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队伍现状、问题与建议
2020-02-13蓝功平
蓝功平
(大余县农业农村局,江西赣州 341500)
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队伍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肉食品质量安全的主力军,政府部门下发的有关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意见中,均提到要加强基层机构队伍建设。本文对大余县基层乡镇动物防疫检疫队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设与完善基层动物防检队伍的建议。
1 基本情况
2003年前,大余县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站为乡镇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县共有79个事业编制人员。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压缩编制,全县11个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总共剩下21个编制人员。2005年,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收归县农业局管理,但人员编制仍由乡镇政府管理。
2 队伍现状
2.1 机构组成
全县11个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点(其中有1个A类场,3个B类场),1个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2.2 人员情况
目前全县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共有各类防检人员74人,其中包括由县财政承担全额工资的在编官方兽医8人,临聘协检人员12人;由县农业农村局支付工资的临聘(返聘)协检人员5人;由县财政每月支付400元工资的动物协防员49人。
2.3 工作任务
25名官方兽医和协检员承担全县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主要包括做好42万头仔猪产地检疫,25万头肉猪产地检疫,7.5万头生猪产品检验,600多万羽家禽检疫,1万多头牛、羊等产地检疫,1万多头生猪非洲猪瘟、瘦肉精等抽样检测,1个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检查、消毒工作,同时要做好辖区内养殖场的定期巡查、排查,落实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企业的防疫、消毒灭源责任制,协助做好生猪保险工作,协助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如新冠肺炎疫情、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等;49名协防员则承担协助做好全县动物防疫工作。
3 主要问题
3.1 职责不明确
乡镇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官方兽医)编制、人员年度考核分布在各个乡镇,而人员工资和业务管理在县农业农村局,造成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队伍建设的管理职能不统一,责任不明确,影响队伍建设。
3.2 人员过少
目前全县各乡镇只有8名官方兽医,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后,只有官方兽医具备动物检疫职能,官方兽医不足,难以正常开展全县的动物检疫工作。
3.3 防疫力量薄弱
因协防员属于兼职性质,月工资仅为400元,靠协防员工资无法养家糊口,协防员还得去做其他工作才能维持生计,不能专心去做动物防疫工作,严重影响防疫工作。
4 建议
4.1 制度保障
加强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责权统一,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站人权、财权、物权、事权只能由乡镇政府或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其中一个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根据大余县检疫人员现有编制均在乡镇的实际情况,建议最好划归乡镇政府管理,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与监管;二是加强培训,针对目前基层动物防疫检疫队伍人员年龄、知识老化严重的情况,加强包括动物防疫检疫技术、信息化管理技术、法律法规知识等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人员素质;三是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办公场所、信息化办公设备、防疫物资存储仓库及兽医检测检验室等;四是制度建设,包括落实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发现疫情及时进行规范处置与上报;严格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非洲猪瘟”、“瘦肉精”等项目的检测检验,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性;加强病死动物及问题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力度,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问题动物产品流向餐桌或乱抛乱弃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全面实行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官方兽医定期对动物饲养、运输、屠宰、动物产品及生产投入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监督相关企业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制,经营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饲料、兽医、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并建立详细的生产经营台帐。
4.2 人员保障
每个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至少要配备2名官方兽医,对畜禽养殖规模较大、动物防疫检疫任务重的国道沿线的4个乡镇,每个乡镇招聘2~3名临时协检员,共同做好全县的动物检疫工作。
4.3 改革动物协防员制度
建议采用专职防疫员制度,根据各乡镇防疫工作量配备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专职防疫员,一心一意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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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畜牧兽医杂志》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