焚毁教堂及土司房屋”,甚至“遍札巴塘、理塘、霍尔、章谷、叠盖(德格)各土司,及云南所属阿墩子(德钦)、中甸、维西等处寺院僧俗人等,以后一律不许洋人过境,亦不准各处迎护接送”。(39)“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教务教案档》第四辑(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版,第801-804页。

清廷对藏中人士此次兴兵截阻洋人和暴力毁坏教堂财产之举十分震惊,严令川藏迅速平复:一面命驻藏大臣飞檄劝谕,迅速退留阻截之兵;一面又通过四川总督丁宝桢令副将祝文榜带兵300名,火速驰赴巴塘,会同该地粮员嵇志文、都司李万春等,强迫藏兵解散,并扼防要隘,保护教堂;同时还下令土司赔修教堂门窗,清还木器等教会财产。为了确保莽里教堂的安全,由粮员嵇志文等提出,经成都将军恒训、川督丁宝桢批准,征得法国驻打箭炉教会主教毕天荣同意,将该教堂迁至较为偏僻的盐井,照原样重建。迁建工程于1880年秋后完成,次年3月经法国公使海宝正式复函认可,此事方才了结。(40)“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教务教案档》第四辑(二),第831-834页。但此后,巴塘地区逐渐成为近代康区汉、藏、洋冲突的焦点地区,教案频发。

对于办理此事不力的官员,清廷进行了惩处。清廷一再要求驻藏大臣松溎做好对西藏僧俗各界人士的“开导”,即解释说明工作,但是,西藏各阶层人士及僧俗百姓并没有“遵旨执行”,且还调兵赴巴塘,立意驱逐洋人。(41)周伟洲《唐代吐蕃与近代西藏史论稿》,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6页。总之,清廷认为松溎开导不力,“未能剀切晓谕,着交部议处”,随后被免职。(42)《旨寄驻藏大臣松溎等晓谕藏番照约许洋人入藏游历》,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十六,第24-25页。色楞额于年底正式上任后,立即上奏清廷,说摄政义一行虽已“劝回”,但此次动静闹得如此之大,实在可怕,因此“请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知会他国使臣,洋人暂缓入藏游历,以免疏虞生事”。(43)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22页。

川督丁宝桢处理此事的做法,清廷虽未有何异议,但对于藏中此次“阻洋”显示出的坚强决心和势头,却甚为不安,专门用五百里加急谕示丁宝桢、色楞额、维庆等“随时设法维持,相机防范,不可稍有疏虞,致贻后患”。(44)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22-623页。言下之意,丁宝桢此举,虽可用于一时,但须防其“后遗症”。这说明清廷并没有预计到,虽多次明令各地依照条约行事,不得肆意阻拦洋人,但藏区非但坚拒洋人,且此事的后果会如此严重。此后,清廷对于藏中的排外势头,开始引起高度重视。有论者谈到近代西藏的“激进民族主义”时,认为清廷大员在此事过程中压制藏人的排外情绪。(45)张双智《近代民族主义视野下的西藏问题》,《青海民族研究》2011年第1期,第97-105页。笔者以为,对此还可进一步加以分析。实质上,处于两难境地的清廷和地方大员当然想排外,但又受条约束缚。其实,在对待外国人的问题上,清廷上下与康藏各方目的是一致的,只不过清廷还得考虑条约问题。有论者认为,当时“清政府仅是‘劝阻’”,清季各国的“探险家”来西藏的很多,但能到达拉萨的却很少,这是西藏地方坚决抗拒的结果。(46)陈庆英、高淑芬主编《西藏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468页。此论尚欠深入分析!清廷上下在防范外国人入藏问题上,可谓绞尽了脑汁,力图“入康不入藏”,甚至采用了上述“借藏阻洋”的策略。故丁宝桢的策略实质是“借藏阻洋”,只不过因为藏人“阻洋”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决心和势头令清廷上下感到不安,因而又想防范,这才出现了所谓的“压制”。

