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中学考实施办法修订 选择性考试6门,物理历史为首选
2020-02-14
本报讯(记者 王燕)近期,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对于2016年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14门科目纳入合格性考试
根据《办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参考或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则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
选择性考試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其中,物理和历史为首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为再选科目。考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以及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有关选考科目要求,在上述两门首选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参加考试。
全面实施新课程和使用新教材前,按现有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和范围。全面实施新课程和使用新教材后,按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和范围。
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根据《办法》,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每次考试安排三天,开考全部科目。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6月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
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均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实行网上报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报考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报考选择性考试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由省统一随机编排考号。
成绩呈现方式有调整。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每次考试的成绩合格标准,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以及当次命题和考试等情况确定。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门科目成绩的合格认定,另行规定。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以卷面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将卷面分进行等级赋分转换后,以等级成绩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含分数)计入“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学生本人和相关招生院校查询。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可作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各科考试成绩终身有效;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各科考试成绩当年招生录取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