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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车间对农村妇女空间的再造*
——基于河南省的一个案例

2020-02-06陆继霞吴丽娟李小云

妇女研究论丛 2020年1期
关键词:农村妇女车间妇女

陆继霞 吴丽娟 李小云

(1.2.3.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193)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以来,在改革开放政策等因素的驱动下,中国的市场活力蓬勃发展,吸引了国内外大量资本向中国南部和东部沿海地区聚集。伴随着这些资本流动的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从内陆向东部沿海地区、从农村到城市的大规模、长距离迁移。一些学者的研究曾指出,这些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现象的出现,是农户生计策略选择的结果[1],是农村生产和生活资料商品化的结果[2]。与此同时,从宏观角度看,这也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资本在发展过程中自身不断扩张的结果。资本将这些来自农村而在工业领域中就业的人们时而调动到这里,时而调动到那里[3](PP 765-769)。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潮涌一般转移到城镇的过程中,农村妇女在市场中的就业因受到国家经济社会结构和传统父权制的双重强制,呈现出阶段性留守的特点[4]。并且,农村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婚姻状况、心理及其在农业生产、家庭决策、子女教育、性别关系、社会网络和自我发展等方面的状况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5],对此已有大量研究文献和著述。此外,这些农村妇女的生计重构[6]、社会支持网[7][8]、幸福感[9]、多元角色[10]、身体健康[11]、生存困境及组织化[12]等问题也引起了研究者的特别关注。综合而言,以往文献从经验研究的角度对丈夫外出务工情况下农村妇女群体的现状和困境等议题已进行了非常充分的探讨。

除此之外,从空间理论的视角审视劳动力流动及其对农村妇女产生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对这个社会现象及其含义进行更深入的理解。空间理论是19世纪和20世纪社会批判理论之一,代表性人物包括卡尔·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和大卫·哈维(David Harvey)等。马克思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要的要素”[13](P 573);“资本按其本性来说,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14](P 538),从而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导致这些城市成为农村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集中流向地,最终使得资本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在空间中得到集中。20世纪70年代,列斐伏尔对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他进一步分析指出,空间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从事物的生产已经转向了空间自身的生产,因而空间作为一个整体而成为社会产物,“(社会)空间是一种(社会)产品”[15](P 96)。在列斐伏尔的空间思想中,空间有多种形式,其中最基本的是三个空间:自然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16]。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从“空间中对象的生产”过渡到“空间本身的生产”,这是资本主义不断地超越空间限制和空间重新组合而实现空间的自我生产过程,也是其存活和延续的手段。20世纪80年代,哈维在马克思和列斐伏尔的空间思想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空间生产理论并发展了“空间修复”理论。哈维认为,资本主义内在矛盾与危机的化解要么通过资本和生产力的贬值,要么依赖于空间修复,即通过在别处开发新市场,以新的生产能力和新的资源、社会和劳动可能性来进行空间转移[17]。此外,哈维还认为,“空间概念和空间实践是在互动中发展起来的。空间从来就没有单一的绝对的意义,它是复杂的、多样的”[18]。尽管社会空间的最初基础是自然的或物理的空间[19],但归根结底还是一个社会产物。每种社会都会生产其不同的空间,而且该空间是与社会物质生产和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密切相关的。换句话说,社会空间会对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尽管上述马克思主义学者的空间思想是在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产生的,但其所提出的空间理论视角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城市一直是资本生产的重要空间而优先发展于农村,而且,也有助于我们看到大量趋向于资本发展空间的劳动力流动背后,既有这些家庭成员在自然空间上形成的分离,也存在着看不见的家庭成员之间的社会空间的分离,以及社会关系的不连续或断裂,包括祖辈和父辈之间、父辈和子辈之间的亲子关系,夫妻之间的两性关系,等等。家庭成员之间也因此而产生了各种前所未有的张力,且不断在升级。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种影响对家庭中的男性和女性而言同样存在,但是相较于男性而言,女性所受到的影响会更加深刻和显著。正如大量相关研究所揭示的,当丈夫外出务工时,农村女性更容易面临经济和心理压力增大、社会支持缺失、感情关系不稳定和幸福感降低等社会问题。正因如此,对于农村妇女而言,她们会在选择外出(进入市场和生产空间)还是留守(在家庭空间)之间面临着两难困境。

