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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2020-02-04刘春萍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刑罚爱情

摘 要:《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在列夫托尔斯泰的创作生涯中起着里程碑式的作用。而托尔斯泰作为俄罗斯的三大宗教作家之一,其创作往往带有一定的宗教色彩。本篇论文将从《安娜·卡列尼娜》小说的题词入手,解释其题词的基本意思,并结合小说的主要内容、人民群众所处的社会环境、基督教思想影响下所产生的社会舆论分析文本内容,透过小说题词的内涵分析《安娜·卡列尼娜》所体现出的宗教思想。

关键词: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爱情 刑罚 宗教文学

作品《安娜·卡列尼娜》创作于19世纪70年代中期,当时正处于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统治之下,在1861年农奴制改革初步完成的社会背景之下,虽然农奴制的废除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俄国,但残存的大量封建顽固势力仍然阻碍了俄国的发展;同时随着西方文艺复兴思想的冲击,人文主义等进步思想与封建势力格格不入,社会冲突十分尖锐,人们一方面追求自由平等,对宗教神学怀疑批评,另一方面碍于封建势力的影响又不得不臣服于沙皇势力、封建礼教及神学压制。因此作者列夫托尔斯泰厌恶黑暗的社会,用灵活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19世纪中叶俄国资本主义刚刚兴起时期的社会生活风貌,提出了这个时期俄国所存在的社会、妇女、宗教问题,表现出作者深刻的反思。而“申冤在我,我必报应”作为该小说的题词对全书往往也起到一个画龙点睛的作用,该题词原本出自于《圣经·新约全书·罗马书》十二章末。这一段的全文是:“亲爱的兄弟,不要自己申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a意思就是当我们遭受到恶势力的压迫之时,先不要忙着去自己申冤,而是要将裁判的权利交给上帝,让上帝自行定夺,我们能做的也不过是用善意去对抗凶恶,要知道凶恶总会被上帝所裁决,而善良将会被保留。这是“申冤在我,我必报应”这一题词的基本含义,而其中“申冤”和“报应”二词又具有重要的宗教含义。

一、“申冤”和“报应”的宗教含义

我们先说“报应”一词,今天,人们将报应看成是一件原始、残忍的事,人们总是将报应理解成敌意和报复,这显然与作为世人之父的上帝的慈爱不相称。因为“报复”一词带有浓厚的复仇观念,是为了从心理上获得满足,以使人受到损失,遭到不幸,作为对自己一点小小的补偿,是一种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行为,这显然会有些不道德。但上帝是博爱的,是伸张正义的,上帝所关注的是维护正义。因此,若就上帝对罪人的刑罚而言,与“报仇”相比,译为“申冤”就更好。b

在《圣经》中,尤其是在大先知书中有大量经文,提到了上帝借着惩罚罪人来施行報应的内容。在《诗篇》中,作者把上帝说成“申冤的上帝”。在这些情形中,犹如《旧约圣经》中的其他情形一样,人们所看到的刑罚,却不是将来的刑罚。这种关于申冤报应的观念不仅见于那些教训性的经文,同样也见于大量描述性的经文。譬如,上帝遣下大洪水来并不是要阻止所有的人去犯罪,因为从大洪水中唯一幸存下来的挪亚和他一家人当时已经是义人了。而且,上帝肯定也不会为匡正或是复兴的原因才遣下大洪水来,因为当时所有邪恶的人都被毁灭了。尽管没有《旧约圣经》中出现的频率高,申冤的正义这种观念却同样见于《新约圣经》中。在这里,经文所指涉的与其说是今生的审判,倒不如说是将来的审判。我们可以从《罗马书》和《希伯来书》中看到对《申命记》的解释:“申冤在我,我必报应。”c

因此“申冤”“报应”二词是站在上帝角度的描述,也只有上帝才会有权利审判,任何人都不可以越俎代庖,而在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中,安娜显然是承受了许许多多社会的批判,被判定了许许多多的“罪”。

二、社会阶层眼光下安娜所犯的“罪”

