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2020-02-22马伟军云南省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文 马伟军 云南省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人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增强法治观念,不断筑牢法治信仰。依法治国必须把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筑牢法治信仰作为首要任务。云南省永平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准确全面掌握宪法精神实质,坚持用依法治国的理念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用宪法原则来指导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不断增强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善于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带头依法办事,时时处处遵从法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行被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杜绝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流于形式现象,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加强法律学习、树立法治意识。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的过程。不断深化人大宣传,注重人大宣传与法治文化的融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升人大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充分展示人大依法履行职权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不断汇聚推进“法治永平”建设、推进依法治县的强大正能量。
强化人大监督,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人大监督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在维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督就是要有实效,实效就是要有成果,成果就是要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因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精准性、实效性。一是做实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依法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三问一评”工作监督、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直面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中的各种困难问题,着力在吃透政策、掌握实情、找准结合上下功夫,对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努力把监督的过程转化为依法履职、献计出力、助推发展的动力。二是做精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重点要从制约发展的短板、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当前,要突出围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等中心工作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三是做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凡是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都要敢问、敢管,敢于运用询问、质询等刚性手段,敢于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亮剑,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使监督工作真正有威有为有效。
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广大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引领者。一是强化履职管理。不断加强代表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围绕更好发挥代表为发展献策、为人民代言的作用,以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为抓手,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开展代表履职评价,评选优秀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二是强化建议督办。引导代表察民情、聚民智,深入调研、汇聚民意,撰写推动发展、体现民意的高质量建议。以提高办成率为根本,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绩效评估机制,有效提升办理实效,让代表建议办理真正做到代表和群众双满意。三是强化载体建设。加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推动代表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拓展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推进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方式方法创新,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提升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质量,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依法履行好职责,才能更好地肩负起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特殊使命。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依法履职打好基础,努力做到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监督有力。一是致力人大政治建设。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人大工作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两个维护”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筑牢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对重大事项、重要活动,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做到事前主动请示、事后及时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相关工作;在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时,当好参谋助手,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监督推动实施。二是着力服从服务于大局。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保持与党委、政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自觉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坚持把任免权与监督权的行使结合起来,加强对人大任命人员的监督,力求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统一。三是全力打造“两个机关”。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这一目标定位。强化“有为”意识,找准“善为”路径,提高“能为”本领,确保谋划工作时脑中有思路、履职行权时手里有办法、实施监督时心中有底气。增强担当意识,勇于迎难而上,敢于较真碰硬,主动深入矛盾集中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实干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工作,敬业、勤业、精业,深入持久地把作风建设抓下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人大事业推向前进。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制度、组织制度、议事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人大工作规定,塑造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为政环境和良好形象。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