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可燃物计划烧除与清理应用浅析
2020-02-01李少虹潘颖瑛范彩廷梁君瑛
李少虹 潘颖瑛 范彩廷 梁君瑛
(1浙江省航空护林管理站 浙江杭州310020;2浙江省淳安县林业局311716)
可燃物是森林燃烧三要素之一,是形成森林火灾的物质基础。大量的可燃物积累,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一个潜在而又重要的诱因。国内外的实践表明,人为干预减少可燃物载量,改变其立体结构,切断其连续分布,可达到预防、减少大面积和高强度森林火灾的目的[1]。其中,常用的便是利用计划烧除、清理等措施来减少可燃物的积累。计划烧除又称为计划用火,是利用火对森林有利的一面,在事先选定的区域地段内,通过有效监控,有计划地用低强度的火,烧除林下、林缘边的可燃物,以消除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险等级[2]。清理则是有组织地通过人工、机械、化学药剂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可燃物进行集中清除。无论是计划烧除还是计划清理,都是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变被动为主动的有力措施,也是提高森林对森林火灾的自防能力、减轻森林防火工作压力的科学手段。
1 浙江省计划烧除、清理应用现状
浙江省曾就林区用火审批、计划烧除和计划清理等开展情况选取了17个代表性县(市、区)进行了调研,结果见表1。
1.1 计划烧除应用情况
从表1来看,17个地区中仅3个县的用火审批权仍保留在林业局,其他地区的用火审批权都已经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从审批情况来看,12个县(市、区)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对任何林事用火都不予审批,仅5个县(市、区)有实施审批,但也严格控制,只有少数用火给予审批通过。
从计划烧除开展情况来看,只有桐庐、建德、遂昌等3个县(市)有所实行,但也局限在个别乡镇开展而未全县(市)范围推广,如建德市莲花镇林茶村每年都进行计划烧除,每次用火时都由村干部组织人员现场看护,预防效果显著,近几年来从未发生过森林火灾;大同镇曾在冬至前在墓区选取了3个试点,将茅草、芒杆、杂竹等全部砍(割)掉后用火烧除。
表1 17个调研县(市、区)用火审批、计划烧除、清理等情况表
1.2 计划清理情况
计划清理则各个县(市)基本都有开展,大部分地区由各乡(镇)自行组织,主要以人工砍伐为主,对国有林场、公墓及坟墓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统一清理,个别地区开始试点使用除草剂来清理。如淳安县积极开展治墓消患工作,每年清明、冬至前,组织人员对全县1100处公墓、集中墓群的墓区及周边林下芒杆杂灌进行清理;建德市李家镇积极开展林缘地带、墓区的清理工作,组织森林消防队伍对全镇范围内的公墓及散坟集中区进行了统一清理;常山县天马街道开展公路与林地交界处的可燃物清除,由林业、公路部门各出一部分资金,承包给个人清理,最后经林业部门验收通过后付款;遂昌县桂阳林场开展森林防火隔离带(生土带)清理工作,利用人工、机械、化学药剂等方法进行清除,为林场的安全生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提供了良好保障。
2 计划烧除不易推广的主要原因
结合数据上报统计和实地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除少数地区因缺乏人力、物力未能大面积实行可燃物清理,大部分地区都将清理可燃物作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森林火灾的有效手段之一,但开展用火审批和计划烧除的地区却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2.1 担责风险大
计划烧除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有毒气体,造成大气污染,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全省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而且无论是审批后进行炼山等林事生产用火还是在林缘开展利于农业生产的计划烧除,在火烧过程中,都有可能受地形、风向变化或风力加强等影响导致跑火进而引发人为森林火灾,组织者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森林公安机关也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大前提下,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防火,对火非常敏感,压力也很大,担心审批通过后的用火和计划烧除会出问题,索性采取保守预防,以致浙江省计划烧除工作进展缓慢。
2.2 操作难度高
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许可依法进行的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需符合下列要求:①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②由专人看护用火现场,并明确看护人员的责任;③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④落实其他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开展计划烧除的条件也是一样。在调研中,各地都反映:受现阶段森林火险预报的时效性、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影响,预报为二级及以下的火险天气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炼山等生产性用火的最佳时机,即使审批通过也难以进行,而预报为三级及以上的火险天气则用火不允许审批,因此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相互矛盾。此外,计划烧除不是盲目用火、随意用火,需要经过前期因地制宜的规划,掌握一整套严格的用火技术规范和程序以及相关的安全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计划烧除的发展。
2.3 保障不到位
计划烧除的实施需要严密的管护和监视,恰当把握气象因子,并需要经过系统培训的专业扑火队员和相应的扑火机具,以确保用火安全。此外,尽管计划烧除是利用廉价的“火锄头”,但点烧专业队的组建、技术培训、点烧操作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这就需要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多个部门的参与配合,以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保障等,而目前浙江省实施计划烧除的规模恰恰受限于上述保障的缺乏。
3 实施计划烧除、清理的意义和必要性
3.1 计划烧除、清理的意义
