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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发展“玉林模式”与“成都模式”的比较研究

2020-02-22朱海强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20年1期
关键词:玉林成都城乡

朱海强

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破解“三农问题”、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根本要求。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占我国全部人口四分之一、国土占全国面积百分之七十的广大西部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广大西部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经济文化较为落后、发展基础薄弱、体制机制创新不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西部民族地区能否顺利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直接影响该地区的发展与稳定,直接决定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在西部地区形成了城乡一体化“成都模式”和“玉林模式”,在全国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两种模式在实践中均已初步实现了城乡二元结构从固化阶段走向当前的推进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阶段的目标。目前,国内对“成都模式”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对“玉林模式”还缺乏深入剖析,特别是对“玉林模式”的内涵尚未进行界定。本研究拟在分析“玉林模式”的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对“玉林模式”与“成都模式”进行比较,旨在给当地,乃至全国各地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典型示范等参考。

一、“玉林模式”的内涵

“模式”一词最早应出自《魏书·源子恭传》:“故尚书令、任城王臣澄按故司空臣冲所造明堂样,并连表诏答、两京模式,奏求营起。”[1]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现代“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2],也就是说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即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

近年来,广西玉林市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取得了重大成果,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玉林模式”。之所以被称为“玉林模式”,主要是因为其更加强调玉林地区本身的民族特色、地域环境、历史文化,诸如关注当地少数民族人口,借助地理位置发展运输与流通业,针对历史已积累的资源优势,通过政府的力量促进玉林城乡一体化建设。

“玉林模式”具体就是集中各种方式方法实现城乡一体化,解决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促进玉林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也就是使玉林的农村市场得到开拓,实现玉林经济转型,扩大本地区内需,刺激经济增长;使玉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避免玉林城乡社会矛盾激化,消除诸如仇富、仇官等社会问题;使玉林尽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

城乡一体化本身意旨统筹城乡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目的就在于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确保农民利益的同时,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其他“模式”一样,“玉林模式”下的玉林城乡一体化也应该统筹城乡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以转变历史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得玉林城乡之间能够享有平等的政策优惠、互补的产业发展、一致的国民待遇,确保农民利益的同时让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但是,“玉林模式”与其他各地的“模式”还有不一样的特质。即玉林市是中小城市,地处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西部民族地区,而且是农业大市,“三农问题”有待解决而资金短缺尤其突出,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广东等发达邻省务工,生态保护问题比较严峻,历史上形成的民族矛盾有待进一步化解等,这决定了“玉林模式”与其他模式不一样的地方,即首先必须突出以运营规划的能力与本身城市的力量去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充分利用好本地民间资本雄厚,非公有经济发达的条件,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政府管理、生态环境建设、民生与科技文化方面继续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在我国其他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试点城市中,有的采取“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发展策略,有的采取“大城市带动小农村”的发展方式,而玉林是典型的“小城市带动大农村”。

因此,简言之,“玉林模式”就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体现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价值取向有机结合的均衡内源式发展理念,以城乡和谐、区域和谐与民族和谐三大和谐为价值目标,按照经济、文化、民族、生态、政府五位一体的发展原则,走“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三个集中,促进三化联动、创建三个示范”的发展道路,最终实现玉林城乡一体化的均衡发展、共同发展、综合发展和公正发展。具体来说,“玉林模式”着眼点是通过“三个集中”来实现城乡统筹,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重点抓好“四个深入推进”,即一是深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行政区划体制和农村产权制度等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二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风貌改造、城乡绿化“三大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水平;三是深入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等,促进“三化”联动提质提速;四是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政策措施等一体化,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玉林模式”的基本特点

“玉林模式”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同时也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要求,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也相应地在经济层面强调地区均衡一体化发展,听取民意,关注民生的要求,形成有序的管理要求。

