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循环型资助模式回馈环节实施路径和策略
——基于对辽宁省10所地方高校调查
2020-02-21刘士伟
刘士伟 李 丹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 葫芦岛 125105)
2017年12月教育部发布《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文件,正式提出“要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标志着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模式在经历“保障型”、“发展型”资助模式后,正在向更高层次“循环型”资助工作模式转变。循环资助模式与发展型资助模式相比增加回馈工作环节,就是沿着“解困—育人—成才—回馈”轨道做周而复始的运动,实现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由政府主导向社会主导转变,促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可持续发展。通过查阅文献资料,目前对高校资助工作研究主要集中以王娜[1]等精准资助研究,李义波[2]等资助育人路径及方法研究,侯东军[3]等校友捐赠对策研究为主,仅有丰玉梅在基于循环模式的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重构[4]一文中对大学生资助体系参与各方的职责进行补充,功能进行重新定位。本文结合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及校友捐赠现状,提出地方高校循环型资助模式回馈环节的实施路径和策略。
一、当前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为摸清当前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辽宁省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调查。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从地域、学科覆盖角度考虑,选取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工程学院、沈阳理工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工业大学、渤海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10所省属地方高校作为问卷调查对象。通过对10所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调查问卷显示:2017年12月国家提出实施循环型资助模式至今,地方高校还未开展实质性循环型资助模式回馈环节相关工作。2018年10所地方高校来自社会资助资金所占比例主要分布在0~5%区间,低于教育部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发布的国家社会资助资金比例6.89%。10所地方高校中国家拨款占资助资金比例最低达到75%(大连外国语学院),最高达95%以上,国家拨款依然是各地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主要来源。通过问卷调查,当前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问题如下:
(一)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编制少和机构配置低。通过调查问卷显示,10所地方高校均设置隶属学生处的学生资助中心科级机构,配备学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数量为1—2人,负责工作也不统一。依据2006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教人〔2006〕6号)文件规定各高校必须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校级领导直接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学生资助专职人员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2500。目前地方高校学生资助机构配置和人员编制,均未达到教育部规定,部分高校资助工作分散在团委、学生处等多个部门,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均表示所在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编制少,学生奖、困、贷、补等日常工作事务繁忙,疲于应付。循环型资助模式对解困、育人、成才等环节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并增加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的回馈工作环节,工作内容急剧增加,现有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制,制约地方高校资助工作模式向更高层次的循环型资助工作模式发展。因此地方高校应根据循环型资助模式工作的需要增设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制定校内相关部门协同办法,增加人员编制,建立专兼结合的学生资助工作队伍。
(二)地方高校缺少受助学生回馈渠道和工作机制。通过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地方高校尚未开展循环型资助模式,受助学生回馈渠道和工作机制还未建立。调查问卷中“在工作中是否遇到过校友愿意个人资助家庭经济困学生完成学业”,选取的10所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表示均遇到过,因地方高校缺少有效的回馈对接渠道和工作机制,捐款助学渠道不畅,捐赠者担心捐赠资金能否合理使用,虽然个别校友具有强烈回馈意愿,但最终都不了了之,严重制约受助校友回馈母校资助工作热情。地方高校更加注重资助精准性、公平性,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弱化,工作中存在简单粗暴问题,使受助学生本就脆弱的心理再次受到伤害,削弱了其对母校资助的认同感。此外,我国捐赠制度也不够完善,对捐赠的资金缺乏有效监督,使回馈者对学校缺乏信任感。社会捐赠氛围不浓,受社会文化和国家办学理念影响,地方高校开展募捐办学主动性不强,地方高校受助学生回馈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三)地方高校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不足。因地方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有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缓解经济压力,会选择家教、送餐、发放传单等缺乏锻炼能力的兼职工作,挤占个人学习及能力提升时间。受家庭经济困难因素影响,就业创业能力也受到制约,其在参加考证、公务员考试、考研等方面培训也受到自身经济条件影响,选择“裸考”或参加低端培训;参与社团及班级活动也会选择逃避,提升就业能力机会少于普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缺少求职所需的社会人脉关系,求职难度大于普通学生。学生创业启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家庭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较高的创业积极性,但启动资金不足,创业能力提升也受到制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期受经济因素影响,性格逐渐变得自卑,就业创业竞争意识也在逐渐下降,由于其贫困特征,导致其就业创业能力低于其他学生。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应届生就业调查报告》显示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群体失业率高达30.5%,80%接受问卷调查的地方高校学生工作人员也认为地方高校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不足,有必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作,增强受助学生回馈能力,确保循环型资助模式建立。