不容忽视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仍是资本空间流动的管控者[20]。除了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拓展资本积累空间的内生要素之外,政府在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调控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外部力量[21]。当资本凭借其强大的空间流动性而对劳动力形成支配的权力关系时,政府仍然可以采取管理土地(领土)等措施限制资本的流动(方向),从而间接地对劳动力的迁移流动产生影响。无论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里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与调整,还是近年在农村地区不断兴建的“扶贫车间”,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扶贫车间是指建设在乡、村,以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为生产经营活动场所,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解决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为目的,以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来料加工经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内容,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就近就业扶贫模式。扶贫车间,作为一项由政府、企业和村庄社区共同参与的新生事物,是在政府主导下支持和鼓励企业将资本及其(自然)生产空间从沿海带回内地,从城市带回乡村的一种尝试,是国家在社会公正议程下的实践形。

中国在过去四十多年时间里,在发展型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快速发展,但新生的社会问题之一便是社会不平等程度加深。当今,国家发展进入新时代,降低社会不平等、促进社会公平等已被列入政府重要的政治议程。尤其是2014年以来开展的精准扶贫行动中,国家更是通过其超强的政治资源与社会资源动员能力,通过“五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等,旨在最大范围内运用政府和全社会力量来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本文研究的扶贫车间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由于其对农村贫困妇女就业和增加收入等作用显著,近几年受到更多地方政府和媒体的关注。例如,《三农中国》曾报道,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曾视察过的甘肃省渭源县元古堆村,通过与福建省福州市开展东西部协作,以“扶贫车间”为载体,为当地培育特色产业、推动农村贫困妇女就业,实现了“挣钱顾家两不误”“日子越过越红火”[22]。然而,目前学界对扶贫车间的关注和讨论还非常有限。

由此,本研究希望从空间理论视角下探究国家力量、民营企业和农村社区等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构建的扶贫车间对整合农村妇女社会空间所发挥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希望对现有农村妇女相关议题的研究文献有所补充。

二、田野点和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田野点位于河南省沈丘县的张村(1)按照学术惯例,文中的张村、秀秀扶贫车间和调研对象的名字均为化名。。张村共有4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全村共574户、2475人,男性数量略多于女性。全村共有2300亩耕地,其中50%已经通过土地流转由村内的一些生产大户以及合作社耕种。按照当地所制定的3026元贫困线标准,2014年张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截至2019年8月,其中33户已经实现脱贫。

本文采用的是访谈和参与式观察法。旨在通过将研究者置身于研究情境中,直接去接近、体验和理解被研究者,描述人们在自然现场的行为和语言,并力求从研究对象——农村妇女的角度去解释她们的行动及其意义建构过程。2018年8月和2019年5月,我们对张村进行了实地调研。我们共访谈27人,其中包括村支书1人,秀秀扶贫车间的总经理2人、车间主任1人,在扶贫车间工作的农村妇女18人以及张村没有在秀秀扶贫车间工作的妇女6人。此外,在田野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在扶贫车间对从事不同工种妇女的工作过程进行了观察和记录,以更好地理解被研究对象的叙述内容和感受。最后,我们对这些调研资料进行了质性分析。

三、扶贫车间:政府支持下资本生产空间的转移

据统计,全国有扶贫车间3万多个,从业人员达200多万人[23],但是,也存在由于没有因地制宜、盲目发展而导致的扶贫车间浪费与闲置的问题[24]。河南省沈丘县采取“龙头企业+扶贫车间+贫困户”模式建成村级扶贫车间共159个,这些扶贫车间共带动11000人就近就业,其中包括2400余名贫困人口[25]。顾名思义扶贫车间是以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为首要目的而建造的,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企业内就业的员工不仅仅限于贫困户的范畴。地方政府建设扶贫车间的目标是“通过项目的建设,延长产业链,让农村闲置劳动力及贫困户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增加收入,整体带动当地经济发展”(2)参见张村秀秀扶贫车间厂房的公示牌。。

秀秀扶贫车间当前入驻的企业为依依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依公司”)。依依公司的老板赵总本就是张村人,2014年她和丈夫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依依”服装公司,主要从事女装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服装的加工、销售以及信息咨询等。2015年赵总打听到当地政府为了助力精准扶贫,采取引资回乡的举措,给有一定生产能力和规模的公司建设厂房,并给予租金优惠,于是回家开厂。2016年公司搬迁至沈丘县一个废弃厂房。借助自己在本地的地缘与血缘关系,赵总与村干部商量为厂房选址,选好之后由政府投资114万元进行厂房一期建设,建成1000平方米的车间后,经过公司装修、购买设备、装修,投资约200万元后,公司进入了正常运转。随着规模与扶贫带动效益的扩大,政府进行了二期投入,又建了1400平方米的车间。两个扶贫车间共占地2400平方米。2016年扶贫车间建成后,地方政府将其移交给张村的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依依公司通过租用扶贫车间每年支付给张村集体12万元的租金(即每平方米50元),这笔租金费用中的40%用于村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60%用于给那些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每个贫困户每年2000元)。除此之外,依依公司还与村民商议,从他们手中直接租借了一部分耕地(共2800平方米)用于办公区、宿舍区以及广场等建设,租金价格为每亩1300元,租期为10年。

