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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社区基于共同体利益的去问题化建构
——以南京市Y社区为例

2020-02-20

四川环境 2020年6期
关键词:殡仪馆相关者共同体

茹 溪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1000)

引 言

通常来讲殡仪馆具有很强特殊性,是提供殡仪服务活动及火化的综合性场所。在殡仪馆的特殊环境下,视觉、嗅觉以及听觉相互交织,在共同作用下使感知者产生了对“死亡”的推理和联想。生老病死虽不可避免,但受我国文化和风俗习惯影响,大部分人对死亡仍抱有“不吉利”、畏惧、害怕的态度。此外,殡仪馆还有非常明显的“负外部效应”,其周边土地往往面临着环境声誉下降、地价贬值等一系列问题[1]。由此看来,邻近殡仪馆的社区居民应该对其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但经过案例调查发现,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共同体的利益获得过程可以一定程度上化解对殡仪馆的畏惧。

“利益相关者”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984年,弗里曼(Freeman)出版了《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书中指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组织与利益相关者之间是互动、交叉影响的关系。在组织的环境中,许多的个人或群体都是组织的利益相关者,一些个人或群体自身都拥有正当的权利[2]。社区治理主体是社区利益相关者,即与社区需求和满足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的个人和组织的总称,包括政府组织、社区组织、社会中介组织、驻社区单位、居民等[3]。本文调查的Y社区因农村就地拆迁形成,谈及最重要的被拆迁人,实际关心的始终是拆迁过程中的切身利益。具体来说,就是能够获得多少拆迁补偿。因此,尽可能维护自身利益,获取最大化的拆迁补偿是其行为的基本出发点[4]。随着殡仪馆的到来,村委会和殡仪馆通过利益交换达成协议,在利益划分上构成殡仪馆、村委会、村民这三方利益相关者。

1 案例简介

1.1 Y社区概况

Y社区是通过农村征地拆迁形成,是邻近殡仪馆的特殊社区,在2001年3月由原来的S大队和C大队合并而来。社区地处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部,北部与大里社区紧靠。社区由2008年开始拆迁,目前社区内仅有L村1个村庄,拆迁复建小区2个,分别是D小区和Q小区,这两个小区是研究的主要地点。其中D小区邻近江宁殡仪馆这一特殊单位,仅以马路相隔,靠马路的几栋居民楼能直接看到殡仪馆后面的公墓。

1.2 殡仪馆影响

殡仪馆具体地址是江宁区C村,于1988年2月开始对外服务,2003年3月完成全部扩建工作。改扩建的所有建筑布局、主要设备、功能设施均按国家一级殡仪馆标准设计、建设与配备,近些年来基本没有烟尘或气味污染。当前由于政府规定不让殡仪馆提供烟花爆竹的服务,送葬的时候会专门雇车鸣放礼炮,对殡仪馆和附近的居民造成噪音影响。

殡仪馆作为具有强烈象征符号的场所,所在之地都要考虑到周围是否有大量人员居住、是否对社会生活和产业布局产生影响。从生活者的视角来看,环境是嵌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里的,[5]设想殡仪馆产生噪音和空气污染等问题,小区居民会对殡仪馆有抵触态度和避讳情绪。由于殡仪馆后于C村存在,需要探究村民是否索取赔偿,村委会为何同意殡仪馆长期存于此地,是否和殡仪馆达成利益交换来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利益相关者

2.1 殡仪馆

殡仪馆提供多种补偿措施。殡仪馆在上世纪80年代搬来,伴随的是空气等环境污染问题,殡仪馆对C村通过利益补偿来达成双方的协议。C村原来是孤寂的山地,位置偏僻,别人都不敢涉足的地方。江宁殡仪馆归江宁民政局管辖,土地是C村的范围,所以需要每年给村子分红。在硬件措施方面殡仪馆为C村修自来水、修路;在软件措施方面殡仪馆提供一定比例的工作机会,带来相关的殡葬产业链,让村民能增加实际的收入。

2.2 村委会

村委会对殡仪馆补偿措施的有效利用。殡仪馆占用C村的土地,村庄由此获得很多利益。每年来自殡仪馆的分红,让原本处在偏僻位置、靠农业为生的贫困村庄增加了整体收入,利于村庄的发展。殡仪馆带来持续的就业机会,村民在殡仪馆做工,一批村民退休,又会被招收进去一部分。殡葬产业链也为愿意做手工制品和售卖的村民提供了不菲的收入机会。后来经过农村征地拆迁形成Y社区,因为邻近殡仪馆的特殊条件,获得更多的房屋和金钱补偿,殡仪馆和村委会通过一系列利益交换达成平衡的关系。