对于阻洋入藏,当时清廷内部亦有不同看法。1890年,驻藏大臣升泰就俄人游历藏北遭到藏人阻拦之事奏陈:“现今地球各国无不许别国之人游历,独西藏为中国所属,中国既有护照,该藏番反为劝阻……以一小邦而屡结怨于欧洲大国,实非藏地之福。”(47)转引自:柴松霞《晚清政府关于外国人内地游历政策的特点与评价》,《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第75页。此外,藏中少数人士从此次阻洋成功中看到了外国人和清廷的软弱,以至出现了“洋汉均阻”的情况。1884年10月19日,清廷旨寄丁宝桢、色楞额、崇刚称:“据丁宝桢奏,道员丁士彬赴藏被阻,请饬查办等语。前据色楞额禀称,丁士彬被番众拦阻,当经谕令该大臣等查办,与该督所奏情形相同。即着该大臣等查明洋人、俄官拟由西宁入藏者,督饬沿途文武员弁,设法保护。”(48)《旨寄丁宝桢等中俄人士赴藏被阻,着督饬保护电》,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四十八,第1页。这反映了当时在康藏问题上的复杂局势。由于势处“两难”,清廷一再要求各地“遵守条约”,表面上令藏人允许外国人入康藏,一面又采取“借藏阻洋”的策略,造成洋人欲入康藏,尚需借助清廷上下和地方大力保护,从而给藏人“洋汉均阻”提供了由头,由此出现了本来受列强侵略的清(汉)人是要阻洋的,表面上又不得不出面保护洋人入康藏;康藏本来是希望中央和地方上下合力阻洋,此时又连汉人一并加以阻止,甚至视汉人为“洋党”;洋人本欲利用康藏反对清廷(与汉人),图谋康藏,此时反而不得不与清(汉人)合力谋求入康藏等,局势可谓错综复杂。(49)当时部分外国人亦注意到了“洋人借汉人入康藏,藏人视汉洋为一路人”这点,并在相关著述中有所论述,如英国人台克满所著《一个领事官的藏东行》一书。详:Eric Teichman, Travels of a Consular Officer in Eastern Tibet: together with a History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China, Tibet and India (Cambridge: The University Press, 1922): 226-229.此种乱象的根源,一言以蔽之,都在于外来势力的试图进入,加剧了康藏地区本就复杂的局势。

四 赵尔丰督川康时期:“川康有别”

(一)背景与措施

赵尔丰调督川康(50)赵尔丰于1906年任川滇边务大臣,1908年任驻藏大臣,1911年4月接替其兄赵尔巽任四川总督。时期,康区局势十分复杂,涉外事件频发。1905年,巴塘教案震惊中外。同年,法国传教士魏雅丰(Andre-Alphont Vignal)在阿墩子与中国人赵树芳合谋残杀纳姑村民茨称,此事上报云贵总督锡良后,清政府迅速将魏雅丰拘押在案,然而却在与法国公使的交涉中,同意将魏雅丰从丽江府押往蒙自,交与法驻蒙自领事审理。法方用教民作翻译,不顾纳姑村证人的供词,将魏氏指使一节略去。在要犯赵树芳在逃的情况下,草草结案,无罪释放魏雅丰,并将其护送出境。此后,法方以种种借口拒绝清政府追回已躲到香港的魏雅丰,并对其进行重审的要求。对此,云贵总督锡良(赵尔丰之多年上司)亦无可奈何!此事成为“维西教案”的诱因之一,影响甚大。1909年,法国司铎裴师古在巴塘“不听劝告,轻出漫游,以致四月二十七日在巴河溺死”,法国总领事借机生事,照会川督称:此事系地方派兵派人护送不力所致,要求川督严令地方切实负起保护外国人之责。赵尔丰立即严令四川通省洋务总局,发文令各县务必“选派精强兵勇”护送,严禁找人替代,“藉免疏虞而杜口实”。(51)四川省档案馆编《巴蜀撷影:四川省档案馆藏清史图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5页。

赵尔丰主政川边不久,就遇上了影响甚大的“德门内事件”。1907年,美国人德门内在云南阿墩子枪杀喇嘛补更弄事件,是近代外国人游历康区历史上影响很大的一次中美交涉案件。德门内入康,“游历至巴塘,复欲赴滇,巴塘粮务以其护照未经载有云南省分,且阿墩一带尽蛮地,川省不能越境保护”,请赵尔丰定夺。5月6日,赵尔丰致电川东道,要求转达外务部的意见,嘱美驻渝领事劝止德门内前进,原路返回。(52)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75页。5月19日,赵又电令巴塘,说美驻渝领事回复亦称:“德门内不应到处游历,嘱即勒令回渝”,要求若德氏“已至盐井,即饬盐井后营派人勒送回巴回理。不准其再赴云南”。6月11日,德氏在阿墩子开枪打死喇嘛补更弄。对此,赵尔丰一面致电驻重庆美领事,告知德门内开枪打死藏民事;一面令程凤翔:“迅派妥弁将德门内押解来省,沿途不得为难。”此事后来在美国强力干涉下,将德氏经重庆解至上海。根据领事裁判权,由美国驻上海领事组织审判,中方仅派员“观审”。最后,美方以德门内系开枪“误伤”为由,将德氏释放。对此,赵尔丰等虽多次力争,但最后仍不了了之。(53)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78-689页。强势如赵尔丰,亦徒呼奈何!所谓弱国无外交,此其一例也。此次事件,对于我们理解近代入康外国人管理的难处及赵尔丰的苦心,应有裨益。

