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顺实二审被判18年,罚200亿
2020-02-15李文
环球时报 2020-02-15
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李文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4日对“亲信干政案”核心人物崔顺实(后更名为崔瑞元)作出二审重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0亿韩元,追缴涉案资金63亿韩元。判决结果将交由韩国大法院审议,如获认可,崔顺实的量刑将最终被敲定。
据韩联社报道,法院方面认定崔顺实与前总统朴槿惠共谋从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处收受贿赂用于其女儿马术训练,强制要求50多家大企业为她所控制的Mir财团和K体育财团出资774亿韩元等多项罪名成立。
报道称,2018年8月,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宣判,判处崔顺实20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亿韩元,追缴涉案资金70亿韩元。2019年8月,韩国大法院认为崔顺实要挟企业向Mir和K体育财团出资不构成胁迫罪,部分强迫罪名不成立,故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韩国MBC电视台报道称,崔顺实刑期减少2年,是首尔高等法院参考大法院“强迫罪不成立”判决所做出的。而从三星处收受贿赂、要求大企业为财团出资等被认定有罪,维持原判。
法院方面表示,被告人对韩国宪政史上史无前例的总统弹劾事件负有重大责任,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国家秩序和国家组织体制出现混乱。考虑到前总统弹劾过程中出现的国民对立、反目等社会矛盾至今仍在延续,对崔顺实进行严正问责是不可避免的。
崔顺实在庭上就宣判结果表态称,“对引发国民公愤进行谢罪”,但就从三星处收受马匹贿赂自称冤枉,她说“马匹由三星管理,自己从未拥有”。崔顺实辩护律师在判决后表达了不满,称将商议后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