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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知危险 会避险 清隐患 倡安全

2020-02-22

汽车与安全 2020年12期
关键词:创园交警支队右转

推进文明交通整治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活动现场通过志愿者宣讲交通安全、壮语交通安全歌曲、酒驾小品、最美任务展示、表彰“文明騎士”等多种形式,向现场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自治区公安厅还组织了15位青年业务能手组成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对现场群众关心的户政管理、出入境手续、交通法律法规、科技安防、禁毒知识、网络安全等相关公安业务问题进行宣讲。

活动当天,自治区各地同步启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今年以来,自治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创新,全力实施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部门协调联动整治攻坚等“六大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1月29日,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1%,全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8%。

下一步,自治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联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完善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建设,联合保险监管和保险机构加快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劝导站功能,多管齐下,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能力。

柳州:12月1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窑埠古镇广场举办“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公益活动,活动现场给20位“文明骑士”和10位“文明驾驶人”颁奖,邀请小朋友学习交通指挥手势操等,倡导交通出行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清除影响安全出行的风险隐患。

桂林: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桂林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暨桂林市“文明骑士”颁奖仪式,为10名外卖骑手,颁发2020年桂林市“文明骑士”荣誉称号。

梧州:梧州公安交警代表、“零酒驾”社区、企业代表、外卖骑手等人员纷纷上台宣誓,承诺做到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宣誓争做城市文明交通参与者,坚决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北海:北海市公安局在交警支队民警与志愿者走上街头,围绕“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劝纠交通陋习,开展有奖问答宣传活动等。

防城港: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代表带领全体人员作“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承诺。

钦州:11月29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永福广场通过歌舞、交通安全宣讲、互动有奖问答、现场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向与会观众及网友普及交通安全法规,讲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危害,倡导文明出行。

贵港:12月1日,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新世纪广场通过公益视频展播、倾情讲述、文艺表演、有奖问答和警营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传递交警队伍正能量,传播“一盔一带”、大货车盲区等交通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理念。

玉林: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邀请交通安全专家为大家讲授如何做到“知危险会避险”;还邀请代驾、外卖骑手代表分享他们的“安全经”,将自己从日常工作中总结的交通安全经验传授给大家。

以案为戒 警钟长鸣

广西交警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梳理了2020年广西省最易引发交通事故的10类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案为戒,警钟长鸣。

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因酒驾、醉驾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423起(其中醉驾368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16.93%,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2.33%。

2020年3月24日,蒙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五一路跨线桥上时,追尾梁某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造成蒙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测,蒙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356.68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醉酒驾驶,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研究表明,驾驶人酒后意识模糊、操作及反应能力均相应下降,酒精刺激下往往盲目自信。莫把生命当儿戏,要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无证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210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8.4%,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26%。

2020年1月15日,未成年人毛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在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某产业示范区内道路驶时,不慎翻入路边的水塘中,造成毛某某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勘查认定,在本起事故中,毛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醒: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些驾驶人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和考试就驾车上路,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路行驶务必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安全文明驾驶。

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

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交通事故208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8.32%,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7%。

2020年6月19日,在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国道210线3437km+500m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梁某驾驶一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自卸货车与赖某驾驶搭载1人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赖某某当场死亡,电动自行车乘员受伤及车辆损坏。

交警提醒: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十字路口的4条“黄色带”

大货车,因其车型较大,对驾驶人来说存在较大的视觉盲区,不利于观察周围情况。但是,人们日常出行免不了遇到大货车,如果距离大货车太近,容易造成意想不到的事故。

12月2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柳州市绿柳路与创园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二轮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大货车停在创园路中间,二轮电动车侧翻在大货车的右后方,严重损坏,车上东西及头盔碎片散落在车身周围,驾驶人韦某倒在车旁,已无生命迹象。

据监控视频显示,车牌号为桂B21***的重型厢式货车沿绿柳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绿柳路与创园路交叉路口,右转进入创园路时,一辆同向行驶的车牌号为桂BA3***的二轮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进入路口,与大货车发生碰撞。

据大货车驾驶人曾某称,当日下午他从柳东宝骏基地返回河西工业园河西冲焊件,到路口时右转进入创园路,在右转弯之前,观察了货车的左右后视镜,没有发现该二轮电动车,在车头进入创园路时听到车后方有響声便停车查看,发现发生事故便立即报警。

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右转危险警示带

而在同一天,12月2日,很多路过柳州市文昌路桂柳路口的市民群众都看到路口转弯处比平时多了一块黄色的标线区域,标线里还写着“右转危险区”的字样。这是柳州交警为柳州交通安全画上的一条“右转危险警示带”。

近年来,柳州市交通路口机动车右转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大型货车右转将二轮电动车连人带车卷入轮下的交通事故多发,成为了交通事故预防的重点、难点。而在11月26日,柳南区潭中西路与柳太路交叉路口也发生了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与二轮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柳州交警经过对多起同类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研究,发现事故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车辆在右转过程中的“内轮差”形成了驾驶的“视觉盲区”,使货车驾驶人看不到“内轮差”区域的情况,盲目行驶,造成事故。所谓内轮差,即车辆转弯时内前轮转弯半径与内后轮转弯半径的差。

为破解这一交通事故预防难点,柳州交警结合当前开展的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密切与同济大学智能交通研究中心合作,开展城市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工作,选取了文昌路桂柳路口作为试点路口。

11月30日,通过前期周密的现场勘察和论证设计,针对路口转弯过程中“内轮差”形成的视觉盲区,用黄色油漆标识出该危险区域,将盲区变成一个醒目的区域和分隔带,通过这种方式提醒非机动车骑手和行人通过路口时,要注意机动车右转内轮差的覆盖区域,自觉避开“右转危险区”,不在该区域内行走或停留;同时提醒右转机动车驾驶人不要越过“右转危险警示带”,谨慎慢行。

下一阶段,柳州交警计划在东环大道高新三路口、航一路航生路口、北雀路胜利路口、柳堡路柳工大道路口等二十个有条件的路口设置“右转危险警示带”,请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经过路口时,以“右转危险警示带”为界,相互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安全通行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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