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现状调研
2020-02-25
(扬州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江苏 扬州 225127)
一、扬州城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简介
集中交易市场:扬州城区农贸市场62处,其中广陵区28处,邗江区18处,开发区10处,蜀岗-瘦西湖风景区6处。扬州城区集中交易市场特点:市场数量多、经营主体多、食品品种多,市场规模大、食品交易量大,潜在的风险隐患突出。
市场硬件条件差:未按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差等。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场主办者和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未建立或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未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
准入和快检工作不到位:允许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销售者入场销售,未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未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
监管工作不到位:基层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人手少、头绪多、任务重的问题,存在日常监管检查不到位、宣传引导不到位。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次调研调查47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有5处因改造等原因未能获得调查结果,因此本次的统计数据为42处。
本次调研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实地调查法:调研人员实地观察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卫生状况、分区销售状况和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等状况。
访谈调查法:一是与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进行问答式访谈,记录市场的基本信息。二是和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的负责人进行问答式访谈记录快速检测室的建设情况和检测结果的情况。
三、调研结果分析
(一)农产品集中市场建设和运行情况。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基础设施简陋,布局不甚合理。配套设施不健全;缺少通风照明给排水设施,卫生保洁设施不全面,分区销售不明显等问题严重。农贸市场开办者责任意识薄弱,对于食品安全管理、消防设备更新、市场设备维修等方面的管理很疏忽。
(二)市场开办者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5%以上的农贸市场在醒目位置张贴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公示牌。调研结果发现11处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方面不健全。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食药监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据调查,所调研的42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共有6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24名为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37名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另外配备有41名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其中21名专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20名兼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没有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有6处。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调查结果表明,2018年没有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有9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6次以上的只有1处。有24处2018年全年组织1~2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入场销售者查验和档案:入场销售者查验和建立一户一档的工作,各个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都做得很完备。调研过程中都会主动出示一户一档资料,其中23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了所有入场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许可证。
日常检查:本次调研以一周作为频率调查对象,调查结果:每周进行日常检查1~2次的有14处,每周进行3~4次的有15处,每周5~6次和7次的分别为9处和4处。可以看出在日常检查这一项工作里,各个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工作做得还是很全面的。
四、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改进建议
增强主体意识:明确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物业管理方的责任,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突出问题。市场主体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具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强化监督管理措施: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开办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责任的相关教育,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1]。
建立考核督导机制:根据调研结果,对四个行政区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分级或者百分制打分[2]。监管部门要积极构建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3],对全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设施建设、市场周边管理、市场环境卫生、市场经营管理、民意测评、主客体准入等内容,实行百分考核[4]。
坚持定期培训考核:市场监管部门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定期组织快速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活动,让检验人员可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5],学习检验检测理论知识,掌握新的快检方法,提升专业技术水平[6]。对快速检测中常用的方法及各自的优缺点等知识、快检信息录入等环节进行详细讲解,并且组织检测公司到快速检测点逐个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快速检测员解决在快检中遇到的实际问题[7]。同时每半年可以组织业务能力考试,对不合格的快速检测员进行补考,全面提升快速检测员的检验检测能力[8]。实验室应阐明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加强检验人员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其职业素养[9]。
鼓励向社会开放快检室:销售者有权利对样品的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鼓励快检实验室与市民多互动,欢迎市民走进实验室,参观体验,监督检验过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