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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生软弱”到“大锅饭”:近代荣家企业经营实践新论

2020-02-11马俊亚孙绪芹

关键词:工业土地企业

马俊亚, 孙绪芹

(1. 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3; 2. 南京体育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4)

在考察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时,学者们特别关注工业资本家对土地的兼营,视之为工业资本短缺的重要原因,进而视之为民族资本家阶级与封建势力保持天然联系的最有力证据,有的学者甚至以此证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是从娘肚子里带的”。全慰天认为:“更多的民族资本家和封建主义有不正当的联系。中国资本家大多是由封建地主、官僚、商人等转化而来的,很少是由小生产者分化而发家致富的:他们的软弱性因此可说是从娘肚子里带来的老毛病。可是这种老毛病长期不改,更增添了新毛病。”[1]310在他看来,他们创办工业后,仍然继续大量兼并土地,从事封建地租剥削。创办盐垦公司的张謇“把大生纱厂所得到的借款,大量用来兼并土地,甚至使大生后来周转不灵,日益陷入破产境地。”[1]311林增平认为:“近代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正因为从娘肚子里带来了软弱性这一痼疾,……在文化上,它没有同封建旧观念、旧传统、旧习惯势力坚决斗争的胆识。”[2]何干之认为,荣氏企业“这种资本积聚和集中的过程,大都是乘人之危,弱肉强食的结果。”[3]还有的学者更把对土地的投资视为造成中国周期性动乱、不能发展出资本主义的重要因素。他们写道:“按照传统方式,一些人积累的财富被重新投入到土地方面。结果造成少数有资本的人集中了大量土地,与其对立的是绝大多数不满的、无地的农民,从而一次又一次破坏社会秩序。”[4]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企业进行改制,“大锅饭”“铁饭碗”被认为是企业亏败的万恶之源。诚如有人所说:“解放以后的几年供给制取消了,普遍实行了工资制。然而吃大锅饭的思想,却严重地流传下来。不少人认为:只要有了公职,大锅饭就算吃定了。不管是否出勤出力,照样拿工资;不管贡献有大有小,大家收入差不多。这种大锅饭思想,完全背离了社会主义原则;它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的损失,是有目共睹的。”[5]

本文拟全面考察工业资本家对土地兼营的经济效应,视之为正常的经济现象,并探讨荣家企业施行“大锅饭”“铁饭碗”的历史经验。必须说明的是,笔者坚决反对违背经济规律、取消市场机制、扼杀个人积极性的全民“大锅饭”体制。本文的主旨是反对以打破“大锅饭”“铁饭碗”为借口、肆意取消职工福利和各类生活保障的行为。并从事实出发,理性地分析“大锅饭”“铁饭碗”对企业经营的正面意义。

在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史或是中国近代企业经营活动中,经常见到民族资本家占有土地的实例。就经济效益而言,土地积累对工业发展具有重要的金融挹注功能。近代无锡一些工业企业的经营,充分展现了土地对工业资本的资金补充作用。

首先,工业资本家在工业企业赢利时,利用工业盈余进行土地投资;而在工业企业面临资金短缺时,再将土地积累的资金用来挹注工业企业。

荣家经营者在无锡振新纱厂中的做法颇具示范意义。1905年,振新纱厂创办时,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荣氏族长荣福龄任董事长,他“深感土地收取的租金已不敷义庄开支,因此,把用义庄名义募集的资金入股于振新纺织公司,靠股金红利收入来维护和发展新义庄。”[6]72在振新纱厂发生危机时,“荣福龄把新义庄基金转为振新股票,而在振新经营好转时,又把振新股票溢价交换为新义庄基金,用以建造校舍和养老院,并把新义庄基金投资于新兴实业。”[6]54在苏南地区,这种做法也为其他义庄所采用。据土改工作者1950年对苏州东山席氏义庄的调查,1949年席氏义庄收入350石米,经完粮等各项开支后,剩余152石米,这部分剩余“则交庄正存银行生利,或购股票准备将来购义田、修祠堂之用。”(1)中共苏南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苏南土地改革文献》(内刊本),1952年,第576页。从而把义庄这一传统慈善组织与新式金融和新式工业结合到了一起,并结成荣枯与共的利益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新式企业的发展,相互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贬辱式地否定民族资本家兼营土地,不但把工业资本与土地资本对立起来,并且把资本形态视为恒定不变的,既违反了经济学常识,更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指出:“资本(原来的旧有的资本或者追加资本)不是在同一产品的形式上再生产出来,而是在先前已经存在的另一种产品的形式上再生产出来。这是资本从一个生产领域到另一个生产领域的转移,不管是通过旧有资本以另外方式分配在不同生产领域之间,还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追加资本即剩余资本不是投入它产生出来的那个生产领域,而是投入与它并存的另一个领域。这也是资本的形态变化,而且是很重要的形态变化,因为一般利润率的平均化就是建立在这种形态变化上的。”(2)马克思:《〈资本论〉(1863—1865年手稿)摘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4—575页。显然,这样做,可使得企业更能抗拒风险,从而分享总资本的平均利润。

