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快递包装垃圾治理的立法应对
2020-02-11方堃姜闻远陈祎琳钱伦锋
方堃 姜闻远 陈祎琳 钱伦锋
摘 要:
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所催生的快递包装垃圾,已经带来了越来越严峻的环境压力,需要包括政府、商家、消费者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应对和治理。本文在梳理我国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的立法实践与经验,从优化包装回收利用法律体系、强化电商和快递企业社会责任、形成绿色消费理念三个方面,就治理快递包装垃圾提出了具体的政策、立法建议。
关键词:
快递包装垃圾;环境挑战;立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DF4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0)01-0095-09
Legislative Suggestion to the Governance of E ̄commerce
Express Packaging Waste in China
FANG Kun1,JIANG Wenyuan2, CHEN Yiling3,QIAN Lunfeng4
(1,2.College of Philosophy,Law & Political Science,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China,200234;
3.Qianjin Net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Shanghai,China,200234;
4.Jiangsu Cambridge Yihua (Suzhou) Law Firm,Suzhou,Jiangsu,China,215200)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 ̄commerce has brought more and more severe environmental pressure to express packaging waste, which needs the common response and governance of the whole society including the government, businesses and consumers. On the basis of combing the existing policies,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hina, and referring to the relevant legislative practice and experience of foreign countrie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pecific policies and legislative suggestions on the governance of express packaging waste from three aspects: optimizing the legal system of packaging recycling, strengthening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e ̄commerce and express enterprises, and forming the concept of green consumption.
Key words:
express packaging waste; environmental challenge; legislative suggestion
近年,受益于實施的“互联网+”战略,电子商务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当今中国,“‘互联网+的概念正在被各行各业积极地对接实现,其本质是依托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实现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1],网络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电子消费带来了极大的方便。2007年至今,电子商务领域的快速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崛起的一个显著特征。仅十几年,电子商务使中国尤其是城市商品贸易和零售业形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它带动的物流行业还提供了数以千万计的工作岗位,大量农村劳动力在这一过程中得到稳定的城市工作。电子商务行业引起的商品交换带动了中国快递物流行业的发展。以横向比较来看,2019年1月8日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通报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完成快递业务量 505亿件,增长 25.8%;[2]纵向的历时分析则显示中国的快递业务量经历了一个爆炸性增长的十年。
电子商务的繁荣使得中国网民的网购热情不断增长。例如, 2019年的“双十一”当日,天猫成交额达2684亿;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当天各地邮政、快递企业共处理5.35亿快件,是二季度以来日常处理量的3倍,同比增长28.6%,再创历史新高。国家邮政局预计今年的“双11”旺季高峰期从11月11日持续至18日,高峰期间,全行业处理的邮快件业务量将达到28亿件。[3]网购衍生出“互联网+快递”新的经济现象,即快递包装产生的废物给城镇垃圾分类和处理带来了持续增加的压力。快递业飞速发展产生的环境负效应主要体现为:过度包装引起的资源浪费,城乡垃圾处理的负担加重,中国碳减排国际义务的增长。中国快递业环境负效应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网络共享市场的无序繁荣和现代物流技术支撑的助力导致公众选择的盲目性;2.对网络销售收益的肆意逐利刺激了快递业的无序增长,缺乏对环境社会责任的担当;3.快递业和公众对快递包装垃圾严重性的认知不足;4.政府和行业对网络交易规制的机制欠缺。