扶贫车间投入使用后,按照约定,依依公司优先向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贫困户因此可以获得工资性收入,每个月1500-5000元不等,主要是按照计件制来计算,并且随着务工人员工作时间的延长,月工资和年末奖励会相应上调。我们在调研期间了解到,扶贫车间目前共雇用200名左右农村妇女;除了1名门卫外,张村没有其他男性在扶贫车间工作。目前扶贫车间里的10多名男性员工都是原来和赵总一起在北京创业的同事,并且是做中层管理工作。秀秀扶贫车间通过吸纳贫困户就业和租金分红的方式,在过去三年里共带动张村以及周边村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6户。据张村村干部介绍,在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张村,无论土地是自己耕种还是向外流转,收入和生计途径都非常有限,外出务工仍是大多数农户中男性劳动力在生产和生活资料商品化背景下的一种选择,占全村总人口的80%。而婚姻对于农村女性外出务工是最重要的制约因素,因为许多家庭依旧保持着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即女性承担着在家务农和照顾孩子等责任[26]。2016年前张村约有70%-80%的女性劳动力外出务工,在村内及周边扶贫车间成立后,这一比例下降到40%左右,大多数返乡妇女选择在不同类型的扶贫车间工作,目的就是留守在家陪伴孩子、照顾家人的同时,还能够有一些稳定的经济收入。

依依公司当前有总经理2人,即赵总夫妇,其次有2个车间主任和1个车间主管,还有就是小组长和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只是在花名册上登记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员工入职即办理银行账号,用于工资的发放,离职则划去姓名。目前,整个公司的固定员工有160人左右,其他都是临时工,尤其是在暑假期间临时雇用的员工数量较多。招聘员工并没有确切的条件,不要求文化程度和性别,年龄一般要求在50岁以下,“只要坐得住、学得会都可以来”。车间里的员工主要是来自周围15-20公里内的村庄(见图1),绝大多数妇女居住在家,每日骑电动自行车往返于家和扶贫车间,只有极少数妇女居住在依依公司的宿舍。

图1 扶贫车间所在地及就业人员村庄示意图

除了正常工资、奖励与补贴外,在管理方面,依依公司的生产车间对员工有“十不准”要求,包括:“(1)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不准会客,不准无故旷工,有事请假,经组长、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3)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东西进入生产区域;(4)在生产区域内不准吃东西;(5)在生产区域内,不准吸烟,不准打牌,不准随地吐痰;(6)不准吵架、打架;(7)上班期间午饭时不准喝酒;(8)不准玩手机、打闹、嬉笑,不准聊与工作无关的事;(9)不准损坏公司财务,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10)不准有偷拿现象,一经发现即送司法部门处理”。在用工时长方面,扶贫车间实行“早7晚7”制度,即早上7点上班,晚上7点下班,午休半小时吃饭,中间没有其他休息时间(见表1),每天正常工作时长为11.5小时。该公司对应聘者没有特别的技能要求,一般面试时会让应聘者进行操作,根据其操作熟练程度进行不同时长的培训(一般为3-5天);每种衣服接单后,各组组长会提前对员工进行演练,教每名员工如何操作,以保证质量。每名员工负责的衣服部位是确定的,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要求相应负责人返工。在员工的保险方面,公司给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没有购买其他的社会保险。

表1 秀秀扶贫车间员工的时间安排

四、扶贫车间:农村妇女社会空间再造

(一)生产空间再造

费孝通在1948年出版的《城乡联系的又一面》中指出,乡土工业式微之后,以个人为单位的人口流动破坏了家庭的完整性。“从整个经济看去,农工双方都不能独立维持家庭生活”,“所以一家中的各个分子都得从事生产,如果在同一社区里并不能都找到生产机会时,就得分开,至于男的留乡还是女的留乡则要看外边的职业需要而定”,除非城市工业的酬劳高到个人可以维持家庭的生活或者城市工业的种类丰富到可以给男女双方同样的就业机会,否则就避免不了“单性移民”,很难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吸收乡间人口[27]。在当前,这种家庭中男性成员外出务工的“单性移民”模式仍然占较大比例。究其原因,主要是城乡二元对立和性别化劳动分工的双重结构压力,压抑着农村妇女从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参与公共事务的欲望和诉求[28]。很多农村妇女由于照顾家庭成员(包括子女受教育、长辈生活照顾等)等原因,尽管有外出务工的想法或者经历,但不得不留守在家。在农村传统性别劳动分工的约束下,农村妇女外出务工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她们在传统家务劳动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就业范围也多局限于农业生产领域,相对于男性而言,择业和创收方面的竞争力有限[29]。

