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联手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2020-02-21马小林
泸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最近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就实施街道(乡镇)机构改革和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数据基金安全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着力破解在实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过程中,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面临机构撤销、职能调整、标准降低、保障不到位等难题。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设置。《通知》要求各区(县)要根据“健全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创业的政策机制”“健全统筹城乡、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精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机构限额内,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在便民服务大厅内悬挂相关牌子。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在一个区(县)范围内,管理体制原则上统一。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员管理。《通知》要求各区(县)编制、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政务服务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对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编制继续实行派驻管理的,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划分区(县)和乡镇(街道)的考核、任免、管理权限;已将人员编制划归乡镇(街道)管理的,确保有机构、有专人、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业务上接受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若因编制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可采取聘请协理员的方式进行人员补充。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可采取聘请协理员或由村(社区)干部兼职的方式解决。要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平台队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聘请协理员、兼职干部所需人员经费,采取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解决。优秀社区协理员(社会化选聘)可纳入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基层平台编制外聘用的协理员,应随着经济发展,合理确定待遇报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强化保障措施,规范服务内容。《通知》要求各区(县)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社区)服务站所有以城乡居民为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室。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名称、服务事项、办理条件、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等信息。要充分利用全国、全省、全市联网运行的业务信息系统和政务服务系统、智慧治理系统,实现“一网通办、一网共享、一网通管、一网协同”,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建立考核机制,提高服务水平。《通知》要求各区(县)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把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与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下延基层平台办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作为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列入乡镇(街道)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基层平台工作考核机制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各区(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确保政策落地,任务落实,目标完成。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数据基金安全。《通知》指出,基层平台建设工作涉及城乡居民的个人信息多,涉及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资金量大,信息化管理程度高,各区(县)人社部门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办风险,确保数据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