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精准扶贫着力点
2020-02-10李志玲
李志玲
中国有一句老话:安居乐业。把“安居”放在“乐业”之前,意谓先有安定的居住环境,才会高高兴兴地创业——发展经济干事业。事实上,良好的人居环境也直接关系着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做出庄严承诺:到2020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全面消灭贫困。而全面消灭贫困的目标的实现,也意味着中国将按照既定规划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现在距实现这个伟大目标只有一年时间,精准扶贫工作也进入到攻坚战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着力点应放在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上面。或者说,把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当成攻坚战的首要目标工程,要通过创建和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谱写出精准扶贫的新篇章。
笔者综合各地创建农村人居环境的实践,认为要取得这场攻坚战的胜利,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改善贫困户的居住环境
居住环境最为直观地反映着一个地方的生活条件。在居住条件简陋的地方,其居民生活水平肯定低下。在一些文学作品里,往往就把居住在“棚户区”的人称为“穷人”。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低矮的草房苦涩的井水”,而看到低矮的草房,就能知晓其生活困顿的状况。在现实中,通过多年的扶贫工作,虽然基本消除了农村茅草房,对一些农村住房进行了初步改造,但由于初期扶贫的着力点在于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而在住房条件的改善上下的力气不是太大。虽然通过扶贫资助为一些贫困户陆续建起了一些砖瓦住房,但质量并不理想,十多年后有许多都成了摇摇欲坠的危房。而按照全面小康水平开展的精准扶贫,把改善住房条件作为一个硬指标。因此,在许多贫困乡村开展整体推进的扶贫工作中,将全村的住房普遍推倒重建,在原来的宅基地的基础上,按照各家各户的人口及原有的住房规模,重新规划,整体重建,变成了一排排的精致的小别墅,展现出一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丽景象。
加大与居住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良好的人居环境,不仅仅只是住房,还包括与当地生产生活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例如,在中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过程中,许多地方都提出“五通十有”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五通”即通硬化公路、基本实现户户通电、通广播电视“户户通”、通信息(电话、宽带)、通清洁能源(沼气)。“十有”即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地、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各地进一步完善“五通十有”所涉及的项目,并逐一提高了标准。例如,在能源设施建设方面,许多地方把当前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重点扶贫项目,这个项目具有输出功率相对较小、污染小、环保效益突出等特点,对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受到广泛欢迎。而且,一些地方在加强人居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与村容村貌的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改变以往“有新房没新村”现象,例如加强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农村公厕管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从而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难题。
创建良好农村人居环境与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
许多贫困乡村在创建良好人居环境时,也着力夯实农村产业基础,把创建良好人居环境转化为创建良好的乡村旅游资源。许多贫困乡村处于深山老林,虽然农民贫困,但当地的生态环境却保存良好。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旅游大开放背景下,充分保护农村原有风貌和田园风光,加大对农村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塑造具有当地乡土特色的乡村风貌。同时,对一些已经损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实施退塘还林还湿。也就是说,可以依托自身区位优势、自然资源和文化特色,着力在“農旅文”深度融合上下功夫,在创建良好人居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培育休闲旅游、民俗文化村、乡土文化体验,以及民宿等特色产业,使良好的的人居环境成为有效的旅游产业支撑。从而把乡村建设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成为休闲养生旅游的天堂。
创建良好农村人居环境必须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
“重建设、轻管护”是创建良好农村人居环境所面临的一大困扰。为此,要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建设成果。可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元化运营管护机制,要把乡村农房建设、危房改造全部纳入村庄规划管理,要建立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合理规划、加快完善垃圾处理厂等基础设施。
例如,海南省在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八大专项行动的同时,注重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场化机制,建立每月一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扶贫工作队的职能作用,督促各镇、各联系点单位每周抽出半天时间深入各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海南省儋州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落实好“五个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考核机制(即每天发一条监督短信、每星期曝光一个“脏乱差”典型、每月巡查通报一次、迎接每季度市县交叉检查一次、年终开展一次绩效考核),认真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并适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督查整改情况“回头看”,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严格考核评价、通报考核结果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取得了实效。
当前,大多数乡村社区逐步实现了与城市同步的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域垃圾收运全覆盖、污水治理全入网,推进厕所在城乡间、地区间合理布局。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培育一批专业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运营公司,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实行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确保已建成的环保基础设施高效运行。
增强农民维护良好人居环境的主人翁意识
农民是农村良好人居环境的受益主体和建设主体,在维护良好的人居环境方面,也应该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坦率地讲,创建良好人居环境,农民的积极性普遍得到高涨,但在维护方面却普遍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维护良好人居环境的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干部干、群众看”现象。
因此,必须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制定管用实用的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等方式,推动农民从“看戏”到“唱戏”、从“要我改”到“我要改”转变,使其思想从“要我建设”向“我要建设”转变。同时,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学校,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要在农村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文明村风”活动,培育村民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通过奖惩措施和示范带动等方式,激发农民的责任感,使其积极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维护治理成效,使自己真正成为农村良好人居环境的主体。(作者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编辑/余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