但是,一些研究表明,很多农村妇女都不会“甘心”只在家庭场域从事家庭事务以及农业生产活动。她们在可能的情况下,还会在家庭外从事多元的非农生计活动,特别是相对年轻的、有过务工经历的女性,有的是将客厅或者庭院变成车间或工厂,有的是在乡镇或县城陪读的同时做一些小生意或零工,有的则是到村落中心或集镇的企业或作坊中工作,还有少数妇女在丈夫外出后独自经营洗车、餐饮等小生意[4](P 80)。如前所述,在张村,扶贫车间成立之前,70%-80%的妇女或近或远外出务工,但在扶贫车间成立后这一比例下降到40%,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农村妇女的就业地点从远离家乡转移到了家门口。

调研中我们发现,秀秀扶贫车间吸纳的主要是20-56岁的农村妇女就业。这些妇女主要包括两类。一类为长期从事农业经营,丈夫外出务工或在家务农,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收入和丈夫务工收入,扶贫车间成立后进厂工作;另一类为妇女个人及其丈夫均在外务工,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两人的务工收入,扶贫车间成立后妇女返乡进厂。第一类妇女在扶贫车间工作,意味着个人收入来源从农业向非农的转变,或者说从单纯依靠农业到非农与农业的兼顾。对于这类妇女而言,由于不曾有工作经验,所从事的工种较为简单,工资相对较低,其收入主要是对家庭收入的补充。例如李某,53岁,“以前一直在家种地”,没有外出务工经历。2017年来到扶贫车间工作,做手针,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其丈夫做建筑工人,每月工资3000-4000元。除此之外,李某仍然经营着家中的2亩耕地,“我瞅着时间回去种,种的是玉米、小麦,收成够吃,吃不了的就卖了,不过也卖不了多少钱”,“地里不用每天去,除了打药要去”。

第二类妇女则多具有外出务工经历,并曾从事与服装相关的行业。在扶贫车间工作,意味着她们从“流动务工”到“返乡工作”性质的转变,虽然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相似,但是收入来源更具可靠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其生产空间的变化,从原来远离家乡每年才能回家一次转变为每天可以回家的状态。例如张某,35岁,现为秀秀车间的车工,16岁时便在郑州学习缝纫,后来辗转到江苏、浙江,主要从事服装业,“在浙江那边工资会高一点,但是开销大,一个月也就能有5000多块钱,平时得加班到晚上9点半”。张某于2017年返乡,其家距车间有一定距离,“家那边都是些十几个人的小厂子,出不来活没有工资,没有在咱这边稳定”。

调研中我们发现,对于这些被访的农村妇女而言,扶贫车间的工作是她们居家从事非农工作的最佳选择。尽管县城和乡镇附近也有其他企业或公司可以工作,但扶贫车间由于政府的直接参与而对员工工资的按时发放更有保障,因而更具吸引力。如前所述,在收入水平方面,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工序不同,扶贫车间的工人收入也有所不同。总体而言,车间员工收入包括5部分:基本工资、计件工资、满勤奖、工龄奖、提成。车间生产主要有7道工序:制版、裁剪、缝纫(车工)、查验、熨烫、缝扣(手工)、挂牌发货。其中制版技术要求最高,工资也最高,每月可达6000-8000元;裁剪、缝纫为主要工序,需要进行培训后上岗,有工作经验的优先,比如领口、袖口等关键部分需要经验丰富的员工做,工资也略高于其他人;熨烫、缝扣、挂牌发货技术要求低,员工年龄一般较大,工资也较低,为2000-3000元;查验员一般为从事服装生产行业多年、具有一定经验的员工,工资略高于车工。车间主任的基本工资是5000元,提成为所负责小组生产量的1%-3%,每月工资6000元以上。所有员工每月不请假、不犯错的话会有全勤奖200元;工作两年以上会有工龄奖,逐年递增。周某说:“我在这儿干3年了,每个月会多40元,是工龄奖,我们要在这儿干两年就是(每月)多20元,3年就是(每月)多40元,4年(每月)多60元。”可见,工资水平的高低与是否具有工作经验直接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所从事的是“上序”,工资较高。因此,第二类妇女的工资普遍高于第一类妇女。