2017 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2016 年赴江苏、四川开展“治理过度包装,促进绿色生产消费”专题调研形成的提案成为当年全国政协重点提案之一,[4]足见包装引起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同时也显示了国家对绿色包装的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绿色发展, 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为中国实施绿色电子商务快递发展指明了方向,将有利于促进对快递包装废物的合理利用和有效处理。
一、优化包装回收利用法律体系
2018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指出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仍面临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发展不协调、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因此,对与包装回收利用相关法律体系的优化与完善成为急需。
(一)我国现行相关法律的整合
1. 我国现行法律涉及包装的规范
见《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第15条、第19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第20条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订)第18条、第19条第1款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定与包装物相关的生产、经销和回收利用企业、消费者责任;规定企业的包装行为;规定相关名录、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程序。
这些规范在宏观层面对包装相关的事项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有鉴于此,应当强化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订)中有关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规定,协调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并强化制定法律的相关配套规范。
2. 现行《邮政法》(2012修正)赋予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行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权,但是并未涉及对快递包装所致垃圾问题的监管职能。因此,从理念植入、责任优化的角度考量,现行《邮政法》应当结合现行《环境保护法》宗旨、参照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2018)的绿色快递条款
该《条例》第9条规定,“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赋予邮政行政部门相对应的环境监管职能,为其监管快递行业所致垃圾问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配合环保部门、对快递行业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执法。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
“循环经济”理论是应对快递包装环境挑战的重要理论基础,在我国具有法律保障。
详见《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其核心思想是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環(recycle)和可降解腐化(degradable),简称“3R1D”原则,[5]以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合型回路的生态经济为循环经济的目的。[6]落实在快递物包装的具体运用上,要求包装者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并尽可能选择可降解、可再生、生产工艺较少的材料。同时,完善包装材料的回收,再利用工作,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依据“循环经济”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快递包装材料的采集、加工、制造、使用、回收、再生均不应对环境产生污染,这是对快递包装绿色化的最高要求。[7]基于中国现阶段快递业在沿海发达城市的发展优势,立法应当加强对北京和沿海主要城市快递垃圾回收利用的环境规制,在这些地区,电商、快递业与政府、居民之间能够达成一种较协调的利益平衡,政府“较强的环境规制能够提升循环经济发展绩效”[8]。虽然说居民收入的变化会对工业企业环境政策规制的响应度呈现出一个“U”型变化规律,即“居民收入提高→企业对环境规制反应度降低→收入提高的人们对环境质量高要求形成对企业绿色产出压力→企业对环境规制响应度增加”,[9]但是可以预见,政府加强对电商、快递业包装垃圾的法律规制会有利于对快递包装的回收和利用。
总而言之,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和完善,应当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要求,落实现行法律中有关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规定,可以参考或借鉴日本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建构思路和美国加州废物回收法律体系建构经验,将循环经济法治与快递包装法律控制和调整结合起来。
