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市场和技术交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以福州市为例
2020-02-22郑彩霞
郑彩霞
(福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福建 福州 350007)
技术交易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渠道,在配置技术资源、为创新创业注入科技源头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9年,福州市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36.8%,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0.1亿元。为更好地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提升福州市的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本文分析2019年福州市技术市场和技术交易情况,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1 2019年福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技术输出)情况
1.1 各类技术合同登记总体情况
技术合同登记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4类合同。2019年福州市共登记技术合同3528项,合同成交额达50.1亿元。相比2018年,福州市技术合同项目数增长20.5%,成交额增长 36.8%。其中,技术开发合同1630项,成交额达23.3亿元,占总成交额的46.5%;技术转让合同243项,成交额16.2亿元;技术咨询合同145项,成交额0.2亿元;技术服务合同1510项,成交额10.4亿元。
1.2 各县区技术合同登记情况
从各县区技术合同的登记情况看,2019年技术交易较活跃的有马尾区、鼓楼区、长乐区、晋安区等。永泰、闽清技术交易较少,部分县区无技术交易。与2018年相比,福清市、闽侯县、晋安区等技术成交额有大幅增长,而连江县、闽清县、仓山区的技术成交额有所下降。
表1 各县区技术合同登记情况
1.3 在榕高校院所技术合同登记情况及输出情况
2019年在榕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合同登记为1673项,占总合同登记数的47.4%,但技术合同成交额仅有3.61亿元,占总合同成交额的7.2%。在登记的1673项技术合同中,高校共登记726项,合同成交额2.6亿元;科研院所共登记技术合同947项,合同成交额0.98亿元。福州市辖区内有技术合同登记的高校有10所,科研院所有32所,技术合同登记总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和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1.4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登记情况
2019年技术合同登记数据显示,福州市共有132家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技术(输出)交易881项,分别占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9.3%,占技术合同交易总数的25.0%。高新技术企业登记的技术合同中合同成交额达31.05亿元,占全市合同成交额的61.96%。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交易主要以软件委托开发为主,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较少。
2 2019年福州市技术吸纳(输入)情况
2.1 技术吸纳总体情况
2019年福州市共吸纳技术3101项,合同成交额达140.95亿元。在吸纳的4类合同中,技术开发合同1272项,成交额24.1亿元;技术转让合同165项,成交额18亿元;技术咨询合同114项,成交额0.8亿元;技术服务合同1550项,合同成交额97.9亿元,占总合同成交额的69%。
在吸纳的3101项合同中,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领域(包括福清核电)占比最大,占总成交额的34%,其次是电子信息(占总成交额的2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占总成交额的14%)。
2.2 各县区吸纳技术情况
从技术吸纳的数据统计显示,福州市各县区都有技术合同吸纳。其中,鼓楼、仓山、福清等是技术吸纳大户,闽清、永泰等相对薄弱。与2018年相比,连江县、晋安区、永泰县等吸纳技术成交额有大幅增长,而台江区、闽侯县吸纳技术成交额有所下降。
表2 各县区吸纳技术情况
2.3 技术吸纳的来源情况
2019年福州市吸纳的3101项技术合同中,吸纳市内技术合同1396项,合同成交额 24.7999亿元,占总吸纳成交额 的17.6%。吸纳福州市外技术合同1705项,合同成交额116.14亿元,占总吸纳成交额的82.4%。北京是技术输入到福州市合同成交额最大的地区,共有551项,合同成交额为73.77亿元,占总吸纳成交额的52.3%。
表3 福州市技术吸纳情况 单位:万元
2.4 吸纳高校院所技术情况
在福州市吸纳的技术合同中,吸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的有1072项,合同成交额31.1亿元,占总成交额的22.1%;吸纳企业技术的有2026项,合同成交额109.7亿元,占总成交额的77.8%;其他占0.1%。福州市吸纳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共有725项,合同成交额16846.9万元,其中福州大学224项,合同成交额9283.8万元。
2.5 高新技术企业吸纳技术情况
2019年技术合同(吸纳)登记数据显示,福州市共有219家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技术(吸纳)交易654项,分别占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5.5%,技术(吸纳)交易总数的21%。技术吸纳成交额为36.85亿元,占全市合同成交额的26.1%。
3 2019年技术合同交易的特点
从技术交易的主体看,福州市登记的技术合同中,企业仍为技术交易的主体(其中包括部分改制科研院所),企业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为46.5亿元,占总成交额的92.8%,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只占总成交额的7.2%。
从技术交易的类型看,福州市登记的技术合同中,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额占20.75%,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4.4%);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占32.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技术咨询合同成交额较低,只占0.42%。
从技术交易的领域看,福州市登记的技术合同中,电子信息类合同排名第一,登记合同1708项,合同成交额42.9亿元,先进制造类排名第二,登记合同144项,合同成交额2.5亿元(包括技术进口)。电子信息类领域的技术交易活跃,全国技术合同登记排名第一的也是电子信息类,福州与全国情况大体一致。