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农村妇女收入所得平均占家庭总收入的30%-60%,甚至有部分为100%。例如,张村的刘某是贫困户,现为车间的清洁工,56岁,每个月工资1500元,“我之前干建筑活,干了10年了,搬砖、抬灰都做,一天也就是几十块钱,现在比以前轻松点。儿子放暑假就出去打工,老公半身不遂10年了,就全靠我挣钱了。我就现在上班,抽出时间照顾他(丈夫)”。刘某由于年龄较大,家庭情况特殊,无法做其他工作,便负责打扫车间卫生,除去政府资助,车间工资所得便是一家三口的总收入。大多数人同苏某一样:“我的工资和其他人差不多,大概每个月三四千(元);丈夫在深圳打工,工资和我差不多。”收入分配方面,妇女所得工资并非仅供个人消费,而是家庭日常消费的主要来源。王某与周某每月工资都是3000多元:“我的工资是给孩子交学费、生活费的,日常开销也是我的工资,我老公的就存起来了”;“我的(工资)用作日常开销差不多,丈夫挣的就孩子上学用”。农村妇女在扶贫车间的工作收入所得,是个人及家庭生活的主要保障之一,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脱贫户再度返贫。正如高某所言:“如果没有这份工作,那对家里影响大了,小孩要上学,一个人在外面挣钱不够花。”在实地调研期间,共有十几对夫妻均在车间工作,对他们而言,扶贫车间的收入就是其家庭全部的收入。

(二)家庭空间再造

当前农村家庭的“半工半耕”模式是农民家庭与市场和制度互构的结果,其中家庭是农民参与市场活动的基本单位,进城务工或在村务农,既是农民家庭根据不同成员能力差异所进行的经济分工,也是根据不同成员身份角色的差异而做出的社会分工[30]。在传统性别分工模式下,如果农村妇女从事的是农业活动,其生产空间和家庭空间是合二为一的,都是处于同一个自然空间内。然而,在当下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式微而外出务工等非农业收入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时,农村妇女常常会面临“工作-家庭”的角色冲突,换句话说,工作角色和家庭角色对农村妇女的要求产生了冲突,而来自于家庭方面、最易与工作形成冲突的因素主要集中在子女教育问题上[31]。尤其是在传统性别分工视角下的农村妇女在家庭与市场的关系中毋庸置疑地被认为“应以家庭和孩子为重”。因此,对于常年外出务工的流动妇女而言,由于外出务工所带来的生产空间和家庭空间上的分离而很难兼得,换言之,如果外出务工,面对的会是母亲、妻子和子女角色的缺失,而如果留守在家,面对的则是工作角色、市场参与角色的缺失。因此,对于平衡家庭与市场的关系、生产和家庭的关系,农村妇女似乎没有绝对的自主权,她们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扶贫车间则为外出务工而返乡就业的农村妇女家庭空间的再造提供了可能。

据赵总介绍,她回来创办车间的初衷便是“为了回家陪伴孩子成长”,“当初我自己在北京打工,不能陪伴在孩子身边,觉得有千千万万的妈妈和我一样,想陪在孩子身边,看着他们长大。所以有机会回来就果断把公司搬回来了”。普通员工中,大多数妇女返乡也是为了陪伴孩子。如王某在浙江服装厂工作时,每月工资及福利均比在目前工作的扶贫车间好,“以前在广东、浙江打工,也是做衣服的厂子,也是在做缝制,工资5000多元,每天5点多下班,星期天不上班,而且交保险、交‘五金’(‘五险一金’),我已经交够15年了,等60岁就可以领了。这里的话,没有‘五险一金’,每个月3000多元,每天7点才下班,星期天还要上班,很辛苦”。但是,“主要是有孩子,孩子需要你呀,因为他(孩子)上高中了,需要你回来呀”。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我是2017年回来的,毕竟孩子一上学,没人照顾不行,公婆不认识字”;“以前出去打工对小孩挺残忍的,因为一年见不着面,现在回来孩子高兴”。无论是出于对孩子教育的考虑还是仅仅是为了让孩子高兴,母亲角色的回归都是农村妇女在市场与家庭关系中的妥协。

调研中,还有部分被访者是曾外出务工后来返乡的妇女,她们称自己之所以返乡就是要回归自己作为子女的角色,要照顾家中的长辈,在长辈身体健康状况较差无法照顾自己的情况下,作为女儿或儿媳都需要回家尽自己的孝心和义务,“公公婆婆八十多了,身体不好,吃着药、吊着水,得回来照顾他们”;“父亲常年不在家,母亲身体不好还有上学的弟弟妹妹,得在家照顾母亲”。综上,“在这上班能带孩子,也可以赚钱”“最大的好处就是一家人在一起”等对家庭角色扮演的考虑成为这些被访农村妇女青睐扶贫车间的主要原因。