一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针对“玉林模式”下的城乡背景现实来看,“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始终。诸如在农业方面,发展基地化、品牌化、规模化的现代化的特色农业,市政府2011 年出台了8 个政策性文件,引导6 个乡镇14 个村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更强调了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更加彻底地服务于农民的经济建设需求的“以人为本”思想[3]。在教育层面,2013 年玉林市教育局印发了《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快形成学生资助工作“玉林模式”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借助“玉林模式”,玉林市的教育建设开始加快发展速度,并且着重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惠民工程”及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玉林模式”的全部思想内涵:以人为本、城乡融合、和谐发展。

二是坚持社会发展决定性与主体选择性的有机结合。社会发展决定性指的是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主体选择性则指历史必然性与社会发展性的辩证统一。“玉林模式”坚持社会发展决定性与主体选择性的有机结合,更能结合当前城乡融合对立统一发展阶段所需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有助于消除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和历史残留问题。

三是立足民族地区实际的内源式发展。“内源式发展模式是指新兴的工业化国家的行政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是在行政发展进程中将本国、本地区的文化传统同市场经济的特殊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强调公共部门的民营化”,“有利于保持行政发展的连续性,不至于由于政党的更替而导致行政发展出现断层。”[4]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机制、资源和环境[5],不仅需要聚集丰富的资源,还应当采取合理的调配使用机制,并结合外部环境进行创造与改革,才能更加全面彻底地推动这个地区的发展建设。“玉林模式”的第一阶段是1997 年后玉林由地区改成地级市,逐渐由传统农业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逐步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发展。“玉林模式”因其自身的经济建设模式与资源特色文化及地理位置原因,更加强调内源式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建设,并且要始终立足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统筹优化协调配置资源,无论是第二阶段的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还是第三阶段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立,或是第四阶段的学习考察四川旅游项目,都是内源式发展在农业、旅游业层面的努力。一直以来,玉林市非公有制企业占全市经济总量的80%以上,2010 年非公经济主体突破13 万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分别同比增长5.96%、23%、3%。全市非公经济占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份额分别达到80% 和60% 以上,这都与玉林市委提出创建广西非公党建工作示范市的目标,全力打造“一提前、四同步、三个一批、校企联姻促党建”的非公企业党建新模式分不开的[6]。这种“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新机制、新模式[7]是“玉林模式”内源式的经济发展的关键。

四是坚持“五位一体”的思路追求均衡发展。“玉林模式”更加追求的是人口、经济、科技、生态、政府五位一体的均衡发展思路,在五大层面要求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例如,发展现代化农业并逐步向工业过渡,实现经济价值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维护;发展科教项目的同时,引入政府的正常支持与行政管理,并将所获成果反馈于民,将科教培养的人才与项目给予企业。

五是坚持城乡和谐、区域和谐与民族和谐互相统一的发展原则。“玉林模式”的发展体现为在区域内整体协调发展中,实现城乡和谐、区域和谐与民族和谐,其发展目标的根本是一体化及民族振兴。这里的城乡和谐、区域和谐、民族和谐指向不同的人口、地域、民族文化特征,和谐则为城乡一体化的追求目标。正如2009 年8 月18 日中国共产党玉林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指出:“一年开好局,五年大发展,十年大跨越,力争到2020 年,城乡差距明显缩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成为创业环境优、人居环境佳、综合实力强的区域性现代化城市”。

六是以中小民营经济力量带动、玉商文化精神建设、民族平等的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人与自然生态和谐、政府为主导的力量综合发展的发展思路。“玉林模式”的发展思路更加强调经济带动、玉商文化精神建设、民族平等的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人与自然生态和谐、政府为主导,其中政府更加强调在组织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推动力配合中小民营经济力量共同带动城乡一体化的战略方针,并讲求以玉商文化为基础的玉林精神建设,以民族平等发展和民族和谐为目标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建设,及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整体推进、联动推进的一体化发展管理方式。