(四)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机制复杂低效。目前地方高校对学生资助工作评价主要体现在解困资助精准度、公平性与人性化、资助育人过程和实效性以及更为复杂的成才评价等方面。要做到学生资助工作评价准确需要多个指标,建立复杂的综合评价数据模型,部分评价指标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也有待商榷,特别是对更能客观反映受助学生成长成才的中长期发展评价,涉及的数据采集和模型构建更加复杂。循环型资助模式增加回馈环节,受助学生回馈比率及回馈额度直观反映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实效性,成为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等工作实效性重要监测指标,使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更加简单高效。选取问卷调查90%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认为循环型资助模式能够对资助育人工作效果进行直观科学评价,因此循环型资助模式通过回馈环节,能够形成资助工作的系统评价机制,通过循环资助模式自我评价全面促进地方高校资助工作效果提升。
二、地方高校循环型资助模式回馈环节实施的意义
(一)推动地方高校资助资金来源比例合理化。当前地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以学校财政拨款为辅。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地方高校一般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双一流学科建设中,用于学生资助资金持续减少,已经制约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H校区为例,2017年学生奖助学金实际拨款253万,2019年预算减至200万,缩减1/5,仅够发放学生奖学金。因此地方高校积极构建循环型资助模式,能够有效增加学生资助社会资金,提升地方高校的资助资金社会来源比例,改变地方高校资助资金主要依靠政府现状,使资助资金来源比例日趋合理。
(二)提升地方高校受助学生个人发展能力。循环型资助模式实施回馈环节,要求受助学生具有回馈思想及能力,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更高标准。2017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要求高校“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地方高校在积极开展教学人才模式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积极构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作体系,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因此通过开展循环型资助模式能够全面提升受助学生个人发展能力,在新时代背景下为我国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建设者。
(三)丰富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内涵。循环型资助模式是“解困—育人—成才—回馈”,形成周而复始的学生资助工作新模式,与发展型资助模式相比增加受助学生联系及募捐活动开展、募集资助资金的管理运营、受助学生就业能力创业提升等多项工作。为确保受助学生具备回馈意愿和本领,对解困、育人、成才等原有工作环节也提出更高工作标准。循环型资助模式回馈环节的实施效果对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更直观,成为地方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价重要检测指标,增强了对地方高校资助工作运行机制的考核,推动地方高校自觉实施循环型资助,因此,循环型资助模式使学生资助工作内涵进一步丰富,工作内容和形式更加复杂。
(四)助力国家实施的脱贫攻坚工作。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指出“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因此,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实施的脱贫攻坚总体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地方高校贫困生比例较高,以广西为例,部分高校贫困生比例甚至高达40%[5],学生学费、宿费和生活费已经成为经济困难家庭主要经济支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事关国家脱贫攻坚工作。地方高校开展循环型资助模式能够有效增加资助资金,扩大资助力度和广度,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有效落实习总书记强调的“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长期坚持还可以有效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的脱贫工作重要精神。
三、地方高校实施循环型资助模式回馈环节的路径及策略
循环型资助模式回馈环节的实施受政府、高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依据循环型资助模式对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解困、育人、成才及回馈环节要求,以及当前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地方高校循环资助模式回馈环节实施路径和策略。
(一)建立学生资助回馈机构和平台增强地方高校资助资金募集能力