不同于返乡妇女,从未外出务工的妇女或曾经以务农为生的妇女更多地是想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取额外收入,她们主要是受到市场对低素质劳动力的排挤而选择了家门口的扶贫车间。如46岁的周某从未外出务工,2018年在车间工作,主要进行衣服的包装。“以前照顾孩子,没法出去,现在年龄大了,出去上班也没人要了,没想到在这里还可以上班。”在与照顾家庭与车间工作对比中,周某明确表示“肯定是挣钱更舒服一点了”。事实证明,农村妇女对工作、对市场信息一直有所诉求,但是因为家庭、土地的捆绑而无法脱身。53岁的李某是做手针活,身体并不好,“现在儿子没结婚,压力大,我以前做手术借的钱还没还清”,“我的工资想着存起来了,给儿子娶媳妇用,等小孩结了婚,给我找了儿媳妇我就不干了”。这类妇女在扶贫车间工作的目的主要有两种:一是个人本位,弥补个人无法外出务工就业、赚钱的遗憾;二是家庭本位,出于家庭经济的压力而工作,通过在车间工作获得收入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她们的共同点在于,在扶贫车间工作之余,能够抽出闲暇时间种地、照顾家人。她们在“家庭-市场”的关系中长期偏向家庭,没有接触市场的机会,而扶贫车间可以让她们在不脱离家庭、兼顾家庭的情况下扮演工作角色。

(三)扶贫车间:农村妇女生产与家庭空间整合

扶贫车间对农村妇女而言更具有性别含义。如前所述,扶贫车间最初设立的目标是在“精准扶贫”战略背景下,由政府、企业和农村社区共建的一种扶贫模式,从而为村里的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的机会,并且企业在招工要求上只有年龄界限而未有任何性别区分。然而,事实表明,真正到扶贫车间应聘并工作的人员中,绝大部分为来自扶贫车间周边30公里以内的农村妇女,因此,起初未有任何性别含义的扶贫车间,现实中受到传统性别分工的影响而对农村妇女表现出更强的“青睐”。此外,贫困户在这些妇女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名为“扶贫”的扶贫车间事实上更多地呈现出普惠性特点。据统计,2018年实际在车间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0人,仅占车间员工的10%左右,其余在车间工作的都是非贫困户。由此说,扶贫车间通过将资本从城市转移到乡村、从远方转移到家门口的方式,从更广泛的意义上为农村妇女增加经济收入提供了机会,并且尤为重要的是,为农村妇女曾经或可能断裂的社会空间的整合,包括生产和家庭空间的整合提供了可能路径。

秀秀扶贫车间以生产女装为主要业务,尤其以女性擅长的缝纫、熨烫、裁剪等为主要工作内容,这些工作虽然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技术门槛较低。农村女性普遍存在的学历较低、技术水平低和方言浓郁等在外就业的障碍,在扶贫车间都不是问题。例如董某,20岁,初中文化程度,家距车间约2.6公里,已在车间工作2年多,从事钉扣工作,每月收入2500元。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为父亲在外回收废品以及自己的务工收入。董某因要照顾生病的母亲以及上学的弟弟妹妹,从未外出务工。“村里人去扶贫车间容易,你就和她(赵总)说,她就叫你去,没有太多要求,你不会就干点简单的,都招人。”“我是朋友推荐过来的,跟着他们一起来这里应聘。当时应聘的时候什么也不会,使用机器也是来这边学会的。不过当时也是不会所以才来这边干这个,怕出去不习惯,就没有想过要出去打工。”

所以,原本张村及其周边村落的农村妇女一方面要考虑照顾家中的孩子、老人,履行她们应有的照料义务;一方面又不得不进入市场以提高家庭收入,分担商品化带给家庭的经济压力。双重负担往往令农村妇女陷入两难困境,使其既无法全身心回归家庭,又无法没有后顾之忧地进入市场。这时,“扶贫车间把工厂搬到了家门口”,为农村妇女的生产空间与家庭空间的整合提供了可能。

