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无创通气技术的应用进展
2020-02-17刘鸽田秀英
刘鸽,田秀英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新生儿科 (天津 300100)
早在1971年,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nasal 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NCPAP)就被应用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临床治疗中。随后,有学者将此技术改良为以鼻塞方式通气,此阶段为新生儿无创通气技术的初步阶段。随着临床技术的不断完善与发展,NCPAP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个国家的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治疗中[1]。此时,除了原有的无创通气技术外,新兴的无创通气模式也被广泛应用于新生儿临床疾病的治疗中,如经鼻间歇正压通气(nasal intermittent positive pressure ventilation,NIPP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bi-level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BiPAP)、无创高频振荡通气(noninvasive high-frequency oscillatory ventilation,NHFOV)等。本研究旨在对早产儿无创通气技术的临床应用进展进行综述,以此为早产儿呼吸疾病的临床治疗提供借鉴。
1 NIPPV
NIPPV是基于NCPAP给予间歇正压通气的一种呼吸支持模式,其作用机制主要是为早产儿提供功能残气量和平均气道压,以支持早产儿的肺泡扩张,有效增加潮气量、每分通气量。NIPPV具有同步呼吸功能,可以更好实现气体交换。NIPPV参数与气管插管后的机械通气不同,并非密闭呼吸支持系统,其吸气峰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学者认为,NIPPV参数类似于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参数,也有学者认为应高于气管插管水平,而呼气末正压与NCPAP保持一致[2]。初始PIP值为15~25 cmH2O,而PEEP值设置为4~6 cmH2O。维持吸入氧浓度为90%~95%,呼吸机频率设置为15~50次/min。
NIPPV应用于早产儿的适应证:产房复苏、有创通气拔管后呼吸支持、新生儿呼吸暂停、无创通气初始治疗。在极低出生体重儿复苏的分娩室中使用NIPPV后,与面罩组比较,其分娩室的插管率有所降低,后期需行有创通气治疗的患儿有创通气时间更短[3]。将NIPPV应用在机械通气撤离后进行序贯呼吸支持目前已成为临床共识,特别是对于极低及超低出生体重儿而言。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早产儿应用NIPPV较NCPAP拔管的失败率更低,拔管失败患儿再次使用有创通气的时间更短[4-5]。对于伴有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早产儿,应用NIPPV治疗能够减小气管插管比例,联合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的疗效更理想。有研究结果显示,对妊娠26~32周的早产儿而言,使用NIPPV治疗能够降低有创通气的比例及再次使用表面活性物质的需求[6]。有学者认为,与NCPAP相比,在进行NIPPV治疗后,早产儿呼吸暂停的严重程度、发作频率会明显降低,但NCPAP与NIPPV在治疗呼吸暂停的效果方面比较,差别无统计学意义[7]。
虽然NIPPV应用于初始呼吸支持和辅助拔管的前景较好,但尚无更多的数据能够证明其远期疗效。因此,对于NIPPV技术的应用,临床还需进一步进行分析与研究。
2 BiPAP
BiPAP因为能够产生双水平正压,所以被视为NIPPV的模式之一。但其参数设置与传统呼吸机不同,由于受到设备本身的限制,BiPAP允许的吸气峰压(peak inspiratory pressure,PIP)较低(最大压力约为11 cmH2O),PIP与呼气末正压(positive end expiratory pressure,PEEP)间的压差较小(为3~4 cmH2O)。
无创通气对于早产儿拔管后呼吸支持NIPPV的优势更为明显。但对于早产儿呼吸暂停、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进行无创通气初始治疗,是否有较高的气道峰压效果,仍存有争议[8]。一项多中心回顾性分析结果显示,NCPAP组无创通气失败的发生率明显高于NIPPV组和BiPAP组,而NIPPV组和BiPAP组无创通气失败的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三组在次要结局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9]。
将BiPAP模式应用于治疗早产儿呼吸暂停十分安全,且其效果优于NCPAP[10]。将NBiPAP应用于治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较NCPAP能够更有效地改善潮气量、氧合指数,且不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11]。一项Meta分析共纳入571例患儿,比较BiPAP和NCPAP治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失败率、氧合指数和并发症发生率。结果显示,BiPAP组治疗的失败率低于NCPAP组,按照出生体重进行亚组分析,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1 500 g)的两组治疗失败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BiPAP组较NCPAP组可显著提高呼吸支持后12 h和24 h的PaO2,显著降低呼吸支持后12 h和24 h的PaCO2;两组病死率及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上述结果说明,BiPAP治疗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疗效优于NCPAP,且并发症的发生率与NCPAP相当[12],但BiPAP治疗极低出生体重儿的疗效仍需积累更多的证据。
3 NHFOV
NHFOV是在NCPAP基础上增加压力震荡的功能,其可分为膜震荡驱动和气流阻断驱动。膜震荡驱动能够持续偏置气流,具有主动呼吸的模式。而气流阻断驱动属于非持续偏置气流,属于被动呼气模式。临床对这两种模式的研究尚未发现差异。与HHFNC和NIPPV比较,NHFOV有利于CO2的排出,从而减少CO2在体内的潴留,同时还能减少压力伤或容量伤,无须同步支持技术。与有创机械通气比较,其还可保持低FiO2与气道压,保持目标血氧,以此减少肺疾病的发生。在经过通气治疗后,能够降低PaCO2,与其他无创通气模式相比,吸气时未发生声门缩肌电活动,声门开放可以维持,从而能够有效控制早产儿发生呼吸暂停,对新生儿呼吸功能具有较好的改善作用。
有研究结果显示,NHFOV模式还可抑制新生儿的胃食管反流征象[13]。参数设置因患儿个体的差异存在较大的差异,气道压最大设置为7~18 cmH2O,需结合临床具体情况进行设置。振幅要控制颈部和胸廓,避免震荡过度导致早产儿发生颅内出血。临床应用其他无创气模式失败后,其可作为一种营救性治疗方案,还可应用于有创机械通气拔管后呼吸支持。目前,NHFOV具有较好的临床应用前景,但临床应用较少,其治疗效果仍需临床实践的进一步论证。
综上所述,早产儿及早选择正确的无创通气技术,能够避免引起呼吸衰竭、气管插管、有创机械通气等情况,且能够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改善预后,但在具体选择无创呼吸支持模式时需结合适应证与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