地方高校应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资助资金回馈管理机构和平台,增加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编制,指定专人负责资金募集,完善捐赠制度,拓展捐赠形式,提升资助资金募捐能力,拓展建立筹资运营、资助育人、联络宣传、监督反馈等机构。邀请管理能力强、愿意为母校服务、工作富有余力的受助校友共同义务管理和运营学生资助资金,形成“半校半民”的管理机构和平台,使募捐管理机构和平台具有社会公信力,也更加专业。邀请知名或权威校友及捐赠者共同构建监督机构,对资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批,做到专款专用,建立资助资金使用反馈机制,定期及时发布资助资金项目使用报告,公布资金来源及使用明细,形成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网络监督、捐赠者参与等多重监督机制,保证资金安全,增强回馈学生对学校及资助资金使用的信任感。机构和平台接受的捐赠形式可借鉴美国高等教育接受捐赠形式,除现金外还可以使用固定资产等实物进行捐赠,也可使用有价证券、信托、寿险捐赠及遗产捐赠等各种方式进行的个人财产捐赠[10]。参与学校学生资助回馈工作的组织或管理,以及利用自身专长帮助受助学生增长学识,也是一种回馈形式。地方高校依据不同校友的社会角色的特点,建立具有平民化和现代化特点的回馈平台,做到知名校友与一般校友兼顾,并趋向平民化,依据募捐对象年龄、身份及需要,分别开展现场捐赠与网络捐赠活动。地方高校回馈机构和平台在募捐资助资金过程中,在传统的现场捐款、银行转账的基础上,依托微信、支付宝等现代支付手段,建立现代快捷方便的捐款支付渠道。开展众筹资助模式,设立网络资助项目平台,受助的校友依据自身支付能力进行捐款回馈,捐款的最低额度可设为1元,不设上限。开展一对一社会资助模式,地方高校选拔孤儿、建档立卡家庭、低保户家庭等特殊贫困学生群体,建立点对点资助模式平台。地方高校结合学生资助工作实际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回馈环节实施的机构职能及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资助新形式和新载体,推动地方高校资助资金募捐工作。
(二)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人性化增强受助学生对母校资助认同感和信任感
地方高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工作人性化和制度化,使学生在受助过程中增强其对母校资助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提升受助学生回馈意愿。从杨的关系正义理论边缘化、无权、文化规约、剥削、暴力五维框架视角审视高校资助工作,在高校开展解困过程中公平性及人性化程度不够,使学生受助过程中自我感觉受到情感伤害,受助学生在师生交往中表现为主动边缘化。受助学生各种权利缺失弱化,甚至被侵犯使,使受助学生无权感增强。在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不同程度受剥削感,主要体现的是精神层面,在外兼职打工时也经历着家境好的学生难以体会到的剥削经历。在受助过程中他们经常会遭遇到老师冷漠态度和同学的冷嘲热讽,无尊严感随着年级的增加和接受资助次数的增加而上升[6]。因此地方高校在开展学生资助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从尊严、感受、边缘化、文化规约、剥削等角度,对遴选、公示、教育等各工作环节进行改进,实现学生资助工作全程人性化、规范化。资助对象由学生申报向科学界定转变,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确定资助对象,确保学生尊严不受伤害,推进资助工作公平性。加强受助学生心理疏导,克服因家庭经济困难形成的自卑心理,提升受助学生自信心,不断增强受助学生生活幸福感及获得感,对母校资助工作的认同感的提升。回馈学生对捐赠的信任感非常脆弱,受负面信息影响极大,已经发生的“郭美美”、“罗一笑”等捐赠事件极大挫伤了社会捐赠者捐赠意愿,在《2011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中披露受“郭美美”事件影响,2011年各级红十字会所接收的捐款捐物相比2010年减少了62亿元,下降幅度达到57.39%[11]。因此地方高校要积极组织受助学生参与到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来,既勤工助学,提升学生能力,又使学生了解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及流程,增强学生未来对学校资助工作的信任感,从而通过增强受助学生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提升受助学生回馈意愿。
(三)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性增强受助学生回馈思想教育工作
基于对2015年武汉某重点高校调查问卷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视贫困资助为恩惠,并心怀感激,但回报意识不强[7]。循环型资助模式因增加回馈环节,要求地方高校在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法制教育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资助育人过程中,融入回馈母校和社会的思想教育,并引导学生付诸行动。学生思想教育一般具有间接性、长期性、激励性等特点,高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馈思想教育过程中要结合学生思想教育特点积极开展回馈思想教育工作。受助学生回馈思想教育在依托现有的思想教育体系基础上,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以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法制教育为抓手,运用灌输、疏导、示范、激励等手段,加强学生品德修养,构建回馈思想教育体系,从而实现受助学生从模仿,至认同,最后自觉回馈母校和社会。地方高校应积极组织受助学生开展回馈思想教育活动,探索构建回馈思想教育活动载体和途径,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受助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增强受助学生幸福感。营造校园回馈文化氛围,培育和挖掘受助学生回馈母校和社会的先进典型,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讲好回馈故事,传播回馈正能量,树立优秀榜样,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依托清明、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感恩教育,以家庭孝道文化推进感恩教育,开展节日把爱带回家的情感回馈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习感恩回馈先进典型人物,推进感恩回馈教育。邀请回馈母校的知名校友进校园,以励志报告会、优秀校友进班级(寝室)、一帮一结对子等形式和载体开展感恩和励志教育,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实现回馈意识和能力双增长。开展回馈诚信宣誓,签订回馈诚信承诺书,完善受助学生回馈档案建设工作,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以法制教育促进回馈教育,用法制教育推动受助学生遵守文明公约。
(四)构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帮扶机制增强受助学生回馈能力
