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太原市“十三五”财政支农工作回顾

2020-02-22

山西财税 2020年9期
关键词:太原市十三五补贴

“十三五”时期,太原市财政把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历史任务,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统筹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机衔接,努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农村综合经济实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努力增加农业投入,为太原“三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农业投入保持了稳定的增长态势。2016--2020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农业资金分别为:3.26亿元、4.7亿元、5.53亿元、7.22亿元、9.17亿元。年终农业支出执行数分别为13.5亿元、11.5亿元、18.1亿元(自2018年起专项安排了乡村振兴资金)、16.6亿元(因机构改革,2019年林业资金划转城建系统)、17亿元(2020年预计执行数),累计支出总量达到76.6亿元,比“十二五”期间的69.8亿元增加6.8亿元,增长9.7%;2020年财政农业支出预计达17亿元,比“十二五”末2015年的13亿元增加4亿元,增长30.8%。

二、落实惠农政策,推进都市现代农业的稳步发展

(一)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有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十三五”期间,全市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时拨付各项惠农补贴资金5.7亿元,确保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为确保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除按要求公布惠农政策项目和标准、各县(市、区)在发放补贴中执行公示制度、采取“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户的模式外,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以减少资金发放环节,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二)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1.2016-2020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6-2020年分别安排1.1亿元、1.22亿元、1.35亿元、1.49亿元、1.63亿元。2017年-2020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0.9%、10.6%、10.4%、9.7%。2020年在娄烦、阳曲两个贫困县已经脱贫摘帽的情况下,按照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的要求,仍按照双增长要求安排市级扶贫资金1.63亿元,并于上半年切块下达到位,由贫困县统筹使用,保证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2.2016-2019年太原市中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总体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以来,全市共拨付中央、省、市各级扶贫资金11.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8亿元,省级资1.5亿元,市级资金6.9亿元。按照政策规定,上述资金已全部切块拨付到位,由贫困县统筹使用,重点支持贫困县以产业扶贫为龙头,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和社保兜底政策;强化驻村帮扶工作的开展等,有效保证了脱贫攻坚资金的需求。

3.全面加强资金监管,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太原财政从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入手,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资金监管措施。主要包括:《太原市财政局整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专项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太原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坚决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专项整治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等,以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制度建设与日常督导检查结合起来,通过对贫困县扶贫资金日常督导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立整立改。此外,通过搭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纳入全市扶贫资金总台账,实现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全过程实时监控,扶贫资金信息监控上下贯通,打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4.按照省里要求,成立市级扶贫开发投资融资平台。

2016年4月份,按照省里的有关政策要求,省注入市注册资本金2340万元,市按不少于省、市1:1的比例要求,配套注册资本金4464.46万元(第一批2340万元、第二批2124.46万元),依托太原市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全市扶贫开发投资融资平台——太原市新海信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承接省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承贷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资金,以支持市贫困人员易地搬迁。按照市委提出的“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确保“十三五”期间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完成。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2018年,出台了太原市《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太原市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出台了《太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2018-2020年,市级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分别为3亿元、3.08亿元、3.15亿元,争取上级资金2.37亿元,共计11.6亿元,支持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突出对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与生态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农村“双创”、农村改革等五类重大项目给予支持。支持了《太原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排退水渠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有机旱作农业、设施蔬菜建设、奶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县建设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减五增”)、农村电商、超市、便利店建设,以及乡村环境整治秋季造林等项目,并重点对南部城郊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了奖补。

(四)抓好民生水利工程,支持打造水韵龙城格局

“十三五”期间,着力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重点,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努力打造“一湖点睛、一水中分、九水环绕”的水韵龙城格局。市财政安排水利重点项目资金19.4亿元,争取上级资金15.6亿元,重点实施了河湖长制建设、汾河太原段南延三期综合治理工程、晋阳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汾河干支流入汾河口人工湿地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保生态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山洪灾害防治、特大防汛、抗旱等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五)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林业生态工程,是建设“美丽太原”、创建一流省会城市的重要内容,为实现把太原市建设成“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2016-2018年(因机构改革,2019年林业资金划转城建系统),市本级预算安排造林资金3.5亿元,争取上级资金2.7亿元,对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支持,有力推动了市林业生态建设。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财政支农工作管理水平

一是在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机制方面,不断提高财政支农工作管理水平。“十三五”期间,认真梳理制度上的漏洞,严格规范各项资金的运行程序,修订或重新制定了市级各类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时转发上级有关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关于印发太原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市级统筹整合资金目录表》、《关于改进扶贫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太原市设施蔬菜建设验收方案补充意见》、《太原市美丽宜居示范创建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太原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太原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太原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坚决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太原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太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发展设施蔬菜的意见》、《关于加强设施蔬菜生产技术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及时转发了《山西省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长期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部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了财政农业资金管理,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使财政资金在促进“三农”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在创新农业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方面,结合实际,大胆探索。(1)积极开展绩效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约束力,提升预算透明度;(2)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3)有效强化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4)配合省财政厅驻太原市财政监察处对我市财政扶持项目考察核实;(5)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各级人大、政协、纪检、审计等部门对市财政农业资金的监督检查。

2018年7月,制定出台了《太原市财政局整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专项实施方案》。2019年9月至年底,制定了《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对涉及市局配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工作作风问题方面专项整治等三个方面13个重点问题,采取有效促使予以整治。2020年,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完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在按照政策要求积极安排扶贫资金并及时切块下达贫困县的同时,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月督导、月报告制度,以决战完胜的精神状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硬任务,确保决战完胜、圆满收官。

四、财政资金的有效投入,保证了全市“三农”工作全面发展

截止2019年底,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77元,完成计划的102%,增长9%;农作物种植面积达80.42千公顷,粮食种植面积达61.79千公顷,蔬菜种植面积达11.56千公顷;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41.48亿元,增长2.1%;一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4亿元,完成计划的117.5%,增长26.1%,增速位列全省前茅;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完成249.5亿元,增长6.51%。500万元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完成93.74亿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1.34%,增长9%;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9.1万千瓦;累计脱贫157个村、15748户、43375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08%。

“十四五”时期我们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尽责,创新进取,为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猜你喜欢

太原市十三五补贴
太原市61个村要建污水处理设施严禁直排入河
新增200亿元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
太原市园林绿化植物选择及分析
太原市六家药茶企业获省级授权
“三清一改”农民能得到哪些补贴?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二孩补贴”难抵养娃成本
晏平要补贴有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