其次,以土地作抵押品,可使企业借入大量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极大助力。

中国传统钱庄多讲究对人信用,在这种金融体制下,土地是最直观的财富,占有土地的多少基本上与借款者的信誉成正比。

现代银行制度把对人信用改为对物信用,借款者通过物品抵押获得资金。这种变化,使得土地占有者仍具有莫大的借款优势。中国近代金融业视土地凭证田单地契为最可信赖的抵押品。

1934年,南京国民政府在无锡、南通先行地价申报,政府认为此项举措的首要益处即是:“若举行地价申报,则业主凭合法手续取得政府之地价申报证明书,上载有业主姓名、亩数、地价等,有志经营工商业者,即可持此证,向人抵押借款,不啻一种有价证券,市面金融赖以流通。”(3)阮阴槐《无锡土地整理》(二),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6种,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77年,第17905页。这种活动首先在无锡举办,既可见无锡工商业之发达,也可见当时政府对企业经营瓶颈之明瞭。

从经营策略而言,用土地作抵押为企业贷进资本,远胜于出卖土地,只经营单一的工业企业。荣家利用地契等向银钱业贷款,大力进行企业革新和发展。据申新总公司档案,仅1933—1934年经济萧条时期,荣家即以550余亩地产向银钱业贷款100多万银元挹注申新棉纺企业。(4)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史研究中心抄件:《〈申新〉总公司抵押借款及抵押品表》,该表据申新总公司档案,总公司流水第1号,1933-1934年有关欠款底稿改写。

从资金属性来说,以土地作抵押借入资金,与出卖土地投资工业具有相同的意义。近代无锡经济之所以繁荣,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各类资本的职能转变较快,尤其是土地积累在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的快速转变。在近代无锡,很难见到一个单纯的大土地所有者,他们往往集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和商人于一体。

上海开埠后,土地证券很快成为各类金融机关最乐于收存的抵押品,如道契是外商银行最信赖的周转工具。工业资本家手中有了各种土地证券,就不会担心金融滞涩,所以工业资本家参与地产投资,既可以为自己将来扩大生产规模准备土地资源,还可以在土地升值后予以出售,以分享地产市场的平均利润,更可以把地契作为流通工具。

土地所有者成为工业资本家,保留对土地的兼营,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会把土地作为工业企业的补充,有许多人甚至会把工业积累作为土地经营的补充,但我们并不能以此得出结论,把土地与工业企业兼营作为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缓慢的原因。恰恰相反,只要有基本的经济理性或企业经营常识,对土地的兼营,完全可以成为工业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近代无锡还存在着工业资本家用工业资本购买土地的现象,但即使这些土地用于出租,也不是封建性的明证。

汪敬虞先生早就精僻地指出这一现象:“中国民族工业资本表现了自己特殊的运动规律:由土地、商业高利贷到工业资本,又由工业资本到土地、商业高利贷资本。”[7]

不论是工业资本家,还是商业资本家,肯定有用于出租的土地。

应该考虑的是,工商业资本家购买的土地,其目的多是发展工商业,往往是在暂时闲置时才用于出租;反过来也可说,许多用于出租的土地只不过是暂时闲置的土地而已。工业资本家把出租土地所获得的利润投资于新式企业,同样促进了新式企业的发展。

