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强电系统发展系统分析
2020-02-15田正文
田正文
(上海 200240)
0 引言
现代商业广场发展日趋于竞争激烈化,在这个看似波澜不惊的行业,实则暗流涌动,发展日新月异,对商场设备设施提出的更高要求,下面我就从近年的强电专业部分规范修订和设计注意事项来探讨下个人见解。
1 商业广场强电专业部分规范修订概述
1.1 近三年修订的主要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5)《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沪消发(2004)352号。
(6)《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号。
(7)《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 31/329.9—2008。
1.2 下面针对上述修订规范要求进行阐述
1.2.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1]
(1)修订了条文在老年人中的适用范围,规定了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被划分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规定了老年人照料建设位置选择位置,高度,电梯候梯厅消防电梯设置等。
(2)老年人照料设施内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报警装置或消防广播。
本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主要对老年人建筑设置做了很多细化要求,对商场建筑并没有更新要求,但是可以看出规范变化趋势对人员密集场所要求日趋严格。
1.2.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18)[2]
(1)对于电力电缆导体材质中铜导体适用的范围进一步明确:
①用于下列情况的电力电缆,应采用铜导体。
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性要求高的公共设施)。
补充:应急系统及消防设施,市政及户外固定布线,照明,插座及小功率用电设备终端回路,高温,潮湿场所。
(2)定义了阻燃电缆和耐火电缆需用条件:
①阻燃电缆选用条件:火灾概率较高,灾害影响较大的场所,明敷。
②地下客运设施或商业设施等人流密集环境中需增强防火安全的回路,宜低烟低毒。
(3)耐火防护或耐火电缆选用条件:
①消防、报警、应急照明、断路器操作直流电源及发电机组紧急停机的安保电源等重要回路。
②其他重要公共建筑设施等需有耐火要求的回路。
1.2.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3]
与旧规范相比,增加了风险防范规划,系统架构、人员规划、监理、运行、维护、咨询等新内容,并对其他内容进行了完善和更新。强调了形成人力防范(人防)、实体防范(物防)、技术防范(技防)三防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
1.2.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GB 51309—2018)[4]
(1)相对于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对比,提出了变更和差异:
明确了应急照明内容: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2)应急照明包含:
①疏散照明(包含逃生路线照明,开放区域照明,高危作业区域照明)。
②备用照明(包含正常备用照明,消防备用照明)。
③安全照明。
明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所采用的灯具,在火灾状态下,安装在距地8m及以下时,其电压等级应在DC36V及以下(A类灯具),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AC220V灯具(B型灯具)。除市政电源外,并必须配置蓄电池电源作为第二电源。
消防备用照明是专业人员值守的场所,要求与正常照明相同的照度,应保证供电可靠性,消防备用照明可以与正常照明兼用相同灯具。
④有火灾子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需要设置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⑤对于室内高度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标志灯。根据室内高度确定标志灯选择特大型,大型还是中型或者小型;4.5m,3.5m。
⑥火灾时仍需要工作,值守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⑦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应急照明分配电箱不是一个概念:应急照明分配电箱与集中电源(集中式)配合使用。
⑧明确规定,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灯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所以以后地面疏散指示标志不能再采用蓄光型标志。
1.2.5 《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沪消发(2004)352号[5]
(1)应急照明系统宜采用集中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并采用消防设备供电回路,采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照明灯具的,其产品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
(2)由变配电所(或总配电室)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主干线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1.2.6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号[6]
(1)提高有顶步行街形式商业的设防等级。步行街两端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步行街与商户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连接的开口宽度不应大于9m,主力店应设独立的疏散设施,不允许兼用步行街的开口。首层与地下层不允许设置扶梯,中庭等上下连通的开口。共享空间的自动排烟窗,应具有消防联动开启和重力下滑开启方式。
(2)督促落实重点管控措施。餐饮设置在地下严禁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且必须采用管道式供气,设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营业结束后宜采取防火卷帘方式降落方式降低风险。商户营业时间不一致时,应采取确保各场所人员安全疏散的措施。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应将综合体纳入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监测。
1.2.7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 31/329.9—2018)[7]
(1)贵重商品店,24h营业商店,车辆加油(气)站的紧急报警、入侵报警信号应与所在地公安“110”接出警察中心联网,其他单位安防中心控制室紧急报警按钮装置应与所在地区域报警服务中心联网。
(2)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30d。
2 商业广场强电专业其他设计需注意事项
(1)在商户(含主次力店)选用费控电表,并纳入智能电表管理平台,其他选用预付费卡表,商铺内可自行控制启停的专业事故风机设置费控电表。
(2)备用照明在各类重要机房,如消防设备用房,变电所,保安监控室,网络程控交换机房等,按照100%设置应急照明等,持续时间不少于180min。
(3)在强电井竖向桥架预留检修门距地100mm,设置单扇门或者双扇门(线槽大于600mm)。
(4)对于柴发机组的安装需要考虑:①设置震动隔离装置;②与外部管道采用柔性连接;③设备与基础之间,设备与减震装置之前的地脚螺栓应能承受水平地整力和垂直地震力。
(5)对于高度超过12m的高达空间设置红外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组合式探测器。
对于中庭和采光顶区域设置的线性光束感烟探测器,施工时应使线性光束避开步行街中庭和采光顶区域屋顶吊钩下发区域。
(6)在变电所内,电缆夹层,电缆沟,强电竖井内的主干电缆桥架,线槽内设置揽式线型定温探测器。
(7)对于采用室内步行街式商业广场,室内的采光顶设置自然排烟窗及电动遮阳帘,平时采用气动开启装置。室内步行街发生火警并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强制联动采光顶开启及遮阳帘执行相应动作,作为消防排烟窗使用。
(8)在变电所出线侧及第一级配电柜(箱)进线侧,照明及应急照明类负荷,商户用电,防盗报警电源处,照明、动力等负荷混合用电出设置剩余电流式,测温式监控探测器。
(9)租售式商铺,老年人活动场所等应设置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
(10)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管理人员启动消防水泵。
3 结语
对于未来的强电系统设计趋势,笔者认为主要趋势就是全面化和智能化,将一个商业综合体所有的强电系统根据运营的需求精细化管理,涉及公共照明,应急疏散,变配电监控,安全用电,火灾报警联动,安防监控,能耗分析,管理平台将所有的机电系统的监控数据,报警数据通过弱电智能化管理平台集合管理,通过系统设置运行程序,逻辑关系,记录数据,提醒管理人员,生成维保日志,从而提升管理水平效率,从而提升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