经过此事后,赵尔丰加强了对外国人入康游历考察的全过程监控与管理,尤其是强化了日常报告盘查制。对于外国人前往游历护照注明之外的康区地域,一概严查并送(押)回,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川康有别”为特征的管理制度。

总体来看,赵尔丰督川康时期,康区各地对游历外国人的管理,在此前的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了“川康有别”“入川不入康”的政策措施,其重点为强化日常报告盘查制和以护照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措施。在具体管理上,主要采取了下述举措:(1)地方严密报告;(2)严查护照,强调“川康有别”;(3)已在康区之外国人(包括传教士)非经批准且有专人防护,不得擅自外出游历;(4)外国人游历严限护照所填地域,否则必须立字具结,保证责任自负;(5)对违规游历者,不予支应乌拉;(6)对突发事件迅速处理;(7)对办理不善的官员严加处分;(8)对与外国人勾结者加重惩处。

(二)护照管理中的“川康有别”

对于护照管理,赵尔丰督川康时期,除继续严格实行“康藏有别”并严禁入藏的做法,还实行了“川康有别”的管理措施。对持游川护照而出炉城关(打箭炉)者,一概追查,如花蒙生、徐丽生(Theodore Sorenson)、罗佛(Dr. Zenas Sanford Loftis)、穆宗文之例。

1907年夏,针对英国牧师花蒙生入康游历一事,赵尔丰曾多次电询地方官详情,并要求迅速劝其进关:“速电询巴理,教士花蒙生现在何处,如有护照,即予撤回,劝其进关。”(54)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41页。此后,打箭炉关(炉城关)成为外国人出川入康的首要关口,有无“出关公文”,成为外国人能否入康的关键手续。

1909年7月14日,挪威传教士徐丽生、美国博士罗佛,并带随从七人,从德格到达察木多。二人既无上站公文,复无护送兵丁。徐丽生持有打箭炉王丞护照一张,系填写游历道坞、章谷、德格一带,并未言及察木多;罗佛则只有游历四川护照,更无出关公文,引起当地骚动。经察木多粮台刘廷灏“再三争执”,外国人“始允折回”,刘廷灏“既已阻其入藏,只好多派弁兵小心护送”。(55)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41-642页。对于罗佛、徐丽生擅至康区一事所反映出的清廷涉外护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赵尔丰于当年8月8日专门致电外务部,要求在签发护照时,除继续实行“康藏有别”的政策,还明确提出了实行“川康有别”的措施:“凡外人欲向炉边以外游历者,必须在四川总督及边务大臣处领照,并将游历之地名如巴[塘]、里[塘]等处,明白填注照内。不能仅填四川省份而[到]关外各地游历。向在该处之外国人,如向各蛮地,亦非告知就近文武,允许派护,不能自往,以昭慎重。倘无护照,或有护照非填明关外各口,私自往来者,遇有危险,无论已否设官之处,不任保护之责。”(56)《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致外部,闻英美人突入藏地,蛮民惊骇,拟请商各使须领详明护照电》,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六,第44-45页。一周后,赵尔丰再次致电外务部,表示对此前签发护照问题的不满,并重申了上述主张。(57)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43页。