必须阐明的是,出租土地并不等于封建剥削。即使从1962年出版、带有极大的时代性特征的《荣家企业史料》所精心选择的材料中也可以看出,荣家企业中的不少工人占有土地。[8]119-121历史真相更应该接近大生纱厂的情况:“其工人大多是尚未破产的贫苦农民,他们进厂以后,家里仍然种田。[9]至于荣家企业的管理人员如薛明剑、钱钟汉等,家中更有大量土地,申新三厂的股东华绎之有“华半城”之称,形容其占地之多。

据调查,上海纱厂中,大多数工人家庭拥有土地,如该地区“有一个家庭,备地四亩,每年以十二元出租。家长为一妇人,……媳妇当厂中女工”;“又有一家,……他们出租其十八亩田,每年收租五十四元”;“还有一家,也是有地四亩,每年租得十二元。……又有一家,将地四亩租出,……而妻则从事于工厂。……又有一家,将地五亩租出,年得十五元;……一子一女,皆在工厂作工”;“另一家有地十二亩,每年出租得洋三十六元……弟媳在工厂帮佣”;“还有一家,出租其地四亩,每年得洋十二元。……两女作厂工”;“还有一家,人数八口,有稻田十亩,出租与人,他种五亩,……其他五人作厂工。”(5)H·D·Lamson主持调查,何学尼译:《工业化对于农村生活之影响——上海杨树浦附近四村五十农家之调查》(五),上海特别市社会局编:《社会半月刊》第1卷第5期,1934年11月10日出版,第60-62页。土改工作者也承认,苏南地区的出租土地,“虽大部分掌握在地主手中,但亦有为城市工人、小贩占有。”(6)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华东各大中城市郊区农村调查》(内刊本),1952年,第166页。无锡县荣巷镇附近的小丁巷、郑巷、杨木桥等6村中小土地出租者中,8户家庭主劳力在外当煤炭工人、煤气工人、雇员等。[10]据不完全统计,近代无锡以工人为主体的小土地出租户占总出租户数的11.34%。(7)中共苏南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苏南土地改革文献》,第505页。

农民进厂做工,大多不是因为破产,而是因为工厂比种田收入更高的工资的吸引。这样的家庭在农村会继续占有土地。

因此,无论是资本家出租土地,还是工人出租土地都不等于封建剥削,更不能视之为“封建残余”;而是一种最常见的经济现象,以更加节约地利用土地资源。这种租种关系的性质等同于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关系,“并不是建立在任何人身统治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之上的,而是单纯从不同经济职能中产生出来的。”[11]把出租土地视同封建剥削的观点是极其荒谬的。随着当代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大量人口离开田地,把田地租给种田大户或农业公司经营,既是一种社会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工业资本投资土地,在农村经营中引入了新的生产方式。

近代无锡商业发达,金融业务比较规范,使得地租的收取也比较简单。[12]因而无锡地区货币地租很盛行。马克思指出:“地租一旦取得贷币地租的形式,……也就必然出现租赁土地给资本家的现象。这些资本家一向置身在农村范围之外,现在却把他们在城市中获得的资本和城市中已经发展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带到农村和农业中来。”[13]作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任何农村都不是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乃至苦于没有资本主义。

中国近代规模最大的蜂场为即为荣家企业的股东华绎之创办的养蜂公司,蜂种系从美国罗脱公司购进的意大利种。荣氏兄弟直接创办的农场有:公益农事试验场、海南琼岛棉种场(70余亩)、福利垦植公司(1万亩,一说2-3万亩)等。据对苏南35个农场的研究,这些农场可分4种类型:(一)完全佃入或大部分佃入土地采用雇工经营的农场,这种农场属于农业资本家经营性质,共有5个,占所统计的私营农场总数的14.29%;(二)全部或绝大多数为自有田(兼有少量佃入田),采用雇工经营的农场,这类农场带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其数量达21个,占调查总数的60%,占有土地8853.23亩,占所调查农场土地总数的56.12%;(三)绝大多数土地(包括自田自营、出租和佃入土地三者兼有,在佃入与租出相抵销后而自田居主要部分,并兼有少量出租土地)为自己所有,绝大部分采取雇工经营的形式,这类农场有5个;(四)土地为自有,大部分土地用于出租的农场有4个。(8)中共苏南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苏南土地改革文献》(内刊本),1952年,第606页。可见苏南的农场绝大部分使用雇佣劳动,采用了资本主义的经营形式,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性质十分明显。

