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声乐教学中学生主体性的发挥
2020-02-11李慧娜
李慧娜
(焦作大学艺术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3)
1. 声乐教学中学生主体性缺失的表现
由于声乐艺术和声乐教学的特点,声乐专业的学生更应该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其自身的主体性。但是,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声乐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往往被忽略,学生自己也缺失了主体意识,这对于声乐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无疑是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1.1 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有很多学生认为,当前的声乐教学内容与当前社会对声乐人才的要求不相符合。目前,社会上需要音乐专业的大学生能够组织地方群众文化演出,能演唱广大群众能接受的歌曲,而我们的很多声乐教学却没有注意到这些需求,一味地按照一贯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教学,很少关注学生是否需要,是否接受,是否满意。
正是受以上大环境的影响,很多学生认为自身的追求价值和需求没有得到教师的关注和帮助,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不高,被动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比较普遍。这主要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消极被动学习,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课堂上这些学生常把自己的歌唱当成一种例行的被动学习活动,对于老师讲的歌唱发声方法、作品的演唱处理方式,学生完全听命,被动地记、被动地听、被动地唱,从来不去主动思考如何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即使有了个人的歌唱体会,也不愿意讲出来,在学习中没有自主思考空间,丧失了自主学习能力。课后,声乐老师布置什么演唱曲目就完全按照老师的要求去练唱,不愿意主动学习一些别的曲目;不愿意与大家一起探讨声乐,在被要求歌唱的时候,更多地采取拒绝的态度;很少或压根就不愿去看别人的演唱音乐会,也不愿意参加演出活动或其他形式的声乐教研活动[1]。
另一类是看似积极实际仍然是缺乏主动性的学习,这主要表现在对新的声乐理论、新的歌唱方法的盲目学习上。这样的学生往往对老师所讲的教学内容缺乏正确的认识,总认为老师讲的东西是不正确的,甚至对一些基本的大家公认的东西也持怀疑态度,把自己的大部分精力放在研究新的歌唱方法,寻求最新的声乐曲目上。他们虽然也很乐意和别人交流,但往往非常主观,拒绝别人的观点,在评论一个歌唱者的时候也总是持批评的态度。总之 ,这样的学生是不能从自身实际出发展开声乐学习活动的,他们看似积极, 其实也是盲目地学习, 并无主体性而言。
1.2 学生在声乐演唱时缺乏创造性,感情投入不够
声乐表演是赋予声乐作品生命的二度创作,是在作曲家一度创作的基础上,通过演唱者的演唱把作曲家、欣赏者的主体心灵与生命的韵律连接起来的中介。创造性是声乐表演的主要生命特征,没有创造性也就谈不上声乐表演。但是,有些学生在声乐表演时,却往往在创造性方面显得尤为不足,主要表现为缺乏创造动力,不能自主地选择声乐学习内容,不能有创见性地分析处理作品,缺乏艺术想象力,缺乏对声乐艺术的创造思维[2]。
声乐教师在教学中很容易对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手段感觉良好,认为自己的歌唱方法是正确的、科学的,对于学生在演唱中与自己不同的歌唱发声和艺术处理都一概否定。长此以往,学生的创造欲望和新的想法被压制,极大限制了学生的主动思维空间。在这种环境下学习的学生,在演唱歌曲以前,很少了解作品的创作时代、选材以及创作风格,也自然不能把握作品的音乐特征和创作内涵,演唱乏味,没有新意。
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发声时,演唱者情感充分投入才能充分发掘作品中的情感内涵,才能发出优美的声音,使歌唱更富有艺术感染力。当前,声乐教师重歌唱声音,轻情感投入,把歌唱技巧当成声乐教学的几乎全部内容,把学生能否唱好高音等作为是否进步的标志,而对于演唱作品中的情感内涵一般很少涉及[1]。
2. 声乐教学中学生主体性缺失的原因探索
同其他学科的教学相比较,声乐教学中学生应该表现出更大的主体性,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学生的主体性缺失显得尤为明显。考虑声乐学科、学生、教师等方面的因素,可以将造成声乐教学中学生主体性缺失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学生自身主体意识较为淡薄
每个学生由于受到家庭环境、传媒信息、个性特征、知识基础、学习方法和思维习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他们对主体性的认识有很大差异。少数性格开朗、思维活跃的学生由于能在学习中敞开胸怀,大胆向老师和同学表达自己的想法,其主体性自然就得到了发挥;而性格内向、思维不活跃的学生就不会主动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想法,其主体性的发挥就会停滞在原有的水平上,甚至受到抑制。
2.2 声乐课堂的教育观念陈旧
教师的任务是向学生传授基础知识以及基本技能,在声乐教学方面存在着一些局限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不重视学生课堂内学习主体地位,将固化思维而不是学生视为教学的出发点;把学生当作单纯的认知体来对待,没有注意到学生个体的整体性和独特性;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忽视了学生个体无限的发展可能性和延展性;以考试成绩的高低评价一个学生是否优秀。学生不能立身于自己去拓展和成长,缺乏自主思维和创造空间。
2.3 声乐教学的内容缺乏特色
声乐教学内容应包括理论、技能和实践三个部分,每个部分的教学内容都应该富有特色,这样学生的主体性才能得以体现。从当前和未来社会对声乐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知识要求来看,声乐教学内容应该立足于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艺术创新能力,使学生能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并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3]。
教学内容单一是声乐课教学首先应该提到的问题。声乐教学一般都很重视歌唱技术,而忽视歌唱的情感,忽视对声乐理论的学习,声乐学科的重要支撑理论比如声乐表演学、声乐心理学、声乐美学、声乐史等相关学科在当前的教学中不能得到正常开设。声乐技术专业老师虽然歌唱技术一般都很好,但他们的相关声乐理论知识却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学生不能从专业老师那里得到理论方面的指导。这样的结果,就出现了很多学生的演唱常常是声音很好,但是毫无表情,缺乏感人的艺术魅力。
3. 声乐教学中学生主体性缺失的解决办法
3.1 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
在声乐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意识是其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保证,也是提高学生主体性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在声乐课堂内,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动意识,鼓励学生的自主发展能力和创造思维,吸纳课堂外的知识,不断充实课堂教学。
3.2 培养学生的主体能力
学生的主体能力越高,就越能在教学中发挥个人的学习主动性,实现更大程度上的合理的个人主体性。声乐教学中,敏锐的观察能力能帮助学生获取更多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声技巧方法、情感表达方式及其他学习信息,有助于声乐知识、技能的顺利表达。教学中,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用眼、耳、口、手、身体去感知整个教学活动,观察教师的每一次示范、每一句话。同时,观察要做到全面、细致、专心。只有这样,自身的感受才能不断得到强化,进而转化为一种能力[4]。
3.3 给学生提供主动选择的空间
为学生提供主动选择的空间也是教学主体性的重要表现。学生的学习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教师的态度。当学生在平等、信任、理解、尊重的和谐氛围里歌唱学习时,往往积极主动、充满自信,也容易得到出人意料的良好歌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