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风险传导途径研究
2020-02-19李梦刘统王英姿
李 梦 刘 统 王英姿
摘要: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影子银行”这一词汇迅速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民间信贷、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影子银行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也暴露了一些弊端和风险。本文通过对苏州地区一些影子银行机构展开调查分析,对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传导途径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 影子银行 风险传导 途径
相比国外影子银行机构,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稍晚,但是发展十分迅速。影子银行不仅推动着我国金融体系的创新,也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尽管影子银行的高速发展给金融机构带来了短暂的繁荣,但背后所隐藏的风险也日益显露出来。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将如何对影子银行的风险传导进行严格的控制提上了议事日程,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一、影子银行的界定
影子银行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前执行董事保罗-麦考林(PaulMcCclley)在2007年美联储会议上提出,保罗认为影子银行是脱离于金融体系监管、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对立于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的非正规金融机构,一旦影子银行由于监管不当而发生风险,极其容易影响到正规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定义影子银行是一个脱离正规金融监管的信用中介组织。但是上面二者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不论是麦卡林从监管的角度亦或是FSB以信用中介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的影子银行都是不大贴切的。巴曙松(2015)认为,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金融结构不同,中国金融体系存在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和管制,金融自由化程度较低,金融产品和工具相对简单。在这种经济金融结构下,影子银行主要表现为银行的部分表外和表表外业务、信托、担保、小贷公司等提供类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综合考虑我国社会大环境的各种影响因素,可从风险和监管的角度对我国的影子银行进行以下概括:具备与正规金融机构相类似的一些功能,包括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转换,由于缺少中央和政府金融机构的监管,从而引起系统性风险的威胁与支持的从事信用中介活动的非金融机构、部门及其业务。
二、苏州市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状况
我国狭义的影子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一是与商业银行关联强且不受监管或监管不足的金融活动。银行表外理财业务、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除外)、部分银行同业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券商资管通道类业务等;二是商业银行体系之外不受监管或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及活动。城投债、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典当行、货币市场基金、代客资产管理、变相放贷的担保公司、基金保险等子公司融资性业务、券商非通道类业务和现金管理类业务、简单的资产证券化等。
我国广义的影子银行业务主要指商业银行体系之外监管不足甚至违规操作的非传统信贷融资。包括狭义的影子银行和民间集资、第三方理财、P2P网络借贷平台、部分网络众筹平台、无备案私募股权基金、地下钱庄等。
根据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8月,苏州市小贷公司有95家机构,其中科技小贷公司15家;担保公司有29家机构,其中再担保公司3家;融资租赁有96家机构,其中5家为内资;商业保理有39家,其中内资有33家;典当业有55家机构。
1.担保业。2019年8月份,新增担保业务-13.9亿元,期末在保余额240.9亿元;其中,新增融资性担保-13.3亿元,期末在保余额229.4亿元。近五年来,苏州市担保公司业务平稳发展,代偿金额每年都在小幅减少,担保户数和担保总额虽有起伏但是都较为平稳。
2.信托业。截至2019年8月末,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存续信托项目共计288个,实收信托为972.04亿元,其中8月份新增项目12个,共募集资金29.30亿元。8月份結束信托项目4个,本月共减少信托规模22.27亿元。截至8月末2019年共计436次193个信托项目进行分配清算,分配信托收益26.02亿元。
3.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9年8月末,苏州市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95家,其中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5家,实收资本总额169.75亿元。8月末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贷款192.31亿元,共计11281笔。其中小额信贷(300万及以下)占比57.36%;保证贷款占比53.51%,抵质押贷款占比33.52%。担保余额5.47亿元,应付款保函余额1.66亿元。近五年来,苏州市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平稳发展,各项贷款和担保余额每年都在减少,融资余额、应付款保函余额虽有起伏但是都较为平稳。
4.民营小微信贷。2018年苏州市私人控股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超16%,较整体水平高出9个百分点。同期苏州市微型企业贷款增加88亿元,同比多增56亿元。小微企业中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贷款增长显著。2018年苏州市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为57亿元,比上一年同期多增11亿元。
三、苏州市影子银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角度来看,一般来说,担保公司会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交易双方的一方会有很大的可能性违反签订的合同,不履行自己要偿付的义务,从而造成另一方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一般的商业银行等正规的金融机构都是通过担保、信用评级的方式进行贷款以降低经济风险,而影子银行信用评级的机制没有正规金融机构那么完善,信息对外的披露也没有那么全面,尽管在这之间的交易成本低廉,但是信用的缺乏使得近年来融资性担保公司面临着许多风险损失以及代偿事件。之所以造成如此大的信用风险,原因在于影子银行的信用评级机制不够完善,不够重视信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一般而言,流动性风险之所以会产生,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影子银行将一些短期资产进行了长线投资,从而导致资产期限错配。此时的商业银行其实是为影子银行的流动性转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由于影子银行本身就具备期限转换功能,即便是出现了期限错配也是很常见的,但是,如果此时影子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总额不能同时到账,负债已经在账上了,但是资产迟迟在路上,由于二者到账时间的错开而引起影子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出现的问题就不像上面说的那么好解决了。
