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020-02-17毕密
毕密
(南京江宁拆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0)
0 绪论
作好拆迁管理工作,是工程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进行,政府为了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开发等举措,有时需要进行拆迁工作,对城市和农村进行大规模的重新建设工作。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拆迁管理工作成为城市和农村工作的一大难题。因为拆迁涉及政府、拆迁公司,被拆迁对象等多方的利益协调,所以问题频出,拆迁管理工作面临挑战。但是必须正确对待解决拆迁过程的问题和突发情况,坚定不移的加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解决拆迁出现的各种问题,为顺利建设城市好农村保驾护航。
1 拆迁面临的挑战
1.1 目前拆迁的背景
2011 年1 月21 日,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与之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拆迁条例》)相比,新《拆迁条例》在多方面都作了改进,比如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征收范围、征收补偿等方面。但是,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违法乱纪的强拆骗拆的行为仍旧不能杜绝。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国务院纠风办等等相关部门协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坚决处理强拆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对政府拆迁有关部门人员行政问责,对于在拆迁工作涉嫌违规犯罪的人员坚决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可以预见的是,即使在新《拆迁条例》实施后,拆迁面临的挑战也会越来越多:拆迁拖延问题严重、拆迁过程协调工作更加困难、如何补偿安置也是一大难题。鉴于现实情况,笔者提出在新《拆迁条例》的规定下要采取以下措施去解决拆迁面对的诸多挑战。
1.2 拆迁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
(1)在进行拆迁工作,被拆迁居民有极大的不配合行为和抵触心理。毕竟房子是居民生活居住的根本,是生活成长的熟悉的生活环境,有一定的“依恋故土”的心理存在可以理解。同时对农村进行土地改建时,就面临更加不容乐观的严峻挑战。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他们的谋生手段,并且农民是有千百年历史的职业。从几千年的农耕社会他们就依附于土地。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生活来源,失去祖祖辈辈居住的房屋。并且房屋的地理位置、交通是否便利、学校的远近质量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同时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旦拆迁就意味着搬离熟悉的生活环境,以前的邻居社区积累的社会关系也不复存在,还涉及子女的升学教育问题,对于以一个家庭为单位考虑都是较大的麻烦。于是因为涉及各种复杂问题,农民或者城市居民都会产生不愿意搬家的抵触情绪,产生冲突和矛盾。
(2)拆迁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分配问题,可能引发部分群众心里产生不平衡的情绪引发不满。因为现在贫富差距太大,同时金钱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很高,收入减少的居民会产生“一夜暴富”的不切实际的想法,进而产生“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的行为。当拆迁工作进行时,过分赔偿、漫天要价、提出种种要求的不合理行为频出。这种占便宜的心态不能被满足,一些拆迁群体就会采取聚众闹事、群体上访等种种手段争取利益最大化,从而给拆迁的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许多群众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会哭的孩子有奶喝”、“法不责众”等极端错误的心态下,以一种不理智甚至不合法的方式聚众闹事,试图获得利益,造成拆迁公司和政府工作难以开展。
(3)拆迁的政策还不完善。虽然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诸多法规,各地区也尽力结合地区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有不足的地方,给拆迁管理工作带来挑战。
(4)征地拆迁工作者的工作作风直接体现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要注意作风表现,要保持优良的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但在现实中,部分拆迁人员却以工期紧、任务重、压力大等理由,在征地拆迁进行前未进行深入的政策宣传、思想引导、调查研究等工作,甚至在未签订协议前采取断水断电、软硬兼施、强加压力等手段达到征地拆迁目的。
2 应对拆迁管理工作挑战的对策
2.1 做好具体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首先被拆迁的对象大多都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掌握的信息较少,容易受到他人的教唆和影响给拆迁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必须将工程建设的用途需求等相关情况如实告知,因为群众往往过多关注自身利益忽略工程的重要性以及紧急程度。许多群众没有拆迁的经验又对拆迁工作缺乏了解,同时对政府政策的规定也一无所知,难免城市抵触情绪和提出不合理要求。所以政府必须在拆迁管理工作中作好宣传普及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合法,端正工作态度,密切地连接群众。同时作为征地单位要配合协助地方政府作好拆迁宣传解释工作。
2.2 完善拆迁政策及适度提高补偿标准和安置标准
各级政府根据国家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同时拆迁企业也要严格按照政府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然后为了安抚被拆迁地区群众情绪,需要适度提高补偿标准。应该充分利用资金,在征地群众的高标准高要求中寻找平衡之处,让双方都能够接受,减少拆迁管理工作的困难。认真地了解群众反映的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力求统一标准。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训练,端正服务态度,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
2.3 尊重市场
面对拆迁的诸多挑战,一味政府部门解决的方法已经过时。现在政府不再是拆迁的主导,而是充当一个协调的角色。作为拆迁的工作主体,承包拆迁的公司企业才是真正工作的主体和实施者。企业更加熟悉市场上的房价,主要由企业工作人员同拆迁居民进行沟通。政府可以处在完全中立和公平公正的立场去处理拆迁涉及的问题,因为政府的置身事外,没有利益的牵扯,增加了公信力。于是人民可以在政府协调,企业为主体的模式下更好的解决自身问题。让群众和拆迁企业直接对话,减少中间环节,更加的简洁直接、透明公开,也更加符合市场规律。
2.4 合法进行拆迁工作
拆迁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按程序办事。拆迁单位要及时进行审批程序,协助政府进行勘探工作,包括丈量土地、清点地上物品、登记造册等工作。对于低保住户、烈士遗属、残疾人员给予政策优待。对于个别无理取闹的群众按法律办事,不能用过激手段。实在不能解决,请求政府出面协调,得到各方理解支持。
3 结语
拆迁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按程序办事。实施单位(项目单位)要及时向政府上交图纸和工程具体情况,包括所需的资金以及材料来源等情况。拆迁单位要及时进行审批程序,协助街道(园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协议备案等工作。对于低保住户、烈士遗属、残疾人员给予政策优待。对于个别无理取闹的群众按法律办事,不能用过激手段。实在不能解决,请求政府出面协调,得到各方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