2.3 村民

村民的实际利益获得。殡仪馆带来的就业机会让很多村民有稳定收入,相伴的殡葬产业链对村民来说是重要的增收机会,村民可以卖花圈、红布条、烟花爆竹等产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多劳者多得。村民是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土地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载体[6]。受殡仪馆位置影响,拆迁原有农村房屋,村民每家除最少分得一套房屋外,还有不少拆迁补偿款,为村民提供稳定生活的保障。殡仪馆在搬来村庄后便和村委会逐步达成协议,通过多种补偿与福利举措,让村委会和村民都受益,后来的农村就地拆迁重建为小区,更增大村民的利益获得。共同体获益过程可以逐步消解对殡仪馆的畏惧态度,长期以往习惯殡仪馆的存在。

陈阿江指出,利益相关者分析实际上是一个看问题的视角[7]。在承认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还必须承认各种利益主体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差别。下文将分析Y社区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态度归因,探讨利益获得何以淡化殡仪馆的负面影响。

3 Y社区的利益相关者态度归因

选择长期留在社区的居民不管利益获得情况如何,都会对自己的选择赋予合理的行为解释。居民呈现的多是综合性说法,关键在于个人的心理认知和生存理性考虑[8]。

3.1 生活自在的既得利益者

Y社区内部分居民因征地拆迁补偿待遇好、利益获得到位,所以对生活现状较为满意,从个人角度会弱化对殡仪馆的负面态度。D小区某打牌中年女性,不仅有三套房子,还拿到了拆迁安置费。表示不会因为殡仪馆搬走,也很少有人选择搬去别处,即使搬离也和殡仪馆没有关系。所认识的一户是因为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选择去到学校附近。D小区某商店中年女性老板表示拆迁补偿“按原来房子面积分,再加30平米。我有四套房,一套小的60平米,三套中的90平米。拆迁的时候如果孩子成家可以按户头多算。”她有两个女儿,在拆迁时已经结婚,占据了有利条件,这样的分房在她看来确实很合理,能保证一家的生活居住。老板的母亲年轻时在殡仪馆做工,知道殡仪馆原来烧煤会造成污染,但对殡仪馆的整体态度良好,“原先殡仪馆会给居民优惠。拆迁的时候移墓地,如果原来是一个,迁过来就会给两个,这样(过世的老夫妻)可以葬在一起。”由于当下墓地的价格较高,普通家庭需要承受的丧葬负担重,这对居民来说是提前获得的切实优惠。

D小区的三位受访对象基于分房套数、拆迁安置费、就业机会、赠送墓地等实际优惠而呈现正向态度。居民的利益获得确实影响个人态度,让人不断淡化对殡仪馆的畏惧和避讳。

3.2 略显无奈的利益补偿不足者

Y社区内也存在征地拆迁后利益补偿不到位的居民。在D小区访谈到一位退伍军人,问到分房多少时,他表示“我拿多少平方?我是退伍军人,回来没有照顾我,回来地皮给人家分完了,没有地方盖房子,我就分了一点。”这位男性在裁军回乡后未分到地皮,尽管有村里户口但是也没得到因有的补偿,获益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类人群的后续生活保障。退伍军人说整个小区分房情况是根据房屋的大小分类进行抓阄,拆迁村民后期都有房住,所以村民配合拆迁,住在哪套,分在什么位置并不在意。也侧面反映出居民选择习惯殡仪馆的存在,不会因为更邻近殡仪馆而产生抵触情绪。

D小区居民虽然在直线距离上离殡仪馆很近,但不管是既得利益者还是利益补偿不足者都对现有居住环境表示认同,这说明利益获得确实淡化了殡仪馆对人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影响。

3.3 市场选择的低价租房者

在Y社区的租户是延伸的利益相关者,考虑到房租相对便宜、较多企业提供工作机会等便利,尽可能消减殡仪馆带来的避讳情绪和噪音污染等影响。

一位带婴儿的年轻女性,她的丈夫在附近工作所以住在这个小区。提到这里房价很便宜,但否认仅仅因为房价低而决定租房,对殡仪馆每天造成的礼炮噪音也习以为常。来到离D小区仅一个十字路口的Q小区,接触到一位做物流的老人,表示前几年租房在这里的时候房租很便宜,这几年租金涨的很快,但还在承受范围。外来租户考虑到工作和生活压力,没有对相邻的殡仪馆表示出抵触情绪,也不把这个问题作为影响生活的重要方面。

4 共同体利益抵御鬼神畏惧

C村是滕尼斯所讲的持久和真正共同生活的传统共同体,后来形成的Y社区也是产生利益交换和平衡的共同体,以利益作为居民关系的凝聚因素,社区内蕴含作为整合纽带的“共同性”,不管是村庄还是社区都具有击退鬼神畏惧的集体力量。

