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2020-02-15岳丽英
岳丽英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 030024)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时期是工程基本建设最后的关键阶段,其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部分,需要结合该阶段的工作来反馈出总体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效果,并对投资的结果进行深度的考核,促使建筑工程造价金额变得更合理、可信。
1 工程竣工结算时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条款的问题
在建筑施工期间,安全是一切工作实施的前提所在,但实际上许多建筑施工单位并没有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其更多的关注是施工进度和质量方面的问题,而对于文明安全施工条例关注度明显不足,在这种错误认知的影响之下,就会使得部分企业在制定合同条款时存在缺陷,如价格差造价方面钻法律的空子,对合同条款中的细节重视度不足。比如说,在合同中如果约定措施费包干,那么就需要在其条款中标注出除去脚手架和模板之外的措施费用包干,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设置到措施费的模块之中,然而实际上大部分合同对这方面的内容则并没有注明。我国合同法自施行以来,建设工程法制领域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起步晚,一些领域还存在不完善和“空白”的问题。立法上的滞后不仅会造成管理主体和监管规则缺失,而且容易导致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无序低效,这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和管理目标背道而驰。如对承包人“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如何准确认定,对于发包人造成的“无法施工”的程度如何把握等等,都需要结合法律实践进一步进行规范明确。
1.2 施工图以及竣工图之间存在出入
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图与竣工图之间存在出入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一些大型建筑工程来说,其建设周期长,建设期间所遇到的干扰因素相对也比较多,如材料费用、施工环境、施工工艺等,这些都可能会导致施工图纸出现变更。竣工图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已经完工时的一种状态记录方式,施工图纸则是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所在。当前,大部分工程建设单位都是根据竣工图进行造价计算的,其通常会将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各类变化内容都放置到竣工图纸之中进行计算,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这种结算方式却无法完整真实的将施工过程中的结算及造价情况反馈出来,因此对最终的工程造价效果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一些施工过程中的细节改变能够在施工图纸中体现出来,但是在竣工图中却难以体现体现出来,而且施工方一般会把竣工图设计的比较美化,要比实际的工程更加的漂亮、宏伟,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就导致了以竣工图结算带来的不利问题和不科学的问题。
1.3 材料性能及价格标准的问题
当前,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影响,我国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都开始注重应用新型节能材料,节能材料的性能相较于传统的施工材料来说显然是更加优越的,但是其成本价格也必将会大幅上涨,增加项目成本。而部分施工企业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则会以次充好,比如说,某工程项目的给水管材需要使用钢塑复合管,但是在实际施工期间,却是使用PPR 管材代替,给水管材基本上都是埋藏在地下的,如果不仔细甄别实际上是难以发现这两种管材之间存在的差异,这两种管材在价格方面则相差巨大。此外,部分施工单位在上报材料价格时,及在工料组合当中则会恶意提升消耗量,这样也将会导致总体工程项目的单价大幅提升,导致结算及造价管理不够真实。材料的监管比较细致,需要专业人员全程的跟踪监控,但是由于我国一些地方过程中施工方操作比较隐蔽,有的专门在夜间进行施工,在材料使用过程中以次充好,这就导致了材料价格的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也导致了安全和质量的隐患。
2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时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2.1 提高审核标准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与竣工图纸、签证单等数据资料息息相关。如果工程造价人员无法对各类工程量进行精准的核计,那么就会对最终的核算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建筑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就需要提高审核标准,建筑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施工方式应当以自己的建筑施工状况作为基准,要实时调整施工验收阶段的工作状态,保证所取得的核算资料是比较完备的,这样可以更加精准的反馈出工程项目的详细情况。同时,预算人员要第一时间查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观察相关资料的完整程度,如果发现这些资料本身存在问题或者是不足,如内部不够精细完整,则必须要及时的与之沟通协商,对资料进行补充,以保证后期工作的顺利实施。在现有的工程质量标准上,进一步进行细化和完善,要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气候特征和使用目的等有针对性的把审核标准进行细化。通过细化和完善标准,提高审查和验收的质量效果,杜绝一些施工单位投机取巧、以次充好、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确实把工程建设审核的关口把严把实。
2.2 签订公平的合同条款
结算编制工作必须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之上,同时还应当就合同的条文为理由和依据,其实际结算的结果都应该以合同的完整程度以及表达形式为基础。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保证合同条款的规范性,要注意遵守公平性的原则,如果合同中的条款有失公平,必须要及时的予以调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建筑施工单位始终占据着主导的地位,建筑施工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可能会添加一些要求比较严苛的条款内容,这样就会导致建筑施工单位的权利过大,而实际上施工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则比较小,其总体风险的分配并不够合理,这也会对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产生不良影响。针对该问题,施工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的工程情况,自行商议价格,价格的商定可以奉献的高低进行评判。此外,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相关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尤其是针对有争议的部分,如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等内容,必须要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为最终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应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法律活动发展变化的规律,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健全完善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相关法律法规办法,充分保障好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对发包人的任意解除权作出全面细致的法律规定,尽快出台司法解释,避免双方当事人因为对法律的理解不同各执一词,也免除了法官在审理具体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案件时法律适用中的难题。笔者认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有其特殊性,不仅投入巨大,而且合同标的均为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发包人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任意解除合同将会对承包人造成很大的损失,也不利于资源的节约。因此建议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发包人的解除权仅适用于法释〔2004〕14 号文件第8 条规定的4 种情形,而不能适用于《合同法》第268 条规定的承揽人的任意解除权。
2.3 提升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能力
造价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能力也是影响相关工作实施的效果与质量。如果在进结算编制过程中,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没有认识到相关工作的重要性,资料收集不够齐全,对于现场缺乏深入的了解,编制是过于盲目,这些都将会对编制结果的真实性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基于这样的原因,提升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能力就显得极为有必要了。在提升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能力时,一方面是企业要提高招聘门槛,招聘具有结算及造价管理工作经验的职工,加强对现有职工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各种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知识。另一方面,则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自身工作对于工程建设发展的重要性,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自身的工作。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通过提高待遇来激发造价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科学客观的造价业绩。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送出去学习、让有经验的老同志帮带等措施,把造价人员的能力素质提高到一定的水平,从而实现工作中放心、为企业解决成本,为企业打响品牌。
2.4 做好工程量审查工作
工程量是建设工程进行竣工结算的基础所在,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将会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造价结果,如果工程量计算不够准确,就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造价不够真实。因此,在落实建筑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时,还需加强对工程量的审核,结合工程的施工图及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根据各种专业相关的计算规则,对工程量进行逐项审查和验证,以便核定竣工结算的内容能够与实际工作量吻合,仔细核对是否有重算、少算、错算等情况出现,确保工程竣工结算时,造价的准确性。在具体的核算环节,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有丝毫差错。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杜绝徇私舞弊,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到实处。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作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这是毋庸置疑的,在这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竣工结算时期的造价管理存在有较强的滞后性,影响建筑事业的发展。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说,其要想切实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就需要深入的了解市场发展情况,积极地实施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