对于上述措施,赵尔丰执行得十分严格,对查验入康外国人护照不严、不细的官员,纷纷予以申斥或处分。1910年3月16日,察木多官员报告说,调防乍丫汛守备李文忠报称,英国牧师穆宗文由巴塘游历赴江[卡]、乍[丫]、察[木多]等处,于三天前抵乍,李文忠照章办事,妥为保护,两天后穆已经启程赴察木多游历,一切正常。次日,赵尔丰作出批示表示认可。但细心的赵尔丰很快发现了外国人游历地域与护照所填地域不符的问题,故3月19日的批示,口气极为严厉:“该牧师系赴盐井,何竟私赴江卡?其到江卡,是谁保护?有何人执照?该守备均不查明,又不劝阻返回巴塘,且护送来察,殊属荒谬。”当地官员见此,人人自危,这才切实开始查验。李文忠派出人马追赶,但为时已晚。3月19日,穆宗文到达盐井,没有关文,只好说是李守备许可:“巴塘并未给予马牌,彼之前来乍、察,并非冒险,乃系江卡守备许可等语。”如此一来,李文忠难辞其咎。穆宗文本来还想到德格,但此时谁还敢放行?察木多粮台刘廷灏坚决令其原路返回,并派兵严密护送。3月24日,赵尔丰批示对李文忠记大过一次。(58)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44-645页。

1910年8月10日,盐井委员王会同汇报说,英国牧师叶葱郁于8月6日从巴塘抵盐井,关文内所填注亦为从巴塘至盐井游历。随后,叶氏由盐井启程赴阿墩子游历,已派兵护送。8月16日,赵尔丰批示,对王擅自允许叶葱郁赴云南游历,严加申斥。(59)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47页。

有了上述教训后,康区地方官员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对于游历外国人,一律严加查验,并向赵尔丰详细报告其出入辖地时间和路线。1910年8月,法国司铎吕思伯(Nussbaun)由巴塘到盐井,然后返巴塘;10月底,法国副主教常保禄由巴塘前赴盐井游历,在亚海贡教堂暂住两月,然后回巴塘。对此,沿途官员皆如临大敌,事无巨细,均详细呈报,赵尔丰对此作法均表示认可和赞许。(60)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648-650页。对于外国人要求改道游历护照所填线路以外之地,康区官员们鉴于李文忠和王会同的教训,再也不敢应允。1911年3月,穆宗文由巴塘到盐井游历,并“意欲取道阿墩子,游历云南”,盐井委员阎恩培以关文仅有“由巴到井游历、勿任冒险改道他行”而严辞拒绝。(61)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50-652页。对于康区人士与外国人合谋违法行事,赵尔丰更是绝不姑息,加重惩处力度。1910年前,法国驻渝白领事曾多次委托康定喇嘛安荣华为其购买“古铜物件”,适值安氏被赵尔丰缉拿,白领事竟然要求赵释放之。对于安氏1907年在成都借德国领事魏司之信私自将“省城看管已革巴塘土司眷属引出城外”之事,赵尔丰大怒,下令炉霍屯吴庆熙,安氏不准保释并“押交炉厅监禁十年”。(62)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32-633页。

1911年4月后,赵尔丰升任四川总督,代理川滇边务大臣傅嵩炑仍秉持赵氏既定政策,对入康游历之外国人严加管理。如1911年6月法国传教士常保禄再次由巴塘前赴盐井游历,8月法国司铎吕思伯、彭茂美(Emile-Cyprien-Mondeig,1876-?)由巴塘到盐井卡龙教堂,10月美教士浩格登(James Ogden)、医生哈德(William Moore Hardy,又译王哈德、哈德维)、英教士叶葱郁、顾福华(即苏格兰传教士坎宁安)、成忠宣由巴塘起程,携眷赴盐井、阿墩子游历,盐井委员张世杰均进行详报。(63)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51-652、655-658页。而办事不力之官员,亦多受到申斥。1911年6至8月,因英国军官贝尔立(F. M. Bailey)潜入康区游历考察并测绘地图,盐井委员张世杰、察木多粮台刘廷灏等人因办理不善,多次受到傅嵩炑申斥;7至8月,美国教士浩格登、医士哈德游历巴塘、德格、同普、察木多、乍丫和江卡等地,乍丫审判委员林阳和也受到傅嵩炑申斥。(64)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66-669、652-653页。

对于赵尔丰所制定的关于外国人若坚持要求到护照所填地域之外地方游历,中方概不负责并要求外国人立下字据的办法,康区官员一直遵守。1911年8月,英国商人花德金(即金敦·沃德)“由江卡来盐井,即要行赴阿墩子”,盐井委员张世杰即要求其亲笔写下字据,保证:“不要保护,设有他虞,自与中国国家并地方委员无相干涉。”9月2日,傅嵩炑批示,对此处理表示认可:“详悉英商花德金不听劝阻,任意赴滇,既经该委员取不受保护字据存案。该商业已前往,应无庸议。”(65)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53-654页。

