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播电视局全面启动设区的市和县级地方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工作
2020-02-23内蒙古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为全面启动和落实设区的市和县级地方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工作,强化网络视听节目行业管理,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12月1日,内蒙古广播电视局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全区网络视听节目和媒体融合发展管理政策暨设区的市和县级新闻单位核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工作培训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牧仁出席并讲话,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机构监管处马海龙同志就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进行政策解读和现场授课,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就许可证核发审批工作要点进行专题辅导。
会上,牧仁全面总结了全区网络视听节目行业管理工作,在自治区层面完成许可证核发协调工作,制订印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基础上,对该项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牧仁指出,互联网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战场、最前沿,网络视听已成为文化事业产业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启动全区设区的市和县级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是落实总局许可证核发工作专题培训班要求的具体体现。
牧仁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许可证报审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二要严格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必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决不生产和传播方向、导向有问题的作品。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小落实,把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责任人、每一道工作程序。三要严格落实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网上网下“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完善联络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主体监管和内容管理,做到敢管、会管、善管。
全区持证、备案视听节目网站,IPTV、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服务机构总编辑、业务负责人,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设区的市级广播电视台、报刊社以及县级融媒体中心负责人,局监管中心网络视听节目监测工作人员共计300余人在主会场和各盟市分会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