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书法审美经验与书法创作
2020-01-26李雅晴
李雅晴
审美经验又被称作审美趣味,是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感知审美对象所产生的愉悦心理体验,是人的内在心理生活与审美对象之间相互交流、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书法作为两千年历史文明的产物,其中蕴藏的美学意义与价值丰富。本文就探究古典与现代书法审美经验对人产生的影响,分析其对于现代书法创作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古代书法艺术中的审美经验
始皇作图,仓颉作书。文字的发明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包括生产生活经验的传播、精神文明的弘扬以及意志的超越时空,都是在有了文字之后发生的。书法依附于文字,关于文字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与书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美术、舞蹈等是由少数人从事的行业艺术,而书法却是由所有认得汉字的人整体形成的艺术,具有社会性。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提到:“审美和评论以能够驾驭并洞悉的书写实践为基础,其经驗大都来自实践的体味。”可见,精神层面的书法是需要技术支持的,否则就成了伪艺术。从甲骨文到隶楷草行诸书体,审美主体从一幅作品中初次所能得到的就是线条,当一幅书法作品置于人前时,人们最先能被作品的线条所感染,不仅仅是线条的粗细,还有线条的虚实变化、被线条所分割而成的空间结构、结构中的向背关系等,书者和欣赏者沟通的渠道就是线条,而审美经验并不局限在风格和技艺方面。
古代文人和学者把笔力作为书法美的本源,文献中的经验感悟相当自由,却多是以技术、风格为主体来探讨,书法审美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对文字作为载体的研究、书法线条的研究或书法形式美的研究。汉晋时期,书论初兴,受审美经验的限制,书法只能傍依文字,而后楷模确立,其美渐渐被转化为衡量评价别人的标准。《书谱》曰:“是以右军之书,末年多妙,当缘思虑通审,志气平和,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书断》云:“其间备精诸体,唯独右军。”再如,宋高宗《翰墨志》曰:“遒媚劲见,绝世无双。”这都是由王羲之作为楷模而引发的审美共鸣,审美共鸣一旦产生于后人的心理活动中,创作者进行再造的灵感就会源源不断地涌现。楷模身上所蕴含的人格魅力渐渐地使得审美主体把书法作为一种修身养性的方法,反而因此舍弃了急功近利的心理,创造出更多的成就感和心里愉悦。
二、研究书法审美经验的意义
书法创作是创作者的一种独立的个体精神层面的活动,每一幅书法作品都代表着其当时对于周身环境的感悟、个体独特的审美经验以及创作者的世界观,种种因素的复杂影响才构建成独一无二的书法作品。笔者认为,这种审美趣味的产生所带来的积极意义有三。
一是促进审美主体(即欣赏者)形成更成体系的审美定势,促进个体形成全面人格。当欣赏主体站在一幅作品面前时,他不会大惊失色,这都是因为其以往审美经验的积累,欣赏者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审美定势,确保了此次审美进程的稳定发挥。有了之前的准备,欣赏者才能有条理地把意志力分配于作品的方方面面,根据自身的世界观、美学观、审美趣味等,对书法作品的每一处细节和每一个角度进行解读,最基本的审美过程就完成了。只有对这些“楷模”做出深入且细致的研究,记牢这些名作的表达方式和美学意蕴之后,审美主体再次遇到新的作品,往往以经典的角度去剖析欣赏,才不至于手忙脚乱而不知从何入手。
二是加深审美主体对书法作品更深层的理解。对比其他艺术形式,书法的表现形式十分单一抽象,以至于书法艺术的审美过程中,主观审美经验和审美信息来源对审美过程的影响非常大。以雕塑和草书为例,雕塑有着实体化的艺术表现载体,能够在三维的物体上去创造,以更多的角度呈现给审美主体丰富的信息。草书用一根线条、一种颜色表达给审美主体的东西实在太多,而审美主体如果以往没有积累足够的书法知识和经验,那么在面对这一幅暗藏玄机的草书作品时,就更不能顺利地展开审美过程,或者是仅仅解析它的浅层含义,停留在作品的技艺上,不能体会到作品蕴含的情感经验,那这么一件著名的书法作品被如此解读后就失去了他原本的价值。
三是促进审美主体进行再创造。在观察、体验、分析和研究过程中,有着丰富审美经验的欣赏者往往会被书法作品中某些独特并且具有深刻意义的因素所吸引,从中领悟、总结出书法美的某些真理、规律,从而反馈给书法创作主体。创作主体又能通过吸收这些反馈而进行选择、提炼、集中、概括和构思,获得更高的美感体悟,从而作用于创作过程。不管创作出作品的人当下有什么样的心理活动和情感表达,欣赏者都可以从不同部分的角度无限理解和贴近创作者。《列子·汤问》曰:“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两人这种高山流水的情谊就是审美经验相似、彼此互相吸引的结果。不仅限于音乐,其在书法中也同样适用,唐代著名书法家柳公权在初期学习王羲之,后受颜真卿的影响很大,博采众长,又辅以自己个体审美经验,创造了独树一帜的“柳体”,为后世百代楷模。
三、古代书法审美经验对现代书法创作的指导意义
现如今,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书法艺术作为民族独有的艺术形式的代表逐渐发展,与此同时,视觉审美层面的多种艺术形式也在不断发展,这给欣赏主体带来了良好的环境,对于书法审美经验来说也有一定积极意义。比如,古代只有世家大族有资本去寻找书法作品,去进行欣赏学习,作品的寻找、鉴别和保护所耗费的人力物力是巨大的,而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这些著名碑帖的图片印刷本随处可见,审美过程就以最快的速度被完成了。科技的发展对人类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在书法中也是如此,审美主体获得这种视觉快感的频次提高了,对作品的深层次挖掘就更少了,欣赏者也领悟不到作品的内在精粹,这种停留在表面层面的审美使得审美经验的积累更加困难。
书法审美经验的普及化使得美变得只是众多审美价值中的一种,也不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一种,丑、荒诞等开始登上了历史舞台。1985年,“现代书画学会书法首展”在中国美术馆举行,现代书坛陆续出现了“文字”实验,自此,中国书法真正进入现代性艺术阶段。一幅书法作品被创作者完成后,依靠各种手段比如参加展览等出现在欣赏者的眼前,如果具有代表性的话势,还会创造出一定的经济价值,创作者的名气也会渐渐扩大,欣赏者会再受启发而选择创作,周而复始,极大地激发了创作主体的创作激情。但弊端也显而易见,展览机制在现代兴起之后,把书法艺术作为一种竞技形式,在书写一幅书法作品前不是通过研究古代书法知识信息,不去学习古代的经典与楷模,可是书法美学依托的思想基础是系统完整的中国美学和中国哲学,参照的是中国文艺和历史,而展览机制使得创作者先去研究的是往届入展的书法作品,分析的是评委对作品的喜恶。在这种情形下,创作者的心理活动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创作出的作品遵循着要与别人贴合的目的,多方面约束自己对于美感的表达,创作过程的结束也意味着审美趣味的衰亡。
四、结语
中国书法孕育着中华民族精神,具有丰富人文内涵和文化特征,书法审美经验的总结也不能故步自封,脱离实际。传承的创新才是基础意义上的创新,继承也是创新基础上的继承。只有把传承和继承结合起来进行创新,更加纯粹的审美过程和创作过程才会发生,当创作变得纯粹了,未来书法艺术就会蕴含生机勃勃的活力。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作者简介:(1999-),女,河南商丘人,本科,研究方向:书法。