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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在提高消防监督工作公众满意度中的运用

2020-02-08黄圣超

今日消防 2020年12期

黄圣超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新形势下,行政指导作为创新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消防部门转变以往传统的带有强制性的行政行为,注重采用说服、教育、劝诫等柔性手段,以达到既可以督促消防责任主体落实消防工作,又可以履行好消防监管职责的“双赢”效应。同时,消防监督员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切实以公众对消防工作满意度为标准,促进消防监管工作不断向好转变。本文将对行政指导在消防监督监督工作中的内容进行论述,列举出常用的行政指导内容,并根据公众满意度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关键词:行政指导;消防监督执法;公众满意度

消防安全关乎整个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法规政策,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消防部门落实执法改革措施,在监管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以人为本,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守夜人”,以公众满意度为工作导向,全面优化消防服务,大力提升监管效能。

1 行政指导含义及特征

当前,中外学界对行政指导概念尚无统一定义,但基本形成一定共识,一是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业务指导。二是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行政指导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在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力义务管理。三是行政指导表现形式的灵活性。通常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告诫、鼓励、建议、建议、指示等方式实施。

2 消防行政指导的现状

目前,我国消防立法中尚未明确建立行政指导制度,行政指导的具体内容散见于各项法规政策文件,且多数过于原则,在理解上伸缩性较大。如《消防法》第七条仅规定“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但未对行政指导职能由谁来行使等相关内容未明确规定。中央两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原则性情较强,缺乏具体操作性。

2.1消防行政指导流于形式

消防部门既为了避开与执法对象的正面冲突,树立消防执法良好形象;又为了落实消防监管职责,由于行政指导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在消防工作中经常被使用,导致在落实消防监管职责上打折扣,也给被管理对象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譬如每逢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消防部门针对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常以打电话、微信群、下发通知等方式,主要以“约谈”的名义,召集易燃易爆企业、宾馆酒店、歌舞娱乐等单位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开大会,有的消防部门对无正当理由不参会的单位,下一步要重点加强检查。社会单位对诸般种种“约谈”习以为常,麻木不仁。有些单位负责人忙于生产工作,为了应付消防部门工作,通常安排普通职工参加“约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只停留在会议上,落不到实处。

2.2滥用消防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相对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其本身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加之消防立法上无具体明确规定,有些消防部门在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中行政指导形式五花八门,甚至以行政指导代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譬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个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短时间內不能整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有的消防部门责令单位提交《保证书》后,免于处罚。

2.3服务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高

消防队伍集体转制时间不长,人们对消防部门的认识仍停留在部队性质层面。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有些消防监督员语气生硬、服务意识不强,对执法问题懒于解释,致使公众认为其办事作风不当,影响公众满意度;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有些初任消防监督员业务水平不高,在进行监督执法工作中,由于指导不到位,未能一次性告诉社会单位应如何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致使社会单位多次整改不合格,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造成双方的矛盾。

3 公众满意度对消防行政指导的重要性

3.1公众满意度是行政指导的前提

消防行政指导是创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公众满意度,行政指导贯穿消防工作始终,公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消防行政指导工作的标杆,时刻提醒消防监督员要时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并将公众满意度作为对消防监督员工作内容的考核依据,作为绩效内容,增添消防监督员的在工作中的积极性[1]。

3.2公众满意度是消防行政指导的基础

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城镇火灾危险随之增加,这与消防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未达到辩证统一有很大的关系。为防止监督管理中矛盾的发生,利用公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考量的标杆,进一步改进和强化消防行政指导工作。公众满意度越高,其支持消防行政指导工作中呈现的配合度也越高,若公众满意度低,甚至还有可能出现拒绝配合消防监督员的执法工作。基于此,更应重视公众的满意度,这样才能在消防行政指导工作中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在工作内容中,提升消防消防行政指导工作效率,为其工作开展奠定基础[2]。

3.3公众满意度是树立消防行政指导的权威环节

在进行消防行政指导的过程中,应在群众心中树立消防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不应是强制公众服务于消防行政指导,而是通过消防监督工作,使公众真切感受消防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和意识到自身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发自内心接受而信服于消防行政指导工作,增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实施消防行政指导并不等于放弃使用行政强制性措施。要做好消防行政指导工作,提升社会认可程度,除了国家宪法及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力外,更要通过公众满意度建立消防行政指导的权威性,使其工作开展更加顺利[3]。

4 提升消防监督执法群众满意度的对策建议

4.1加强作风建设,践行职责使命

强化消防行政指导的思想建设工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方针”,自觉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使每个消防监督员都能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公众对消防监督监督工作的认同感,切实转变消防队伍形象,有效提升公众满意度。对于工作态度散漫、不作为、收受贿赂的行为要予以严惩,这样才能政治队伍中的不正之风,从而做好消防监督执法行政指导工作,改善公众与消防监督间的矛盾[7]。

4.2落实消防执法改革主要工作,。

中央两办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后,各地的贯彻意见也相继出台实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2019年10月1日起,全国消防部门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消防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制定抽查计划,并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违法情节轻微的,能当场整改的,应当免于处罚,采取教育批评、警告的手段督促问题整改。

(2)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2019年12月1日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消防救援机構在接到告知承诺申请时,不能只停留在看申报材料,尽管当事人承诺公众聚集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受理人员要采用提醒、建议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承诺真实性负责,承诺内容与实际严重不符,将承担被撤销行政许可并处罚的后果。发现当事人不熟悉自己承诺内容的情形,可以暂缓受理,避免事后检查中当事人吃“哑巴亏”。当事人需要现场指导的,消防部门应当派员指导。

(3)开展执法回访、执法信息公开。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检查基础上,消防部门可通过电话、微信、寄送的方式向被检查单位开展执法回访活动,回访活动采用不记名不录音的方式进行,收集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人员的综合评价及工作建议和意见。消防执法信息公开应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定期将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适时开展执法工作恳谈会,邀请当地社会单位代表参加,倾听社会单位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3建立消防行政指导评估制度

定期不定期通过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所实施的消防行政指导行为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具有明显成效,有助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行政指导行为,予以深化和提高;对不够科学,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无成效的行政指导行为,进行完善和纠正。评估内容:

(1)具体消防行政指导项目实施的质量、效果、影响。

(2)消防行政指导工作意见、方案执行情况与实施成效。

(3)是对消防行政相对人权益、区域经济和行业进步产生的影响。

(4)对消防执法机关职能的发挥产生的影响。

(5)其他与消防行政指导工作有关的活动。

5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指导在消防监督工作中应加强探索运用,以提升公众对其消防监督工作的满意程度为目标,树立管理应当“引导”“服务”的新理念,以推进消防行政指导工作更加深入、更加规范、更加有效。

参考文献:

[1] 刘建英.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20(13):133.

[2] 张倩.消防监督执法临时查封制度分析[J].消防界(电子版),2020,6(08):46.

[3] 杨宣.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J].消防界 (电子版),2020,6(08):57.

[4] 张楠.严谨 务实 前瞻  消防新规:精雕细琢“亮”点多[J].上海人大月刊,2020(04):9.

[5] 范立刚,杨艳山.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探讨[J].今日消防,2020,5(03):67.

[6] 谭双源.消防产品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模式改进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20(08):150.

[7] 王强.新时期有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思考[J].科技创新与应用,2020(0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