综上所述,工业资本流向土地,既不会迟滞工业资本积累的进程,更不会保存旧的生产方式。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出租土地,都没有强加了人身强制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因而不能视之为封建性的表现,而恰恰是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跨形态进步的明证。资本家兼营土地为农村引进了新的生产方式,使农村社会、城市社会与大工业同步发展、协同增效,农民阶层更多地享受了工业化的益处。随着当代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未来的中国农村居民将大多是居住在城市的土地出租者。

在企业经营中,荣家企业较早地推行“大锅饭”和“铁饭碗”,以保障工人的就业权利,使工人免于经常性失业的恐惧,生、教、病、死皆有所依。

据时人记述,荣家创办的申新三厂劳工自治区,“那完美的设备,秀丽的环境决不像是中国劳工同志的住宅,不,那简直是达官巨富的庭园,组织完善的学府!”[14]15“自治区”分三个部分:(一)宿舍。宿舍分单身男工、单身女工宿舍2种。均为2层楼房,每间容纳8至10人,“管理如同学校,阖室整洁,纤尘不染,每室设室长一人,负一室自治及风纪事宜;小导师一人,负同室工友教育事宜,每五百人设指导员一人,负责一切指导事宜。”(二)合作社。主要业务为代办储蓄、经营百货、文具、理发、缝纫、食用品等。厂外设有农场,饲养荷兰牛、中国种及约克猪多头。园艺方面,按时种植瓜蔬,“以助厂用”。(三)事业部。内设医院,内有主任医师1至2人,护士若干人,1933年由厂方建造新屋,内辟男、女病室、医药室、挂号室等,凡本厂职工及其家属,均可免费医治。1936年又建3层大楼作为院舍,“凡爱克斯光灯,解剖台等科学设备,应有尽有,不特为各厂之冠,抑且为无锡最完备医院之一,工人得益尤巨!”[14]21邮政储金汇业局,由无锡邮政储金汇业分局在厂附设,办理储蓄、汇兑及邮件寄送;劳工补习学校,对劳工进行职业教育和文化教育。

荣家创办的申新小学,主要为解决本厂员工子弟上学问题,学校设立在厂区,教室“光洁明净”,学生超过200人,“学生入学,完全免费”。托儿所,“分中级低级二种,凡在六岁以下之工友子弟,于其本人工作时间,乏人照顾时,即可留放本所。”[14]20申新三厂大礼堂可容1000多人,内设舞台,可演京戏。每逢节日,都要在大礼堂放电影或演戏,职工免费观看。女工养成所,“专事培植良好工友,除技术之训练外,公余之暇,复重视于身心之修养,暨道德之灌输”。[14]17

“自治区”内还设有完备的娱乐设施。包括民众茶园,内有茶水供应,并有象棋、围棋等。有七所公园,“在东部者五所,西部者二所,为工人工余游息之所”。三座运动场,“备有篮球、千秋架、滑桥等运动器具。”[14]21

最管理特色的是“自治区”内设立的自治法庭、尊贤堂、功德祠和长乐新村。自治法庭设有5名裁判员,皆由工人自己推选,工人之间有纠纷,可先向自治法庭起诉,不服判决则报告厂中总管理处。自治法庭与尊贤堂连在一起,里面供着关羽、岳飞、戚继光等人塑像,“工人有时蛮横无理,便叫他到尊贤堂去宣誓。……这种向泥菩萨宣誓的办法,在工人群里实行,有时颇有功效。”[8]586功德祠是为纪念厂中有贡献的职工而建,供奉的人为:“一,凡因公受伤殒命得入本祠奉祀。二,凡终身在本厂任职,不论职工,其任期在十年以上,而有功绩于厂方者,亦得入祠奉祀。”[14]23-24功德祠内一切事宜由专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办理,管理委员定为11人,除经理为当然委员外,其余10人由职员、工人双方各推选5人;对祠内供奉人员,管理委员会每年在春秋两季组织全厂职工公祭。

长乐新村更是很好解决了职工的住房难问题。一般由职工出资,厂方提供地基,建造花园别墅。每宅建造经费为300至3000元,“四围应植花木及地下草皮,由厂方负之。每宅之命名,即以建筑者姓名名其宅。”“凡建筑者享用至极身为止,身故后得将建筑人神主入村内永安祠永享祭祀等典礼。”[14]24

