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思考
2020-02-25
(中国人民银行东光县支行 河北 沧州 061600)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统称。[1]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自己的需求很难得到有效缓解,近年来,河北省每年新增的小微企业数量超过30%,但小微企业整体的经营时间却在下降,据统计,有超过55%以上的小微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夭折。因此,本文将结合河北省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及原因,尝试寻找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与建议,以供参考。
一、河北省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资金状况普遍紧张。据统计,截止到2019年底,河北省仅有24.03%的小微企业经营时间超过十年,经营时间普遍偏短,处于三年以内危险生存期的小微企业将近五分之一。半数以上的企业主表示人工成本、原材料价格、租金、税负、借贷成本等均在逐渐提升,经营压力不断增大,49.65%的企业主表示在融资上存在问题。在当前疫情的压力下,河北省小微企业有将近15%处于生死边缘,有将近40%的小微企业主表示希望国家能出台相应政策切实改善融资环境。
(二)融资结构较为单一。据统计,银行类金融机构是小微企业首选的融资对象,其次是小额信贷公司,其中银行贷款占比高达87.95%。但是小微企业并未受到银行青睐,相比较而言银行大多更加侧重于各方面能力更优秀的国有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同时,相较于可以选择使用发放债券和发行股票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支持的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的融资方法相对单一,抗风险能力较低。
二、河北省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制度不够完善。河北省小微企业多以家族式企业为主,往往由企业主一人掌握所有经营权,多注重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而忽略了财务管理在资源配置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得企业相关的财务制度不够完善,甚至没有相应的内控制度,同时由于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相对匮乏,很难及时为管理者提供专业的财务信息,使得企业资金使用率降低、周转困难,影响并制约着企业的持续发展。此外,小微企业往往忽视对企业信用信息的积累与披露,且收益多直接用于分配,使得企业缺乏内源融资资金。再次,实体经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导致企业出现资金流动性差的问题。
(二)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与全国大多数小微企业一致,河北省小微企业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在出现资金需求时往往最先从企业内部进行融资,而银行类金融机构是小微企业首选的外源性融资对象,但银行为了规避风险通常贷款期限较短,且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条件相对较高,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而言能及时获得贷款的机会很少。随着经济的发展,发行股票、发放债券已成为普遍的融资方式,然而这些融资方式更多地倾向于财政实力雄厚、经营发展状况优良的大中型企业,对大多数小微企业而言却很难实现。
(三)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为融资付出较高的费用与较多的精力是一直困扰小微企业的难点问题,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贷款过程中难以受到银行重视,往往无法享受优惠利率、授信支持等多种优惠政策,反而还要支付相对更多的利息。目前,商业银行发放给小微企业的贷款形式主要是抵押和担保,然而这两种贷款形式手续相对烦琐,资产评估费、担保手续费等额外贷款费用还需要企业自行承担。
(四)政府扶持力度不足。为破解小微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困境,河北省人民政府从多个方面入手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地方政府通常更侧重于对地方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能提供更多税收的大项目、大投资,在宏观经济指导上,则是给予了重点行业、重点更多的关注,而无法对其它的小微企业提起重视,导致这些边缘地带的小微企业进退维谷。此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我国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只是针对行业结构、所有制等分别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条款,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二是当前各项扶持政策之间难以形成合力,整体的政策效应无法充分发挥;三是在公共服务上,政府未能给予小微企业及时、有效的技术能力培训,很多小微企业主在知识产权融资、存货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上尚存在空白。
三、破除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几点建议
(一)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小微企业首先应从自身出发,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时刻关注行业特点,引进管理人才,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管理模式,强化核心竞争力和管理水平提升,并逐步完善财务制度和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累积企业信用,吸引银行等外部融资机构。一是要改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的财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切实提升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二是着力培养信用管理人员,依据自身销售、经营的特点逐步设立相适应的信用管理体系,在降低销售风险的同时提升企业信用等级;三是将创新融入到实际经营中,逐步促进产品与服务向中高端发展,推动企业向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支持的方向发展,主动争取政策性资金与信贷支持。
(二)逐步拓展融资渠道。政府应不断完善资本市场,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尝试股票、债券等多样化的融资形式,为有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发行股票的平台,发展创业板市场,推进债券发行审核机制的建设,推动债券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经营状况良好、有偿贷能力的小微企业发行债券剔除障碍。同时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优势,推动新型融资平台的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
(三)推进信贷机制改革。构建丰富、有层次的间接融资体系对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将信贷重心向小微企业偏移,给与小微企业更加的贷款机会。建议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研发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减少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适当放宽小微企业审批权限,依据小微企业优质的工商税务评级等,进一步推广银税合作、流水贷与小额信用贷款等贷款产品,合理提升信用贷款比重;二是对不同行业类别的小微企业实施专项的信贷扶持,例如转变传统抵押观念,为科创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抵质押贷款,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首贷获取率;三是针对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小、次数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剔除不合理的服务费用与服务条款,采取差异化的服务措施,在便利小微企业融资的同时切实降低贷款成本。
(四)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河北省政府应提高对小微企业的关注,在政策与管理上应给予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同等的地位。一是推进减税降费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二是结合河北省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对小微企业提供扶持;三是建立政府、银行、企业等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梳理各项政策要点,助推各项优惠政策协同发力,并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成效,提升整体的政策实施效果;三是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风险补偿,督促其提高针对小微企业的循环贷、快捷贷、微贷通、动产质押等特色金融产品的利用率,同时为金融机构提供创新的环境,引导其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关注;四是加快服务体系的建设,鼓励发展能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型机构,指引其给予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培训、信息交流、法律援助等多样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