七是始终坚持区域内城乡各民族居民的公正发展为价值取向。城乡一体化本身意旨统筹城乡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目的就在于改变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确保农民利益的同时让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8]。而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则更集中地体现在其要求的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社会条件、农业现代化、技术化、中心城市的先导及带动功能,及强调的合理布局与统筹;就更加密集的指向经济与社会相结合的“一体化”管理法则,符合科学发展观追求的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外发展的目标,这使得“玉林模式”的价值取向必须更加正面、向上、和平和公平,旨在追求区域内城乡各民族居民的公平发展。

三、玉林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难点与困境

随着玉林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玉林城市化进程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由于玉林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玉林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遇到很大的障碍。玉林没有进行完整的城乡一体规划,没有合理的社区、村镇布局,由于历史原因,玉林市的城镇社区布局还存在一些问题。据记载,玉林古称郁林,州郡史两千多年,是一座正在崛起的泛北部湾中小企业名城。现辖玉州区、福绵管理区、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和兴业县,总面积12838 平方公里,总人口732.73 万人(公安户籍数)。所辖区域社区众多,有老社区,也有新社区,各社区环境、布局、面貌、面积、人口数量差距较大,短期内很难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的要素融合和自身发展。此外,玉林村镇布局的问题较多,土地资源浪费较严重,有些甚至没有规划,乱搭乱盖,市容市貌较差。

(一)户籍人口城镇化滞后,城市化水平“虚高”

玉林是岭南都会,外来人口较多,流动性较大、不稳定。常住人口与大量外来人口组合支撑起玉林的“高城市化水平”,即城市化水平“虚高”。据统计,玉林2018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9.29%[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3.7%。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却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标准相差较大。当前,玉林城市人口包含有大量的农村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户籍身份上的差异和不稳定,严重影响了城市消费水平提升和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的发挥。此外,由于玉林严重缺乏教育资源,无法同时满足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的教育要求,实现人口市民化的任务相当艰巨。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消费水平亦存在差异

2018 年玉林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4元,玉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60 元,城乡收入比为2.266 倍,城乡发展水平与西部其他地方相比,稍微领先。但是玉林人口基数大,全市户籍人口总数为732.73 万(公安户籍数),其中80% 以上为农民。条件不同,玉林城乡发展的差距依然很大,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此外,玉林山多、地少,区域内发展不平衡,也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数据显示,2018 年玉林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41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60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4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2(以上年为100),城乡消费水平差距仍然很大。

(三)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人居环境改善不足

长期以来,由于政府的财力不足,没有太多的资金投入,玉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文、卫、体、生态等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供给侧结构必须改革。另外城乡发展很不平衡,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这是玉林城乡融合发展的瓶颈。由于政府发展思路的问题,再加上政府财力有限,造成了城乡公共资源分配极不平衡,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山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博白、陆川等地。看病难、看病贵、教育水平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环境污染严重,城乡发展严重受制约

玉林是著名的鱼米之乡,山水秀丽,民营经济发达。但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经济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增长,但是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工业污水到处乱排,居民生活垃圾到处乱放,环境非常恶劣。多条河流受污染,水质较差,近年来没有明显得到改善,受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多次督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作了处罚。同时,玉林也是广西畜禽养殖大市,畜禽养殖业成为玉林市保障肉类产品供给、激活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由于有些养殖户生态环保意识观念淡薄,养殖环保措施不到位,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严重制约了玉林地区的科学发展,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符合。

四、“玉林模式”与“成都模式”比较分析

(一)“成都模式”概况

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成都模式”主要是一个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地区发展差异很大,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背景下的“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

2011 年,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多丽丝·奈斯比特在《中国大趋势·成都模式》一书中,重点是定义和解析“成都模式”,即从进行产权改革、实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建设民主的基层管理三个方面来探索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和有效途径。认为成都模式的核心,就是基于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成都改革的三大支柱“产权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基层民主”,都是以尊重个人权利特别是农民与农民工的权利为标志的[10]。

