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PP模式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2020-02-14林莹
林莹
摘 要:PPP模式为政府以及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所常见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并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和经济领域,诸如医院、监狱、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特色小镇等等。本文基于PPP模式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
关键词:PPP模式;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 引言
PPP项目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遵守PPP项目合同的前提下,依托PPP项目独特的操作流程,以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为明确目标,在既定资源、技术、经济、环境的要求与时间约束下,依据技术规范或绩效考核,依据项目总体设计完成组织施工,建成运营后能够独立运行并完成有价值的项目。而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当中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给予重点关注。
2 PPP模式概述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即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通过合作,其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一项运作形式。其中政府通过竞争性的模式选取具备投资以及运营管理能力社会资本,二者依据和平协商的方针创建合同,并通过社会资本完成公共服务,政府并根据其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的最终结果向社会资本完成对价的支付。
PPP模式有四个特征:第一,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项目;第二,项目周期较长;第三,项目主体关系相对复杂;第四,政府以及社会资本合作关系。PPP模式的本质是政府与社会资本相互合作,通过市场的机制,最终实现互利共赢,风险共担。PPP模式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我国城镇化顺利进行。
3 PPP项目性质的特殊性
PPP项目由政府主导,政府既是合作者、又是监管者。在每一个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完全相同的两项任务,每一个PPP项目都是独特的,或者提供的成果有自身的特点,或者提供的成果与其他PPP项目类似,然而其时间和地点、内部和外部环境、自然和社会条件有别于其他PPP项目。因此,每一个PPP项目都是独一无二的。
4 PPP模式建设项目招投标容易出现的问题
4.1 政策与法律体系之间的矛盾
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投标规定,只是对商品的投标购买有一定的限制,没有涉及运营和融资的相关内容。在PPP模式构建项目中,选择投标最佳合作伙伴并按先到先得的顺序协商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冲突。我国PPP模式建设项目的招标和投标在没有正确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无法获得国家的有效枷锁,管理层在制定管理政策时无法全面掌握,因此管理比较狭隘。
4.2 监管机制缺少专业性
PPP模型构建项目投标负责部门是相关企业的行政部门,在行政部门下,专门的管理层对其进行监管。我国投标监督指导工作都由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受分散管理模式影响,规制效率不高,多头管理问题比较严重,会对PPP模式建设项目投标产生负面影响。
4.3 缺少规范的建设程序
PPP模型构建项目没有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只是模仿现有的构建程序,不允许第三方直接参与整个流程,包括小型公众参与不反映公众的监督权利。
5 完善PPP模式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议
5.1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对PPP项目内涵等方面进行分析,所谓的PPP模式,主要包括不同部门关系以及某个项目过程的一种概述,不管是哪种形式的含义,其中都对我国的招投标工作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因此,健全该模式的法律法规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从现在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我国的立法环境已经相对成熟。但是,尽管现在的立法环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成熟的,对于PPP模式的立法还并不完善,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我国还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管理,
预防未来PPP项目出现纠纷时各方相互推责难以解决。通过以上两方面来明确PPP项目纠纷的解决方式,能够充分保障各个主体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让PPP项目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终让PPP项目顺畅运行。因此,首先就是要对这个部分加大重视,然后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在颁布法令的同时还可以制定一些更加细致的管理办法,这样可以弥补法律中包括面广但不够细致的部分,从而完善法令,更能够对PPP模式的项目起到指导与示范的作用。
5.2 充分做好前期项目的论证
任何一个PPP项目,都需要做好前期的论证,在经济基础、人口导入、社会资本、运营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充分的考虑和论证。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第一,参与各方做好PPP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政府应当加强此项目具体可行性的相关论证,对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做好准入标准和相关资质的验证和审核。第二,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建设。该项目是否适合引入PPP模式,取决多方面因素,如地理位置、所需资金等等。只有对项目的本质进行判断,才能够更好地运用PPP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才能够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在建设运营等方面发挥出PPP项目的优势,进一步节约资源实现项目的良好运行。
5.3 加强监管力度
PPP模式下的建设项目投标管制不当会严重影响投标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部门需要对PPP模式下的建设项目投标进行全面监督,并相应地加强管制,为投标评价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例如,某些大型建筑项目可以有效地集成每个投标评价机构,并构建合理的专业库,从而确保建筑项目投标监督工作能够更好地进行。在投标评价过程中,如果投标评价专家和投标双方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则自动退出评价工作。
加强PPP模式下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①全面完善完善原投标管制体系,提高建设项目投标监管水平和效率,同时有效降低投标问题发生概率。②政府要妥善加强行政监督,全面监督PPP模式下建设项目招投标,更好地发挥建设项目投标监督制度的效果。PPP模式下建设项目投标管理体系分析,有关人员应明确建设项目投标监理实体,合理划分建设项目投标内容,结合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全面完善原有监理管理体系。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创造监督领导能力,使每个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掌握自己的职责。持续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有效减少建设项目投标不标准化现象,确保进一步提高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6 结束语
我国PPP模式的核心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逐渐发展成为主要对象的转让、运营、建设等国有企业。我国在构建PPP模型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很多,因此高效的运营效率受到了严重影响。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PPP模式容易出现的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应用程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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