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建区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产能的探讨
2020-02-13宋立华肖信黎龚升亮
宋立华,肖信黎,龚升亮
(1.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江西南昌330100;2.泰和县灌溪农业综合服务站)
受2018~2019年非洲猪瘟疫情和其他因素的严重影响,新建区生猪产业的短板和问题也进一步暴露,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下降较多,产能明显下滑,且下滑趋势在不断增强,生猪稳产保供压力加大。针对这一情况,笔者深入该区流湖、西山、石岗、石埠、溪霞、樵舍等生猪主产乡镇的养殖、贩运户(场)、小区和部分农贸市场,采取现场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对生猪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调查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1 新建区生猪生产能下降表现
1.1 存栏出栏明显下降
据2019年6月底统计,上半年全区生猪出栏357 142头,同比减少5.35%;生猪存栏234 751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23 634头,同比分别减少24.5%和28.8%。因担心非洲猪瘟蔓延,许多猪场增养续养意愿下降,清“零”现象增多。
1.2 生猪价格持续走高
全区生猪毛重价超过每千克36元,猪肉批发价突破每千克46元,猪肉零售价每千克50元以上,出现了生猪价格历史最高位。据各农贸市场屠商反映,如果继续无猪可宰,价格可能还要攀升。
1.3 规模养殖发展放缓
新建区原有中小生猪规模养殖场308家,到6月份统计显示减少近30%。全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场)由原来10户减少到6户。同时,生猪养殖小区建设进展缓慢。
1.4 合作组织出现萎缩
全区以饲养生猪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少。目前只有62家,而仅存的62家,也有不少农户目前仍空栏没养猪。
2 产能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
2.1 疫情影响
通过调查了解,新建区生猪主产地流湖、西山、石岗、石埠、溪霞、樵舍、金桥(现划入赣江新区),很多猪场因为对非洲猪瘟疫情的蔓延的担心,不得不清空栏舍,至今尚未复养。全区还有一些猪场因担心非洲猪瘟侵袭,也主动淘汰能繁母猪,提前出栏育肥猪,清空兰舍,不敢补栏。
2.2 环保影响
由于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养殖行业环保压力的增加,促使养殖场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入,提高了生猪养殖的成本,提高了养殖行业的门槛,导致投资生猪养殖业的项目日益受限,诸多社会资不敢涉足。
2.3 政策影响
由于禁养限养规定的出台,陆续搬迁或关闭了不少生猪养殖场,在短期内减少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的存栏量,也一定程度影响了生猪生产产能和市场供应。
2.4 机制影响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由于未制定完善的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稳定长效政策机制,也是导致当前生猪生产产能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3 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产能的建议
养猪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新建区“产业富民工程”的支柱产业,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发展生猪生产,对于稳固新建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的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必须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产能。恢复途径上可采取“硬性扩张增量”和“软件扶持复产”两条途径。建议从养殖用地、政策宣传、保险、疫病防控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振养殖信心。
3.1 切实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一是要切实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将规模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新建区国土空间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二是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占补平衡。三是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生产。在守住养殖不污染环境底线的基础上,允许并鼓励生猪养殖场在原场址内进行规划重建或改扩建。四是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禁养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限期整改。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五是督促已批生猪养殖小区还未开工的要尽快开工建设;在建养殖小区要加快建设进度,年内尽快建成投产;已建养殖小区要积极补栏增量,努力提升产能。
3.2 积极鼓励生猪复产增养
一是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生猪生产进行积极扶持。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 000头以上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短期贷款贴息补助,对省级发证种猪场和年出栏5 000头以上商品猪场在规定期间新增引进的能繁母猪给予适当奖励性补贴。二是将生猪生产、动物防疫等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三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复产增养”和生物安全提升。生猪规模养殖复养,用于购买更新5 000头母猪补贴。四是支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通过收购、入股、合作、代管等形式,引领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加快复产增养。
3.3 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
一是区内各类金融机构不得对养猪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盲目限贷停贷,更不能抽贷。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生猪保险政策,适当提高保费保额,将强制扑杀纳入政策保险范围,保险机构对符合投保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不得拒保,做到愿保尽保,并根据保险合同按照应赔尽赔原则及时赔付。
3.4 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严格落实关键防控措施,切实持续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的疫情防控。一是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兽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封闭饲养、全进全出、清洗消毒、隔离观察、空栏净化等措施,严格车辆、人员和物品等出入场管理。二是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养殖档案制度,按规定加施牲畜标识,建立生猪可追溯体系。三是严格落实非洲猪瘟检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及早发现和处置隐患,严防疫情扩散。强化野猪监测巡查,严防野猪传播疫情。四是加强动物防疫监督,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尽快建立完善清洗消毒通道、生物安全隔离带、生猪装卸台等防疫设施设备,改善防疫硬件条件,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支持建设社会化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鼓励生猪养殖屠宰一体化企业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五是加强餐厨废弃物、生猪产地检疫、运输过程、产品加工经营环节以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监管和管控。
4 保障措施
4.1 增强市场调控
一是严格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强化市场形势研判,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建立生猪市场调控应急会商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方案。二是区人民政府要抓紧落实资金,加快完成冻猪肉储备任务,适当扩大冻肉储备规模,提高市场调节能力,保障重要节点猪肉供应。三是畅通生猪及生猪产品合法调运,将仔猪及冷鲜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
4.2 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猪肉市场监管,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囤积奇居等非法交易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流通秩序。二是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一旦达到条件要及时启动发放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稳定消费预期,增强城乡居民消费信心,维护猪肉供应市场稳定。
4.3 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生猪生产及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出台并实施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生猪生产、市场供应各项工作。二是对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非洲猪瘟疫情因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或处置措施不力等问题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从严追责问责。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提醒,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4.4 加强部门协调
生猪生产、稳产保供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一是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区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商务、市监、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财政、土地、环保、流通、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简化程序、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动物疫病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的合力。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防疫病、稳生产、保供应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