对于不加报告而擅自游历的外国人,傅嵩炑主政川边时,仍采用赵尔丰的做法,即令外国人原路返回。1911年11月,吕思伯“不报衙门,私赴盐井”,盐井委员张世杰即前去质问,并令其“仍返巴塘”。(66)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下,第659页。

总之,赵尔丰调督川康后,对入康外国人游历实行“川康有别”的措施,从多方面强化了管理。这一时期,可谓近代历史上对入康外国人管理最为严格的时期。辛亥剧变,川边强人赵尔丰被杀,中国政府对外国人入康及入藏的管理与限制均有所放松,但因1911-1918年康区动荡,外国人(尤其是传教士)大多撤出,故民初入康外国人数量并未激增。

五 余论

在外国人入藏问题上,晚清政府始终面临着履行不平等条约与维护其在西藏的主权及领土安全之间的矛盾。(67)郭永虎《近代清政府对外国人入藏活动的管制政策》,《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第95页。论者认为,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的“另议专条”(要求中国同意英国派员入藏探路等)绝不是英公使威妥玛(Thomas F. Wade)的神来之笔,而是随着印度茶业的蓬勃发展,在谋取印茶销藏利益的推波助澜下产生的策谋。(68)吕昭义《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1774-1911)》,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3页。不过,1876年《烟台条约》之“另议专条”订立后,外国人入卫藏在一段时间里仍然未能如其所愿,导致英国等大为不满,并因此成为其多次借机生事的理由。例如,1903年7月中旬,荣赫鹏进至西藏干坝,向参加谈判的西藏地方代表发表声明,称1876年《烟台条约》之“另议专条”所列英国可派员入藏探路及在中印边界开展贸易通商等事,由于西藏方面的阻挠而未能实现,此次系入藏交涉解决此类遗留问题,从而将责任完全推给了中国及西藏地方政府。详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西藏亚东关档案选编》下册,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70、875-878页。由于晚清政府是因为战败被迫允许外国人入中国内地游历,所以近代中国的入境游历问题首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因其涉及国家主权。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大背景下,大部分入境游历者是以“洋大人”的面目出现的,他们的游历考察活动,事涉中外关系,牵连多重因素,许多带有侵略性质,绝非单纯的旅游或旅行那么简单。近代外国人入康、藏游历,因为还牵涉到所谓的“西藏问题”,故而更为复杂,过程中发生了大量值得研究的“故事”。

1840年鸦片战争的主要后果是清王朝的主权受到了冲击,而英国在其中实为“带头大哥”。18世纪以后的资本主义扩张时代,英国在藏区周围(“藏边”)不断试图向卫藏腹地前进,而且也派出过几批人入卫藏打主意,但处于强盛阶段的清康雍乾朝执政者,没有给英国人得手的机会。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上半叶。1840年后,英国在中国东南沿海的胜利,以及随后的20年中英国在中国东部(包括长江流域)和印度、克什米尔、中亚的得寸进尺,使得英国在与清王朝的战略博弈中全面占得了先机和上风,从卫藏的西面(18-19世纪上半叶,但效果欠佳)、南面(19世纪后半期,英国图藏的主攻方向)、东面(阻力甚大)三个方面进入卫藏以突破“禁地”、进入“圣城”的战略,亦具备了现实可能性。然而,英国的这一战略又与俄国南下中亚、控制中国西部和藏区、进一步压制英国在印度半岛势力的战略迎头相撞。俄国南下印度洋的捷径,莫过于通过中亚和帕米尔,因此波斯、阿富汗和印度便成了俄国南下战略的前进目标。俄国的统治者认为,“必须尽力向君士坦丁堡和印度推进,谁能占有这些地方,谁就将成为世界真正的主宰。”所以,历代沙皇一直妄图“直叩印度的大门”。(69)恩格斯《俄国在中亚细亚的进展》,马克思、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642页。由此,近代围绕卫藏的以英、俄为主要对手,其他国家趁火打劫之列强图谋中国藏区的大戏就愈演愈烈,此段历史的复杂性、戏剧性,可谓超乎想象。但在如此艰难的时代,虽然历经波折,我们最终维护了国家统一,没有让西藏脱离中国,这可谓近代中国和西藏地方政府在“西藏问题”上的一大基本成就。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文中所谓“康藏有别”“川康有别”,仅仅是用于描述晚清尤其是四川地方政府对入康藏游历外国人所采取的管理措施之特点,与民初英国抛出的“内、外藏”等谬论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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