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切实担负起保障责任兜牢基层民生“三保”底线
2020-02-22
基层“三保”关系到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近年来,我国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一些地方财政减收,而今年受疫情影响,财政减收增支压力进一步增加。为缓解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压力,财政工作将把支持基层“三保”作为今年的重中之重,采取力度空前的举措,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增强基层“三保”能力。
一是多渠道安排资金加大“三保”财力支持。疫情发生以来,为有效对冲地方减收增支影响,保证地方财政支出水平不降低,中央财政通过采取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大力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二是完善资金管理方式确保财力下沉基层。有了资金保障,还要确保财力下沉基层。中央财政建立了专门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中央到省、省到市县”的监控机制,对各县“三保”预算重新梳理审核,确保“三保”预算足额安排。积极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最大限度下沉财力,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压实地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三是加强监测督导和库款调度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完成。中央在加大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和完善监控机制的同时,强调省级财政的主体责任和县级财政的保障责任。省级财政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自有资金,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对县级的转移支付规模只能增、不能减,确保县级财力不低于上年水平。县级财政全面落实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方面的优先顺序,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保障到位后,才能安排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