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床是私人空间!“丑照”被发班群后,她抑郁了
2020-02-07陈慧敏
陈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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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之间的恶搞、拍丑照,是否会构成侵权?小亦与小云(均为化名)是某中学高三同寝室的室友。2019年2月,小云将用手机拍到的小亦穿着校服躺在宿舍床上照镜子的照片发到班级微信群,小亦发现后,认为小云侵犯其隐私权,要求小云撤回,但因超过撤回时间,小云未能撤回。同年3月上旬,小亦因头晕到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抑郁症。病历载明:患者因为被同宿舍的同学在班级群发布她私人的照片,大受打击,称同学发布她“丑陋的照片”,很多人笑话她,从此自卑、消极。随后两个月时间里,小亦先后到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重度抑郁发作。住院期间,小云曾发短信向小亦道歉。在这期间,小亦的父亲曾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女儿被同学欺负。由于双方的矛盾未能化解,小亦将小云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小云应赔偿小亦医疗费、交通费合计3540.1元,小亦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0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小云应向小亦支付补偿款10000元。此事引起不少网友的共鸣,纷纷表示曾有过被朋友、同学拍“丑照”的经历。有网友评论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信息化社会里隐私问题日见凸显,我们的观念也要跟上时代的节奏!
素材聚焦 法官说法:让每个人明辨是非
主审法官黄嵩:小云作为成年人,用手机拍摄小亦穿着校服躺在床上照镜子的照片并发到班级微信群,属拍摄、公开他人私密活动的行为,侵犯了小亦的隐私权。综合相关病历资料,难以认定小亦有抑郁癥病史,小云的偷拍行为与小亦抑郁症发作的损害事实之间确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二审判决特别指出,法院的判决意义不仅在于明确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更是为了让每个人明辨是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小亦与小云在此次事件中虽已成年,但仍处于青春期,其心智发展有待进一步成熟。本案的处理对于防范校园欺凌、创建平安校园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希望通过利用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在法律评判上作出正确价值导向。一是要关注青少年的道德价值观建设。正值青春期的学生由于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处理问题时未能充分顾及他人感受,尊重他人权利。二是家长要学会和青少年子女沟通,善于捕捉子女的情绪异常,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必要的关爱与帮助。
学生宿舍虽然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区域,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每个学生的床铺位置又是自己相对的私密空间,并非公共场所,对该空间的支配,形成个人的隐私。在自己床上休息、换衣、照镜子等活动也具有私密性,若本人不愿将个人活动为他人所知晓,他人不应拍摄、录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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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示例】父母的陪伴、教师的引导是对青少年最好的教育。青少年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处理问题未能充分考虑别人感受和尊重他人权利,这些都需要父母、老师及时教育引导。另外,青少年情绪容易波动和敏感,更加需要师长能及时察觉和开导,给予必要的关爱和帮助。这样,才能从源头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有助于青少年的道德价值观建设。
【适用话题】保护隐私 责任分摊 精神损害道德价值观 校园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