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与城市道路功能兼具项目的设计体会
2020-02-14李云科
李云科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城区范围的稳步扩大,原有的城郊区域变成新的城市中心,原有的公路两侧形成新的城市郊区甚至城市中心,原有的公路在基本公路功能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城市道路的功能,这就是公路兼具城市道路类项目的由来。同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部分规划的城市快速路、外环路等既是城市外环线,又是绕城国省干线的新线位,因此该道路就是城市道路兼具公路功能类项目。本文通过东营市北二路道路建设改造项目的设计要点分析,论述了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类项目,可以从空间和结构上充分考虑两种不同的功能,设计时统筹兼顾两种不同的规范,让公路与城市道路进行辨证统一的结合,从而提高道路使用效率,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帮助及参考。
关键词:公路;城市道路;辨证统一
1 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区别与联系
公路,公众交通之路,是当前连接城市与村镇之间的主要区域通道,以快速通畅为主要目的,以机动车为主要服务对象,设计理念“以车为主“,技术指标主要关注机动车的交通量、荷载及动力特性;城市道路是位于城市及周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用之路,以城市内部的安全、通达为主要目的,服务对象在机动车的基础上还有非机动车、行人,设计理念“以人为本”,技术指标在关注机动车基础上,还需要关注非机动车、行人以及人、车的附属设施,如公交站台、停车设施、无障碍设施、地下管线、城市小品家具设施等。在城市里,城市道路不仅仅是道路本身,更多的是一个公众场合公共载体,是市民每天出行活动必经的场所,因此,城市道路的服务功能同样重要。
由于公路与城市道路有诸多的不同,因此,我国从建国初期就组建了公路与城市道路两种行政主管部门去分别进行该部分建设。公路的行政主管单位主要是国家交通部、各省交通厅及市、县各地方公路交通局等部门,城市道路的主管单位主要为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各省住建部及市、县各地方住建局等部门;同时,分别制定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
虽然说公路与城市道路有以上诸多的差别,但是作为道路的本源又是完全一致的,在那就是——人(车)在一定时间内克服距离达到空间转换的一种载体,它的核心属性是公用属性(即不论是否控制出入,均是为大众公共使用服务的属性)是不会改变的。特别是在基础建设的初期,不论公路還是城市道路,均称“道路”,俗称“马路”。随着后面道路建设的复杂性,为了更好的针对特点集中建设,才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部门,简单理解,就是两兄弟,虽有区别,但系出同源。因此,我们在道路建设中,特别是在兼具公路与城市道路两种功能的情况下,需要充分考虑在项目总体设计中两种功能的区别与联系,统筹兼具两者的规范和标准,对具有不同侧重点工程的项目给与设计上的考虑,使两者进行合理的结合。这种考虑是完全必要的可行的,也是合理的。
2 工程案例及设计要点分析
东营市北二路(东八路~西六路)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路线全线贯穿东营东西城组团,连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城中心片区以及文化会展片区,是东营中心城区重要的东西向通道;同时,作为S228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营市城市北部的过境通道,是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依托的轴线之一,对于构建快速、便捷的道路交通体系,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总体布局,增强区域产业发展承载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北二路东起东八路,西至西六路,全长约28.6km,是省道S228(一级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定位为交通性城市主干路。
2.1 项目特点
本项目路线较长(全长约30km的城市道路不多),红线宽度及断面变化大,公路与城市道路分别属于公路局及住建局管理。其中,S228一级公路及立交部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由公路设计院设计,但我院需要负责剩余城市道路部分及与公路的项目总体结合的设计。因此该项目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协调难度较大。
2.2 总体设计原则及步骤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项目前期资料进行梳理,制定了项目总体设计原则:分段规划设计,突出主干功能,兼顾南北交通。依据总体设计原则,从道路的路线、横断面、平交渠化、立交型式、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综合、交安及附属设施共八个方面分段分析,按照主次分开由主到次的步骤逐个考虑,同时反复讨论与相关专业的协调性。
2.3 路线设计
本项目道路平面线形设计以规划道路红线为基础,考虑到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大于城市主干路60km/h的速度差异带来的线形技术指标差异,本项目按照“宁高勿低”的原则考虑,对超高路段及超高值在公路标准范围内适当参照城市道路标准考虑,经多次讨论调整,最终将3处位于城区范围路段的超高值由4%降至2%,位于城郊的降至3%,以保证道路的整体美观性;路线纵断面在原设计路面高程的基础上,尽量降低桥面设计高程,经优化设计后,将桥面高程降低约70cm,便于桥梁两侧地块出入口的衔接。
2.4 横断面设计
依据项目可研及前期调研对路线按照功能分段区别设计,对公路断面部分的硬路肩进行加宽,满足单独一条机动车道要求,等于在原公路基础上单向增加一条车道,而加宽宽度较小。其中,(1)东八路至东四路段双向六车道布置,不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道路长度5.3km、宽度25.5m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 27 m;(2)东四路至东三及西四路至西六路路段双八向车道布置,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道路长度3.2km、宽度47m;(3)东三路至西四路段采用“主八+辅二”形式,同时辅道与非机动车道布置在一块断面,外侧布置人行道,道路长度15km、宽度56m。部分公交站台结合路口渠化一体化设计。
2.5 平交渠化及交安监控等附属设施设计
全线平交口较多,渠化设计以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中的要求为主进行渠化设计,同时适当参考公路渠化相关规范,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计按照城市道路规范统一进行设计,同时考虑交警部门要求及当地特点,适当增加部分公路标志及设施,以满足公路验收的要求。另外,本项目中分带宽仅2.5m,依据公路规范要求,必须设置中分带护栏;而该项目景观绿化要求高,设置中分带护栏后景观效果不好。经过多次讨论协商未果,设计最终按照公路要求设置护栏。公交站台及无障碍设计按照市政道路规范要求设计。
2.6 立交及路基路面桥涵设计
本项目立交属于公路设计范围,公路立交范围内无照明设施。本次设计将立交照明纳入市政道路照明设计范围内,统一设计,避免了公路设置防眩要求。路基路面及桥涵部分考虑施工便捷性,原则上与公路设计统一考虑,仅在桥梁栏杆上按照景观美化要求单独考虑。
2.7 综合管线设计
该项目管线复杂,在一般城市道路常规管线的基础上,又有多道油气及其附属的供水、输油产品等管道。依据现状,本次设计对全断面范围内管位及高程重新统一规划,其中对部分路段设置油气综合管廊,满足油田部门的使用要求。
3 结语与建议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兼具公路与城市道路的项目对于周边地块开发和利用有限公路资金为公路所在地区服务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因此这种项目会大量增加。但是目前的两套管理体系和设计规范体系之间没有较好的融合,每次规范的编制和修订均是在本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内进行。通过笔者对本项目的考虑,建议相关主管部门重视此问题,考虑融合标准,统一规范,相互兼容,形成合力;设计者及建设者考虑因地制宜、针对特性设计,共同为中国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力量。
参考文献:
[1] 谈永强.对城市道路与公路设计区别的浅析[J].科技咨询,20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