当前我国校友捐赠额过亿高校均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11、985知名高校,地方高校受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影响,其学生捐赠能力远低于知名高校,因此地方高校应构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资助帮扶体系,提升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受助学生回馈本领。地方高校应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资助基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和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推进个性化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受助学生从学术研究、企业管理、创办企业、创新发明、技术提升等方面建立个人职业生涯目标和规划,提升个人发展能力。建立学生就业实习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低年级学生进行就业实习资助,发放实习补贴,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对大四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鼓励学生走出去,高质量就业。鼓励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创业,设立创业资助实践项目,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建创业团队,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责运营创业实践项目,学校负责指导,提升学生创业管理与决策能力。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大学生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和团队进行创业资助和帮扶,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根据大数据分析方法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评估模型,科学评估创业风险[7],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升规避创业风险能力。建立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心理疏导工作体系,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心理能力从“关注问题”向“关注优势”转变[9]。选聘受助的优秀校友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导师,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从而全面提升地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回馈母校能力。
(五)健全受助学生联系及活动机制增强受助学生回馈文化氛围建设
受助学生群体是循环型资助模式下募集资助资金的对象,其受过回馈思想教育,在受助过程中以勤工助学或公益服务形式,参与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募集管理服务等工作和活动,受回馈文化熏陶,回馈意愿极大增强。因此和受助学生建立高效联系工作机制,能够实现学校募集资助金和各类活动信息快速有效传递,是实施回馈环节工作的基础。建立受助学生群体资料数据库,涵盖工作单位、地点、收入、家庭情况、个人特长、诚信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更新变化信息,做好受助学生个人资料统计分析工作,作为募捐及活动邀请依据,提升回馈工作实施效率。受助学生群体的联系方式要紧跟时代科技发展,不断建立校友QQ、微信、微博等现代化联系渠道,丰富联系方式和渠道。运用新媒体向受助校友推送募捐、活动等各类信息,邀请参加学校组织捐赠活动、教育活动、学生活动等各类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募捐、教育、交流等各类活动,建立线上与线下联系活动机制。构建网络聊天室、直播平台等互动机制,定期邀请回馈的校友与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思想交流活动,推动网络资助育人工作。聘请受助优秀校友,作为在校受助学生的人生导师、科研导师、创业导师、就业导师、学习导师、心理导师、生活导师,用实际人实际事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拼搏,全方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在开展资助工作过程,逐渐形成受助学生联系和活动文化机制,受助校友自觉关注学校资助工作信息,积极参加各类回馈活动的回馈文化氛围,以文化推动回馈环节工作的实施。
(六)建立校内循环型资助模式评价机制增强循环型资助模式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包含组织基本职能的活动方式、系统功能和运行原理的运行机制、管理系统动力的产生与运作的机理的动力机制及对管理系统行为进行限定与修正的功能与机理的约束机制。循环型资助模式增加回馈环节,受助学生回馈比率及回馈额度能够客观反映地方高校学生资助实效性,成为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等环节工作实效性重要监测指标,因此循序型资助模式更易于建立科学直观的评价机制。通过构建校内循环型资助工作评价机制,对地方高校和校内二级学院循环型资助工作进行评价,以评价机制增强地方高校循环型资助模式管理机制,实现循环资助模式自主有序运行。循环型资助模式评价应设立定性和定量兼顾的评价指标,以受助学生回馈比率和回馈金额作为定性指标,依据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环节工作实效设立定量评价指标。对校内受助的学生、校外回馈的校友开展学校资助工作问卷调查,把调查结果作为循环型资助工作评价定性和定量参考指标。建立评价指标数学模型,把定性和定量考核结合,形成科学直观的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调岗或培训,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运用评价机制推动管理机制实施。
四、结束语
循环型资助模式的构建是“授高校资助工作以渔”,既解决地方高校资资助学生资金不足的问题,实现社会资助与国家拨款资金比例科学合理,又能促进地方高校受助学生育人和成才工作提升。本文主要从地方高校自身角度对循环型资助模式下受助学生回馈环节实施的措施及路径展开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路径和策略,但循环资助模式在政府及社会层面相关问题未展开研究。地方高校隶属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政府属性,所以对于破解当前地方高校等靠要思想,缺乏开展循环资助模式相关工作积极性的现状,还需从政府角度对循环型资助模式构建展开深入研究,运用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手段推进循环型资助模式的构建。在社会层面还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做好诚信、捐赠、感恩、法制等方面的文化和制度建设研究,营造良好的社会捐赠文化氛围,以社会捐赠文化影响校园学生资助回馈文化,最终形成带有“回馈”属性的校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