不同于“客厅工厂”等形式,农村妇女在扶贫车间的工作并非兼业,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为替代农业收入的主业。以秀秀扶贫车间为例,它以一个村庄作为基础,向外辐射扩散,用工涉及周围20余个自然村。员工通过熟人互相介绍进入车间,逐渐形成一个以车间为中心,向外扩散的就业格局和人际交往格局。例如陈某,31岁,初中文化程度,17岁时就辗转于北京、天津以及南方城市从事服装加工行业,在外务工10多年后随扶贫车间的服装企业负责人赵总返乡,每天骑15分钟左右的电动自行车在扶贫车间上班。陈某现担任车间小组组长,每月工资6000余元。她丈夫也在车间做工,每月4500元左右。“我和赵总是2008年在北京打工时认识的,我们在一个厂里。现在老公来这边上班是我推荐来的,和我一起来的。”“我们是2017年回来的,毕竟孩子一上学,没人照顾不行,公公婆婆又不认识字。暂时还没想过做其他的工作,厂开着就一直做下去。因为现在孩子已经一年级了,如果我们走了的话,学习说跟不上就跟不上了。我可能也不会再出去了,因为现在各行各业都在往家搬,在家和外面干都是一样的。我们出去打工,人家也有本地的。人家不过是把厂子开在了家门口,所以我们去她们那儿打工,现在厂子往家迁,不是也正好方便了我们。”“孩子放学以后就在工厂写作业,让他有不会的留到晚上回去再做,我们晚上回去辅导。家里的地由公公婆婆种,除了打农药,都是机器(耕作),我们回家后没什么要干的家务活,吃了饭,辅导孩子功课,然后就睡觉了。”

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类似陈某这样在上班时间能够将孩子带到扶贫车间的妇女还有很多。农村妇女在工作时,依依公司的赵总会安排车辆统一将这些员工的孩子从学校接到扶贫车间,不仅提供免费的晚餐,还给孩子们提供写作业的地方。等下班后,这些农村妇女再带着孩子们一起返回家中。在寒暑假时期,在车间工作的妇女们为每个孩子出资300元的情况下,赵总还会聘请教师在扶贫车间为这些孩子集中补课。这种安排使得这些在扶贫车间工作的妇女们在自己工作的同时,解决了其照顾孩子的一些后顾之忧。这是她们在外出务工的企业或者哪怕是本地区工作的其他企业里所不能拥有的“特殊待遇”。

由此可见,以扶贫车间为例的工业资本下乡的特殊性在于,一定会“落地”在某个具体的农村区域,被周围村庄和大量小农“包围”,因此,企业与村庄乃至更大范围内乡土社会的关系结构成为影响资本能否顺利下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32]。在秀秀扶贫车间,以赵总为核心,向外扩散,有很多像陈某一样是在外务工期间认识赵总的,因为家在附近,返乡回来在车间工作,又通过个人在村中的熟人关系基础,介绍同村人来车间务工,由点及面,形成扶贫车间以熟人网络扩散就业的情况。妇女通过介绍他人进厂,一方面可以维持车间工作的稳定运行,保障个人收益;另一方面,由附近不同村落妇女组成的车间,因为共同的话题如工作、孩子、耕地等形成新的业缘关系,打破了以往血缘、地缘人际交往格局的束缚。“扶贫车间”这一物质空间不仅成为传统社会关系的载体,而且重塑了以村庄为单位的人际交往格局。

五、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综上所述,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村妇女的家庭空间和生产空间曾是整合的状态,然而,在全球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资本生产的发展过程所带来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农村大量劳动力远离家乡而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工作,从而导致劳动者社会空间的逐渐分离。从历史维度看,世界各个发展阶段的国家都是如此。在中国,由于受到传统性别分工和国家社会经济结构等诸多力量的牵制,其结果之一是导致这些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逐渐断裂和生产与生活空间的逐渐分离。尤其对于农村妇女而言,她们试图通过外出务工而进入市场的可能性更是大大受阻,因而受到的影响也更加凸显,这是过去几十年我们一直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之一。正如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对资本进行的判断,资本最重要的目的是实现自身的增值,并预期将这种增值以再生产的方式进行无限循环。资本的发展过程也是空间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并且资本空间扩张的过程是落后民族和国家逐渐被边缘化的历史过程[33]。从这个意义上讲,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空间思想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在过去四十多年发展进程中所带来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与留守现象,这是资本在生产与扩张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结果。

然而,我们也看到了国家力量在推动产业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类资源要素流动与空间重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中国政府不仅是资本空间流动的管控者,也是中国最重要的空间重组和重塑者,它不仅生产空间,也生产了空间内的文化、伦理乃至重塑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既包括城乡之间,也包括地域之间、性别之间。通过秀秀扶贫车间的案例研究我们发现,依托国家力量而实施的精准扶贫政策,以及乡村土地、人口发展而起的扶贫车间通过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在经济层面上增加了妇女及其家庭收益,在社会层面上平衡了妇女在家庭与市场两难中的角色关系,因而具有特殊的性别含义。更为重要的是,在空间意义上,扶贫车间的出现为农村妇女生产空间和家务空间的整合提供了可能,“既能工作,又能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从而为农村妇女社会关系的弥合提供了途径。