国内外的经验和实践结果表明,在林缘边界开展计划烧除是以火治火、以火防火的有效方法;清理林下枯枝落叶、杂草灌木则是减少林内可燃物的直接手段。在实现可燃物可持续管理方面,两者分别具有积极的应用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开展计划烧除,①能够减少危险可燃物的载量,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和蔓延的危险性。由于计划烧除是在火险等级较低的情况下,人为控制有计划的烧除,燃烧的绝大部分可燃物是细小、干燥的危险性可燃物,因此火强度低,不致损害树木。林缘边危险性可燃物被烧除后,即使有烧田坎草等人为失控火源也可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使火种不能蔓延上山而扩大形成火灾,从客观上减少了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②有利于变火灾为“火利”。林地通过火烧,增加了有效氮、磷、钾、镁等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又改善了土壤的酸碱比值,有利于土壤微生物的活动及林木生长,同时火刺激也促进了一些树种的更新。计划烧除还可以将地下害虫大量烧死,降低森林害虫的虫口密度,土壤中、植株上以及凋落物上的菌类也会死亡,大大减少了病虫害对树木的危害,提高了树木的抗病虫害能力。③成本相对较低,效果明显。计划烧除是高效、彻底清理森林可燃物的好办法,能在较短时间内投入相对较少的人力物力而获得较佳效果,火烧成本低于其他阻隔带的形成成本。另外,相比发生森林火灾后的扑救费用,计划烧除的成本大大降低,同时避免了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成效明显。
开展可燃物清理,有人工清理、机械割除、化学除草等多种方式,能直接有效地减少林下可燃物,切断可燃物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面的连续性,最大程度地降低森林火灾强度和减小森林火灾危险性,达到预防森林火灾的目的。尤其是对林区道路、景区游步道和古道两侧、坟头墓区、重要设施周边及时将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以隔断和森林的联系,对防止大面积森林火灾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3.2 实施计划烧除、清理的必要性
3.2.1 是缓减巨大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森林浙江”建设的不断推进,浙江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82%,林内植被茂盛,加上因气候异常导致气温升高、湿度降低以致林下凋落物的分解速度变慢等原因,林内可燃物大大积累,使森林火灾隐患加大,火险等级提高。因此开展计划烧除、清理,选择性地烧除林缘边界可燃物,及时清理重点地段林下杂草、落叶和林间空地的可燃物,能够有效减少浙江省林区可燃物载量,进而降低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
3.2.2 是有效规范和引导生产性用火尤其是农事用火的需要
据统计,1996-2015年这20年间,浙江省已查明起火原因的7609起森林火灾中,将近一半是由农事用火、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引起,特别是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比例高达42.23%。浙江省作为一个“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多山省份,山中有田,林田交错,林区烧荒、烧田坎草等农事用火频繁,缺乏有效的规范、引导,乱点乱烧成为森林火灾最大的火源隐患。每年农林事用火高峰期,各地都要动员大量的人力物力,采取宣传、巡护、查处等各种手段措施,处处设防,严抓严堵野外用火,却因点多面广使得管理、防范困难,效果不尽人意。加上山区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家庭和从事农林事生产的人员以老年人为主,传统的用火习惯根深蒂固,有的还要钻空子偷烧,一旦失火,难以及时展开扑救,极易酿成森林火灾,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因此,依法审批野外用火,在山脚、林缘、田边开展有组织的计划烧除,加强林区坟头、道路周边等可燃物清理,既能保证备耕生产的顺利开展,又能增强用火实施者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将目前大量的无序用火规范为有序用火,同时也能在人为活动密集的区域内形成一定的隔离保护带,确保火源与森林可燃物的充分隔离,进而降低森林发生火灾的风险。
4 推进计划烧除、清理的工作建议
4.1 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引导
在林缘开展计划烧除是“疏堵结合”的野外火源管理方法之一,能够变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零散用火为集中用火;而可燃物清理则是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从根本上减轻防火压力,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机率,各级森林防灭火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县、乡、村各级中形成共识,借助宣传栏、传单、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普及开展计划烧除和清理的好处、野外用火审批办法和计划点烧的技术规程等知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传统的生产用火习惯,形成安全用火、有序用火、防患于未“燃”的舆论氛围。
4.2 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广
为了增强基层群众对计划烧除和清理的认识,充分利用计划烧除、清理在预防森林火灾中的作用,各级森林防灭火部门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尤其是对技术要求较高的计划烧除,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部署实施方案。如在一个或几个乡镇,通过专职护林员、乡村干部和共产党员责任区内排查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危险地段制订计划烧除方案,先进行试点,统一组织,由乡镇或村扑火队统一实施,摸索出一套可行的办法后进行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为大范围实施林缘田边计划烧除做好准备。试点工作要广征民意,操作规范、科学、合理,广大群众普遍认可后方可逐步铺开进行。
4.3 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服务
因计划烧除开展所需的天气条件、地理条件、保障措施等,具体实施时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做好服务工作。如气象部门需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农业部门在推广普及科学种田知识时,把林缘田边的可燃物清理技术列入农业技术科普内容;交通部门与林业部门合作,清理林区公路两旁的可燃物;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创新和指导,结合机耕、割打、化除等方法进行清理,同时要加强现场督导,做好防范工作。
4.4 精心进行组织,加强督导
计划烧除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科学用火措施,无论是用火时段、点烧技术、点火间距,还是防范措施,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因此除了对这些技术要求进行宣传普及和试点示范之外,各级森林防灭火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计划烧除还要派人进行指导和督查,组织森林消防队伍现场看护,避免不慎跑火或烧除结束后未清理的余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安全有序用火,真正发挥它在预防森林火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