荣家企业对工人生、教、病、死全面负责地提供“大锅饭”“铁饭碗”的做法,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申新三厂总管薛明剑将其作用归纳为五点:(一)消弥工人与工厂之间的冲突。“劳工事业办理完成以后,劳资间的隔膜,当然不会发生,因是一切纠纷,也就没有了,罢工停厂的事件,更不要说了。”(二)促进工人与企业的互惠。“劳工事业完成以后,工人知识进步,见解亦能清晰,对于双方的利害关系,自能观察清楚,于是基于自助互助的原则上,合作的事实,就逐渐的表现起来。”(三)企业减少暗损,降低成本。“劳资间如有龃龉,无论耳目如何周到,管理如何严格,但是工人人数众多,终可于暗中损坏你的物料,和机件,或者有意增加你的消耗,减低出品的成色”。(四)工人不受外界的影响和诱惑。“工厂纠纷或罢工等事件发生,不仅是属于本身问题而自动的,尚有受外界的影响和诱惑,假使劳资间没有隔膜,即使有受外界的诱惑,也决不会发生问题。”(五)促进社会风气的改良。

“自治区”内特别注重清洁卫生,为“大中学校的学生所不及,懒惰的小姐见了也要惭愧。”尤为重要的是,“劳工工作以后,识字的识字,娱乐的娱乐,畜牧的畜牧,各有正当的消遣,和事情,恶浊的风气及不正当的习惯等,亦已渐渐改进。”[15]31-33薛明剑还以详细的统计数字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自治区”的成就,在“自治区”开办初期的1933年,申新三厂每锭每日产纱0.9994磅,每件纱的成本为21.1581元,每匹布的成本为1.01056元;到1936年,每锭每日产纱增为1.1640磅,每件纱的成本降为13.8334元,每匹布的成本降为0.73903元。[15]33-34“申新三厂在前两年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人家停办的停办,出售的出售,我们总算除了官利,年有若干万元的折旧和盈余。我们研究其原因,不得不归功于安定劳工生活和改进劳工技能的效果。”[15]34

可见,荣氏企业经营实践证明,民族企业中的“大锅饭”“铁饭碗”增加了职工的社会福利,保障了职工的各项权益,有利于形成积极的企业文化。事实上造就了工人和企业家双赢的局面,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结 语

中国近代经济史评价中,有一非常奇怪的现象,许多正常的企业经营之道和经济发展方式,往往被视为某种社会形态不可克服的痼疾。如规模经济(资本集中)曾被视为某种社会垂死、腐朽的表现。出租土地则是衡定封建剥削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

荣氏企业的工业资本流向土地,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尽管农村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绝不能把工业资本流向土地视为近代工业化进程中的障碍,甚至视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天生软弱性的表现。工业资本对土地的投入,是近代无锡社会发展的一条行之有效之路。20世纪80年代始,无锡长期采取“以工补农”的政策,以工业积累的资金反哺农业,逐渐使农业发展到机械化水平,农业的规模经营也建立起来。所有这一切,没有工业资金的投入,根本无法办到。

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在无锡农村均普通占有土地、出租土地。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而不是封建残余。正如列宁所说:“一切资本主义国家都有这种有份地的农村工人。”真正的封建残余是“建立在人身统治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之上的”。近代无锡的土地租赁双方并不存在这种关系。出租土地只不过是私有制出现后,迄今任何社会都会出现的最正常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手段而已。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大多数中国农民将不再是一家一户的小农式种植,而是把土地出租给种田大户和农业公司来经营。

被视为企业亏败的万恶之源的“大锅饭”“铁饭碗”,在荣氏企业获得过成功的实践,被证明较好地尊重了职工的人格,维护了职工的权益。这种对职工生、教、病、死全盘负责的做法,增加了职工的社会福利。当然,这种做法不是简单地“养懒人”,而是附有规范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认真负责精神。必须说明的是,我们并不是要为违背经济规律、取消市场机制、扼杀个人积极性的全民“大锅饭”体制招魂,而是反对以打破“大锅饭”“铁饭碗”为借口,走向另一个极端,即肆意损害职工福利和各类生活保障。我们希望从事实出发,理性地分析“大锅饭”“铁饭碗”对企业经营的正面意义,造就职工和企业双赢的局面,从而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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