4.1 村委会

村委会从村集体角度抵御对殡仪馆的畏惧。村委会自殡仪馆搬来就考虑到这一特殊场所存在的问题,包括环境污染以及对村民心理造成的影响。从整体出发和殡仪馆进行商议,通过各类附属条件同意殡仪馆的到来,为村庄争取到较多补偿。每年在殡仪馆方获得不菲的分红,用于村庄的建设和发展。殡仪馆提供的工作岗位解决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殡仪馆还带来殡葬产业链,拓宽村庄的收入途径。村庄共同体持续的利益获得让村委会对殡仪馆持有正向态度,从村集体角度消减殡仪馆带来的负面影响,抵御对鬼神的畏惧。

4.2 村民

村民从村庄共同体角度抵御对殡仪馆的畏惧。村民因村委会从殡仪馆那争取到的利益,可以不局限在农业劳作。除了在殡仪馆工作,村民也可利用闲暇时间制作售卖殡葬产品,增加额外收入,改善原本贫困的条件。村民们在和殡仪馆的打交道中逐步习惯殡仪馆的存在。就地拆迁转变为社区,获得最少一套房屋的补偿,多余的房屋出租后转而形成较低的房价,能吸引大量外来租户,增加新的收入。村民发展到居民的过程中,享受村庄共同体带来的长期福利,与亲属朋友仍同住一个社区,居民们得以维系原本村庄血缘和地缘共同体的情感与支持,这种集体力量不仅利于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也在很大程度上抵御对殡仪馆的鬼神畏惧。

4.3 租户

租户从生活代价角度抵御对殡仪馆的畏惧。租户在Y社区并非利益主体,但也是非常重要的利益构成群体。社区房价低而且租金便宜,周围还有很多企业提供就业机会,分析非原住户选择来此小区租房的心理预期,发现低房价和低生活成本达到代价平衡,是根据市场选择产生的自愿行为。从一开始就接受殡仪馆的存在,且居住在小区能减小生活压力。社区居民房屋闲置,租房者能感受到较高的接纳度,会进一步抵御鬼神畏惧。

5 结 论

5.1 围绕特殊社区共同体利益的去问题化分析

5.1.1 Y社区的共同体利益获得过程

由于殡仪馆这一特殊场所搬至附近,C村村委会与之进行利益交换。村庄作为共同体获得了殡仪馆分红、就业机会、殡葬产业链等实际利益,改善村庄原本贫困的生活状态。村庄就地拆迁转变成Y社区,受殡仪馆的位置影响,获得更多拆迁福利,包括房屋和金钱补偿,居民得到良好的基础生活保障。建造小区后多余的房屋用于出租,不仅增加居民收入,还给租户形成较低房价的优惠。

5.1.2 Y社区获益的去问题化分析

生活在殡仪馆周围难免产生畏惧情绪,但原本的C村以及现在的Y社区基于殡仪馆带来的长期利益获得,逐步对殡仪馆进行去问题化建构。C村获得硬件和软件设施的改善,带动村民增收和村庄发展,由此淡化殡仪馆造成的空气和噪音污染等问题。Y社区居民拿到更多拆迁补偿,居民和租户感受到切实优惠,进而选择对殡仪馆产生正向的态度归因,逐步消解了殡仪馆带来的名声影响、噪音污染等问题。当社区内的成员都不把殡仪馆当作问题和困难来对待时,自然而然达成去问题化的效果。

5.2 共同体正向发展思考

拆迁征地补偿决策应当体现人民的意愿和要求,符合公共选择理论揭示的“公众参与”在公共决策中的重要性。尽管共同体利益获得达到击退鬼神畏惧的效果,但不能忽视整个利益交换和征地拆迁中村干部的额外获益情况。

5.2.1 规范村干部权力,完善利益分配

通过访谈了解到村干部在村内加盖厂房,拆迁前通知熟人加盖房屋,使得这两类人群获益最多,损害了其他的利益。由于村干部处在和殡仪馆进行协商的重要位置,利益获得的过程必须规范村干部权力,对征地拆迁这类重大事务,需要做好补偿款的管理工作,村务应公开透明,村民进行监督,减少村干部的以权谋私行为。原本的村庄就地转变成社区,要求村干部考虑到每个村民的合理诉求,不偏向亲戚熟人,照顾到村民的实际家庭情况。设法让房屋分配和拆迁款补偿落到实处,切实为村民谋福利。

5.2.2 保持村庄活力,推动共同体发展

村庄长期以来的生产生活,让村民之间相互了解、交流密切,形成稳定的连结关系,成为具有内生性和发展潜能的共同体。尽管转变成社区,但依托地拆迁的优势,居民间维持着原本的人际关系。亲属、邻里同在一个社区,利于从人居环境建设入手,增强主体间关联程度。除闲聊打牌外,需要在日常中多增加能够发挥集体力量的文化娱乐类活动。形塑良好的生活空间,为共同体正向和可持续发展注入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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