我们先来看看小说中社会各阶层形形色色的人认为安娜所犯的“罪”,《圣经》中提出过关于罪的观点,认为罪是一种内在的倾向。罪并不仅仅是一种错误行为,而且是一种罪性。它是我们内心一种固有的恶的倾向。在这里,人犯罪的动机同罪行一样重要。所以,耶稣给那些动怒和动了淫念的人定罪,就如同他们犯了杀人和奸淫的罪一样。因此,我们就可以提出这样一条定义:“罪就是一切不合乎上帝道德要求的事,不管是出于人的作为,还是不作为。这或许是一种行为,或许是一种心思意念,或许是一种内在的倾向或状态。”罪就是在行事为人、心思意念上没有照上帝所希望的那样生活。罪是一切不合乎上帝道德要求的事,不管是出自人的作为,还是不作为。这或许是一种行为,或许是一种心思意念,或许是一种内在的倾向。当人寻求在婚姻关系之外得到满足时,那它就变成了人犯罪的基础。对肉体的欲望不恰当的满足,就是由“肉体的情欲” 招致刑罚。因此,人应当受到上帝的刑罚,这是犯罪带来的一个后果。虽然卡列宁古板、自私,并不是安娜的理想爱人,但是安娜超过婚姻之外,做了佛伦斯基的情人,追求了超越婚姻之外的“肉体的情欲”,这在当时的社会上看来,安娜显然是做了一件不符合上帝道德要求的事,犯了奸淫之罪,理应受到刑罚,遭到“报应”。虽然安娜有罪,但是有权利责罚她的人也只有上帝,可是安娜却遭到了许多来自周围环境的不公平对待。

三、安娜·卡列尼娜的不公平遭遇

众所周知,俄罗斯人一直被认为是最具宗教品格的一个民族。而《圣经》这本书,曾向我们阐述:上帝是世间万物的创造者,并且慧眼如炬、赏罚分明。而基督教神学也认为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人们可以感知得到的,虽然这种东西我们并不能看到,但是我们凭借上帝所造之物就可以知晓。同时,人是有限的,上帝是无限的,除非上帝将他自己启示给我们,否则我们不能认识他并与他相交。因此即使安娜背叛丈夫卡列宁,与情人佛伦斯基生下女儿,但是只有上帝有权裁决她,任何其他的人都没有批判、裁决她的权利。但是安娜在社会中受到了许多不平等的待遇,在小说中,除了上帝之外,其他的人也或多或少地对安娜进行了一番“审判”“惩罚”。第一位就是卡列宁,卡列宁作为安娜的丈夫,安娜出轨情人佛伦斯基,背叛了婚姻,很显然,卡列宁是一个受害者,我们应当同情他。但是卡列宁万万不该自己“申冤”,无形地加深了安娜身上的痛苦。当饱受内心折磨的安娜终于鼓足勇气对丈夫坦诚自己的背叛行为,但是她的丈夫卡列宁认为安娜的这种做法会严重地损害到自己的尊严,在卡列宁看来他的尊严比任何事情都要重要,因此当安娜提出要与丈夫离婚,合法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时,受到的只是丈夫的羞辱和拒绝,因为卡列宁爱自己胜过一切,他不允许自己的尊严受到任何的玷污,不允许社会上的人对他说三道四。其次,当卡列宁知晓了安娜的罪行,他自然很愤怒,他认为像安娜这种道德沦丧的人不配抚养儿子,于是他就将儿子与安娜活生生地分离开来,不让安娜跟儿子见面。要知道骨肉分离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啊,甚至安娜想要见儿子一面都要哀求保姆,小心谨慎地与儿子相会,生怕被丈夫发现。卡利宁的这种做法对于安娜来说无疑是一种残酷的“刑罚”,深深地煎熬着安娜的心。安娜是有罪的,但是有权利裁决处罚她的只能是上帝,卡列宁的这种做法无疑是违背了宗教理念。其次,佛伦斯基的母亲、卡尔塔索夫妇、佛伦斯基哥哥的妻子瓦里娅等人代表了社会界对安娜进行了不公平的对待。安娜冲出了婚姻的枷锁欲与佛伦斯基组建家庭,但是当安娜拜访佛伦斯基的母亲的时候,受到了佛伦斯基母亲的鄙视,佛伦斯基的母亲认为像安娜这样肮脏、有罪的人是不配和佛伦斯基结婚的,认为安娜是影响儿子前程的祸根。瓦里娅也认为安娜是一个堕落的女人,会拖累自己,她需要努力去恢复社会名声。卡尔塔索夫妇也对安娜进行了侮辱,可以说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对安娜都进行了一番自发的“审判”,以至于加速了安娜的死亡,推动了安娜命运的发展。同时安娜自身也在经受着良心的“拷问”。一方面,为与佛伦斯基在一起,安娜将失去宝贵的上流社会的地位,去换取一个抛夫弃子、与情人姘居的女人那种为人所不齿的名声,她将永远都得不到爱情的自由,永远成为一个有罪的妻子,时刻处于被揭发的威胁之下,永远成为一个欺骗丈夫的妻子。这对安娜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惩罚,因为在她心里,她一直都在追求心灵的自由、一直都在向往纯真的爱情,可是现实生活无疑将她的梦想打碎,而破坏她梦想的行凶人是整个虚伪的上流社会。在这里托尔斯泰无疑是表达了对安娜命运的同情,是对人们宗教外衣下“伪善”的一种抨击。