(三)网络交易中包装物回收利用规范、标准的形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与相关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标准等,从而导致我国快递包装无章可循、包装垃圾问题严峻。然而,制定与实施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对环境保护的意义却很重要:“一是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并影响人体健康;二是通过回收和综合利用,减少原材料的消耗,从而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是提高资源再利用率,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0]
2017年11月2日,中央政府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11]该《意见》为快递行业设定了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取得明显效果的目标任务,还为绿色包装材料、电子运单和耗材减少等指标设定了具体数值指标。《意见》还提出了增加快递绿色包装产品供给使用、实施快递包装产品绿色认证、开展快递业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建设快递包装回收示范城市等政策建议。2018年《快递暂行条例》的实施强化了该《意见》的绿色意义,但仍需要加快对配套法律规范的制定。
1. 配套规范和标准的制定
首先,及时将国务院办公厅《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2008)(社会简称“《限塑令》”)上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强化地方政府对塑料监管的实施责任。“限塑令”的强化实施和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的配套实施,会促进生产和使用可降解、可回收利用快递包装材料、降低环境风险。由住建部牵头,在城市全面强制推行固体废物分类、适时推及到农村,可促进对快递包装垃圾的后期处理。破解现实中环保材料的研发市场竞争力不足、包装生产企业对环保材料的研发力度缺乏积极性的现实困境,国家可通过立法保障对再生包装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企业的技术扶持和资金支持,同时对采用可再生材料进行包装的企业予以价格补贴。
其次,通过立法授权邮政部门制定统一的快递包装标准,对快递包装所涉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予以明确规范,尤其要赋予邮政行业协会和公众参与监督的权利。为此,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国家系列标准《快递封装用品》《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GB/T31268-2014)《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GB/T16716-1996)《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落实到位;与包装行业规范《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1999)相配套的标准实施体系。
2. 网络交易包装物规格与收费标准的确定
(国办发〔2018〕1号)要求,应“制定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
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第“六、(十七)”项规定。可以具体从如下三个环节加强标准建设:
第一,强化对可降解,可循环包装材料的推广。目前,我国快递行业采用的包装材料除纸箱外、主要以编织袋、塑料袋和气柱袋等塑料材料为主。塑料包装的材质大多为聚乙烯(PE)、聚丙烯(PP)和聚苯乙烯(PS)等难降解材料,目前我国的对于这些难降解的塑料的处理技术还未成熟。但是这些材料由于价格低廉兼具热塑性,耐腐蚀性、防水防潮却被市场所广泛采用。
从经济效率和技术效率层面看,送回的运输包装应当在可能的技术和合理的经济范围内被再利用或再循环,尤其是当存在回收物质的市场或可创造该市场[12]。所以快递包装应尽量采用有耐用性、可降解材料,当部分废弃快递包装不可回收利用时,其应当能在自然界自行降解、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包装物规格的标准化和统一化。合理的快递包装应在确保物品完整送达不损坏的情况下尽量减化,避免浪费资源。
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现象:一个小小的瓶子往往要先包裹一层塑料内包装,再在一个数倍于物品体积的大包装纸盒中,填充上泡沫塑料或是充气塑料膜。但到消费者手中后,这些包装都成了垃圾被丢掉。快递行业协会可整合行业资源制定统一的快递包装标准,根据快递物品的大小、形状、体积、性质等特点,将包装物的规格、材料等标准加以细化。界定商品是“合理包装”还是“过度包装”,可借鉴德国、日本等国的经验, 从包装体积、包装间隙、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产品价值的比例、包装材料等五个方面设定标准。
第三,包装物收费的标准化。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GB23350-2009规定:包装成本方面,要求除去初始包装外的包装成本不能超出售价的20%,[13]该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对制定规范快递过度包装的标准有借鉴作用。
(四)快递包装回收利用相关具体制度的建构
1. 绿色快递包装回收利用多元体系的建立
目前我国的产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回收渠道单一和处理企业规模小、处理技术原始现状无法应对快递废弃包装的处理量及处理需要。事实上,快递行业具有集中度高、包装量大、物流系统完备的特点,而城市拥有实现包装循环利用的优良环境。[14]但由于我国现在快递企业数量巨大,加上缺乏统一的快递包装标准,每个快递公司都按照内部操作规范进行包装,使快递包装的质量差异性加大,不利于快递包装的统一回收工作。[15]因此,应当按照国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推进“ 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将多元化的废旧产品回收处置体系建构、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回收和处置设施配套和具有专业素质的从业人员培训相结合。