此外,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扶贫车间的内涵不仅仅在于为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业增加收入的机会,更重要的是,扶贫车间的成立使得资本从城市转移到了乡村,换句话说,是将远离农村人口的资本生产空间从远方拉回到眼前。因此,扶贫车间呈现的价值和深远意义在于,在国家力量的动员下,资本生产仍然可能为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妇女的生产空间和家庭空间的整合提供选择路径。这一过程不仅是物质空间等系统的转变,还是社会关系、社会文化和伦理、社会情感空间的转变和再建构。对于这种发展趋势,我们无法用前述马克思主义学者对资本空间生产和空间修复的理论来解释,也就是说,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在当代中国,资本在扩张的过程中并非必然造成流动人口社会空间的永久分离。相反,扶贫车间的案例充分表明,在国家力量的推动下,我们可以从空间的意义上弥补以往对资本及工业资本下乡的简单批判,并校正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扩张过程中会造成劳动力空间不断分离和断裂的观点。

(二)讨论

当然,资本下乡具有双重影响,既有利于农民,也可能“伤农害农”,农民自主权和收益权是否得到保障是对资本下乡评价好坏的关键[34]。尽管扶贫车间在空间意义上,为留守妇女的社会空间整合提供了可能,但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视角看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正如有些研究所指出的,很多能够增加妇女收入的创收活动事实上会在无法减少妇女家务劳动的同时进一步增加了妇女的负担,并有可能损害妇女的健康,最终损害妇女的福利[35][36],例如表面上提供了机会的“客厅工厂”事实上成为妇女隐形的“围墙”[37]。对此,我们也充分地认识到扶贫车间在以下方面还存在提升空间。

首先,女性作为扶贫车间的主要劳动力,有其特殊的优势,但是资本也借助于女性作为家庭经济和社会权力的边缘部分,比男性更能接受低廉的报酬,且不易有组织地反抗等弱势,实现了利益最大化[26]。其次,扶贫车间与费孝通所提倡的乡土工业最大的区别在于,其生产原料并非取之于农,产品也并非用之于农,农村妇女在整个产业链中仍作为廉价劳动力参与其中,乡村也仅仅是一个生产基地。这种无法进行内部循环的生产方式,对乡村以及农村妇女而言仍有不稳定性。最后,从签订合同、用工时长、社会保障条件等方面来看,仍然可以看到扶贫车间存在资本生产过程中对农村妇女剩余价值的剥夺。资本下乡对于农村妇女而言是通过缩短个人休闲时间、增加劳作类别与时间、牺牲身体健康来换取用于家庭支配的收入。而对于扶贫车间而言,借助了农村地区地租廉价、劳动力廉价的特点,使搬迁后车间的收益远远大于搬迁前。由于经济赋权与性别平等之间的复杂关系[38],扶贫车间虽然为农村妇女生产空间与家庭空间的整合提供了可能,但在某种程度上,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家庭分工模式仍然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因而,男性外出务工、女性照顾家庭或就近就地就业的方式在农村地区可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固化。

目前,扶贫车间在山东、河南、宁夏、甘肃等中西部地区遍地开花,数量增长迅猛。以就地就近就业为特点的扶贫车间对于解决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发挥着特有的优势,通过空间再造为包括留守妇女和贫困妇女在内的农村妇女的就地就业、增加收入与照顾家庭提供了可能路径,也促成了她们生活实践的物质空间、社会空间和精神空间的统一[39]。在一定意义上,扶贫车间作为农村妇女的生产与生活的整合空间,直接或间接提高了生产力的发展与效益,形成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空间产品[40]。然而,值得关注的是,一方面要避免扶贫车间的浪费与闲置问题;另一方面在扶贫车间的发育和发展过程中,要避免这种新兴的乡村工业和引入的资本通过另外一种变形的方式利用女性的弱势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41],以及剥夺农村妇女作为市场中的劳动力应有的权益。除此之外,还要避免工业资本下乡后对在居农村人口的生产和生活空间进行的剥夺和挤压[21]。费孝通、张之毅等很早以前就提出乡村工业的发展能够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防止农村凋敝、保障农村资源不外流、农民生计空间不被外部工业发展所封杀和挤压的期望[42][43]。扶贫车间这一立足乡村的工业发展,虽然能够为农村人口提供就地就业,但如何做到不挤压其生计空间,从根本上改善性别不平等并实现农村妇女长效发展,仍然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和更深入的探讨。而如何从国家-资本-空间-性别的视角出发,促进“国家、市场与农村妇女经济参与的交互作用朝向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44],更是未来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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