四、安娜的“宿命”

上文所提到当时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都认为安娜是一个有“罪”的人,因为安娜的行为违背了上帝的标准和旨意,违背了道德感,所犯的罪孽是深重的,而罪的一个最明显的结果就是死亡。在安娜与佛伦斯基的爱情日益消退之后,在与儿子分离,受到社会上各种言论指责之后,被剥夺了名声和家庭。她将佛伦斯基视为唯一的精神支柱,对佛伦斯基可以说是倾注了几乎全部的爱,她怕最后连佛伦斯基也会失去。但是佛伦斯基不可能给予她全部的爱,因为在佛伦斯基心中不只有情爱,名利在他心中的地位渐渐地超过了爱情,随着时间的流逝,激情也在佛伦斯基的心里一点一点地消失。此时的安娜已经一无所有,众叛亲离,连唯一支撑她的爱情也要消失殆尽。终于安娜不堪重负,选择了卧轨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完成了自身的“救赎”。虽然人人都有一死,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据《希伯来书》中说道:“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d安娜的死亡在某种方面上讲是与她的堕落联系在一起的。安娜的自杀也可以说是逃避痛苦的现实,她痛苦是因为她出轨佛伦斯基,时时刻刻地经受着良心的拷问;她痛苦是因为佛伦斯基对她日益冷淡的态度;她痛苦是因为受到周围环境无声的谴责。安娜不愿意现实地去面对她犯错的后果,反而在她心里认为死对她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也正如犯了罪的人最后都无法逃脱上帝的惩罚。可以说安娜最后的死,是她的宿命。

结语

列夫·托尔斯泰以“申冤在我,我必报应”作为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的题词,以宗教思想作为贯穿全书的线索,紧紧围绕着女主人公安娜·卡列尼娜的遭遇展开。作者通过讲述安娜的遭遇,深深批判了社会各阶层的虚伪和伪善,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一方面知晓宗教的道德感,但是另一方面私自使用上帝的权利,对安娜进行评论、讽刺和挖苦。但是正如“申冤在我,我必报应”这句话所闡述的思想一样,有权利判决安娜的也只有上帝,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越俎代庖评判并处置安娜。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站在妇女的角度,对安娜的遭遇表现出一种同情的态度,同时也隐晦犀利地批判了当时社会上假仁假义之人表现出的“伪善”,就像托尔斯泰在小说中题词所写的那样:“申冤在我,我必报应。”作者本希望周围的环境、社会阶层,能以一颗宽容的心对待安娜,一个人犯了罪,旁人没有权利对她审判、批评,有权利审判、裁决她的只有上帝,应当交由上帝判决,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因此小说《安娜·卡列尼娜》是一部展现妇女命运的宗教小说,通过描写妇女命运深刻地批判了社会的黑暗,体现出托尔斯泰“不以暴力抗恶”的思想,但是无情的现实摧毁了托尔斯泰的宗教宿命论。

a 李良佑:《“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关于 〈安娜·卡列尼娜〉一书题词的理解》,《苏联文学》1982年第6期。

bcd 〔美〕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导论》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70页,第270页,第271页。

参考文献:

[1] 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M].草婴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4:4-1.

[2] 罗曼·罗兰.托尔斯泰传[M].傅雷译.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1.

[3] 米拉德·J·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导论[M].陈知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2.

[4] 李良佑. “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关于 《安娜·卡列尼娜》一书题词的理解[J].苏联文学, 1982(6).

作 者: 刘春萍,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俄罗斯文学。

编 辑:曹晓花 E-mail:erbantou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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