从在榕高校、科研院所登记情况看,福州市登记的技术合同中,福州市吸纳福州大学等多数高校院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均达到50%以上,高于南昌大学、湖南大学。福州市吸纳农科院、农林大学技术合同成交额低于50%,吸纳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只占26.4%。但中国科学院在福州实施的STS项目(该合同没有进行登记),在发挥海西院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国科学院全系统的科技成果在福州的转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从技术合同输出与吸纳情况比较,福州市技术合同吸纳额远高于技术合同输出额,前者是后者的近3倍。吸纳技术合同以技术服务合同为主,共吸纳技术服务合同数1550项,合同成交额97.9亿元,占总吸纳合同成交额的69.5%。由此可见,福州依旧是技术合同交易的洼地,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
4 存在的问题
4.1 技术合同未做到应登尽登
从在榕高校院所登记的技术合同看,福州大学、福建省农科院的技术合同基本做到了应登尽登。但其他高校院所的技术合同登记不完全,大量的技术服务合同没有登记,不少省属科研院所基本上没有进行技术合同登记。企业因不能享受税收的减免政策,做技术合同登记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福州市辖区内大型国企的技术合同基本没有进行登记,如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电力集团等。
4.2 县区科技部门的工作力量不足
各县区科技部门工作力量薄弱,一些县区对技术合同的登记工作不够重视,对辖区内企业的技术交易和技术吸纳情况不了解,政策宣传与服务不到位,导致企业对技术合同认定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了解相关流程等问题,部分企业对政府出台的一些鼓励政策了解不充分。南昌市2019年技术合同登记超过福州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南昌市各县区将技术合同登记作为县区科技部门工作考核指标。
4.3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升
近几年,《福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促进了在榕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但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一个专业性强、需要多方协同努力的工作,各方还存在观望、等待思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中介机构数量偏少,力量薄弱,专业化中介机构队伍建设还有待提升[1]。
5 相关建议
5.1 优化政策环境,激发技术交易主体活力
鼓励各创新主体进行各类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包括对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的计划内项目的认定登记,做到应登尽登,以真实体现各创新主体的技术供给情况以及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适当扩大技术合同登记的奖励政策,出台奖励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的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增加技术合同登记点,依照技术合同登记点登记成交额增量给予一定的加成奖励。进一步优化企业吸纳科技成果产业化激励政策,鼓励各高校院所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或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平台。
5.2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技术交易的服务和管理
加大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更多地了解相关政策,提高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认知度和重视度,调动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县、区科技部门要将技术合同登记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工作认真落实,掌握辖区内技术交易情况和辖区内企业吸纳技术的信息,做好政策措施的服务工作。各县区可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多渠道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简化优化兑现奖励政策的程序,为企业申请奖励提供方便。
5.3 加快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构建运转高效的线上线下技术转移公共服务网络和项目对接平台,以强化网上技术市场建设为抓手,以强化线下支撑为重点,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各类科技和人才资源,集成无形资产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成果对接、信息、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资源,形成服务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完整服务链。
发挥省会城市大学、科研院所科技资源优势,对接福州大学国家科技园和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形成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联盟,建立科技资源、人才资源聚集的高地,促进科技成果与企业的对接和转化[2]。通过技术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有条件的县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试点工作,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让更多的科技成果在福州落地转化。
5.4 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及人才的培育,提升服务水平
推进福州市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各县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大纲》,加快对技术转移人才梯度的培养,鼓励社会机构和科技人才积极参与技术转移工作,努力培育一批行为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经纪)人,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信息交流和项目对接,提升转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