从2003 年推进城乡一体化以来,成都从民生最为迫切的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几大领域“破冰”。在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复合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要素市场化”的发展原则,力求实现由“全城谋划”到“全球定位”的发展目标。成都如今已然成为西部大开发进程中的标志城市、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引领城市,在我国西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典型意义,不仅为成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发展途径和强有力的发展动力,也为西部民族地区乃至全国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二)“玉林模式”与“成都模式”的比较

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西部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统筹城乡”的最终目标是要使农村居民,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人员及其家属能够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水平的生活条件。从目前西部民族地区形成的“成都模式”来看,主要是一个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地区发展差异很大,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背景下的“大城市带动大农村”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经过十年多的实践与发展,成都市先后获得了“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众多荣誉。

首先,科学规划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2003 年,成都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会,先期规划工业项目与资金。2003—2006 年,成都首次统筹规划城镇与农村,全域成都“198”战略变为现实;2006—2009 年,成都第一次对全市19 个区(市)县进行整体的规划和布置,制定的“一区一主业”发展思路沿用至今;自2009 年,成都就有着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之美称,至今城乡发展迈进了新的历史时期。本着党的办事宗旨是一切为了人民,因此,为了让农民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能够享受现代文明的气息,成都致力于在农村地区建设公用设施,力争实现城乡水、电、气供应的衔接和污水、垃圾处理一体化发展。在此基础上,成都市提出,以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深入扎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让全市的主要环境指标与全国一流水平接轨,城乡居民都能够在风景秀丽、环境宜人的条件下生活和工作。2012年以来,根据“三个集中”“六个一体化”、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工作发展思路,成都坚定不移地将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作为新时期的伟大目标,推动成都市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

其次,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实现土地从资源向资本转变。2008 年1 月,成都启动农村产权改革。成都的产权改革,首先就是承认了农民个人对土地拥有的权利,率先给农民发了证明产权的土地使用证。这就要求清楚以及合理地划分已有资源,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房子、宅基地以及院盘等区域的大小,明确规定这些资源的主体权限。明确规定主体权限有效促进了土地市场化的流转,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构建了平台。在此基础上,成都的农民对土地拥有了较为灵活的权利,使得土地能够成为商品进入市场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交易,也可以留着作为个人所有物进行耕种。除此之外,剩余的部分土地在各种条件下进行集中经营和管理,这在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收取租金和打工的方式提高农民的个人收入和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在我国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发展背景下,成都市通过将土地转化为资本的形式将土地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从而使得成都的城市化发展不断推进,城市人口日渐增长。成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也发生了不小的改变,改变了以往纯粹出卖体力劳动的方向,转向为雇主提供专业技能服务,从而大幅度增加了外出务工农民的经济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缩小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生活和经济收入的差距。成都工业布局在将工业不断向工业发展区集中的过程中逐渐趋向合理、科学。

第三,尊重个人权利,扩大公民民主参与。自2003 年起,成都推行了直选乡镇书记的选举方法,第一次走在全国前列实现了民主评议和罢免机制。即在乡镇中,由一定数量的党员与村民代表对该乡镇的党委书记进行民主评议,不能获得公众认可的要引咎辞职,开展民主评议的频率是一年一次;这样不仅能够在制度上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利,而且也保障了基层党员与群众对政府和干部的监督权。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并不能够完全体现对村民个人权利的尊重,还要保障村民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权利。为此,在成都的探索模式中产生了村民议事会这一创新机制。即各村选举出21 名以上的代表成立村民议事会,任期三年,对农村各项重大事务进行管理和表决,对村民委员会与村支书的日常业务进行直接监督。

成都以推进工业向发展区集中、引导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推动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为基本方法,大力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建设,实现了四大转变:即在土地管理方面实现土地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本;在农民劳动力输出方面实现体能型转变为技能型;在农民生产方式方面实现分散生产转变为规模生产;在村民居住情况方面实现分散居住转变为社区集中居住。

