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纵横
2020-02-22
山东:强化审计监督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监管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持续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民生保障和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市、区)、乡(镇)倾斜,推动加快高质量发展。《通知》对强化审计监督、发挥审计职能作出部署,要求审计机关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中央直达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确保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要加大审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知》强调,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格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切实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将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针对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压减下一年度相关部门、相关资金预算安排。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到预算管理中,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青海:当好审计“监督员” 促进审计质效新提升
今年以来,青海审计机关始终突出抓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坚持与其他各项工作融合贯通起来,从制度层面、质量检查、科技手段等方面不断推动审计监督向纵深发展。一是以制度健全促进质量提升。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青海审计工作实际印发《青海审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青海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审计行为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提高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以质量检查促进业务规范。围绕审计程序和基础工作、审计组织实施、审计结论以及审理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等情况,检查市州县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帮助基层审计机关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转变审计理念、强化法治意识、优化组织方式,以提高审计质量控制水平。三是以科技手段促进赋能增效。搭建全省数据集中存储分析环境,依托大数据审计开展省以下财政及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分析核查疑点数据,探索形成了“混合编组”模式下全省审计数据分析团队的运行机制,破解了基层审计机关力量不足、没有能力开展数据分析的难题,提高了审计效率。四是以分析研究促进层次升级。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宏观分析力度,提出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上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本栏目资料来源:审计署网站)
天津:建立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
近日,天津市审计局为确保审计独立性,在2018年出台《天津市审计机关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确保审计独立性的工作机制,针对归纳出的不得干预审计工作的“七方面要求”,制定配套落实措施,有力保障了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行使审计监督权。一是明确落实责任。将落实《办法》纳入全局2020年党政工作责任分工清单,研究制定落实《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审计综合指要》形式印发全市审计机关实施。二是明示工作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将不得干预审计工作的“七方面要求”作为审计通知书附件,送达被审计单位,并在审计进点会上再次提醒其通过正常途径反馈意见。三是细化保障措施。各审计组遇有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的,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机关纪委跟踪督促各审计组落实“七方面要求”。“七方面要求”及配套措施的有效落实,有助于营造良好审计执法环境,维护正常审计工作秩序,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甘肃:多措并举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
近期,甘肃省审计厅通过精心组织、积极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省审计机关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一是精心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及时向全省审计机关转发审计署《审计机关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向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印发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安排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省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培训班上,邀请高校教授对民法典进行专题解读。二是多渠道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向全厅审计人员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读本,在厅门户网站法律法规栏刊登民法典法规全文;在审计厅微信公众号刊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解读资料;制作“民法典十大亮点”宣传展板,在厅办公楼电子屏滚动播放有关民法典学习宣传知识,确保民法典深入人心。三是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相关知识的集体学习活动,主动运用学习强国APP、甘肃党建APP、主流网站媒体等平台,学习有关民法典培训及宣传资料;组织审计人员观看民事涉法案件的庭审现场录像和“民法典公开课”“民法典开讲”等网络公益系列讲座,参观民法典网上展览和“民法典知识答题活动”等。
北京:首次在国有企业运用离任交接工作制度
近日,北京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审计局派出指导组,对北京市属某集团原董事长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进行指导,并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及市委巡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这也是近期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北京市区局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离任交接制度》)首次在市属国有企业运用。根据《离任交接制度》中交接事项相关要求,指导组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明确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未完结事项的办理责任人、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及情况反映时点、指导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对隐瞒重要经济事项的处理规定”等事项明确了具体工作原则,为指导工作开展提供遵循。指导组以“明确领导人员经济责任,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编制了16类经济事项交接表并形成交接清册。随后,指导组就工作总体情况及相关事项定性结论分别向集团、离任董事长、新任董事长三方征求了意见,力求结论客观公正。同时,还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及市委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完成整改,短期难以整改的督促该集团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