针对大量资金投入,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承受的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的DSD系统,成立一个第三方非盈利性公司来专门负责回收再利用快递包装废弃物,由包装生产企业负责分摊这个公司的运行费用,可以向那些没有参加任何履行计划的生产者和分销商收取费用(只要该费用是因收集、分类、再恢复或处理其产生的包装垃圾而花费的),并按计划收回。可以尝试运用国家正在全力推行的PPP模式,将政府监督与社会资本的融入、合作相结合,探寻建立我国快递包装回收和利用运行系统。在运用PPP模式进行固废管理、垃圾处理方面,英国和法国均具有长期运作的成功经验可资借鉴。[16]
回收点的设立应具有便捷、覆盖面广的特点。与公众生活的契合度越高越能潜移默化地培养公众的回收意识,所在城市的大学校园、居民社区、高档写字楼附近是理想的场所。包装生产商、电商、快递企业可以合作在快递包装上印刷回收的操作流程以作温馨提示。另外,参考DSD系统中加入“绿点”标识,快递企业在包装上可以考虑研究快递专用包装箱特殊标准和采用专用的绿色包装标识标准。[17]回收系统有了醒目的标识,包装回收和环保意识便被强势地“植入”消费者的观念之中,企业形象得到提升,赢得消费者的认可。
2. 绿色快递包装扶持制度的建立
我国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构面临如下困境:一套完善的体系建构所投入的成本较大会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旧包装不为一部分客户接受,成本的考量以及市场的顾虑使得快递企业构建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止步不前。由于当前不可降解材料技术成熟、价格,市场需求方面优势较大,环保材料的研发市场竞争力不足,因此包装生产企业对环保材料的研发力度缺乏积极性。
为破解上述困境,政府在推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保障环境效益的同时,也要适当考虑经济上的可行性。为推行环境安全的成本不应由企业一己承担,同时也为保护绿色经济的发展,国家可通过立法保障对再生包装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的扶持和资金支持,并酌情考虑对生产和采用可再生材料包装的企业的价格补贴。
3. 强制押金制度设立与实施
押金制度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处理产品或者包装物的回收的一项有效制度,是环境法上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具体化。该制度指通过向消费者收取抵押金,促使其不得随意丢弃包装废弃物,否则抵押金不予退还。消费者从经济利益考虑将包装废弃物交回进行循环利用,不仅能减少资源、能源的浪费,同时将污染降到最低,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18]据此,电商、快递企业、消费者均应当承担押金制度实施中的相应义务。我国可借鉴德国《包装法令》有关押金制度的立法和实践经验进行制度设计。押金数额的设定应与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和处理成本成正比。
笔者认为,采用环境押金制度优点在于可提高公众参与对快递包装回收的积极性。考虑到我国公众环境押金制度的接受程度,在推行时可以配套实行奖励机制。如消费者在支付押金并及时退回包装后,可以获得一定的积分,积分可换取环保袋等礼物或是下次邮寄快递的优惠。如此,企业虽在运作上付出了一定的成本,但增加了客戶忠诚度,提升了品牌形象。
4. 快递包装垃圾处理的中国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
中国国际合作机制设立的基础在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走向全球融合,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和电子支付手段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币的国际化。这些发展变化也预示着中国企业将加大加快参与全球电子销售市场竞争,从而导致快递包装垃圾出现国际化趋势,各国将会对这一新的环境问题寻求对策,该机制的设立也符合国际环境法的合作原则。合作机制的设立有两个作用:其一,为中国与境外电子商务快递包装废物问题提供协调一致的解决方案。其二,“标准化问题作为非关税壁垒影响着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19]因此,中国作为网络销售领先的大国,有必要在网络进出口销售国际贸易中主动把握新型规则和标准制定的话语权,使得对网购快递包装环境问题的处理既符合国际环境和贸易规则,也符合中国国家利益并服务于中国企业和消费者,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二、电商、快递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化
(一)企业社会责任合法性的强化
早在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就有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2007年国家邮政局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YZ/T0128-2007)也规定了快递企业应当承担环境社会责任。
《公司法》(2013修订)第5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快递服务》(YZ/T0128-2007)在“4.3社会责任”之“4.3.1 环保”部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建立环保理念,在封装物、服务车辆、服务场所、工作环境等方面达到环保要求。”应当将节约资源能源、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电商、快递业发展之中。如持续实施京东物流的“青流计划、循环快递箱、绿色基金”、苏宁“共享快递盒”、阿里菜鸟开放的“全球绿仓”。将包括回收,利用及最终处置环节在内的生产者责任覆盖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可以推动电商、快递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公众的消费方式,同时由于城市具有信息畅通、经济文化强的辐射功能的特点,企业秉持的环境友好的行为模式会很快影响公众的绿色消费观念并推动全社会绿色消费文化的形成。藉此比较优势,城市政府可以加强对电商和快递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实践的监督和引导、评估和公开、以及奖励和惩罚。应通过立法鼓励企业的这些实践创新,从而引导、推动快递企业的绿色发展和中国社会的绿色消费。