总之,“成都模式”以“大城市带大农村”,它的中心思想就是合理并充分地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力和示范性带动农村地区的发展。而“玉林模式”则是立足于西部民族地区大城市发展后劲不足、中小城市发展迅速的区情,走的是一条“中小城市带动大农村”的发展道路。比较两种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成都模式”的“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是根据规模大小划分的各类城市和农村小城镇为结点,逐步向外扩散、逐级传递的互动过程。成都市的城镇化规划有一个基本的思路:中心城区将会被划分为不同的园区进行具体管理和布局,各园区通过向各大银行进行融资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而周边农村则由各村镇政府进行统一负责和管辖,通过获取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资助筹集发展资金。而“玉林模式”是一个以中、小城市和农村小城镇为节点,城乡融合互动的过程,强调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推动力配合中小民营经济力量共同带动城乡一体化,是一种“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新机制、新模式。

二是“成都模式”从自身实际出发,以土地流转加快带动农业产业化步伐,不断培育和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密切农民与市场的联系,带动农村经济整体发展。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发展战略是需要双方的配合和互助的一个过程,如果农村地区的承接和吸收能力不强,城镇就无法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因此,推进农业产业化,对增强农村承接吸收能力至为关键。而“玉林模式”是积极推进土地整治,积极推进土地向各大组织集中,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程度和实现农村的规模化发展,进而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

三是在统筹推进城乡改革,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过程中,“成都模式”着重解决的是城乡矛盾和区域矛盾。而“玉林模式”的发展旨在区域内整体协调发展中,实现城乡和谐、区域和谐与民族和谐。

四是“玉林模式”实行以农促商,逐步实现城乡经济两旺。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取得巨大成绩。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关注三农政策连续出台,我国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稳步增加。但是在发展的背后,也伴随着不少问题的出现,即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经济效益偏低、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

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关键在于合理城乡的产业布局。因此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升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才能促进城乡各个产业良性发展,实现农业经营的市场化,管理的现代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才能实现以商促农,最终达到城乡两旺。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以商促农:第一,以城镇发展带动农村市场的繁荣。农村为城镇提供了农副食品和工业原料,城镇则是各种物资的集散地,是农村生活用品的“转运站”,推进两者互动,才能实现城乡兴旺。第二,发挥农民组织的优势,积极引导建立各种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推动城市的工商经济组织与农村的经济合作社的联合,促进城镇与农村经济组织的结合,提升农产品的经济效益。第三,充分发挥玉林地区的旅游资源优势。玉林地区农村可以通过美化的农业自然环境,完善民族文化村落的保护、特色古镇的修缮,以及传统节庆文化活动的开发,结合农村原生态的农、林、牧、渔业的生产过程,发展生态旅游和农业观光,吸引城里人到农村休闲,实现城乡消费的紧密连接。

当然,无论是从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经验中,还是从“玉林模式”的生动实践中,我们都能得到一个重要启示,即:“统筹城乡发展,科学规划是龙头,改革创新是关键,产业发展是支撑,民生保障是根本。”

五、结 论

1.“玉林模式”强调玉林地区本身的民族特色、地域环境、文化历史,诸如关注当地少数民族人口,借助地理位置发展运输与流通业,针对历史积累的资源优势,通过政府的力量促进玉林城乡一体化建设。

2.“玉林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立足民族地区实际的内源式发展,坚持“五位一体”的思路追求均衡发展,坚持城乡和谐、区域和谐与民族和谐互相统一的发展原则,以中小民营经济力量带动、玉商文化精神建设、民族平等的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人与自然生态和谐、政府为主导的力量综合发展的发展思路。

3.“玉林模式”与“成都模式”相比较,“成都模式”以“大城市带大农村”,它的中心思想就是合理并充分地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力和示范性带动农村地区的发展。而“玉林模式”则是立足于西部民族地区大城市发展后劲不足、中小城市发展迅速的区情,走出了一条“中小城市带动大农村”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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