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BIM技术应用地方取费标准推行研究

2020-02-15郭红瑶王琼林

建材世界 2020年5期
关键词:标准建筑模型

李 远,郭红瑶,王琼林

(1.武汉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 43002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 430073)

1 BIM应用背景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14年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以来,又在《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市〔2017〕98号)中再次强调我国当前推进BIM技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此背景下,我国各类建设项目的BIM技术应用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我国主要的设计单位基本掌握了协同中的BIM建模基础技术,并可在BIM技术框架下实现与施工单位的设计成果交付;施工单位通过BIM5D管理对工期、成本、质量、安全进行统筹谋划,将BIM技术作为提升绩效的重要抓手。同时,我国各类建筑参建企业在建筑咨询、方案优化、工程造价、智慧工地、智慧城市CIM(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探索了很多具有实际价值的BIM应用成果,我国BIM应用的技术储备处于世界前列,其中武汉也正处在BIM应用全面开花结果的阶段。

2 BIM推行困难分析

BIM技术虽取得可喜的成绩,但是我国在BIM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基础性的问题:

2.1 BIM项目列支不清

虽然各级建设管理部门都认为BIM技术会对项目产生积极作用,但是现有的造价管理中缺乏单独立项的依据,目前各地试点项目的BIM专项费用一般在设计费中列支,而这种方式与BIM本身全生命周期的项目属性背离。

2.2 BIM模型费用成本计算含糊

一方面由于相关标准匮乏,当前项目中BIM模型大多以LOD方法衡量模型深度,但是各方对于LOD1-5模型深度的理解上差异巨大,造成成果工作量缺乏统一衡量,BIM专项费用缺乏一致标准。

2.3 BIM应用数据管理成本不明

我国建筑企业对BIM理解的认知不断加深,但人们对于BIM工作中除模型之外的工作缺乏统一认知。除模型设计阶段外,BIM技术施工、运维阶段的数字资产(运行平台、功能模型、过程信息等)的采集、计算、录入、模型优化与关联等工作现实中也缺乏计算依据。

2.4 BIM应用复杂度与项目复杂度关系不明

现有大量项目除完成BIM模型搭建外,非几何参数模型和其他一些基础性数据是智慧工地、建筑大数据应用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展开的一些前沿技术应用是建设管理部门一直推动的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但是基于BIM技术的高层次管理应用目前没有统一的技术路径,缺乏相关的技术导则和应用指南,且受项目组织模式、项目建设类型的影响,各方对BIM应用复杂深度缺乏统一认知。

2.5 参建各方在BIM应用中责权利不明

对于BIM技术应用中各方的责权利的界定尚没有统一认识,造成了BIM费用的来源、信息的生成、模型的归属、数字资产的保管出现较大的随意性。现实项目中BIM模型来源于设计单位,除设计阶段外的非几何参数来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应用主体是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于静态模型到动态数据过程中的项目数字资产的形成、萃取、固化过程中的各方责、权、利的界定缺乏统一共识。

故不难发现,对我国BIM技术应用中各类项目应用的工作模式进行梳理,研究各类项目中BIM取费标准对于不同应用模式的适用性,并在此基础上制订统一的BIM专项的取费标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 确立统一取费标准对推动我国BIM发展的重要意义

确立统一的BIM取费标准已是大势所趋,对于全国各地涉及建筑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紧推出地方BIM的取费标准。

3.1 继续深入推行我国BIM技术的必要

制订统一的BIM取费标准,使得政府监管部门工程造价核定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同时也解决了BIM应用取费无门的问题。通过制定取费标准,消除了制约我国建筑企业不同项目中BIM技术应用的主要障碍,对于优化建筑管理流程,提升政府部门BIM管理绩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2 规范我国BIM技术应用的必要

通过制定统一的取费标准,在各类透明公开的取费模式下,有利于理顺参建各方的责权利,形成规范的BIM技术应用模式,从而提升项目的BIM信息价值,对提高各方参与BIM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3.3 规范BIM相关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必要

在当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下,任由市场价格调节BIM应用,往往导致恶意竞争,最终损害投资方、业主和行业发展利益。若由市场完全自由调节,容易造成恶性竞争,BIM应用质量难于保证;若采用上海、浙江、广东某一地区标准,则不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招标控制价往往偏高,容易造成投资方的损失和市场失衡。

3.4 “新基建”建设的必要

以BIM和CIM为代表的现代数字化建设管理技术是“新基建”的灵魂,是实现智慧城市、智慧建造、智慧交通、智慧应急管理的基础。BIM和CIM技术均是通过可视化技术在3D、4D虚拟场景实现城市规划建设业务决策的数字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空间、居民生活、资源分布的大数据基础上,通过强大的计算机算力,起到对项目、区块、城市层面的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中辅助决策的目的,使得政府部门管理决策过程中信息获取更加充分、决策过程更加科学。

新基建强调要在提升“老基建”类项目的管理效率的同时,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领域投入,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其中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定位既需要BIM和CIM技术提供数据和算力作为基础和业务场景,又会显著助推“新基建”的投资和建设效率;与此同时,新基建的建设通过BIM和CIM技术赋予了老基建新的内涵,通过BIM和CIM技术将项目级、区域级、城市级的数据进行融合,优化‘老基建’项目的城市投资、项目方案、运营管理;最后,新基建通过BIM和CIM技术创造新动能,以信息基础设施为代表的“新基建”,不仅会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创新商业模式,还将拉动信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器件、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应用,促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为城市的发展,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形成与大规模商业化提供必要支撑。

4 全国取费标准政策研究

我国在2016年之前,BIM取费标准一直处于空白状态。自2016年以来,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相继出台了BIM取费指导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正在制定相关标准,但是其他省或直辖市尚未制定BIM取费标准,国家也尚未出台BIM收费统一标准,致使上海、浙江、广东三地以外地区BIM招标预算及控制价难于制定。

在收费标准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BIM取费标准。如上海市建委发布《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BIM应用以及BIM服务定价的最新通知》(正式稿)(2016),《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讨论稿)(2017),《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正式稿)(2018),《山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试行)》(晋建标字[2019]1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试行)》(桂建标[2019]2号)。

5 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各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以加快BIM技术应用推广进程。其中,北京、上海、武汉、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地方BIM政策和技术标准建设较为领先,带来的效果就是这些城市的BIM应用水平在全国处于优势地位,建筑业生产力水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我国建筑市场中的各类建设主体将BIM技术作为专项升级的重要技术手段。但是在项目管理中采用BIM技术时存在立项难、取费无依据的境地。因此,我国各地地方建筑管理部门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加快相关取费标准的出台,对于我国在新冠疫情后,加快复工复产,提升人员效益,助推我国“新基建”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猜你喜欢

标准建筑模型
适用于BDS-3 PPP的随机模型
2022 年3 月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北方建筑》征稿简则
重要模型『一线三等角』
关于建筑的非专业遐思
建筑的“芯”
忠诚的标准
美还是丑?
模型小览(二)
离散型随机变量分布列的两法则和三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