(二)社会责任理性的倡导
中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带动了快递行业的腾飞,也对快递包装物的需求的急剧增加。在以往的产品废弃物管理模式下,政府承担对产品废弃物管理和回收处置责任,产品废弃后的管理成本通过政府从生产者转嫁给全社会来承担[20],这增加了社会的运营成本,有违公平责任原则。只有象阿里,京东等这样的电商、快递业巨头积极参与进来,政府推行循环经济、推动快递垃圾分类回收的功效才能最大发挥。(国办发〔2018〕1号)最新要求,“建立健全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企业在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中占据主导地位,生产者和快递企业作为包装物“源头”,若采取优化材料、节约资源模式,将会从根本上减少包装浪费和有效处理包装垃圾对环境的损害。笔者对国外的研究显示,商家是义务和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包装的分销商有义务在销售点或销售点所在地提供适当的回收容器,这些容器必须是清晰可见的并且最终消费者很容易找到。电子商务平台、快递行业应有一种持续性的内部改进规划、形成一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善良习惯,“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第“六、(十七)”项规定。近年菜鸟的系列行动显示了这样的改进。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改变企业的成本结构,从而激发起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20]当绿色物流或者环境可持续性战略“被确认为物流战略重点并整合到物流服务之中,就会提升物流服务的市场可见度和市场声誉,从而能够将公司自己的物流服务与竞争者所提供的类似服务相区分,并且还可以降低因不正当的市场价格竞争而导致的、对公司利益的不利影响。”[21]
不过,我们仍然应当清晰地正视如下现实,“虽然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认识到了环境可持续性(也就是‘绿色物流)的重要性,但他们却并没有将这一理念完全地、一以贯之地整合到公司的总体愿景、价值和行动之中”,并且理性经济人的特点也决定了“只有当环境可持续性项目能期许给公司带来清晰的利益,那么公司才愿意对该项目进行投资。”[21]所以,在物流行业持续推行环境可持续性、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宣传和教育的行动很有必要。
三、城市绿色消费文化的形成
(一)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
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传递了国家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快递包装垃圾的处理和回收体系的构建。
快递包装巨大的浪费与有害处理不仅损害有限的资源、会加重城市环境治理的负担,而且给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带来新的沉重的压力、乃至难以逆转的破坏。因此,政府有责任倡导生态伦理观,通过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引导企业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在生产和发展中重视环境成本、珍惜环境资源;指引消费者绿色消费观的提升,营造拒绝过度包装,注重循环利用的社会氛围。而实际上,责任的分配与义务的担当相伴相随,在快递包装及其后续处理整个产业链和各个环节上,伴随的是企业、消费者、政府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每一方的作用均应当综合权衡,为此才能达成协调一致的均衡状态。
徐红等引入“快递企业—消费者”演化博弈模型对此予以了比较深入的探讨。[22] 这需要在产业链和环节点上融入对快递包装实施回收利用的目标元素,以解决网络交易所带来的新的快递垃圾对环境的新挑战,为此,可以选择“有效地运用組合优化理论和技术”[23]积极应对。
(二)极简生活方式的转换
快递与电子商务的便利极大地刺激了消费者购买欲望,“冲动消费”和“卖家承担退货运费”让消费者失去消费理性。人们在意“双11”的购物狂潮、退货换货潮,却未曾顾及快递背后包装惊人的损耗量。[24]
“极简主义”是对生活中的关注重点进行重新评估,这样你就可以舍去那些不会为你的生活带来价值的多余的部分。比如多余的物品、购物想法以及活动。秉持“极简主义”以约束 “冲动消费”,当人们舍弃了那些不用或者不需要的物品,就可以获得一个简单整洁的环境和一个简单整洁的生活。
(三)典型群体引领功能的发挥
经济学认为,“供给”与“需求”是一对矛盾体,它们相互作用、影响和制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会影响乃至决定商家的供给模式、良好的环境行为;反之,商家“绿色供给”同样会影响、引导消费者对环境友好的消费行为和意识;这样良性的正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互联网的发展为生产商、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提供了快捷的产品交换平台,也会成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理念和文化的传递平台,而我国法律《民法总则》所倡导的“绿色原则”也为此提供了保障和推动
《民法总则》(2017)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
公共环境生态领域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问题,严重影响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配问题,应根据受益者负担原则,通过生态补偿机制予以纠正。[25]在产品生命周期(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各相关主体均应对其产生环境损害而承担补偿、或治理责任。