例如,近年来由于商业银行的利率不断下调,持续走低,投资收益的驱动使相关投资者不再将存款存入银行获取收益。正规金融机构为了留住这些投资者,满足他们的投资收益需求,商业银行推出了短期理财产品业务,银行不断推出的短期理财产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使得银行业务量得到持续增长,同时也获得了更多收益。但由于投资者的资金部分是来源于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和一些民间信贷提供的融资,将通过这种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投进有风险的大项目如一些中长期项目,很可能造成贷款到期了,但是资金还没有收回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宏观调控风险
由于商业银行对影子银行资金的规模和流向是不怎么好把控的,使得这部分资金一直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导致了政府在相关的政策制定上的难度有所增加,因此对政府的宏观调控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次,影子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和其信用创造相挂钩的,一旦影子银行信用作用过大,抵抗风险的能力自然就变小了,特别容易引发金融风险的产生。还有就是影子银行的流动性使社会上的资金需求增加,对一般的物价造成不小的压力,同时受到高利益的驱使,也会使得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高风险的影子银行机构中,使得国家在宏观调控这一方面就更难以掌控了。
四、苏州市影子银行风险的传导途径
影子银行风险的传导途径一般是基于利益链、业务流程链和担保关系网形成的。
(一)利益链
影子银行的利益链是其相关业务和机构在他们的经营中所涉及的与不同的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主要包括:一是监管机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制定和发布其所监管的相关行业的规章制度,当监管机构所制定的制度关注风险突出的地方时,影子银行的收益就会降低,因为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就会被整顿,就会失去增长利润的业务;二是货币当局。货币当局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收缩或宽松的货币政策直接关系到影子银行资金的需求和供给,进一步影响其融资成本和贷款利率,影响影子银行的利润;三是影子银行的债权人。债权人是影子银行的资金供给者,影子银行需要按约定对其进行还本付息,两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四是影子银行的债务人。债务人是影子银行资金的需求者,债务人需要按照约定对影子银行偿还本金和利息。
(二)业务流程链
业务流程链是影子银行在实际的业务运行过程的基础之上形成的轨迹与相关的金融机构一起所组成的关系。
(三)担保关系网
风险传导的途径与银行贷款担保的机制有关——联保和互保。联保和互保是两种很相似的担保机制:联保是多个借款者资源组织起来的担保,相互为其他组织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机制;互保是两个借款者相互为堆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机制。复杂的担保关系不仅将风险传导给商业银行,也会使风险在参与担保的企业之间相互传染。
图1 影子银行风险的传导途径
五、影子银行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强化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我国影子银行主要是由那些监管不足或是从事监管套利的金融创新业务的机构或是准金融机构组成的。从实质上来说,影子银行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独立体系,因此针对影子银行的管理,更多的落脚点还是在正规的金融机构身上。明确了监管主体之后,对于不同类型的影子银行机构我们还要使用不同的监管方式。由指定的监管机构专门负责监管影子银行,对于某些非法金融机构比如高利贷,需要进行严厉打击,严惩不贷;而对于一些透明的、能够满足市场资金需求的这类影子银行机构,可以进行疏导,让正规金融机构引导影子银行向着积极、健康的体系发展,比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要对影子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同时检测分析其数据,强化对其监管力度。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影子銀行在发展中遇到的阻碍,有一部分是因为信息的不透明造成的,要推动影子银行进一步健康发展,必然是要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对影子银行监管不当,从而导致不能及时防范影子银行内外部的风险,追究下来就是因为影子银行的信息不透明。专门负责影子银行的监管机构,由于并没有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影子银行的相关信息,对于其风险就了解的不怎么好,想要再对其监测和把握可以说是更加有难度了,所以想要监控好影子银行,提高信息透明度是首要的手段。
在监控的过程中,必然要形成统一的标准。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目的是为了可以在平台上发布最新的市场数据信息。一些投资者由于受到高利益的诱惑,风险防范意识就降低了许多。专门负责监管影子银行的金融机构此时必须要让投资者了解其新推出的理财产品的真实信息,不仅仅是收益方面,还要让他们对所投资的产品所承担的风险有所了解。在披露信息的机制中,信息内容包含了信息披露的范围、频率、方式以及监督影子银行履行其义务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金融市场的信息透明化,推动影子银行的阳光化发展。除此之外,一些非正规交易的信息也要使其透明,才能方便对其进一步监管。实施有效的监控措施,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完善影子银行内部和正规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
(三)加强监管协调与合作
专门负责监管影子银行的金融机构应该对影子银行有明确可行的识别和统计方法,从而对影子银行的风险进行定期性的检测,降低不必要的风险。其次由于影子银行业务涉猎范围比较广,分别有机构、行业和市场,此时如果仅仅只有一家监管的话,可能力量不够,需要在功能监管原则下,通过建立高效的监管协作和政策协调机制,降低影子银行可能产生的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
参考文献:
[1]郭云喜,贾健,徐玉立.江西省地方法人银行主导的影子银行风险调查[J].金融会计,2018(09):15-21.
[2]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陈海彦,罗志.影子银行风险传导途径研究——以衡阳为例[J].金融经济,2016(04):100-101.
[3]巴曙松.经济结构转型与金融风险防控——影子银行体系“在线修复”的全局意义[J].学术前沿,2015(03):21-30
[4]钟燕.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传导及监管分析[J].福建金融,2013(03):39-42.
作者单位:常熟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