网络销售商、快递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消耗了资源,并任由废弃的包装肆意污染环境。若由政府负责治理,企业污染行为没有成本负担,其治理费用就是最终由全体社会成员负担,有失社会公平,也等同于变相支持这些企业的继续污染行为。快递的废弃包装无害化处理成本高于普通生活垃圾,其成本应由电商、快递企业投入,也即“污染者付费”。消费者收到的快递包装在运输和拆封后不可避免会产生损耗,而且废弃的胶带,泡沫,塑料等为难降解物质对环境有害,因而消费者有责任已支付一定费用的方式为消除环境负面影响承担责任。
1.消费者的引领功能
快递包装的绿色化运行离不开消费者的参与,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取决于其环保意识。大多数网民都知道快递过度包装会造成浪费和环境污染,但他们同时认为,“金钟罩、铁布衫”式的包装令人放心[26]。翻看电子购物平台上“买家”的留言,因“包装厚实”“包装精美”而给予好评的比比皆是,这在无形之中变相地鼓励了“卖家”对物品进行过度包装,因此,消费者的绿色反馈会有利于引导“卖家”的绿色包装。消费者也有义务拒绝在过度包装的商家消费,将产品废弃物交售给回收处理机构、不能随意丢弃。
实施绿色消费是法律赋予每个消费者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5条第3款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也是依赖环境生存的每个人应肩负的社会责任与道德使命。基于受益者补偿原则,消费者应选择低碳的消费方式并与生产者及政府一起参与包装的回收处理。消费者的主要义务:首先,在使用商品包装的过程中要尽量延长包装的使用时间和次数;其次,消费者有责任主动配合政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处置包装物,引导生产者、销售者和快递企业的绿色包装行为。为提高公众、消费者的参与积极性,国外经验值得借鉴参考。如德国强制押金制度、双轨制垃圾回收系统和绿点系统,美国加州的AB341法案(2011),日本国民垃圾分类回收意识的提升做法。
笔者观察发现,在城市消费者中的以下群体值得着重引起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在不断发展壮大的网络销售行业,他们对商家经济行为和环境行为的引领作用可以认为是主动的、乃至是决定性的。这些群体包括家庭主妇尤其是中年妇女、18-28岁的学生、约22-45岁上班年轻人。在这些关键性的群体中,女性的购物兴趣较男性强,但同样她们对于环保社会责任的欢迎程度较男性高。因为“环境教育能够激活和聚增大众生态创新动力”,[26]所以可以通过教育宣传和市场的辐射效应,充分发挥消费者尤其是关键群体对电商和快递企业的影响作用,从而更有效地回收和利用快递包装、促进对快递包装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2.电商、快递企业的引领功能
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公众的消费方式,企业的行为模式也同样反作用于公众的消费观念。作为快递产业链的核心,尤其是阿里、京东、菜鸟联盟这样的行业巨头,对环境安全的影响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相较于普通消费者,电商、快递企业占据技术、经济、市场方面的优势,在包装物流通向多个环节之后,可以集中优势进行治理,效果更显著。2016年6月,菜鸟网络联合国内外32家知名物流企业结成了绿色联盟,推动物流业向低排放、无污染、可循环发展。联盟承诺到2020年,替换50%的包装材料,填充物替换为100%可降解绿色包材;通过使用可回收材料、重复使用包装,建立包装材料回收体系等举措,争取使行业总体碳排放减少362万吨[27]。
四、结语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人类社会的趋势,其带给城市的福利是最直接的,这种发展应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作为主要责任者的商家从互联网所获得的收益应当与其承担的环境义务和责任相对应,消费者也应当就其消费行为给环境的负效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商家和消费者都应当认真对待和应对中国不断增加的快递垃圾问题。
在对策选择上,国外有关包装废物治理的立法和治理经验值得借鉴。中国应当对现行环保、民事和行政的相关立法进行整合,融入生态文明理念,使人们在共享经济福利的同时共享对环境风险的应对的智慧。基于“规制的压力、政府的支持对于中国物流企业的绿色实践取向具有重要影响”[28]的实证研究结论,我国立法应当强化政府和相关企业的责任,发挥政府在保障废弃物回收利用上的优势,鼓励和支持电商和快递企业的绿色行动,推行绿色消费理念、绿色采购等。政府还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电商、快递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状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立法应当确认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强化生产商、经销商对包装废物的回收责任。通过押金制度调动消费者参与包装回收、生态消费的积极性,督促商家履行回收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建立从国家到地方、行业的快递包装废物回收标准体系和实施机制。强化教育在全民节约资源、生态消费的功能,提升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以推动快递包装废物所致环境问题的解决。最终形成政府引导和监管、商家主动参与和担责、消费者监督和参与的治理模式。同时,还应当根据电子商务快递发展的規律和趋势,探讨有效的国际合作模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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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蒲应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